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多亏了法律援助,为咱们农民工撑腰,讨回属于我们的工资,今天我特意来感谢盐田法援和援助律师!"近日,深圳务工人员马某拿着一面锦旗走进盐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连连感谢法律援助为他追回拖欠的劳动报酬,"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解决这一大难题,我做了一面锦旗送给你们,表示感谢。"
< class="pgc-img">>据悉,马某在深圳盐田某餐厅工作四年多,负责外卖工作。2020 年 3 月份,某餐厅以生意不景气为由要求马某离职,并拖欠五个月的工资拒不支付。马某作为来深务工人员,老家有孩子要上学、老人要抚养,他的工资收入是家庭经济的唯一来源。
马某多次与餐厅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走进盐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盐田法援了解案情后,得知马某为农民工,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立即为其开启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快速审查,指派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的张律师负责本案。
张律师接到案件后,向盐田区劳动仲裁院立案了解到马某与餐厅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证据不多,张律师向马某分析案情,确定诉讼方案与策略,并与餐厅负责人联系沟通,详细解释应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拒付的法律后果等,最终马某与餐厅负责人自愿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该餐厅一次性支付拖欠马某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马某的家庭经济困境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缓解,于是有了开头送锦旗的那一幕。
据悉,像马某这样依法维权的案例,是法律援助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案例。今年来,盐田区司法局坚持推动学习党史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共性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陆亭桔 文 / 图
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买社保、注销餐厅拖欠工资……餐饮老板你是在疯狂踩红线,是时候补上劳动法这一门课了。
< class="pgc-img">>本文由红餐网(ID:hongcan18)原创首发,作者:李晓。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餐饮劳动纠纷中,餐饮企业劳动争议的第一诱因,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的补偿/赔偿问题。
而在红餐或红厨的后台,也会经常会收到不少餐饮人的咨询:老板跑路了,工资没发,怎么办;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分钱没得;被辞退然后没有任何的赔偿,要怎么维权……
这一方面说明很多餐饮人的法律意识在加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不少餐饮经营者这方便的意识淡薄。
< class="pgc-img">>餐厅注销了
员工的工资就能不给?
工作好好的,突然餐厅关门转让,老板也不见踪影,工资却没有着落。相信这样的遭遇很多餐饮人都经历过。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餐饮人的选择都是自认倒霉,少数人想追讨也会苦于无门。
郑州的姜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情,但和很多餐饮人不同,她成功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五六年前,姜小姐开始在当地的一家餐馆工作,从服务员做起,升为了店面经理,期间餐馆一直都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买社保之类的。姜小姐知道这些是大部分餐厅的常规做法,也因为餐厅准时发工资,她也默许了这点。
2019年9月,姜小姐因为工作的事情和老板发生了争执,愤而提出了离职。但是离职后,当月的工资她却没有收到。后面,她多次就工资的问题和餐厅老板沟通,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无奈之下,姜小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谁知道在她离职后的一个月,餐厅就办理了注销登记,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那该怎么办呢?自认倒霉,将自己的一个月工资白送给老板?姜小姐觉得这是自己辛苦工作的血汗钱,不能就这样白送了,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只能将餐厅老板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餐厅老板支付她9月份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1万多元。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餐厅老板接到法院的传票,在法庭上辩称姜小姐所主张的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且其主张的工资数额过高,主张的加班费、误工费无任何证据证明。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系因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其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计算依据,不应支持,应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法院方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姜某自某餐馆成立便在该餐馆工作,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姜某的相应权利受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因某餐馆已注销,被告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终判决,餐厅老板支付姜小姐被拖欠的工资7000元,经济补偿金24000元,共计三万多元。
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餐厅注销了,但是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责的。
< class="pgc-img">>被恶意欠薪、辞退
餐饮人到底要如何维权?
看完上面的案例,很多餐饮人心中就有疑问,餐厅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自己又没有什么证据,是不是告餐厅都没有可能?
红餐网(ID:hongcan18)了解到,虽然员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局进行备案,但是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一样能进行维权。
以上文姜小姐的案例来说,他们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姜小姐可以通过提供工牌、工衣、工资条、加班记录、请假手续、各种凭证等,就能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果发生争议,注意理性维权并收集好争议交涉过程中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至于,有的餐饮老板跑路把门店都转让了,也不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所以,即使对方跑得了“庙”,也跑不了“和尚”。
上文的案例就是一样,餐厅注销了又如何,照样能找到老板,该赔的还是得赔。而且赔的钱,不单单是工资,还有因为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或者没给加班费,需要赔偿更多的经济补偿金。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要以为补偿金很高?这还不是最高的,严重情况下,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class="pgc-img">>
餐饮老板,是时候补上劳动法这门课了
在建议餐饮人勇敢维权之余,红餐网也奉劝各位餐饮老板,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说到底,很多纠纷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餐饮经营者不懂法或者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员工不懂法或者不敢告自己,才会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随意辞退员工……有些餐饮老板甚至以为自己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就没证据、告不了自己而窃喜。
如果这样想,那么你就是在疯狂踩红线。而一旦餐厅被员工告上法庭,餐饮老板面临的不单单是赔偿工资,还要因为没有签合同和买社保,赔偿更多的钱,比如经济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
而赔钱还是次要的,后续的影响才是可怕的。一旦法律仲裁下来,在业内传开了,餐厅不但名声受损,也可能因此再也没有人愿意来应聘。这就因小失大了。
因此,红餐网在此提醒各位餐饮经营者,招聘员工记得办好入职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在员工离职时做好离职管理。
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自己不懂法就多学,不想学那就招聘一个懂的人来做吧。
院为13名外来务工者讨回欠薪
欠薪餐厅称经营困难 法院查明其规避执行
法院为外来务工者发放被讨回的工资 摄影/记者 袁艺
昨日上午9点,在北京东城法院南区的第二法庭,13名外来务工人员领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现场一共发还执行款28万余元,涉及劳动争议类案件13件,最多的一人拿到了5万多元。“被公司拖了那么久,现在终于拿到钱了,心里特别高兴。”从河北来北京打工的小曹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
餐厅后厨干活遭辞退
小曹家住河北,去年年底他来到北京,在王府井的一家餐饮公司找到了工作,负责在后厨帮忙。今年2月,餐饮公司以小曹在工作期间各阶段的绩效考核不合格、在经营过程中导致亏损严重为由将其辞退。和小曹一起被辞退的还有其他9名员工,他们也都是家住外地的“90后”,从去年1月陆续入职该餐厅,在后厨从事砧板、掌勺、打荷等工作。
据东城法院王法官介绍,经过他们了解,这家餐饮公司每年都换一次店长,每次换店长就把后厨的人换一遍,小曹等人已经是被换掉的第三批后厨人员。
在被辞退之后,小曹等人认为餐饮公司的辞退决定没有依据。“入职时,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小曹说。
餐饮公司被判支付18万
今年3月,小曹等人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餐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8万余元。
餐厅辩称,他们与员工签订了合同,并称小曹等人存在违反员工手册、违规使用餐厅食材等情况,但未能就其主张的劳动关系解除理由提供证据。
今年6月5日,东城区仲裁委作出裁决,餐饮公司支付小曹等10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共计18万余元。然而,餐饮公司并未履行相应义务,小曹等人在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被拒后,向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拒履行被法院罚款5万元
东城法院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汪霄、王相杰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被执行人代理人到庭谈话并表示公司经营困难,只能一次性支付每个申请执行人一个月工资,但事后被执行人却并未交纳任何案款。执行法官责令该餐饮公司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搜查与查封。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向法院表明可以向每个申请执行人支付两个月工资,但在部分申请执行人同意上述和解方案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
11月28日晚,东城法院执行庭汪霄、王相杰法官在法警大队执行分队的协助下,来到被申请执行人北京某餐厅进行了搜查。
在位于东城区金宝街某大厦三层的餐饮公司现场,法官通过对该餐厅前台的POS机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搜查发现,在法院冻结其名下在农业银行的存款之后,被执行人变更了银行开户行,转而在锦州银行北京分行进行开户,从而规避执行。发现上述行为之后,执行法官将其前台以及保险柜中的现金予以现场查封并带回法院。鉴于该餐厅此前多次以各种理由、通过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于次日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并缴纳了5万元罚款。
家住河北邯郸的申女士也在被辞退的10人之中,之前她在餐饮公司的后厨做面点。从法官手里领到了1万多块钱后,申女士说感觉一下子轻松了,“工资拿到手了,特别开心。”
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