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张林富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张林富商贸中心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号2号平房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原心朗丁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原心食堂(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三层商业F3-Z23
存在凉菜间的门缺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乙18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京州蜀香美食餐厅
招牌名称:贺秦生陕面王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王庄15平房-4
存在生熟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俏俏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串串香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直路5号1层101-022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心怡诚饺子馆
招牌名称:味美烤生蚝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派出所对面平房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边吃边聊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勾魂凉皮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北坞嘉园南里35号楼一层107-1室
存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承禹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上河桥头鱼火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1号院1号楼二层2003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北京杏轩小筑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户大姐土豆粉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4号6幢一层南侧第一间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忆食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神户の牛·和牛食堂(五棵松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4号5号楼一层107、119、120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北京龙塘美食城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龙塘美食城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2号楼地下一层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五方院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鄱阳湖酒楼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门面房D-19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印湘同心(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常乐烧肉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6号楼南侧1号楼一层103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来源:市监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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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杨天悦
11月8日是立冬节气,北京人素有吃饺子的讲究,不少老字号备下海鲜全家福水饺、圆梦水饺、五彩水饺等口味的特色手工水饺,其中还有不少是立冬前后的“限定款”。为了圆食俗图个好彩头,许多市民早早就提前预订。
7日下午,惠丰饺子楼的外卖窗口比往常热闹许多,来买饺子的周边街坊排着队,柜台里猪肉、牛肉、羊肉、鱼肉、虾肉和各类素馅的手工现包饺子一应俱全,还有饺子皮和速冻水饺。今年立冬,店里将鲍鱼、北极贝、海参、虾肉、扇贝等食材拌在一起,包成新口味的海鲜全家福馅饺子。近几日,店里堂食和外卖已经开始“爆单”。
砂锅居的圆梦水饺是在圆梦烧饼馅料的基础上调制而成,只在每年立冬、破五这样的日子口有售。“家里人特别爱吃,寓意也好。”正在店里前台订座的市民李女士说着,前台电话不停地响起。“每天都有好几十个电话打进来,基本都是预订这个的。”前台工作人员笑着说。
随着气温骤降,火锅、烤肉也更加受欢迎。老字号又一顺既有炒菜也有火锅,近几日天气骤冷,老北京铜锅涮肉成了食客们的就餐首选。店里专门安排师傅组成手切鲜羊肉的刀工小组,轮番上阵保持供应。烤肉季非遗“武吃自烤”仅在立冬当天一个饭口就订出去10多份,店里备货1000斤。
华天延吉餐厅平日里点击量最高的是延吉冷面,最近一改平日的凉爽形象推出“富硒鸽子汤”;鼓楼马凯餐厅酸汤羊肉滋补又解腻;二友居的砂锅版酸菜鱼和酸菜肥牛米线直接放在小锅里,热气腾腾地端上桌。
监声音
7月10日-7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3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金缘鑫饭馆
(招牌名称:喜家)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或者能够明显区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文德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杨国福麻辣烫)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生熟未分开,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3、北京双得利饺子馆
(招牌名称:黄焖鸡米饭)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明利望旺餐饮中心
(招牌名称:农家大灶台)
存在网络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蚁巢商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咔咔姆芝士牛肉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芳筵云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星选闪电)
存在后厨操作间垃圾桶未加盖盖子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真心小厨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真心小厨)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阿健泡菜鱼火锅
(招牌名称:无)
存在未主动提示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巴蜀印象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巴蜀印象)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北京美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美闲美食城)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北京庆余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美闲美食城)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猎湘(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湘圣)
存在水池混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瀚海阳光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