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河南映象网
涉案奶茶 上海浦东法院 供图
奶茶喝到一半,发现上面漂浮着飞虫尸体,奶茶爱好者庄先生着实被恶心了一番,与奶茶店交涉无果后,庄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奶茶店生产的奶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凭空出现虫子
2020年10月,庄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多次光顾的知名奶茶门店,购买了一杯13元的 “红茶拿铁”。店员现场制作完成后,用封口机器密封杯口,随后将奶茶给了庄先生。喝到一半,庄先生却隔着杯子看到奶茶上漂浮着一只黑色飞虫的尸体,他随即前往门店沟通。
店员退还了庄先生13元的奶茶款后,表示具体赔偿事项需和公司沟通,之后再给答复。次日,庄先生出现了轻微腹泻,因症状较轻,没有就医。数日之后,奶茶店工作人员联系庄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以价款的10倍为参照,补偿庄先生150元,遭到庄先生拒绝。
庄先生认为,奶茶交到自己手中时是密封包装的,自己也仅通过插入吸管饮用,显然在这期间飞虫是难以进入密闭液体的,只有可能是在制作过程中飞入,尸体残留在了杯中。故庄先生主张奶茶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1000元。
奶茶店则辩称,在奶茶制作过程中,飞虫是不可能进入杯子的。“红茶拿铁”的原料只有红茶和罐装牛奶,封杯机器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完成封口动作,并且封杯完毕之后店员还需要摇杯擦拭,整个制作过程中如果真的有虫子,店员当场就可以发现。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赔1000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庄先生主张被告生产的饮品中有飞虫,并提供了相应证据,被告虽对此予以否认,但缺少有力证据支撑,故法院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奶茶店在现场制作饮品过程中未严格尽到食品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发现制作的饮品中有飞虫进入,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故原告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在外用餐时,吃出异物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采访,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认为取证比较困难,而且相关事件往往情况复杂,所以不便接受采访。
连消委会都“头疼”的问题,我们消费者应该怎么办?有律师就表示,如果在外吃饭的时候,吃出异物取证其实非常简单。
律师 袁景潮
我们打开智能手机用摄像功能,将食材的异物拍出来,然后拍一下周围客观的场景;第二步如果你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保鲜膜将有异物的食材进行封存,以及邀请和你一起进餐的人员,或者旁观的人员进行人证;下一步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是12345市政府热线,接线人员收到举报之后,会转办给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
如果用餐时异物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律师建议完成以上步骤后,就到有资质的医院就诊,再由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维权不容易
正是因为取证难
所以才有毫无顾忌的商家
正所谓:
消费权益在你手
据理力争要开口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广州日报)
文章关键词:维权 责编:邵恰
源:南国早报
“察理王子”与“茶理王子”
同为茶饮料销售品牌
两个“王子”读音相同
文字构成仅有一字之差
到底谁才是真“王子”?
8月7日,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有限公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处“茶理王子”其品牌所属公司江西金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890.8万元。
“茶理王子”复制“察理王子”模式?
据了解,作为奶茶连锁品牌,“察理王子”由品牌创始人吴隆中于2012年创立,并于当年申请注册商标,2013年6月获得核准,目前已在广西、广东等地拥有600多家加盟门店。
后经授权,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理公司”)拥有“察理王子”商标的排他使用权。
2018年前后,察理公司的加盟商反映,有“茶理王子”奶茶品牌复制模仿“察理王子”的经营模式。“当时江西有客商想加盟,结果发现他们当地也有和我们品牌读音一样的品牌,就发图片过来问是不是同一家。”察理公司总经理陈荣辉向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介绍,经过对比,他们发现“茶理王子”品牌不仅与“察理王子”品牌在文字构成、称呼等方面相近,加盟店装饰上还有着极高的相似度。
陈荣辉表示,察理公司多次要求“茶理王子”所属公司江西金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无果后,于2018年9月对“茶理王子”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裁定茶理王子商标在餐饮服务上无效
2019年10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认定“茶理王子”商标与“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指定使用在餐厅、咖啡馆等服务类别相同或相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宣告“茶理王子”商标核定使用在餐厅、咖啡馆等服务上无效。金楚公司不服提起诉讼,2021年10月18日,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裁定。
在此期间,金楚公司仍继续复制模仿“察理王子”经营模式及品牌,明知其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仍以远低于察理公司加盟费的模式吸引加盟商发展加盟店,导致察理公司在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区难以发展加盟商。察理公司认为,金楚公司的所作所为,导致其商标权受到侵害,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他们做得太恶劣,如果早点找过来道歉、和解,也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陈荣辉表示。
“察理王子”获赔890.8万元
针对察理公司的侵权指控,金楚公司抗辩称,“茶理王子”商标受让于他人,不存在攀附“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商誉的故意,且“茶理王子”的设计与“察理王子”存在差异。另外,金楚公司经营“茶理王子”奶茶连锁服务获得了很多荣誉,在“茶理王子”商标被宣告无效后,金楚公司已重新设计经营标识,因此金楚公司不存在侵权的情况。
法院认为,金楚公司作为茶饮料的经营者,在明知“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已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仍在茶饮料销售服务及加盟商推广时使用与之相近似的“茶理王子”标识,会导致消费者对察理公司与金楚公司提供的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认为二者有关联,从而产生关联关系混淆,该行为构成对“察理王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8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金楚公司赔偿察理公司经济损失885.6万元,维权合理费用5.2万元。
8月14日,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金楚公司,该公司招商部经理以不方便为由婉拒了采访,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会上报,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有回应。
专家说法
针对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陈星教授认为,“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已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茶理王子”标识与之相似,会导致消费者认为二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从而产生混淆,侵犯消费者对于品牌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茶理王子”与“察理王子”读音相同、文字构成相近,并且同样使用在咖啡馆、茶馆、饭店等服务领域,容易误导公众,本次判决高额赔偿利于震慑此类仿冒行为。
源:钱江晚报
“我喝到一半,发现奶茶里有虫!”
“实在是太恶心了,我一定会追究到底,必须给我赔偿!”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8个月里,李环(化名)和他的朋友对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知名奶茶店“下手”,买奶茶后往杯中放入虫子,以扬言曝光等方式威胁店家,索要高额赔偿。
经查证,至少已有7家奶茶店被敲诈勒索,其中包括知名品牌店“某茶”和“某某的茶”,犯罪金额共计92000元。
熟门熟路,灵光乍现
今年23岁的李环高二辍学之后便在外打工,他在 “某茶”工作时,认识了同事王玲(化名)并发展成男女朋友。2020年4月,李环和王玲相继从某茶离职。
离职后,李环一直在社会上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收入的他手头日渐拮据。一日,他漫无目的闲逛,路过老东家时看到外头门庭若市,无意间听到两个在门口等待的外卖小哥的对话。
“这家店生意最好了,每次都要等很久。”
“生意能不好吗?他们的服务好啊,要是口感不满意还能免费重做一杯。”
李环一听,回想起自己在店里做值班经理时“某茶”的经营理念、内部运营和管理模式,突然“灵光乍现”,萌生了一个“赚快钱”的想法。于是,得意洋洋地把生财之道分享给了王玲,两人一拍即合。
初次动手,斩获丰厚
2020年9月底,李环让王玲去杭州市拱墅区一家“某茶”购买了一杯20多元的饮品。
离店后不久,李环在附近公园抓了一只小虫子放进了杯中,并用手机拍摄了饮料中有虫子的照片和视频。一切准备就绪后,让王玲给这家门店打了电话。
“你好,我今天下午在你们店买了一杯奶茶,喝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只虫子,你们必须给个说法!”
“对不起,对不起。”店长听了十分重视,连声道歉。
店长表示愿意将奶茶退单,并重新制作赠送一杯。
王玲一口回绝,坚持要求赔偿。
店长“自知理亏”,表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最高赔偿标准赔偿1000元,并亲自上门道歉,陪王玲去医院检查,承担所有费用。
王玲继续听从了李环的“指导”:“绝对不要答应对方提出的任何赔偿条件,要让他们领导来谈,不然就曝光他们死磕到底!”
二人步步紧逼,更以向媒体曝光影响品牌声誉等方式为要挟,狮子大开口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要求。
“5万元?这个数目超出了我的权限……”面对如此高额的赔偿价格,店长无力应对,只好请上级领导出面与王玲当面协商。从值班经理到店长,再到地区经理、大区经理,李、王二人不依不饶,最后请出了大区经理出面解决。
几天后,李环以哥哥的身份陪王玲来到面谈地点。两人早有准备,设计好话术,你一言我一语地打配合。虽然“某茶”高管据理力争,但为了表示诚意和维护品牌形象,最后还是当场支付了45000元息事宁人。
屡试不爽,引起关注
因为钱来得又快又容易,李环便想如法炮制再干一单。半个月后,他盯上了“某某的茶”杭州某门店,但这次只得手了1000元。于是,他又将目标转回“某茶”。
2020年11月底至4月初,李环与其他三个朋友分别在东莞、深圳、广州的“某茶”按照“老套路”实施敲诈。之前的“屡战屡胜”令他们胃口越来越大,赔偿数额也越提越高,有一次甚至索要20万元。几番讨价还价后,他们再次得手46000元。
2021年4月底,李环与朋友前往上海游玩,并计划对上海的某茶门店“下手”。但因之前频繁索赔的“事迹”已经引起了某茶总部的警觉,上海门店上报请示后,总部发现了其中蹊跷,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李环、王玲和另外三人相继落网。
吐露心声,令人无奈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最高赔偿只有1000元,对方要5万元这么离谱的金额,你们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之前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的案例,顾客在公众号、微博上进行了投诉和曝光,让我们公司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但凡出现顾客投诉饮品有问题,我们门店的压力是很大的。”
“当时对方索要5万元赔偿的时候,你的心理感受是怎样的?”
“因为我在餐饮行业做了很多年了,产品质量和服务是最关键的。被他‘纠缠’的那几天我内心非常煎熬,明知他就是来‘敲点钱’的,我还要一边安抚他的情绪,另一边还要考虑公司的利益。那几晚我几乎夜夜失眠,满脑子都想着被他们曝光怎么办。”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杭州某门店店长如此无奈。
李环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李环等4人提起公诉。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拱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