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是揭露连锁加盟骗局的,也许很多人已经上过当,如果你正想创业,还希望采取加盟连锁方式,建议你仔细读一下,慎重投资,以免受骗!
近来接到咨询称加盟了某品牌连锁店,签订了加盟连锁经营合同,支付了加盟费和订货押金,然而在网上订货后,收到的实际货物与订货样品完全不符,要求退货、退加盟费、退进货押金对方又拒绝,而且,连锁加盟合同将纠纷管辖法院约定在对方所在地,想打官司路途遥远,诉讼成本较高。有的起诉后发现对方人去楼空,法院无法送达传票和起诉状,维权无门。
受骗者往往是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三四线城市的个体户,骗子们往往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公司,通过网络发布连锁加盟广告。
连锁加盟骗局诈骗主要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创业者求财心切的心理,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等方式吸引创业者上钩,进行虚假招商加盟诈骗等行为。主要方式是不法分子采取成立公司的合法形式作为包装,建立一家样板店陈设商品,与加盟方签订合同,骗取加盟费、订货押金。但是,加盟方收到的货物往往是质量低劣、无法销售,价值远远低于订货样品。那么,如何识别骗子呢?下面就为您支几招:
*不具发展加盟的资格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然而, 不少品牌根本就达不到上述要求就开始发展加盟。
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无法查到相关机构备案信息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机构都不具有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
*利用虚假广告蒙蔽创业者
对于回本周期、单店盈利水平、加盟门槛等加盟商关心的话题,一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事实,失去理性的加盟商往往在冲动中做出决策,最终上当受骗。
虽然,大多数加盟项目有现成的样板可供参考和借鉴,然而,加盟店的生意与店铺选址、店主经营水平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相关,诸如“利润30%到50%”、“两个月回本”、“坐在家里当老板”等承诺,收益率和回报时间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值得创业者谨慎考虑。
*样板店生意火爆
少数企业勾结加盟店和样板店,让考察者看到生意火爆的假象,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加盟商提出到其他地区考察,企业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也有不少加盟者因为开店心切,看到样板店面生意火爆之后就盲目加盟,最终上当受骗。
*合同充满“糖衣炮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然而, 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1、品牌方拿着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几乎没有商量和回旋的余地。实际上,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加盟者并不是仅有签字同意的权利。
2、合同条款写得不清不楚,加盟商投诉无门。
3、合同往往将纠纷管辖法院约定在品牌方所在地,加盟方维权成本较高。
遭遇这样的骗局怎么办呢?首先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并予以公告。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您遇到这样的连锁加盟,请一定擦亮眼睛,不要盲目投资。如果您身边的亲友正在考虑创业加盟所谓的品牌连锁,请您一定要将本文转发给他看看,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恩施钟安国律师
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干长途物流司机,只要愿意吃苦,月收入最少一万,能干的可以拿到2.5万。”看到这样的招聘信息,代先生就到城阳一家物流公司进行应聘。去了以后才被告知,原本的司机岗不缺人了,要想多挣钱就得买车加入他们物流公司。贷款14万,又交了近6万元,代先生买了一辆大货车却发现活并没有那么多,而且一个月也就八九千,远没有物流公司宣传的那样。
反映
应聘高薪司机结果高价买车干物流
3月19日,市民代先生拨打半岛全媒体热线电话96663反映最近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之前,他一直从事服装生意,因为一直没有起色便想转行。
2022年10月份左右,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司机的广告。上面说,高薪应聘司机,每个月保底八九千元,如果好好干,最高也能挣到两万左右。看到这样的高薪,代先生不免动心。于是,他根据上面的电话,联系上了位于城阳一家叫做龙通达物流公司的负责人。
等他们去应聘的时候,一切都比较顺利。但是,最后被告知那个高薪的岗位已经满员了。要么就继续干司机,工资可能要少一点。最好是买一辆车,加入他们物流园。不仅货源有保障,将来的收入也更可观。
于是,他将个人的信息都交给了物流公司,并由对方去找4S店等购买了车辆。从银行里贷款14万余元,在加上税费、管理费等等,差不多快要20万元。
代先生说,刚开始的时候说跑威海,一天一趟就可以了。但是,买上车以后却被告知这条线路已经满员了。于是,他就知道跑起了青岛到徐州的线路。代先生说,去年的时候配货比较容易,价格也高。但是工作强度确实太大了。
他给记者算了一下,青岛跑江苏徐州,傍晚五点半到六点半发车,路经新沂第一家店,然后上宿迁第二家店。随后往徐州九家店。每天跑大约六百公里,干完最后一家店,凌晨大约四点半到六点半。完事以后,接着配回来的货,第二天如果不赶回来,耽误后天发车。根本来不及休息,不睡觉几百公里赶回来,疲劳驾驶,相当危险,再找一个司机不合适,比如找一个司机,开七千五。吃喝在车上也不方便,货车里也没有卧铺。
代先生说,这样的劳动强度太大了,一个人干太累,两个人干挣不到钱。虽然说给介绍了工作,但是感觉里边的套路也很深。
回复
可以帮忙介绍其他线路并没有欺骗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孙经理。孙经理表示,当时买的这辆车跟他们实际去4S店购买的价格差不多。作为物流公司,他们直接跟仓库进行对接。
同时,代先生加入他们公司肯定要交一定的管理费用,而且接货也要收取一定的提成。作为物流公司,他们也是需要赚钱的。刚开始的时候,代先生说手头比较紧,他也是提前垫付了油费等等。一开始跑徐州的路线,一个月跑下来挣两万以上是没问题的。所以说,自己并没有进行欺骗。而且,因为代先生突然不跑了,他又找了其他的司机来负责,也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今年由于物流行业不景气,配货的价格下降,收入没有去年那么高。代先生不愿意干了,就过来商量退车。孙经理说,当时车辆购买他只是负责中间协助。实际购买人是代先生跟4S店,他并不负责。如果有疑问,可以直接跟4S店来进行协商。同时,作为加盟他们公司的司机,他也可以帮忙介绍其他的路线。对于代先生提出的退回多余的费用,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约或者欺骗的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提醒
签协议前考察好行业 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代先生与物流公司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双方之间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己方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建议市民在签订类似合同或加盟某一行业时,务必多方考察市场及对方信誉情况再做决定,以避免因草率决定而造成损失。在签约时,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详尽的约定,以明确权利义务,便于纠纷发生时争议的解决”,张宝清律师在接受记着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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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的运营授权书
本报讯 江苏一公司自称为知名白酒运营商,招募会员加盟,称投资8400元,就可分六次获得共15180元的回报。贵阳百余人投资上百万,仅尝到两次甜头后再无下文。贵州习酒官网发表声明,未设计和开展此类营销活动。
2014年12月,贵阳市民李先生听说,投资两轮各4200元,可成为习酒盛世名流系列全国总运营商的会员,6个星期后即可收益15180元。李先生心想投资也不多,便将此消息告诉其他朋友,20多人联合出资,并租了间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李先生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参加授权仪式。他说,当时参加的单位有酒企方和南京市传喜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喜”)。根据贵阳、重庆、四川、江苏等地参与投资的人士提供的图片显示,授权书上印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和“传喜”的印章,有效期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9日。“传喜”旗下宿迁市建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昌”)为“习酒”盛世名流系列全国总运营商。
记者采访了包括李先生在内的80多人。据了解,“建昌”的营销模式是循环性分红,他们声称分红模式是依据陈瑜教授的营销理论,即消费4200元产品(3瓶茅台盛世名流系列酒)可成为会员;如再推销4200元的产品(可自购或他人消费),就成为公司的经销商,参与公司业绩分红。第一周分红300元、第二周480元、第三周960元、第四周1920元、第五周3840元、第六周7680元,合计分红15180元。每产生一个4200元,就可得到六周分红。
据了解,李先生与20多位朋友投资逾20万元,投资金额最高的为16800元。他说,保守估计,贵阳有100多名会员,资金规模在150万元左右。据他了解,全国各地还有数千名会员。不过,会员们得到第一周和第二周的分红后再无下文。
2015年1月8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商家利用该公司名义,设计让消费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营销方案。声明指出,公司从未设计和开展过此类营销活动,从未委托授权给任何商家及个人开展类似的营销活动。
记者从会员建立的微信群里了解到,截至2月9日,已有100多位会员代表,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报案。根据会员提供的视频显示,“建昌”法人耿先生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记者致电南关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正在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