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大爆炸的环境下,打造营销闭环对品牌来说越来越重要。什么是营销闭环?简单来说,营销闭环是让品牌建立一条能够精准并及时触达消费者的一条完整路径,这一概念源于广告界里的一个著名问题,即广告大师约翰·沃纳梅克曾提到: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浪费了,但遗憾的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半被浪费了?伴随着数字营销发展而出现的闭环营销,正是为了让营销 Campaign 中的每一个环境都可监测可衡量,以便让品牌可以更好地对效果进行归因,同时也可以实时调整营销策略。
如果说前几年的构建闭环营销还是出于品牌为了让每一分营销费用都能产生价值的内部考量,在当下的碎片媒介环境下,随着品牌触达用户的路径更加分散,打造一个牢固有效的营销闭环已经成为每个品牌能够与消费者进行持续沟通的外部挑战。
事实上,身处营销闭环中的品牌主也在面临新的挑战,完整的营销闭环里总是包含多个路径或链路,但事实上却是闭环中每多一个路径,消费者就会多一次流失。品牌都或多或少地意识到与消费者的沟通,高效往往建立在更短的通路,更高密度的表达上。在2019引擎大会上,字节跳动旗下的营销服务品牌——巨量引擎正式推出,字节跳动营销中心总经理陈都烨向与会者分享了巨量引擎TAS营销模型,助力品牌商在激发、行动、内容共鸣三个环节推动营销增长。如果要先用一句话概括它的核心,其实就是每个品牌主都在关心的:“用短促直达的路径,形成营销闭环;更高密度的信息,达成用户共鸣。”
< class="pgc-img">>理解共鸣环:从 AIDMA 到 TAS,从线性连接到环形共振
为了帮助品牌不断缩短与消费者的沟通距离,巨量引擎提出的新营销闭环也非常简练,三个关键词:Trigger 激发、Action 行动、Sympathize Ring共鸣环。
从品牌与消费者沟通的视角来看,这一营销模型也可以被理解是品牌与消费者间全新的沟通路径,如果将共鸣环与消费者行为学领域的经典模型 AIDMA 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全新的TAS模型背后是巨量引擎对用户行为的理解发生更加深刻,其实更值得我们关注。
< class="pgc-img">>陈都烨也解释到:过去的传播,从电视端媒介的看到再到线下门店的买到,这中间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因此品牌需要不断地出现,对消费者进行从引起注意到唤起欲望等各个阶段的引导和提醒,但在当下种草即能拔草的实时转化路径中,长链路、引导式的传播路径反而会让用户流失。而全新模型下的三个环节:激发、行动、共鸣,是让品牌内容在更短的路径下,以更高密度、更具爆发力的形式出现,直接激发大众产生行动,立刻形成转化,并通过链路闭环让品牌与消费者的链接更紧密。不论是图文场景还是短视频场景,巨量引擎旗下有着丰富的短路径场景,是品牌尝试共鸣环的最佳试验场。
陈都烨以汽车品牌为例介绍了超级品牌馆的价值。“比如用户如果去买辆新车,他就需要很多的口碑的信息,比如朋友的推荐、行业意见领袖的推荐等等。所以我们看到在超级品牌馆上就有一个叫圈子的功能,而自动聚合在这个平台上的内容,可能是用户的内容,或者是专家的内容,也可能是其他内容机构的内容。”
同时,因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商品,还需要很多的信息和知识,比如说车型、参数、售价等等,我们也会从整体的数据里面整合,包括品牌的介绍、价格、参数都会在这个页面上,所以非常原生,看上去就很像一个话题,内容其实在这个平台上,为这个商品是可以自动聚合的,在后端我们会把转化组件搭建上面,很无缝连接,从兴趣激发到最终的行动,包括在前端也会打通不同的流量端,比如说搜索的时候,当你有搜索需求的时候你会看到,当你到了真正的品牌里面,也会有相应的东西进入。
另外关于巨量引擎TAS模型,还有一点不同,和此前环环相扣的线性传播路径相比,它是一个环形的、流动的闭环,激发、行动、转化之间是可逆的多向的,因为沟通链路被极大缩短,所见即所得,任意的两个环节间也能快速地产生营销共振。以成为小程序首批入驻者的小米为例,精准信息流广告配合着小米商城小程序的无缝承接,激发 + 转化两个环节就完成了内容场景下的手机购买行为,更是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流失率。
拆解共鸣环:内容生态场域的行动图谱
说完概念,再来谈谈方法论。激发、行动、共鸣三者构成的TAS模型让我们重新理解了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路径,也暗含了内容生态场域的新行动图谱。
在短促的路径中,如何直接激发消费者产生行动、形成共鸣,巨量引擎给出的答案是:既要科学,也要艺术。全平台底层数据融合,能够为品牌提供从洞察到效果评估的全链路广告投放决策辅助,数据与技术的加持则是为了品牌能够更好地在巨量引擎旗下各个平台实现智能创意激发,比如我们熟悉的交互化创意和场景化创意能力,而程序化创意也在逐渐大规模落地。
在下图这张激发全景图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陈都烨在演讲中做的一个对比:“营销不仅仅是停留在触达 reach 阶段,而是要激发大众变成爱好者,购买者,传播者。”
如果把“触达”理解为品牌沟通的基础点,激发显然是要高于触达的营销诉求,所谓的爱好者、购买者、传播者,就是通过激发让消费者对品牌逐步从认知到行动,再到认同的喜好加深的过程。其中,作为评价品牌激发有效性而推出的 GROW 价值验证体系,包含激发及影响力指标(Generate)、互动辐射能力指标(Radiate)、品牌运营效用指标(Operate)以及口碑舆情优质指标(Word of Mouth),其评价范围更是远丰富于触达所能达成的目标。对于巨量引擎而言,它正是通过为品牌提供数据加上创意的双重能力,实现对消费者的有效激发。
【行动Action】在这里并非简单的完成购买行动,简单来说,既有实时的销售转化,也有粉丝经营的长效增长以及品牌资产的不断积累。转化也并非是共鸣环的最后一环,正如前文所提,环状的共鸣环意味着其中的每一环都可能直接触发转化,甚至转化这一环本身就有着极大的营销空间。要达成高效增长转化,陈都烨也介绍了三种有效转化路径:
内容消费场景转化:在内容场景的转化除了依靠智能创意的激发,无缝的转化工具也必不可少。除了上文提到的小米入驻小程序,小米旗下的全新独立品牌红米此次进行新机预售,也试水了抖音短视频的全球首家快闪店。从了解产品信息到观看测评短视频,再到预约购买,全部在快闪店页面一站式完成。
主动搜索场景转化: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日本电通曾将上文提到的 AIDMA 模型发展为 AISAS,两个具备网络特质的「s」——Search(搜索),Share(分享)的出现,指出了互联网时代下用户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搜索的行为变化,这一行为也在巨量引擎的内容生态中尤为凸显。过去一年抖音带火了不少网红奶茶,其中首次使用了抖音 POI 功能(point of interest,兴趣点)的快乐柠檬,当用户在上传视频时可以打上 POI 定位点,其他用户在观看视频时,顺着这个 POI 入口点进去,就能对这家门店的相关信息包括地址、产品等一览无余,刚种草的网红奶茶或网红门店,就可以马上去拔草,对于品牌来说可谓是大大地缩短了转化的路径,也顺势打通了线上线下的场景。
粉丝生态转化:抖音在过去一年的快速增长让不少抖音达人完成从 0 到 1 的跨越式粉丝积累,相当数量的品牌主也开始通过企业蓝 V 将抖音作为品牌的长效营销阵地。从内容生产到高效转化,再到粉丝管理与经营,不止是抖音,巨量引擎下的、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都成为品牌的一站式营销阵地。
打造共鸣环:重新理解内容营销
最后关于“共鸣”,共鸣背后增加了用户的主动行为以及更丰富的情感连接,这也往往被认为是缩短品牌与消费者沟通路径以及加速转化路径的关键点所在。在当下,无疑内容引发用户共鸣最主要的介质。从 UGC、PGC 到 OGC、BGC 的不断延伸,从一个字节到一个生态的不断生长的字节跳动,坐拥月活跃用户超过 8 亿的信息生态平台,也是当下中国用户获取信息最主要的平台。
而信息流广告也好,短视频营销也罢,本质上还是一种内容营销。广义上对内容营销的定义是:一种以创建和分发有价值内容,以达到吸引和留住目标用户的营销手段。但在新的媒介环境下,当越来越多的内容场同时蕴含着激发、共鸣、转化的营销空间时,内容营销的概念界定却不能依旧停留在创建和分发内容的定义下,好的内容营销应当是基于内容场中,品牌、媒介以及消费者三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沟通闭环。对品牌而言,内容场不是临时租用的媒体空间,而是能够为品牌带来持续营销闭环的营销场域。而巨量引擎所提出的新模型给品牌带来最重要的营销启示,我们认为是对于内容营销的理解和实践,品牌既要追求短捷链路的高效沟通,也要有基于优质内容场域下的长远布局。
< class="pgc-img">>文章来源:SocialBeta
>今做生意,商家对门面和招牌是越来越注重了。这是好事,一个好的门面不仅能吸引眼球,更能带来好收益。“流量为王”时代,门头就是流量入口。为了吸引顾客注意力,设计门头牌匾时,运用一些夸张手法博取眼球无可厚非,但也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和谐。否则,一个不当心,所谓的“创意”标新立异过了头,可就成了哗众取宠,最终伤了自己得不偿失。
这不,网友“泉水涓涓”在龙城博客发帖吐槽:“在大通路和茧行弄交汇处,有一家叫‘MA MA CHA’的商店,店面看上去像残垣断壁。”照片上,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破旧不堪、“废墟”风格的门头,乍一看还以为是烂尾楼,确实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如此不协调的门面,有损城市形象。
< class="pgc-img">>MA MA CHA店面装潢 图源:网友“泉水涓涓”
“MA MA CHA”是干啥的?怀着好奇心,笔者打开高德地图搜索,发现是一家奶茶店,位于武进区万达广场商业街。恍然大悟。难怪“妈妈茶”要放飞自我呢。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茶饮行业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奶茶店需要前卫设计,来打造新潮的人设,进而吸引新客户。
如此强行“创新”的搞怪门头,让人摸不着头脑,看了也不舒服。作为商业街的店铺之一,“妈妈茶”在门面设计上,应该综合考虑与周围店铺的关系,要与整个街边的风格统一和谐。“店不像店,铺不像铺”的废土之风,不值得提倡。如此“弄潮儿”,大可不必。
话说回来。这件事不禁让笔者想到了另一个怪象。现在有一种趋势,许多街道对沿街店铺门头进行整齐划一的整改,除了店名,大小、字体、颜色、样式全都一模一样。再有特色的门店,在千篇一律的门头牌匾下,也丢掉了文化特色和美感,“泯然众人矣”。
由此展开联想,如今社会上类似“两个极端”之事,还真不少。正所谓,“强行创新”固然不妥,“千人一面”也需警惕。这还真是个麻烦事。
作者 | 云中君
来源 | 觅渡新语
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发布2023年6月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涉多家超市、药房。
公示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XK_XDR_MC) | 行政相对人类别(XK_XDR_LB)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K_XDR_SHXYM) | 法定代表人(XK_FRDB)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C_XZCFJDSWH) | 违法行为类型(C_WFXWLX) | 违法事实(C_WFSS) | 处罚依据(C_CFYJ) | 处罚类别(C_CFLB) | 处罚内容(C_CFNR) |
亳州市谯城区吴孟德福临门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Q8A7Q | 吴孟德 | 谯市监处罚〔2023〕9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北万达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2WB5LFXC | 丁雷雷 | 谯市监花处罚〔2023〕1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750元罚款 | 销售不合格航空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750元罚款 | 罚款 | 2750 |
谯城区立德镇朱伟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QP0XY | 朱伟 | 谯市监立处罚〔2023〕2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经营的“班布狗”卫生纸外包装标签标识与“斑布”卫生纸识相近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亳州市太溪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P1JK84T | 张苗苗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社交疾病治疗功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谯城区新药特药大药房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UAC8X6L | 冯美 | 谯市监处罚〔2023〕97号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警10000元罚款 | 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警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魏武综合门诊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P4DL05E | 卢先玲 | 谯市监处罚〔2023〕9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0元罚款 | 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无中文医疗器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0元罚款 | 罚款 | 20000 |
亳州市双沟于华液化气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78653664X8 | 刘振华 | 谯市监双处罚〔2023〕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销售不合格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安徽药济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UMGU53N | 刘飞 | 谯市监华处罚〔2023〕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及使用医疗用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罚款 | 3000 |
谯城区邢贵敏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JWPM4P | 邢贵敏 | 谯市监处罚〔2023〕105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谯城区古井镇李青年食品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QT76Q | 李青年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11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960元罚款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960元罚款 | 罚款 | 1960 |
谯城区颜集街颜静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LYG4W | 颜静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11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356元罚款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356元罚款 | 罚款 | 3356 |
亳州启能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RKX5A8P | 许慧雨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谯城区池震百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H4WK50 | 史威震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罚款 | 300 |
亳州市福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21MA8N9D9D0J | 高福涛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50元罚款 | 亳州市福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50元罚款 | 罚款 | 450 |
亳州市谯城区张素平食品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PD5J17X | 张素平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00元罚款 | 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00元罚款 | 罚款 | 400 |
亳州青林堂商贸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TWUM2X5 | 楚清林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使用医疗用语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罚款 | 300 |
亳州市谯城区胡坡明榨油坊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T571BX4 | 胡坡明 | 谯市监颜处罚〔2023〕17号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芝麻酱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守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TJECY33 | 甘坤峰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医疗用语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罚款 | 300 |
亳州市徽照堂药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PAC3W2Q | 楚清林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社交疾病治疗功能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元罚款 | 罚款 | 300 |
亳州百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8P979R0Q | 于永亮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900元罚款 | 在网上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900元罚款 | 罚款 | 900 |
亳州市谯城区马全胜服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QFU1N | 马全胜 | 谯市监立处罚〔2023〕2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马全胜服装店经销的“NIKE”男鞋涉嫌商标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罚款 | 3000 |
亳州市永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NE64XX2 | 刘付岭 | 谯市监芦庙处罚〔2022}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罚款 | 2000 |
亳州市千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TWJP532 | 井雪杰 | 谯市监华处罚〔2023〕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 | 罚款 | 1500 |
安徽沪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TQWTP55 | 罗亭亭 | 谯市监华处罚〔2023〕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及违规使用医疗用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 | 罚款 | 1500 |
谯城区吴冰杰服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MPMB2Y | 吴冰杰 | 谯市监花处罚〔2023〕1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销售混淆行为的运动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谯城区古城镇油河集李大超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MUTU6J | 李大超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经营无标签食品酥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古城镇李红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3F114 | 李红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1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经营无标签红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古城镇张奇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MXN35E | 张奇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1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经营无标签食品糕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东华百货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R9C6T2W | 李红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1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经营无标签食品红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安徽百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城兴光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8NB4N692 | 范兴光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13号 |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800元罚款 | 销售处方药时药师不在岗 |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800元罚款 | 罚款 | 800 |
安徽百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城保安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MQ7KC7K | 柴晓梅 | 谯市监古城处罚〔2023〕14号 |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800元罚款 | 销售处方药时药师不在岗 |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800元罚款 | 罚款 | 800 |
安徽曹相贡酒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065209032E | 余红艳 | 谯市监古井处罚〔2023〕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400元罚款 | 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400元罚款 | 罚款 | 1400 |
亳州市谯城区大帮豆制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Q31J3XH | 罗素华 | 谯市监汤陵处罚〔2023〕28号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大帮豆制品店无证生产豆腐案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 罚款 | 3000 |
亳州市谯城区杨其庆奶茶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UW0424G | 杨其庆 | 谯市监立处罚〔2023〕2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杨其庆奶茶店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雪桐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0K23C | 李景山 | 谯市监处罚〔2023〕11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谯城区雪桐商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火腿肠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微州商贸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WU1ET24 | 张洪涛 | 谯市监张店处罚〔2023〕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营养成分表虚假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亳州鑫事业百货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PCF5E7A | 金钊 | 谯市监处罚〔2023〕12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宜思茗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Q47K97F | 闫月华 | 谯市监花处罚〔2023〕1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5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50元罚款 | 罚款 | 1050 |
亳州市谯城区阿木家潮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UTPDW9L | 彭昆明 | 谯市监花处罚〔2023〕1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销售混淆行为的运动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谯城区汇万家汇日用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NUNQA60 | 位龙龙 | 谯市监处罚〔2023〕10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蒋闯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Q1781 | 蒋闯 | 谯市监处罚〔2023〕10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徽膳苑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4XPJ03 | 张市委 | 谯市监处罚〔2023〕3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0000 |
亳州市天辰置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UH00E5A | 张经夫 | 谯市监处罚〔2023〕10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1万元元罚款 | 在销售房屋时虚假宣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1万元元罚款 | 罚款 | 2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2P18HQ19 | 耿爱华 | 谯市监处罚〔2023〕11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2000 |
安徽浙丽超市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PBPU2X1 | 黄建富 | 谯市监处罚〔2023〕112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销售未备案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亳州市谯城区万地玛特烟酒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U70W422 | 叶观青 | 谯市监处罚〔2023〕113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销售未备案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小奈华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L4KK02 | 刘华东 | 谯市监处罚〔2023〕114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马振伟鸡鱼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UTMX4 | 马振伟 | 谯市监处罚〔2023〕11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不合格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0000 |
亳州市泰源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8LLKE098 | 赵欢欢 | 谯市监薛阁处罚〔2023〕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8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虚假宣传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800元罚款 | 罚款 | 1800 |
亳州市兴芝坊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2NU0F27R | 张新兰 | 谯市监薛阁处罚〔2023〕2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花茶发布虚假宣传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 罚款 | 2000 |
亳州市谯城区名晟农产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0GY04P | 夏明才 | 谯市监薛阁处罚〔2023〕2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疾病治疗功能宣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谯城区方培培百货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T1K7E6R | 方培培 | 谯市监薛阁处罚〔2023〕2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60元罚款 | 销售不合格太子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60元罚款 | 罚款 | 260 |
安徽泓旭制药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8NX04H7F | 吴高峰 | 谯市监处罚〔2023〕11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刘蒙蒙烟酒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W14C29U | 李小龙 | 谯市监双处罚〔2023〕8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亳州市谯城区金苹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N96KL6R | 李素珍 | 谯市监双处罚〔2023〕9号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化妆品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双沟镇齐利群大药房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NUBYP6T | 齐利群 | 谯市监处罚〔2023〕116号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销售过期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亳州市谯城区玉品香食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8P8YP421 | 刘玉诺 | 谯市监薛阁处罚〔2023〕2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玉品香食品店在网上销售食品发布疾病治疗功能宣传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亳州市福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2MA2UH2GT5W | 赵利香 | 谯市监立处罚〔2023〕2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亳州市福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花茶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 |
谯城区十河镇刘娟烟酒食品门市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LBP54 | 刘娟 | 谯市监十河处罚〔2023〕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谯城区十河镇刘娟烟酒食品门市部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5000 |
谯城区十河镇王来成建材门市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KDTL5K | 王来成 | 谯市监十河处罚〔2023〕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000元罚款 | 谯城区十河镇王来成建材门市部销售不合格水泥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000元罚款 | 罚款 | 4000 |
谯城区颜集镇黄广红烟酒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602MA2QNURN10 | 黄广红 | 谯市监处罚〔2023〕11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谯城区颜集镇黄广红烟酒超市销售过期饮料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 罚款 | 10000 |
安徽泓旭制药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600MA8NX04H7F | 吴高峰 | 谯市监处罚〔2023〕12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8000元罚款 | 安徽泓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48000元罚款 | 罚款 | 48000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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