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在支持复工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注!餐饮企业常见税务风险点
2022年07月15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黎雅
Y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成立于2005年,并于2016年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加工及配送,农副产品收购,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酒店、食堂委托管理与经营等。
据了解,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为工厂、学校等各类单位团体提供配餐服务。即采用集中制作的方式,将食材采购至公司的中央厨房,待菜品制作完成后,根据客户的要求,要么整体运送至客户的食堂进行分餐,要么利用打包盒送至客户处。税务人员在对这家企业2019年—2021年的经营情况开展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餐饮企业三个常见的涉税风险点。
风险点一:
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政策适用错误
■疑点
税务人员在查看该企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时发现,企业在第8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填报了一定的金额,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企业只按照6%的“餐饮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没有适用13%税率的销售货物对应的应纳税额,于是向财务人员详细了解该企业农产品采购及使用情况。
■分析提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换句话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相应的进项税额扣除率,在9%基础上再加计1%。这意味着,只有存在将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时,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中的第8栏内,才会填报有相应的数额。
经检查,Y公司与固定农户签订蔬果购销合同。农户按照合同要求将蔬果送货上门,经公司查验后入库。财务部门每次按照结算单据金额,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再通过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向农户本人银行卡支付价款。而采购来的农产品,均作为配餐食材使用,并未用于加工适用13%税率的货物。也就是说,该企业购进的农产品,被用于提供适用6%税率的餐饮服务,不能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需要纳税调整。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餐饮企业,其购进的农产品如果不是用来生产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3%税率的货物,应当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则应于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
风险点二:
配餐饮料税目及税率适用错误
■疑点
税务人员从电子底账系统中看到,Y公司购买了大量的纸盒包装果汁及小瓶饮料等饮品。从该公司提供的合同来看,其提供给客户的配餐中,确实存在提供盒装果汁、瓶装饮料的情况,且这些饮品均作为配餐的一部分,直接销售给客户。在税务处理时,Y公司统一按照“餐饮服务”项目申报缴纳了增值税。
■分析提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及其政策解读,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餐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所称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餐饮企业在销售外卖时,要注意依照购进货物的具体情况,分别按“餐饮服务”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避免错误适用税目及税率的风险。
风险点三:
职工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额未转出
■疑点
包员工吃住,是餐饮企业行业惯例。Y公司也不例外。税务处理时,员工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费以及为员工提供员工餐对应的费用支出,Y公司未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分析提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因此,因员工住宿耗费的水电费及员工餐对应的进项税额,应作为职工集体福利,进行转出处理。
餐饮企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39号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规定,对于享受了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餐饮企业,在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情形时,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期,疫情再次规模性爆发,省内广州、深圳、东莞等地部分区域宣布暂停堂食,好不容易复苏的餐饮业再度按下“慢行键”。
热闹的城市,一夜之间安静了下来,原本大排长龙的餐饮食肆只剩零星外卖员的身影。在这样的时刻,减租、减佣金……一则则抒困消息刷屏餐饮圈。
多地政府、协会发出呼吁
别让租金压垮餐饮人
门店租金或许是这一特殊时期压垮餐饮业经营者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关调查显示,在疫情反复的2021年,商铺租金依然维持在高位。
中国饭店协会的调研报告显示,77.5%的餐饮商户表示在门店租金上存在经营压力。绝大多数餐饮老板无法与业主达成减租协议,背负着巨大的租金压力。
3月14日,华为任正非签发邮件宣布:全国华为在中国境内的场地、园区的餐饮商户,将享受华为免租6个月,9个月减租50%的优惠扶持,合计减免租金15个月。除了减免租金,就连已收上来的租金,华为也将退还。3月31日前,华为将退回6个月租金。
对于华为带头减租、免租的行动刷屏网络,不少餐饮人直呼:业界良心。
早在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就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的租金。
随后多地也出台了相关的租金减免政策,安徽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涉及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江苏发布《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细则出台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份—8月份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省外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执行属地政策。
那么,广东省内受疫情影响而全面暂停堂食的深圳、东莞有何纾困举措?
广东
日前,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了25条支持政策。
在降低成本方面,广东省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同时,降低场地使用成本,缓解相关经营成本压力。
深圳
3月16日,深圳市烹饪协会发布深圳市餐饮行业社会请援呼吁书,呼吁政府相关部门、物业主、金融机构、消费平台、合作伙伴等帮扶餐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免息分期、缓交租金、管理费;呼吁外卖平台大幅度降低、免除餐饮外卖佣金费率等。
在缓解企业纳税压力方面,深圳税务部门通过减税降费、缓税缓费、银税互动等手段,采取组合式服务,给企业纾困解难。
3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政策自2022年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
在降租减租方面,福田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同时,鼓励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区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支持。
在稳企复产方面,对餐饮业等进行重点支持。例如,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复工复产的餐饮企业,按照其本年度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东莞
3月16日,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有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纾困帮扶力度,东莞市政府出台了6条措施。
有关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
租金减免方面,《措施》提及,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物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倡导动员村(社区)集体物业及其他出租业主等,对承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纳税人为租户减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减免。
减轻经营主体成本压力方面,《措施》介绍,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30%,住宿和餐饮单位,减半征收垃圾处理费;对相关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及通信网络正常供应,欠费不停。期间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费用,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需缓缴费用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此前,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东莞市连锁餐饮发展促进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的倡议书,倡议各企业优化配送,提升服务;严把质量,保证安全;诚信经营,稳定价格等。
美团、饿了么
继续降低外卖佣金
外卖佣金方面,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一条指出,要求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随后,美团与饿了么相继发布佣金优惠措施。
美团
3月1日,美团外卖宣布从降低成本和开源增收两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落实相关文件。
其中,针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属区县日均交易额下降超30%的困难商户,美团外卖将实行技术服务费(佣金)减半优惠,且减半后每单1元封顶,优惠时间从当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至解除封控后一个月。
此外,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针对完成费率透明化的困难商户,美团外卖还会进行相应评估,实行技术服务费(佣金)5%封顶等系列措施。
饿了么
3月2日,饿了么响应号召,宣布首批投入2000万现金,对近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全国87个区县的所有商家减免佣金。
此外,饿了么还推出特殊歇业保护机制,保障商家因疫情歇业期间各项权益不受影响。3月起,还针对受困商家投入更多推广资源,帮助商家提升订单数。
原本依赖堂食的餐饮,正在通过外卖、零售等方式寻找第二曲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正因为有各界的支持,餐饮人们也有了继续走下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