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公司中,财务人员应该是最容易遇到问题的,
政策经常换,表格那么多,税务问题一大堆。
请教同事吧,次数多了难免不好意思;
自己查资料,速度慢了耽误正事儿。
由小望科技推出的#小望实时答疑#,
可以实时解答财务人员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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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pgc-img">>下面是从学员的日常提问中,
筛选出的《实时答疑第二期》,以及资深老师的解答,
快来看看你是否也有同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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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程施工企业,雇的季节性临时工,临时工工资进工程施工一人工费啦,进入工程成本,没计入应付工资薪酬,这样做对吗,还用交工会经费吗?
答:不对,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角度讲,临时性用工,也是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只是计提时,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自然是需要交工会经费的。
问: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可以进营业外支出吗?
答:不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确定收不回来时,确认坏账。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问:工程施工企业,如果把施工活承包给个人包工头,那这部分人工工资公司还用代扣代缴个税吗?所得税核定征收,材料是公司供,只把施工活承包给个人包工头,包工头不提供劳务发票行吗,还要必需要劳务发票?
答:承包给个人包工头,不需代扣个税,需要签订合同,由包工头按经营所得申报个税。如果是按收入核定,不需要提供,如果是按成本核定,必须提供。
问:小微企业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说是100万,增值税全额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水利基金是如何缴纳的,还有印花税都是如何缴纳的,有减免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一费减半征收。
问:公司加工制造业我们8道工序全部承包给个人,我想知道是让工头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合适还是将所有人转到劳务公司合适?劳务公司收3.5的管理费(劳务公司给我们开的是差额征收的发票不是专票,他告诉我说如果开专票这些人必须缴纳社保费)
答:转到劳务公司合适,劳务公司还可以开专票,您公司可以抵扣进项。劳务费差额是可以开专票的,如果不给开专票,进项不能抵扣,他还要收管理费,就没什么意义了。
问:餐饮个体现在需要申报税吗?申报的话都申报什么税呢?怎么申报呢?
答:需要申报,除不交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种涉及到的都需要交。先去税务机关报到,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注册后就可以申报了。个税依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原理是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金额,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问:有的税务机关会代征1.5%或者1.3%,但支付劳务报酬方仍然需要代扣剩余18.5%或者18.7%的个税,20%税率保持不变,剩下的怎么补齐呢?
答:如果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征收了1.5%,您支付劳务费时,按18.5%申报。这个是理论上的说法,实务当中有好几种方法,一是可以在个税申报时,按18.5%的税款倒挤应税收入,进行申报,二是可以直接去税务局大厅申报。实务当中,也有不申报的,但是注意税务风险。
问:小规模的施工企业,所得税按收入计,避免代缴个税麻烦,又合理避免多交工会经费,最好把工程活承包给包工头,除和包工头签订合同外,对公司还有什么风险吗,这样理解有错吗?
答:小规模是增值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如果以收入为基数,成本可以忽略。劳务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也是需要交个税的,只是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也不需要交工会经费。对公司来说,没什么风险。
问:去年的成本多入了今年能冲减不?
答:确定多计了,是可以冲减的。按前期差错处理就行。
问:集体经济合作社发生的建设费用10万,其中验收金额9万,那这多发生的建设费用后期能否转入固定资产?
答:以验收金额为准转固定资产,多出来的费用化处理,不能计固定资产。
问:我们8个工序每月不到10万,如果8人代开发票是不是只代扣代缴1.5个税,不用缴纳工会经费,这样处理有什么可以吗?有什么风险吗?
答: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时,按“经营所得”征1.5%的个税的,您公司就不用管了,按“劳务报酬提得”征1.5%的个税的,您公司仍然需要申报并补扣18.5%的个税。两种方式均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
问:农业合作社从事蔬菜种植是免税的,那购买得税控设备也抵扣不了,就当是自费的吗?
答:永远免税的情况下,是抵减不了费用的。先放着吧。
问:公司购买的电暖气这些是入固定资产吗 还有给员工购买的500元的床需要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答:会计和税法都没有对固定资产的金额给出标准,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定就行。对于大企业来讲,小汽车也是低值易耗品,对于小企业来讲,自行车也属于固定资产。
问:公司每月计提工资,但是发放的是上月的工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总有余额 这个需要调整吗?如果计提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有差异。因为计提的时候当月的工资还没有算出来,所以计提数字只是个大概的情况呢?
答:不需要,大部分企业都是这个样子属于正常业务。第二种情形是需要调整的,以实际发放的数字为准。最终发完之后应无余额。
>饮业是经久不衰的行业,只要人活着就会吃饭,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餐饮行业中。但是现在还有很多人不会纳税,下面小编来介绍下餐饮业的报税情况!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操作步骤:
< class="pgc-img">>电子税务局首页:
< class="pgc-img">>财务报表申报:
< class="pgc-img">>增值税纳税申报
< class="pgc-img">>附加费税申报
< class="pgc-img">>印花税
< class="pgc-img">>申报流程
< class="pgc-img">>税款缴纳流程
< class="pgc-img">>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想要,并转发收藏!
2.然后私信小编“纳税”即可!
<>个税法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也就是说还有一个月!缴个税就不再这么简单了,其中涉及到各种申报问题、汇算清缴问题、税法问题等,稍不注意,就会被列入“黑名单”!一场斗智斗勇的持久战即将打响!
< class="pgc-img">>这次个税改革,对自然纳税人风险无疑加大了,但对个体工商户来说,风险就更大了!一般来说,个体户的申报主要会涉及两种税,一是增值税、二是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要收哪些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一、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分行业标准。娱乐业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8%;服务业、餐饮业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6%;文化体育业、交通运输业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5%;工业、商业、加工修理业、建筑业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3%;其它行业适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5%。
符合适用规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多业的,按其主营项目确定所属行业及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二、个人所得税附征率适用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实施。具体适用于以上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由于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者,这部分纳税人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税务机关一般不要求汇算清缴,如果属于查账征收,一般都聘请有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进行汇算清缴。
< class="pgc-img">>个体户如何做汇算清缴?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举个例子
某个体工商户2018年4月份开业,按月申报纳税。4至11月利润分别为3、4、4、5、3、7、3、3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问:
1、第11月份应纳税额是多少?
2、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是多少?
第11月份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10月前税额+应纳10月后税额
累计11月前应纳税所得额=3+4+4+5+3+7+3 -5×0.35-2×0.5=26.25
应纳10月前税额=(26.25 ×35%-1.475)×5÷7=5.5089
应纳10月后税额=( 26.25 ×20%-1.05)×2÷7=1.2
累计应纳税额=5.5089+1.2=6.7089万元
应补(退)税额=累计应纳税额-实际已纳税额
汇算清缴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2- 5×0.35 - 3 ×0. 5 =28.75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28.75 ×35%-1.4750)×5÷8=5.3672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28.75 ×20%-1.050)×3÷8=1.7625
全年应纳税额=5.3672+1.7625=7.1297万元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实际税负率=7.1297÷32=22.28%
有不少老板问小编,好麻烦呀,我是小本生意,请不起财务,而且不是说了只要我一个月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公司就不用缴税,那我零申报不是最省事吗?
< class="pgc-img">>听起来逻辑满分,可不用缴税和零申报还真不是一回事啊!
个体户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零申报”?
税局要求的零申报是:企业纳税申报的本期数据和往期数据均为0。
一般只存在于未开展经营的企业,或是准备注销正在清算的企业。
简单点说就是: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收入和成本都为0,才能零申报
所以为了省事而长期零申报的老板们,您这一波操作之后,税务局还没找您吗?
< class="pgc-img">>01、误区一:零申报就不用申报
零申报可不是让你随便填个“0”就完事的,更不是不申报。
个体户收入较少,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也应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收入。
02、误区二:长期零申报无涉税风险
1.漏缴个人所得税。老是零申报,公司总得有人吧,至少有个法定代表人吧,薪酬个税按要求交了吗?
2.发票使用或受限。领了发票却长期零申报无收入,轻点在发票的使用上受到限制,降低数量和限额。严重点可能就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情况。
3.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额却零申报的,属于偷税,将会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且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移送稽查!
03、误区三:对企业信用无影响
1.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纳税信用等级就不能评为A级了;
2.如果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的,那么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被判为D级;
3.如果有经营活动却隐瞒不报的,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 class="pgc-img">>原则上长期零申报超过三个月至多六个月,税务局就会发觉纳税异常。
六个月不经营工商局就要来吊销营业执照了!
那有没有办法降低被查的风险呢?
1、一定要记账报税
只要有销售或提供服务,增值税都需要申报,即使咱们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也必须报税;不论赚钱、赔钱,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都得申报!
而报税的基础就是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说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如果咱们没有建账能力,也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报税等事宜。
2、一定要做年报
个体户同样也是要年报的,年报时间截止到每年的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写到: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不年报的那就等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总之,个税改革后,个体户要小心了!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都受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监控,没有什么空子可钻,不会因为你是个体户,就“法外开恩”!
一不小心,工商局、税局就会分别找你约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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