近有小伙伴问,我们公司是做餐饮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营业收入超过30万了,需要交增值税吗?
< class="pgc-img">>我们都知道,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我们的小伙们才有了这个疑问。
但是今年情况特殊,由于出现了新冠肺炎疫情,为了帮助大家共渡难关,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个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前,餐饮服务即使超过30万元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详情大家可以阅读下“会计甲”头条号置顶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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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有一股风气存在了很多年,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那就是吹牛皮。
一家企业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拿来吹牛,包括门店数量、供应链能力、员工技能、消费者口碑等等。其中门店数量是“重灾区”。
最近有家企业就在这上面栽了跟头。据媒体报道,北京牛角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官网上的“目前800多家专卖店已遍及全国35省市”等多处宣传信息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 class="pgc-img">>这家宣称有800多家店的企业,实际上有多少家店呢?最多28家。
宣传放大了约30倍。不得不说,很有勇气。
不过在佩服之余,有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为什么餐饮企业会在门店数量上夸大?
餐宝典分析师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餐饮企业的门店数到底是多少,很多时候是笔糊涂账,除了企业自身,外人很难知道确切的数据。之所以如此,道理也很简单,你总不可能在全国各地甚至全世界一家一家去数吧?
有人说,现在有一些第三方工具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没错,现在市面上的确已经有一些成熟的工具,能查到一些企业的门店数据,有的功能还挺齐全、数据也很丰富。但所有这些工具无一例外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数据的滞后性,甭管它说自己更新得多么频繁、多么及时,那也不可能百分百地跟企业完全同步,毕竟它们也是第三方,而不是企业自身。
所以这就造成了一种局面:对于真实的门店数量,除非企业自己愿意公开,否则其他任何人都很难知道。
< class="pgc-img">>其实,在门店数量的夸大上,除了像牛角村这样对已有数据吹牛之外,更有一些企业会对未来的数据信口开河。
比如有个柠檬茶企业,刚起步不久,就到处宣称要两年开店3000家。结果一年半过去了,门店总数也才刚刚500家。
再比如有个咖啡企业,说今年要开1000家店,但现在已经9月份了,算上去年和以前的,总共也才不到50家店。
看着这些企业的真实状况,再回头看看它们当初的豪言壮语,真让人觉得滑稽可笑,同时也敬佩它们当初的勇气,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 class="pgc-img">>那么这些企业为什么当初要那么说呢?它们难道就不知道说大话会闪了舌头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就是前文第一个问题答案的第二点,即:餐饮企业之所以会夸大门店数量,还因为这样能给自身带来好处。
最基本的好处便是,能让自己脸上更有光,这样没准能吸引更多曝光和更多消费者。反正门店数量在大多数情况下既没法证实、也没法证伪,更没有谁去紧盯着不放。在这种时候适当地加一点水分,让数据亮眼一点,不是个多大的罪过。除非像牛角村这次一样,水分加得太多了,牛皮吹大了,被监管部门盯上了。
更大的好处则是,能更好地招商和吸引投资。像牛角村,自建官网的目的就是为了品牌推广和招商加盟,所以官网上除了门店数量极尽夸大之外,还有“满足十万级运营需求”““斩誉无数的世界级西点烘焙大师”“前期的投资费用和后期的盈利不仅是成正比还是增长性的成长”等多处虚假和夸大宣传。
而前文提到的某柠檬茶企业和某咖啡企业,信口开河画大饼,一方面是为了疯狂招商,另一方面也是给投资人信心(也可能是被资方逼的),另外也方便找新的接盘侠。
总的来说,正是因为长期以来说大话的收益大于风险,所以很多餐饮企业乐此不疲、前赴后继。
< class="pgc-img">>不过,风险虽小,但不等于没有。像牛角村这次就被罚了,郑恺的火锅店火凤祥之前也被罚过一次。
2020年11月,火凤祥长春万达店刚开业一个多月,就在门店内立了块牌子、挂了面旗子,牌子上写的是“2020长春人最喜欢的餐饮品牌年度十强”,旗子上写的是“长春红旗街万达火凤祥 吉林省销售第一”。这简直让人笑掉大牙,而如此明目张胆地违反《广告法》的后果,自然就是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这次牛角村同样因为虚假宣传被罚,算是再度给业内提了个醒:吹牛不上税,但可能被罚。
而餐饮创业者也要警惕、远离这些吹牛的企业,虽然我们没法确切知道它的门店数量,但对于它是不是在吹牛,这点还是不难判断的。
疫情期间,某集团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在税收上,我们实行的是增值税制度,也就是说企业亏本的话也要交税,很多企业希望政府在疫情期间取消企业的增值税,减轻企业的亏损压力。”笔者认为,“企业亏本也要交税”,此种说法欠妥。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针对货物、劳务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即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实务处理当中,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目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相关规定,按照年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将纳税人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类型。
< class="pgc-img"> >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通常情况下,纳税人采购时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等;以下简称“抵扣凭证”),计算增值税时就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质上仅就货物(服务)流转环节的增值部分缴税;只有当纳税人采购但无法取得相应抵扣凭证时,才可能出现“销售未盈利但仍需缴税”的情况。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正是考虑到这类纳税主体可能存在大量“无票采购”的情形,因此在充分考虑纳税人增值税实际税负并进行反复测算后,最终确定和采用征收率的方式计算增值税税额。
同时,由于增值税具有“税负转嫁”的特性,税款会伴随货物(服务)销售逐环节转移,实质上由最终消费者全部承担。因此,就增值税而言通常不存在“亏本交税”的情况。
此外,还需明确的一点是,相关采访中所说的“亏本”指的是“销售毛利”还是“营业利润”。如果是“销售盈利但企业整体亏损”,企业需要从降本增效的角度考虑解决方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对此不产生影响。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持续改革和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关注重点行业领域和民生,疫情期间更是接连出台一系列增值税减免政策,重点针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灾严重”的行业以及小规模企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因此,作为公众人物发言需谨慎,以免造成企业对我国现行税制合理性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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