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网-免费发布餐饮招商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加盟资料,如需加盟请去其官网了解详情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春助农“小蜜蜂”实践队赴小岗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4
核心提示:单式的选题调研、以“小岗精神”为核心的理论教育、情景式的劳动教育、乡村振兴产业观摩……日前,2024年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单式的选题调研、以“小岗精神”为核心的理论教育、情景式的劳动教育、乡村振兴产业观摩……日前,2024年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传承小岗精神 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第一期在凤阳县小岗村顺利举行。在前期的申报中,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春助农小蜜蜂实践队在全国各高校218支申报团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此次难得的实践机会。

合职青春助农小蜜蜂实践队在小岗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贾海洋供图

活动开始前,实践队师生统一思想,本着用心实践、用情交流、用脑学习的原则,认真研究调研项目,制定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精心设计队徽、队服等特色元素,为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实践期间,队员们先后来到大包干带头人家中、“当年农家”景区、4300亩高标准农田示范点,通过聆听讲解、实地参观、访问座谈等方式,沉浸式感受小岗村蕴含的精神力量。

农文旅融合发展调研是实践队的专项课题,为顺利完成调研工作,实践队成员顶着烈日、冒着大雨,奔走在小岗村的田间地头、大街小巷,用脚步丈量乡村大地,用耳朵倾听村民声音,用眼睛发现文旅特色,用内心感受发展变化。

在匠心葡萄园,他们与园主交流,了解葡萄的种植养护和二次加工问题;在小岗村宿,他们与经理访谈,了解村宿的发展定位和未来规划;在垚鑫生态甲鱼养殖基地,他们向养殖大户请教,了解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生长周期;在小岗村旅游区,他们走访景点和商铺,了解旅游业的现状和带动发展情况。虽然调研经验不够丰富,起初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很快就进入角色,完成了既定的调研任务。

合职青春助农小蜜蜂实践队在小岗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贾海洋供图

“调研就像蜜蜂采蜜,前期要广采博收、采得百花,后期要用心分析,总结提炼,不辞辛苦,方能酿得香甜的蜂蜜。”实践队指导老师贾海洋这样向队员们说,实践队的名字便由此而来。在5天的实践调研中,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参加活动、分享心得、整理资料、撰写稿件,平均一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但没有一人叫苦掉队。在小岗村丰富精神文化内涵的熏陶下,队员们仿佛获得了无穷的能量。

本次沉浸式的社会实践大餐内容有“鲜”味,形式有“新”味,体验有“趣”味,效果有“滋”味。“在小岗村这几天我感受到了乡村振兴事业的广阔天地,更加坚定了自己将所学知识服务乡村发展的决心,五天的实践虽然结束,而人生的实践才刚刚开始!”队员夏广菊直言,本次实践的经历让人难忘。

合职青春助农小蜜蜂实践队在小岗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贾海洋供图

队员杨昇也很有感触,这次社会实践对他来说既是“三下乡”,也是“返家乡”,他的家距离小岗村仅数公里。“沈浩同志的事迹深深地打动着我,他六载离家,为了小岗村的发展鞠躬尽瘁,作为一名凤阳人,我也要尽己所能,为自己家乡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展现青春担当,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改革有召唤,青年应担当。实践队将结合专业特色,对调研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为小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也将引导青年学子积极关注乡村振兴,将青春奉献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之中。(贾海洋)

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吸引了284家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参加,数量超过上届。在参展企业中,不仅全球产品加速引进,“中国创造,中国制造”产品也接连上市,愈发丰富的产品组合满足了中国消费者多元化的健康消费需求。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亿滋、周黑鸭、茶颜悦色、费列罗等食品品牌在本届进博会上都展出了各自的特色产品。其中,跨国食品企业持续推出针对中国消费者的产品,本土食品企业则选择将中国风产品带上国际舞台。

定制中国消费者专属产品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看到中国市场的潜力,针对中国消费者推出的产品也越来越多。本届进博会上,全球第三大巧克力糖果制造商费列罗集团如期赴约,旗下多款为中国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品在进博舞台上首秀。

今年春季,费列罗集团在中国市场推出饼干类新品“健达轻脆怡”。这也是费列罗集团首次针对中国消费者口味需求特别定制、单独打磨“专属配方”的产品。据了解,健达轻脆怡里的牛奶夹心是基于中国消费者“健康化饮食”的需求特别调制而成。此外,作为费列罗在海外的明星产品,Nutella&Go!52克版本曾在第三届进博会上展出,获得线下消费者与渠道商的积极反馈。本届进博会上则是专为中国市场特别打造的24克及38克装“迷你版”新品,目前已在部分线下门店进行小规模测试销售。

作为连续五届进博会参展企业,亿滋今年带来旗下近百款产品,约半数为进博会首秀。在展出的产品中,包含中国团队独立研发的“松松软软,雪融夹心的奥利奥云朵蛋糕”系列。除了奥利奥经典的“黑白配”,亿滋展台上还展示了本土原创品牌Stride炫迈推出的十周年特别版——炫迈全新冰爆脆皮系列产品。

亿滋方面说,自第三届进博会以来,通过收集分析消费者的评价与反馈,对饼干与酱料的配比进行了调整,使产品包装规格更适合中国消费者的食用习惯。

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的好丽友在本届进博会上带来了一批专为中国市场量身打造的创新产品。陪伴中国消费者28年的“好丽友派”推出的“融舌尖”系列;以厚片著称的好友趣带来了自然原物系列“薄片”新品;还有高达50%的果汁添加,可以剥皮吃的网红软糖果滋果心。

雅培带来了全程在中国本土研发生产的新品“安补素”,还推出了多款“中国首发”的高品质药品,包括可安全有效降脂的原研进口高纯度处方鱼油制剂欧玛可等。

跨国食品企业越来越重视中国市场。亿滋大中华区总裁范睿思(Joost Vlaanderen)表示:“我们对中国市场充满信心,第五届进博会再一次帮助我们加强在中国和全球市场的沟通与互动,我们将抓住新发展新机遇推动业务增长,不断为中国消费者及合作伙伴带来真正的好零食。”

国风产品展现中国特色

年轻消费者成为最有潜力的消费群体,带动了国潮的盛行。

继2021年进博会首秀后,茶颜悦色跟随黄兴南路步行街组展,第二次参加进博会。展会现场,茶颜悦色展示了系列特色周边产品,包括茶粉茶叶、茶具和其他文创周边等,其中茶粉类产品“小莲罐·原叶冻萃茶”可在现场购买。

“小莲罐·原叶冻萃茶”外形像莲蓬,主打国风路线,是一款饮用便捷、还原茶香的固体茶饮料。冻干茶粉的制作工艺要求高,要先将茶叶研磨成提取浓缩液,在低温下完全冻结,再在真空状态下将水分以升华的方式除去,从而使茶叶从一片叶子变为一捧茶粉。

湖北品牌周黑鸭也带着“郊游探宴”国潮提盒亮相进博会。据介绍,该提盒借鉴自古人携带食物的食盒,既蕴含从古沿袭至今的国风文化,又方便携带,美观大方。

除本土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打造国潮产品外,跨国企业也在努力适应中国本土化发展。本届进博会,好丽友以“好丽友,中国情”为主题参展,联合敦煌博物馆跨界推出的联名产品成为展会亮点。

中国好丽友市场总监静北表示:“对于跨国食品企业来讲,产品或许可以打动消费者味蕾,但要想获得持续成功则必须深刻理解并融入当地文化,与消费者建立起情感链接。敦煌文化,以其厚重的历史底蕴和精美绝伦的艺术性,千百年来一直被世人所景仰和传颂,也越来越受到‘Z世代’年轻人的喜爱。此次与敦煌博物馆跨界合作,打造联名产品与国潮礼盒,并且借进博会平台正式发布,就是希望引起消费者情感共鸣,让世界看到中国热爱。”

业内分析指出,基于进博会洞察和对中国消费者的需求,跨国食品企业们正在整合全球资源,服务中国市场,深耕本土化经营及产品创新。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赵琳

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3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临汾康宜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子泉其它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闻喜县东镇吕乐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康宜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7日的太子泉其它饮用水,经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3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太子泉其它饮用水,共生产1914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消毒液配比减小。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具体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385.5元;罚款70000元。

  二、隰县绿野农产品种植经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手工土豆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孝义市良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隰县绿野农产品种植经销专业合作社、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的手工土豆粉条,经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手工土豆粉条,共生产85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召回封存150公斤。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对添加剂的使用控制不当。整改措施:对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生产流程按要求整改完毕,对新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初检合格。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具体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000元;罚款1000元。

  三、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五一路店销售的趣滋果(乌梅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五一路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枣源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8日的趣滋果(乌梅枣),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9年11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五一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趣滋果(乌梅枣)180袋,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四、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销售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郑州万邦市场、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的黑鱼,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9年11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黑鱼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五、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销售的鲤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郑州万邦市场、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6日的鲤鱼,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9年11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同庆鲜鱼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鲤鱼3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六、洪洞县福润达购物广场销售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洪洞县福润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清徐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总酸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洪洞县福润达购物广场共购进该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21公斤,库存2.8公斤。18.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剩余2.8公斤已退回供货商(西安市双生海荣副食批发部)。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七、洪洞县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模具蛋糕(2批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洪洞县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洪洞县县城恒富路南晋香源西点、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的模具蛋糕,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企业: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洪洞县县城恒富路南晋香源西点生产该批次不合格模具蛋糕共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具体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50元;罚款3000元。

  经营企业:洪洞县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八、临汾市尧都区文刚下水店销售的猪肉(前腿)、猪肉(后腿)(2批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文刚下水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彦畅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的猪肉(前腿)、猪肉(后腿),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文刚下水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猪肉(前腿)53.6公斤、猪肉(后腿)53.6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供货方为临汾市尧都区素灵生肉店,导致不合格原因在养殖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九、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销售的猪肉(后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彦畅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的猪肉(后腿),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猪肉(后腿)133.8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供货商为尧都区计俊生生肉经销部,导致不合格原因在养殖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面包蟹(海水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的面包蟹(海水蟹),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面包蟹(海水蟹)27.42公斤,已销售5.24公斤,库存(未销售)22.18公斤,封存22.18公斤。经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于北京吴记荣耀海产有限公司,临开分局依职责通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一、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秀水街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6.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于临汾市尧都区馨阳农贸市场阳阳蔬菜批发部,霍州市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移送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二、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秀水街超市10月30日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10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于:临汾市开发区小林水果批发部,霍州市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移送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三、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销售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的鲫鱼,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鲫鱼21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供货方为临汾市尧都区广宣街市场吉庆市场部,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问题不在该环节,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四、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销售的小河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的小河虾,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文凤水产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小河虾1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五、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于2019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300公斤,货值117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依职责通报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六、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家兴店销售的牛肉(前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家兴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的牛肉(前腿),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家兴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牛肉(前腿)2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追溯生产商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依职责通报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七、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垤上菜市场(供应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原因不在该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八、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5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九、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贺文清蔬菜店、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于2019年12月1日起属于停业状态,此后转让山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二十、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钟明国(供货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曲沃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8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原因不在该环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曲沃县农业农村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一、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隰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20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二、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永和县客多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6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三、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永和县客多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2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四、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5.9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五、隰县龙泉镇天意超市二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隰县龙泉镇天意超市二部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隰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隰县龙泉镇天意超市二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六、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50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七、侯马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路东分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侯马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路东分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侯马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路东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4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八、襄汾县瑞丰购物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红杏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襄汾县瑞丰购物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百果林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1日的红杏干,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襄汾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襄汾县瑞丰购物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红杏干30袋,共计3.18公斤。库存12袋封存。18袋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如果您对此项目感兴趣,请在此留言,坐等企业找您(成功的创业者90%都是通过留言,留言只需5秒钟)
  • 知名招商项目汇聚平台

    汇聚海量知名、高诚信度品牌招商项目,随时为您提供招商信息

  • 事实和口碑胜于一切

    千万创业者通过这里找项目、迈出成功创业第一步;

  • 诚信的商机发布平台

    请你在加盟留言时,选择有实力、 加盟店多、成功案例多、合法资质、 证照齐全、诚信经营的品牌.

郑重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尊重你的隐私,并承诺为你保密!
随时 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选择快捷留言
  1. 加盟费多少
  2. 我们这里有加盟店吗?
  3. 我想了解一些加盟资料
  4. 我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尽快联系我


创业专题



热门创业项目

精品推荐

餐饮项目分类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推送投资小回报快利润高的项目

合作伙伴

我们也在这里

关注微信关注微信

您身边的财富顾问...

扫一下
客户端客户端

iPhone/Android/iPad

去下载
关注微博关注微博

官方微博随时分享...

加关注
手机看hbdrt.cn手机看hbdrt.cn

随时随地找商机...

去看看

温馨提示

  • 1在找餐饮项目的过程中多对比同类项目。
  • 2了解项目时多打电话,进行实地考察。
  • 3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加盟。
  • 4本网站对投资者的风险概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