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健委等23个部门启动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期间,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2019年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会上提出,餐饮行业要探索用“互联网+”智慧餐饮,助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新华社)
国西藏网讯 餐饮行业如何更好适应互联网时代?如何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怎么才能找到方便放心的供应链?如何更好地把互联网和餐饮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11月7日,西藏餐饮协会举行的“破局2019——西藏餐饮新格局”主题沙龙,西藏餐饮行业有关人士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共同探讨西藏餐饮发展方向。
图为交流现场 摄影:贾华加
阿里巴巴本地生活、新餐饮专家杨贵林用大数据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全国餐饮市场走势、供应链现状、研发服务走向,也通过大数据发表了对新餐饮未来发展的看法。
“通过专家的解读和行业精英之间的交流,希望能让更多西藏餐饮人看清餐饮行业的未来”。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西藏大部分餐饮依旧是传统经营模式,通过今天的交流我们要利用互联网解决餐饮行业在传统营销模式下的痛点和行业面临的难点、问题。
活动讨论环节中,参会人员围绕自己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互联网餐饮发展趋势、供应链建设、信息化如何推动餐饮行业创新发展等内容热烈讨论,畅所欲言。(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在餐饮平台点外卖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能看到部分餐企的后厨实时情况?
1月11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市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陶爱莲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她重点关注外卖的食品安全。
“消保委收到大量外卖餐饮的诉求,包括是否安全、食材有异物、加工场所条件不佳等。从2022年起,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列为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在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陶爱莲称,目前虽有推进但只是鼓励性质,建议上海立法明确网络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外卖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业态快速增长。上海从事网络餐饮外卖的餐饮服务单位近6万余家,占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60%,其中80%以上均为中小型餐饮单位。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餐饮外卖订单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每天餐饮外卖近300万单,成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提高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外卖食品安全系统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状况仍然令人担忧,环境卫生“脏乱差”、食物中有异物、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规定等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反映出外卖餐饮环境卫生、操作卫生等基础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治。通过调查分析表明:与传统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单位相比,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单位,由于消费者无法在平台看到外卖商户的后厨卫生真实状况,缺少了直接影响经营生计的社会监督,外卖餐饮单位只顾“营业额”,对后厨“脏乱差”情况熟视无睹,甚至放任不管。
目前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但未对网络餐饮作要求
近年来,各省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践表明,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让网络餐饮单位在第三方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有利于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诚信守法经营,是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均鼓励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但相关条款均为鼓励性条款,并非强制性规定,且未对网络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作出规定要求。
从2022年起,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被列为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建设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在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
建议网络餐饮以视频形式公开食品加工现场
陶爱莲指出,为顺利推进上海市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广泛得到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第三方订餐平台和消费者等社会各方支持配合,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持续性和法制化,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把“互联网+明厨亮灶”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的基本条件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建议参照浙江省做法,通过修改地方性法规,强制明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鉴于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紧迫性,且该内容与其他食品安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主要涉及餐饮企业主体责任的明确。因此,建议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条款进行打包修订,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修订计划,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原料及其来源信息。”修订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原料及其来源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具体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