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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抢不到周杰伦的票,那就抢杯奶茶”
< class="pgc-img">>近日,伴随着瑞幸咖啡与茅台联名的“酱香拿铁”爆红网络,奈雪的茶也毫不示弱,靠着“范特西奶茶”扳回一城。
一天卖出146万杯,打破了单品销售的记录,借着《范特西》专辑发行的22周年纪念日,奈雪的茶与范特西的联名席卷了各大平台。
< class="pgc-img">>靠着周杰伦的影响力,奈雪的茶获取了巨大的流量,许多网友看到这熟悉的封面,纷纷都感慨:“爷青回!”
< class="pgc-img">>但是,周杰伦直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居然和奈雪联名了,虽然很生气但是没有一点办法。
那为什么奈雪可以拿着周杰伦《范特西》的名号,在外面大肆宣传呢?
范特西与元宇宙
在元宇宙这个概念刚刚开始爆红网络的时候,周杰伦就曾经给一个叫薄荷的元宇宙公司,授予了范特西的数字虚拟藏品使用权。
于是薄荷APP就有权利用范特西的专辑形象来发售数字藏品。
< class="pgc-img">>当时周杰伦就认为,只是一个数字产品而已,并不设涉及实物产品和周杰伦的个人IP,所以周杰伦当时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来会被人耍得团团转。
而接下来,奈雪就入场了,首先奈雪花了点小钱和薄荷APP合作。
那既然都已经合作了,在与范特西的元宇宙虚拟空间活动中,奶茶的封面使用范特西的专辑封面照片,很合理吧?
< class="pgc-img">>奈雪并没有使用周杰伦的照片,人家用的只是范特西专辑的照片。
谁让你周杰伦把自己的照片印在专辑上的?我奈雪用的只是范特西元宇宙数字虚拟物品,是当初在你周杰伦那里授权的!
< class="pgc-img">>大家可以发现,在范特西专辑的左下角写的是JAY范特西,但是奶茶杯上写的却只有,“范特西”三个字。
< class="pgc-img">>那所谓的“周杰伦周边”,奈雪的操作就更秀了。
买奶茶,扫码进入元宇宙送你一个虚拟钥匙扣,很合理吧?为了吸引你来领取虚拟钥匙扣,送你几个保温杯和杯垫很合理吧?
< class="pgc-img">>反正就是只字不提“周杰伦”三个字,因为只要是写了周杰伦三个字,就一定会被告侵权。
但是,只要不写这“周杰伦”这三个字,就算周杰伦被气个半死,也拿奈雪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为奈雪确实是和薄荷APP合作,拿到了范特西数字藏品的使用权,又通过扫码进入虚拟空间领取钥匙扣的骚操作,把周杰伦的脸合理合法的印在了自己的奶茶上。
< class="pgc-img">>真是好家伙,一群水平极高的律师,在法律的悬崖边上研究出了一套既可以把周杰伦粉丝耍的团团转,又不用付周杰伦代言费的办法。
你们不想着破除冤假错案,整天捣鼓着这股子事呢?
含糊不清的营销
其实类似于这种的误导还有很多,我们在某些产品的方面上经常可以看到,印着某些明星的剧照,但是却说这是某影视的角色,并不是这个明星个人的IP。
< class="pgc-img">>这样一来,本来要付给明星大几百万的代言费,只需要几十万就行,而奈雪这次的操作更狠,他拿到的只是,范特西专辑元宇宙数字藏品的使用权。
而为了防止被告,奈雪也是煞费苦心,如履薄冰。
首先在宣传时,说的是“周周九块九联名奶茶”,那么请问这个“周周”是周杰伦的意思还是每个礼拜的意思?
< class="pgc-img">>哎!就是不说,就是想让消费者们自己去联想。
接下来,就开始雇佣大量的水军,在网络上带节奏说:“奈雪的茶与周杰伦联名了”,因为这话并不是从官方嘴里说出来的,所以当然不能够追究他们的责任。
< class="pgc-img">>其实这就和当时微商宣传自己的产品一样,人家品牌方只是说自己的产品没有什么功效,就是一颗小糖豆比较甜而已。
但是遭不住代理在外面信口雌黄,说什么这个糖豆能美白,能长个,能治疗绝症甚至能长生不老这种话都说得出来,秦始皇要是听到这种话,那怕是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 class="pgc-img">>当你发现产品啥效果也没有的时候,人家品牌方就会说:“我又没说过我的产品有别的功效,你就说我的糖豆甜不甜吧?”
利用光环来消耗粉丝
奈雪也是一样,周杰伦对奈雪有啥办法呢?奈雪的官方宣传中只字未提“周杰伦”,但是你只要是一搜现在关于奈雪的文章和视频,全是与周杰伦有关的。
< class="pgc-img">>现在许多人都在发朋友圈说,自己买了奈雪与周杰伦的联名奶茶,我的青春回来了。
但殊不知,你在喝这杯奶茶的时候,人家周杰伦还在一脸发懵呢:“哎呦不错喔,原来我和奈雪联名了?”
< class="pgc-img">>所以你喝的到底是周杰棍的双杰伦还是双杰伦的周杰棍?
最过分的是,由于周杰伦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这一批印着范特西的纸杯没几天就被一扫而空。
< class="pgc-img">>而奈雪为了赚钱,在各大平台不仅没有下架范特西奶茶,甚至还在大肆的宣传这个活动。
消费者花39块钱买到一杯范特西奶茶,给人家的只是一个普通杯子,还不退款!!!
你是连装也不装了是吧,现在的网上全是铺天盖地的差评,很多粉丝都已经开始生周杰伦的气了,他们觉得周杰伦为了割粉丝们的钱,都已经到这种地步了。
< class="pgc-img">>但粉丝们不知道的是,周杰伦也很无奈啊,这些卖奶茶的钱,不仅没有一分钱进周杰伦的口袋,甚至周杰伦连代言费都没拿到。
周杰伦被疯狂消耗,周杰伦的粉丝疯狂为情怀买单,周杰伦被气个半死又没有办法。
< class="pgc-img">>而最近被质疑出来后,奈雪回应会给周杰伦钱,但是给的到底是几个亿的周杰伦代言费,还是几十万范特西专辑数字藏品使用权,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结语
从前段时间的“酱香拿铁”,又到现在的“范特西奶茶”,可以说联名营销会是将来餐饮行业全新的机会点。
< class="pgc-img">>虽然粉丝们愿意为情怀买单,愿意为自己的青春买单,但前提是在我们自愿的情况下,我们拒绝在任何的误导之下被资本割韭菜。
那么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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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代言明星事先对其真伪调研不够严谨的问题,有网上广告信息发布缺乏完善监管的问题,但作为受害者的众多加盟商,也应从中汲取教训,学会对加盟模式的猫腻进行规避。
奶茶可谓当前最受年轻人喜爱的饮品之一,也因此出现了不少迅速崛起的奶茶品牌。但一家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明星代言、经营网点大排长龙、加盟网点各地开花,让人以为是业界的又一“网红”品牌,却万万没想到其背后隐藏着惊人骗局。
据报道,近日上海警方在河北、广东等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侦破上海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
纵观“茶芝兰”的骗局连环套,可谓花了不少心思。搭建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做吸引,然后推荐所谓同一企业的其他品牌引人上钩;聘请马伊琍做形象代言人,利用其知名度大做广告;在几个经营网点花钱雇人排队,制造热销的虚假场景,不仅能吸引不知情的消费者,更让慕名而来想要加盟的人以为其前景看好;收取加盟费后,之前的各种服务承诺完全变形,导致大量加盟商亏损。
从“茶芝兰”骗局来看,骗子们的最终目的就是利用加盟模式实施诈骗。这其中,有代言明星事先对其真伪调研不够严谨的问题,有网上广告信息发布缺乏完善监管的问题,但作为受害者的众多加盟商,也应从中汲取教训,学会对加盟模式的猫腻进行规避。
加盟模式是各个行业尤其是餐饮行业常见的业态之一,也就是所谓特许经营,授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经营者为此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加盟模式这些年虽然火爆,却也滋生了不少灰色地带,类似于骗取加盟费的案例并不少见。正如“茶芝兰”骗局一样,骗子们往往通过制造前期密集广告宣传甚至不惜重金聘请明星代言、制造几个样板网点虚假繁荣、夸大回报等方式,诱导他人上当。
作为加盟商,需要在加盟前有更深入的调查投入。从“茶芝兰”案例来看,有关加盟商对于“茶芝兰”所声称与知名品牌之间的关系,应该做更深入的了解,可以和相关品牌方进行核实,查清是否如“茶芝兰”所称为同一企业。
对于其产品能力,据报道,给加盟商试喝的奶茶其实是从知名品牌购买外卖后灌装的。这就说明,以后对于此类品牌加盟,加盟商应提出实地考察其生产供应环节,看看是否子虚乌有。
此外,加盟商有必要聘请专业会计人士,要求“茶芝兰”提供财务流水等账表进行检查,通过专业核对其日常收入及支出,如此就有可能发现其雇佣黄牛排队、支出与收入不成正比等猫腻。而对于吹嘘超高回报率的促销说词,加盟商要避免受其诱导而盲目冲动,多具备一些理性投资常识。
总之,宁肯在加盟前多一些调查投入,也不能贸然相信对方的宣传之词,以及到个别销售网点看两眼所谓的客流就此了事。毕竟,加盟费高达十万,这还不包括后续的人力、房租等各项投入,做如此重要的投资决策,关键就在于提前做好相关调查论证。
当然,除了加盟商的自我保护举措外,相关各方也应切实履责,如对于网上虚假广告信息发布,发布平台应有严格检查程序,不该轻易让真实性存疑的广告上线;代言明星团队也应事先对代言广告背后企业进行更全面细致的调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加盟模式也应有更多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介入调查,防止“茶芝兰”之类李鬼浑水摸鱼。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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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酵后,马伊琍采取了以往明星代言“翻车”后的“道歉三连”操作——非常抱歉、已经解约、今后注意,但一句道歉真就够了么?
继化妆品不合格、P2P产品“爆雷”、保健品广告涉欺诈等问题后,明星代言与品牌一起再度遭遇“翻车”。
近日,上海警方破获一起奶茶“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此次涉案品牌“茶芝兰”的代言人马伊琍,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5月15日,马伊琍工作室在微博发布声明称,事件发生后,已于第一时间同品牌方解约,并向受骗的消费者、加盟商致歉。
随后,马伊琍转发此微博表示歉意,并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更加谨慎。
·马伊琍微博发布道歉声明。
虽然马伊琍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态度也算诚恳,但很多网友对这种出事后再道歉的惯常操作似乎并不买账:“一个道歉就够了吗?”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管冰律师在接受《环球人物》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马伊琍案件中,受害者主要是加盟商而非消费者,在警方进一步调查中,如果确定马伊琍对于诈骗活动并不知情,则对她的进一步追责或追缴广告费等处罚缺乏相关依据。但从道义方面讲,她和团队如果可以为受害者提供维权支持,不失为一种降低损害程度的手段。
奶茶店加盟的骗局
相信不少人都是通过近日“马伊琍道歉”这条热搜,头一次知道了“茶芝兰”这个奶茶品牌。事实上,选择马伊琍作为代言人,也是该品牌巨大骗局中的重要一环。
·针对此次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
茶芝兰成立于2013年,目前是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
据媒体报道,去年12月,王某在上海人民广场开设了一家茶芝兰品牌店,长期雇“托儿”到场排队买奶茶,并制造虚假流水,营造出品牌店生意红火的场景,吸引顾客排队,最终进行对外招商。
几乎是同时,上海警方盯上了茶芝兰。通过数据分析,警方发现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可能涉嫌经济犯罪。
随后,警方经调查发现,金某、王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了餐饮公司,并在公司内部设立网络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
同时,涉案人员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在网上创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的加盟网站,设计并发布带有“品牌加盟”字样的招商广告,吸引潜在加盟商前来联系。
平台搭建完成后,他们收购或注册了“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对品牌从头到尾吹嘘。
第一招就是雇佣话务员对外推销加盟业务,其中的话术不乏“知名品牌旗下产品”“全程一站式服务”“大数据科学选址”“投资加盟稳赚不赔”等吸引加盟的常用语。
所谓的“招商顾问”也配合话务员的话术,大肆夸大销量,声称每家店每日的营业额都不低于1万元。
除此之外,他们还在各大网站上投放广告,从原材料产地,到制茶工艺,都被吹得天花乱坠。
·茶芝兰的宣传文案。
由于线下店铺的情况最真实可见,犯罪团伙随即在各大兼职群中招聘人来扮演“顾客”,在店铺前循环排队点单,营造虚假繁荣的景象,随后拍摄视频放到各大平台,受雇的“托儿”每人每日能赚40至80元不等。
为了消除加盟者的顾虑,他们不仅仿造了招商授权书等,还邀请到了知名演员马伊琍做代言。
据报道,受害人高女士就曾被“完美”的品牌宣传吸引,于2020年5月前往上海实地考察后,支付了10万元的加盟费。可高女士发现,钱交了之后,公司便对加盟店完全“置之不理”,最终生意惨淡不得不关门。
像高女士一样被骗局带入坑的加盟商不算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代言人马伊琍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经受着舆论的质疑和问责。
代言生涯的“滑铁卢”
据报道,在这次诈骗案件中,不少受害人表示,正是因为相信代言人马伊琍,所以才没有对品牌起疑心。
马伊琍能得到大众的信任,也是由于她以往树立的良好形象。她出演过许多深入人心的角色,《还珠格格3》中的紫薇、《奋斗》中的夏琳、《婚姻保卫战》中的李梅等。
除此之外,她从2003年开始,便参与到了公益活动中,担任了“中华爱心大使”。此后在2011年,她拍摄了公益写真,呼吁社会关注白血病儿童。201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式委任她为中国大使。
自从2019年离婚后,马伊琍一直比较低调,除了参演了电影外,比较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此次却以出人意料的原因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一。
作为具有国民度的演员,她的形象备受品牌方青睐。
2017年,马伊琍就因其“独立女性身上积极向上的力量与不屈服的精神”,与品牌文化相契合,被选做护肤品牌“克丽缇娜”的形象大使;今年年初,她又成为母婴品牌“蓓趣”的首位形象代言人;4月,她与康铭品牌签约,因符合“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品牌定位,成为该品牌旗下离网照明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马伊琍此前的部分代言。
毫无疑问,在这次“茶芝兰”欺诈事件被曝出之前,马伊琍深受品牌商们的喜爱,尤其是女性、家居以及母婴类品牌,并且给品牌带来不少积极效应。
然而,她的代言生涯却在奶茶上遭遇了“滑铁卢”。事件迅速发酵后,马伊琍采取了以往明星代言“翻车”后的“道歉三连”操作——非常抱歉、已经解约、今后注意。
网友对此的态度也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很多人表示:“希望所有明星代言之前都能负责任一些,而不是出了事才道歉!”
道歉之外还能做什么?
明星代言“翻车”不是一回两回了。此前P2P行业集体“爆雷”,不少家喻户晓的明星就正中“雷区”。
据券商中国梳理,自2014年以来,一度牵扯进代言爆雷P2P平台的明星艺人有杨迪、汪涵、杜海涛、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等人。
他们的形象成为了涉嫌非法集资、忽略风险误导投资的金融产品装点形象、获取市场信誉的重要手段。
·此前,汪涵代言P2P理财产品“爱钱进”翻车。
然而明星代言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的后续处理,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比起其代言造成的伤害,明星承担的损失着实有限。
从公开报道来看,除了在事发后短时间内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明星最多发布道歉声明、表示会积极配合跟进,而某些艺人在维权声浪不成大势的情况下,甚至直接冷处理。
此次马伊利代言奶茶翻车,她算及时做出了反应,道歉、配合、自省,“翻车”后该走的流程一个不少,但事件的结局是否也就是道歉了之呢?就此,《环球人物》记者采访了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管冰律师。
环球人物:一般明星代言产品出了问题需要担什么责任?事件后续对马伊利可能还会有什么追责和影响?
管冰: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明星代言产品所需承担的责任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责任,即如果代言人未使用过其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然作推荐、证明的,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所得1至2倍的罚款。另一种是民事责任。如果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涉事奶茶店所涉诈骗罪,被害方主要是加盟商,并非消费者。广告代言人是否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代言人对于诈骗活动并不知情,进一步追责或追缴广告费则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环球人物:明星代言品牌之前,应该尽到什么义务?
管冰:根据《广告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明星在代言之前,需要实际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过该服务。除此之外,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对于明星代言前期的筛查以及合作期间的督导核查义务做进一步的规定。
环球人物:马伊利在声明中还表示,如果有其他加盟商尚未维权也可以私信工作室,她会协助维权。具体而言,她和团队可以做些什么呢?
管冰:本案中涉及刑事诈骗,从配合公安调查的角度,马伊琍及其团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交用于调查犯罪情况的证据或线索。对于其他加盟商的民事维权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马伊琍及其团队并没有配合进行民事维权的法定义务。
但是由于明星有着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号召力,其代言行为客观地导致了“损害”的扩大,因而从道义的角度,为受害者提供维权资金或其他帮助,可以视为马伊琍及其团队降低事件不良影响的一种手段。
环球人物: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处理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相关法律会不会对明星代言产品监管趋严?
管冰:我国《广告法》在2015年修订时,针对明星代言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上,真正追究广告代言人的责任较难。原因在于,根据《广告法》现行规定,除特殊商品外,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需对虚假广告“明知或应知”,但实践中,明星的“明知或应知”很难查证。
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事件层出不穷,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行政监管制度的呼声很高。
环球人物:明星代言和直播带货两种情形下,产品出问题后,明星所承担的责任一般有什么区别?
管冰:相较于明星代言,明星直播带货的行为性质更为复杂,其行为是否构成《广告法》上的“广告代言人”或其他主体身份,需要根据其具体行为进行分析。
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于网络直播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网络直播者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构成商业广告的还应根据具体情形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王喆宁 杨礼旗
来源:环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