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深圳8月22日电(李语、肖仁会)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一名兼职外卖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外卖平台上,一些商家没有上传店铺真实照片,实际环境脏乱差,卫生状况堪忧。
“在深圳市内有很多无堂食、只做外卖的商家,在外卖平台上面居然无店铺图片。”留言的兼职外卖员认为,“美团、饿了么作为一个平台,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店铺上架不用上传店铺实际图片,导致消费者容易购买到脏乱差的外卖。”
8月21日,针对该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应:“我局立即要求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开展自查工作,发现有平台图片与实际不符的门店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将线索移交我局。同时,我局对网络订餐监测发现的网络经营资质、证照不齐全、不在注册地经营等违法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和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督促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开展证照未公示、无门店照片、超范围经营、不在注册地经营等问题的自查工作,对问题商家进行下架处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表示,此外,还将推进全区“数字后厨”建设,引导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视频上线网络订餐平台,实现消费者订餐时实时观察后厨状况,获得安心消费体验。
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一起外卖平台对未取得相关经营证件的快餐店“高抬贵手”的案件。
2020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和异常数据抓取时发现,某外卖订餐平台上的两家入网餐饮业户曹某(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王某(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涉嫌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对外卖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但在外卖平台上未发现两店铺相关信息。执法人员现场展示了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抓取的两段视频,视频显示在该外卖平台“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展示有营业执照,未见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量化分级信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员对视频予以认可。
2020年6月11日,执法人员对曹某(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王某(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进行调查,并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曹某(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王某(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2016年10月16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为B级;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严格履行平台责任,未对曹某(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公示王某(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量化分级信息。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处以20万元罚款;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鉴于市场监管部门已就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违法行为给予过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单位3万元罚款。经综合裁量,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处以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查处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平台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案在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焦点问题是处罚主体的确定。本案当事人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公司,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本身。
因此,该分公司是否有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的义务,是查处案件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成立。为调查核实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及入网餐饮业户进行双向调查,掌握了重要证据,确定该分公司未履行为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义务的违法事实。
食品安全大如天,执法人员秉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办案理念,严字当头,在查处本案的同时,认真梳理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近两年来对该单位的执法卷宗,发现对该单位同样违法行为已进行过行政处罚,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23万元最高档的顶格处罚,用最严厉的处罚,有力打击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监管部门及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警示、督促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业户合法经营,对网络餐饮市场违法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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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小哥在取餐的同时,应查看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经营资质,一旦发现无资质店铺,可拒绝配送同时反馈至监管部门。昨天,丰台区食药监局与部分外卖平台合作,要求外卖送餐人员拒送无资质店铺餐品,具体奖励措施正在研究中。同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订餐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
丰台区食药监局今年重点针对外卖订餐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对订餐单位提出了“四到位”制度,包括信息公示到位、原料控制到位、加工清洁到位、设施维护到位。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订餐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及菜品和主要原料名称。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等食材,不得加工使用。
此外,外卖订餐单位还应确保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对于外卖小哥,丰台区食药监局也提出看资质、看包装等“三看”要求。外卖小哥取餐的同时,要查看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经营资质,一旦发现无资质的店铺,要拒绝配送同时反馈外卖平台。如餐食外包装存在破损、食物撒漏等情况要及时与店家沟通更换餐食,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
同时,监管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如遇无证经营的外卖商家,或者订购外卖时遇到食品质量问题,都可以拨打12331投诉。
北京晚报记者杨滨 通讯员胡昊
实习编辑 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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