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14日,记者从汕头市城管局获悉,近日,龙湖区一火锅店在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排放餐饮污水。经查,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关于无证排水的相关规定,对该火锅店罚款1.1万元。
排水工程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等息息相关。今年8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汕头市城管局以此为契机,在中心城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排水户按照分类管理要求,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或建档备案登记手续。近期,市城管局已排查了20多家排水户,部分排水户存在排水预处理设施未符合要求、乱排污水等问题的,现场责令限期整改。
8月29日,汕头市城管局在巡查中发现,龙湖区一火锅店没有设隔油池,未办排水许可证便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给予当事人限期整改补办许可证。9月20日复查时发现,该店仍未整改,遂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
“我们没有雨污分流的意识,这次被巡查发现,通过执法人员的宣传引导,给我们很好的警示。”该火锅店负责人如是说道。目前,该店已经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巡查中发现很多小餐饮店将洗锅刷碗的水直接倒进附近道路上的雨水窨井里,不仅堵塞窨井、影响排水,也使得周边油污遍地,影响环境。”汕头市城管局执法二科副科长周志钢说,都以宣传教育为先,给予一定的期限整改。
那么,排水许可证怎么办理呢?排水户需备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建污水预处理设施有关材料、内部排水管网示意图、水质水量及隐蔽工程承诺函及近三个月用水量凭证等有效材料进行申报。
汕头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加强对污水乱排放行为宣传教育整治。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着手,打造一个整洁干净的营商环境,杜绝向城镇管网直接排放污水。提示排水户应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按规处理排放污水。
法律链接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记者 郑淼鑫
通讯员 吴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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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淼鑫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蔚晓贤 通讯员 倪勇
随意向市政管网倾倒餐厨废弃物、污水、粪水等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不仅给环卫人员清扫带来不便,油污垃圾也加剧了下水管道的堵塞,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日前,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中心城区市政管网非法倾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潍坊将对市政管网非法倾倒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个别吸污车、吸粪车擅自往市政管网倾倒污水。同时,城区也存在沿街经营业户向道路排水口倾倒餐厨废弃物等违规现象,导致路面污染、排水不畅、道路积水等问题,对周边环境影响极为恶劣,损害城市管理形象,与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格格不入。为坚决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市市政管网运行安全通畅,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中心城区市政管网非法倾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城管执法支队会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市政管网非法倾倒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整治机制。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整治重点一是违法向市政管网倾倒餐厨废弃物的沿街中小餐厅、饭店、食品加工作坊、商户等,二是擅自往市政管网倾倒污水的吸污车、吸粪车。
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餐饮经营业户进行再摸底、再排查,掌握其污水、餐厨废弃物等排放渠道,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尤其是对沿街市政管网污染严重区域的经营业户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并取证。
各区(开发区)环卫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业户与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对拒不签订收运协议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严厉处罚,确保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正规清运、无害化处置。同时,各区(开发区)环卫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吸粪车的管理,确保手续齐全,排污符合环保要求,并建立排污台账。
各区(开发区)要依托辖区城管执法动态巡回督查岗等措施,对辖区内易发、多发案件区域进行盯守包靠,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尤其是要作为夜查必查事项,通过对市区餐饮密集区域增加巡查次数,结合蹲点值守、询问知情人等方式,严密防护,从源头减少违法倾倒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要求坚决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形成严管重罚社会效应。《方案》还明确了各区城管执法、环卫等主管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的任务职责及推进措施,通过拉网排查、强化监管、严厉查处、网格巡查以及“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措施,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市政管网非法倾倒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沿街商户要严格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制规定,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不乱泼乱倒,并及时制止、反映违法倾倒餐厨废弃物和污水行为。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主动举报身边乱倾倒行为,共同维护美好的城市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倾倒餐厨垃圾行为的,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拍照上传至“潍坊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进行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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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田程晨
2月25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联合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将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了新要求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也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国家和四川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了新要求。虽然在2021年10月,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且试行有效期届满,需进行修订。”该负责人说,此次修订后,将逐步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运维管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那么,农村生活污水又包括哪些呢?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该负责人说,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包括污水收集系统、预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生物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将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
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后,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经论证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而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记者通过梳理也发现,办法明确要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模式。具体来说,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作为运维单位,运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于规模较小、工艺相对简单、操作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属地自行运维的模式,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运维单位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也有明确规定,排放出水必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以下的设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测;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含)~500吨/日的设施,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对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含)以上的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监测。
“我们鼓励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要求了运维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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