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几篇文章写到我这个面馆老板对于关于餐饮行业的看法和餐饮选址的一些心得,今天给各位朋友讨论下 关于餐饮合伙创业的事情,并且说下自己的看法。
如今在餐饮行业,经营一家餐饮店风险越来越高,竞争也越来越大,于是合伙成为了很多餐饮人创业的第一个选择。但是合伙干餐饮同样也有风险,对于初创餐饮企业而言,如何才能避免这些风险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原因,为什么找别人来合伙经营餐厅?
1. 资金问题:自己手头的资金不足,又不想退而求其次缩小规模,或是需要引入资金来扩大规模,装修门店,增加门店数量等。
2. 经验不够:通常为初涉餐饮业的人士,对很多事情无法把握到位,在经营管理、财务规划、人员招募、风险规避等方面没有信心。
3. 能力欠缺:在餐馆经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某一方面的能力欠缺,希望引入合伙人互补,包括厨师、经营、财务等类型,各司其职,完善餐馆经营结构。
合伙经营餐厅的优势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一群平庸的人在一起也可以干好复杂的事,合伙经营餐馆的优势有:
1. 弥补各种不足:包括前面提到的,资金不足、经验不足、能力不足,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入合伙人来弥补。
2. 应对更大的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人力风险、自然风险等无处不在,合伙可以部分降低风险,使餐馆经营更加稳固,为寻求更大利润打基础。
凡事有两面,合伙经营餐馆不完全只有好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也有帮忙变成添乱的情况。
合伙经营餐厅的劣势
1. 分薄收益:赚钱了几个人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干活不少,理应多拿。
2. 同床异梦:合伙人各打小算盘,你占餐馆小便宜,我偷餐馆点东西,你安排自己人干着出纳,我安排自己人搞采购,不齐心协力。
3. 意见分歧:大家在某些方面无法达成共识,以致谁也说服不了谁,各干各的。
如何避免
< class="pgc-img">>1签订正式的股东合伙协议
俗话说得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现在不把规则制定好,到撕逼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合伙开餐厅,合伙人之间必须要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合理有效的股东合伙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约定各股东的出资金额与时间
合伙设立餐饮企业时,应将每个股东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明确约定清楚,并要求不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防止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资金流转及经营。
3 明确分红规则及分红比例
合伙设立餐饮企业时,各股东应提前约定好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应当分红,或者约定由哪个机构决定分红事宜,分红比例一般与出资比例相同,但股东也可就此作出特殊约定。
4 谈好股东的退出机制
在股东合伙协议中,明确股东的退出机制非常重要。为了避免股东“叛变”或“翻脸”,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股东作出不利于公司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收购其股权,要求其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约定部分股东从事竞争业务时,仍可以保留本公司的股份。合伙做餐饮,单靠感情和义气难免走弯路。
怎么选择合伙人
< class="pgc-img">>1、志同道合,三观相符。
选择合伙人的尺度:人品第一、价值观第二、工作态度第三、才能第四。最起码要有1年以上深入共事的经历,因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示出来的行动是完整全不同的。
试想,一个想做百年老店,一个小富即安,一个想走正道经营,一个想捞偏门,合作则么可能长久。
合伙人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合伙创业切记一点:合伙人不合适,宁愿不创业。
2、互补原则,才能1+1>2
你有资金,我有厨艺;你有客源,我有管理能力;我有才能,你有办公室……互补性的合伙人在一起能让优势最大化,这才是“餐饮合伙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脾气最好是相容,两个人脾气都很大,都是大炮,相处久了会不会出问题?所以性格可以相同,可以不同。如果性格相同,最好你们都是有胸怀的人,吵完架就过了,如果两个人心胸都不够,性格类似的人会很累。
3、制度约束团队,避免感情用事
股东必须都是诚信的人,是认可和尊重游戏规则的人。
中国人办事很多时候讲面子,很多事明明心里不满,却要憋在心里,最终忍无可忍之时爆发,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在合伙创业前先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规则办事,明定哪些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
首先亲兄弟明算账,合理分配股权。因此合作时财务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最好是所有账目做副本,一人一本。最好在早期就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因为越到后期,越难以有机会修正。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比如没生意,需要经营改革或战略调整,需要再注入资金时没有共同的信念,对经营方向不认同时就会产生矛盾。
发生问题很正常,但提前约定好冲突解决方式,本着真诚、互信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讨论,就事论事,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
< class="pgc-img">>在餐饮创业初期,务必要制定一套合适的游戏规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利,选对正确的合伙人,就会事半功倍。最后提醒下,既然选择了合伙做餐饮这条路,为避免各种突如其来的致命风险,您最好找经验丰富的餐饮人士或者专业律师把把关,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也可以给我留言。
>对淄博的看法#淄博是一座令人印象深刻且具有独特魅力的城市,以下是一些关于淄博的普遍看法:
美食特色:
淄博烧烤是其最具代表性的美食之一,“小饼烤炉加蘸料”的“灵魂”三件套受到众多游客喜爱。此外,淄博还有丰富的其他美食,如博山四四席、周村商埠菜等正餐大席,以及周村烧饼、高青黑牛等特色小吃。
文化底蕴深厚:
淄博是齐文化的发源地,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例如淄博市博物馆的《古代淄博》历史陈列,展示了淄博地区漫长的历史进程。
旅游资源丰富:
有潭溪山、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红叶柿岩旅游区、牛记庵、天鹅湖国际温泉慢城等各具特色的景点。在颜神古镇,游客可以感受传统与现代的交融,欣赏古窑址、老厂房等,体验独特的工业文化。
政府积极作为:
在淄博烧烤走红后,当地政府迅速响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开通“烧烤专列”、新增烧烤公交专线,举办烧烤节,发布烧烤地图,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等,为游客提供了便利和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体现出高效的执行力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政府在应对“流量”时,努力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通过产业园区的形式重塑传统产业链,推动文旅发展,致力于实现“长红”。
市民热情好客:
当地淳朴善良、热情好客的市民群众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志愿者帮助引导游客,烧烤店主诚信经营,共同呵护城市品牌。
城市管理有序:
对烧烤店进行专项检查以护航食品安全,公安增派执勤人员加大巡逻密度,在城市规划和细节处理上展现出温情与智慧,如对枯树的再利用、对被踩踏草坪的巧妙处理以及对古老雪松的保护等。
带来发展机遇:
“淄博烧烤”的热度不仅带动了餐饮、住宿等消费,也让淄博市的其他产业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如博山的陶瓷琉璃大观园、琉璃制造企业西冶工坊等,游客的增长带来了营业额的显著提升,同时也借助直播平台等推广了当地的特色产品。
具有借鉴意义:
淄博在城市治理、文旅发展、产业转型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其紧紧依靠人民,充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城市治理中的“共建共治共享”,以及打造舒适的消费体验、暖心的消费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
当然,不同的人对淄博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感受和看法,但总体而言,淄博以其美食、文化、旅游资源以及政府和市民的共同努力,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认可。
始于味道,基于治理,成于口碑,淄博烧烤热或许会逐渐消退,但由此积累起来的治理经验、城市口碑将成为未来建设发展的宝贵财富。
盟餐饮业占了加盟店95%左右,大概只有5%是一些有的没的店。但是他们的加盟手法几乎全部都是一样。我要负责开店的地方,店租,人事成本,还有设备跟装潢。然后要跟总部进货,锅碗瓢盆也要用总部的。听起来好像只要跟总部拿货然后拿出去卖就好了。可是实际上我并不这么认为,今天进货成本是总部决定,产品售价也是总部决定,锅碗瓢盆也是总部决定。一家店的最大利润的两个地方都被总部控制住了,装潢,店租,设备,人事这最大的成本却都是我要出。真不知道还能够从什么地方赚钱?美其名是当加盟主,但是说白了我只是付了一大堆钱,然后在当他们的分店长而已。如果是这样的条件的话,我认为我应该要是入股才对,也就是说我应该是总部的合伙人,是股东。总部买菜卖菜跟锅碗瓢盆的利润我应该都要分一份才对。
不然在这样的加盟条件下,还不如我直接去他们那一间店做兼职或当正职赚的还比较多。
一家加盟店的能赚多少钱,总部都把加盟者控制住了,等于只是在帮他们打工卖产品而已,但是加盟者又要付出最大的成本,这真的很差劲。真的不晓得这些加盟总店到底在干什么,现在是公然来坑钱骗钱吗?
也许真的有人做了加盟主然后赚大钱的,不好意思可以请出来分享一下吗?因为我真的看不出来在这样的结构下,加盟主的利润到底要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