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财经新势力#
团餐市场规模呈现连年增长,但不少布局团餐的企业却赚钱不易。
本文由红餐网(ID:hongcan18)原创首发,作者:简煜昊,编辑:景雪。
近日,顺丰同城宣布与一家名为深圳丰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订立买卖协议,将旗下上海丰赞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全部售出,总金额1.24亿元。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红餐网注意到,该公司正是三年前顺丰布局的团餐业务——丰食背后的主体公司。犹记得,三年前丰食刚推出时,业内不少人对其寄予厚望,认为丰食或将影响到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的业务,给整个团餐赛道带来新的气象。
但据顺丰公布的最新消息来看,截至出售时,丰食仍在持续亏损,目前已经累计亏损了2亿元。也因此,丰食最终还是沦为了“弃子”。
01.
成立三年、亏损2亿
顺丰同城剥离团餐业务
时针拉回到2020年4月,顺丰同城宣布推出企业团餐平台“丰食”。彼时,顺丰同城正面临着5.73亿元的亏损,故其涉足团餐也被外界认为是为了寻找新的增长曲线。
为了快速攻占市场,顺丰同城也豪掷500万进行推广,并就"丰食"APP推出了多项引流活动,比如用户可通过相关页面将“丰食”推荐给企业,在企业成功入驻后,推荐人将获取相应奖励;还有APP内设置了"推广赚钱"功能,用户可与商家合作分销,通过推广获取佣金。
红餐网曾做过统计,丰食小程序上线仅仅一月,入驻的餐企就超过了50家,其中不乏德克士、西贝、真功夫、云海肴、俏江南、吉野家、老娘舅、超意兴等知名连锁餐饮品牌。
顺丰同城上市首年的业绩报告则显示,2021年,涵盖团餐业务的其它业务总收入达到1405万元,同比涨幅超过875%;到了2022年,顺丰同城的营业收入已达到102.65亿元,同比增长25.6%。
但这期间,团餐业务并没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根据顺丰同城的年报,2021-2022年间,"丰食"团餐业务除税后亏损分别达到1.45亿元、4900万元。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财报截图
由此也不难理解,顺丰同城为何要剥离团餐这块业务了。
正如顺丰同城在公告中所说的,此次出售丰食团餐主要有两层原因:
其一,战略调整。由于目标业务(即丰食团餐)不构成公司主营及核心业务,从长期战略发展角度,交易将使公司更为专注于加强同城即时配送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其二,止损。目标业务(即丰食团餐)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此次交易将有助于可用作营运资本的资金的增加、资本支出减少,进而预期有助于公司亏损减少及令财务表现有所改善。
02.
入局者众
团餐市场早已风起云涌
事实上,早在顺丰之前,就已有其它行业巨头、社会餐企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加入到了团餐的战局。
2020年,受疫情影响,多地政府曾鼓励企业进行预约式网络订餐解决复工后员工“吃饭难”问题,一批原本只做堂食和外卖的品牌餐企纷纷抓住这个机会开辟了新的业务线——为企业提供工作餐。
还有洞察到发展机遇的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也陆续上线“放心工作餐直供”“企业团餐安心送”等团餐外卖配送业务,并邀请旗下上千家社会餐企加入,主动对接各企事业机构、工业园区等单位的用餐需求。
更有不少其它领域的企业跨界而来,纷纷布局起了团餐业务。比如保利物业、碧桂园、金科服务、新城悦服务等物业服务类企业。
2018年,保利物业和团餐公司广州中味合资成立了广州和创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面向高校、写字楼、社区市场提供团餐服务;2020年8月,金科服务于与九龙高新集团达成团餐服务相关合作;2021年,碧桂园服务全资成立了广西自贸区碧鲜惠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踏入了团餐行业……
然而,时至今日,这些品牌的团餐业务并没有激起太大的浪花。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红餐网摄
入局者众多,让整个团餐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市场集中度低,缺乏大品牌已经成为团餐赛道的真实发展现状。
《2022年度中国团餐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团餐百强的市占率仅有6.7%,除部分新三板挂牌的中小团餐企业之外,市场集中度低,尚无营收超过百亿的团餐上市公司。
03.
迈入微利时代,团餐业务不好做
过去很多人认为,团餐客群庞大固定、供餐时段集中、采购量大能够压低价格、员工需要的技术含量也不高,“暴利”手到擒来。
但事实上,在菜品呈现在餐饮终端之前,团餐产业链上的利润在面对诉求迥异的不同利益相关方时,已经被压得很低很低。以上游供应端为例,原材料从厂家到食堂需要经过多层经销商和分销商。相关数据显示,在这一流转过程中,各环节会加价10%左右不等,使得原材料的餐饮终端采购价约为出厂价的1.3倍。
有业内媒体报道,称在不同因素的影响下,团餐企业采购成本占总收入的比重高达45%,有的甚至会高达60%,远高于社餐采购成本占比。
另外,由于团餐面向的甲方单位是高校、政府机关、企业,往往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来说,食堂的目的是为了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服务而非盈利,因此通常会控制团餐企业毛利上限。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红餐网摄
再加之竞争的激烈,多重压力下,团餐的利润被不断压缩。如今,团餐行业早已迈入微利时代。
有业内人士也表示,团餐产品品牌化不足、门店运营系统落后、业务信息渠道狭窄仍是目前企业做团餐面临的三大难题。
“大众对团餐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全面,行业也缺乏影响深刻的产品,一日三餐,鸡鸭鱼肉,单价也低,可变量空间不大,所以很难做出爆品。”该行业人士进一步强调道。
由此也可见,团餐真不是那么好做的,其它领域的企业想要跨界抢夺团餐这块蛋糕,可能真不容易。
月3日,在《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半个月后,南都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商住混合区,采访居民、餐饮商户了解情况。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规定》的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受油烟异味困扰的居民,还是经营餐饮店铺的商家,仍存三大问题待解(点击阅读)。南都报道后,相关话题引起热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也对此进行了回应。
江南西商圈,一家居民楼底层的餐饮店加装有高空排烟管道。
正制定加装专用烟道工作方案
推进落实后将及时公布
在此前的走访调研中,受餐饮油烟困扰的业主通过图纸发现,楼下首层商铺的设计使用功能是市场、商场,并未设计专用烟道。根据《规定》第十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而楼下店铺负责人谈到排烟专用烟道则显得比较困惑,因其搬来时就已设有排烟管道,“也没有政府部门因为我们没有专用烟道而认定排放不合规。”那么,专用烟道的定义及建设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应,餐饮专用烟道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谈到建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解释,餐饮专用烟道的设置规范和标准既要符合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也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其中,后者主要有《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等,其中对餐饮专用烟道的设置高度、与敏感建筑的距离等有具体要求。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服务功能建设项目的专用烟道建设标准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回应,法规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冷热饮品、凉茶、食品复热等餐饮服务项目除外。同时,已建成的商住综合楼可以加装专用烟道,《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加装专用烟道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的相关工作方案,已明确提出了推进落实的措施,由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并及时公布。
有店主称为烤炉加装了油烟过滤装置,但受影响的业主认为效果不明显。
油烟排放如何才算达标?
油烟净化设备应符合三方面要求
记者还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一些餐饮店后厨都采用净化设备,将餐饮油烟净化后再排放,商家们普遍认为如此处理过的排放物已是“无污染、无气味”。然而居民却大多以呼吸感受为判定标准,如还能够闻到油烟味,就是排放不标准。因此,居民与餐饮店常常陷入矛盾与争执。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应,《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防止和减少餐饮场所污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在多个条款中细化了餐饮场所的污染防治要求。其中,合理设置油烟净化设备应当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设备本身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如果不匹配可能导致污染物未能及时去除,进而产生异味;二是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除了配套设置油烟净化设备,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三是油烟和异味处理设备应当保持正常运行,油烟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做到定期清洗和维护。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经营场所污染防治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已按照《规定》第二十二条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明确由相关检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主动采集餐饮场所污染防治信息数据,记录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主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提醒督促。
一些商家习惯把排气口设置在门口。
衍生污染如何管理?
物管、房东、镇街均应提醒
除了产生的油烟问题,设置在居民区的餐饮店还容易衍生其他如污水、噪声等污染问题,这些衍生污染如何管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应,《规定》第十三条中规定,物业管理者、房东作为物业出租人、出借人,有义务提醒承租人、承借人在将场地用于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前,了解该选址是否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考虑到承租人、承借人在使用场地前,需要到镇街进行租赁登记,《规定》第十一条要求,镇街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应当主动向申请人提供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进一步提醒引导承租人、承借人正确选址。
另外,《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中对污水、噪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其中,餐饮场所污水应当经处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或者《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后排放。噪声排放则应当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等。
除了油烟问题,设置在居民区的餐饮店卫生问题堪忧。
餐饮店开店前有无前期审核?
正抓紧梳理编制指引,减少信息偏差
记者走访注意到,在《规定》施行之前,由于城市发展的历史原因,以及“专用烟道”等相关措施缺乏明确指引,基层部门在相关问题的管理上,也有较大弹性空间。例如,有餐饮店铺因开设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下,被环保部门要求停止经营,有商家质疑开店前为何“一路绿灯”。那么,餐饮店在注册和开业前,有关部门是否会对该店的污染排放措施做前期审核?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应,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前期审核手续。目前餐饮店注册和开业前,不需要办理污染排放相关审核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还进一步解释,为向餐饮业经营者提供安全、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规定》全面梳理开办餐饮经营服务前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流程政策指引和咨询服务:一是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餐饮污染防治指引,细化选址要求,二是在餐饮店办理工商、消防等行政许可行政部门以及提供租赁登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提供指引宣传和咨询服务;三是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人、出借人等在为餐饮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环节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提醒义务。目前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抓紧编制该指引,多管齐下帮助餐饮服务经营者正确选址,减少信息偏差,促进其绿色健康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张思琦 魏志鑫 陈卓睿
大洋网讯 7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期广州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评审会。首批11家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正式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广州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试行)》,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其从事餐饮服务的直营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现场核查后置、强化事后监管等举措。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将有利于总部企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其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总部效能;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指导和服务,为相应门店的许可办理进一步提速,缩短审批时限,体现服务型监管的要求。
经评审确认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其直营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于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可大大缩短办证时限。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并不降低现有的许可标准,不改变现有的许可管辖层级和权限,是对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对于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新开门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布局流程、设施设备以及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与申请时承诺的事项是否一致等情况。若发现实际经营情况与承诺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首批11家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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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市监
[ 编辑: 李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