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哈尔滨市卫健委公布1月22日哈尔滨市9例确诊病例及5例无症状感染者涉及主要活动场所如下:
确诊病例1:孙某某,男,23岁,现住利民开发区南京路常青家园。
1月6日-17日,每天18时、次日早6时从家出发去单位上下夜班,乘坐呼兰9路公交车自区政府站到正大集团站往返。
1月18日,18时到小区楼下取快递后回家。
确诊病例2:吴某某,女,52岁,现住呼兰区腰堡街道水师村。
1月7日-17日,每天6时、19时乘坐通勤车上下班。
1月18日,6时步行到水师村佳春超市购物。
确诊病例3:陆某某,女,51岁,现住利民开发区裕田村大王屯。
1月7日-18日,每天骑车上下班。
1月17日,11时乘坐私家车到呼兰区艺剪坊理发。16时乘坐私家车至中心药店买药。
确诊病例4:杨某某,男 ,37 岁,现住乐业镇正大养鸡场职工宿舍。
1月8日-20日,在养鸡场工作。
期间:
1月13日,驾车到兰西县接孩子。
1月16日,驾车到乐业镇接妻子一同前往乐业镇集市购物。
确诊病例5:孙某某,女,30岁,现住利民开发区裕田小区。
1月7日,13时在南京路大宝全猪馆用餐,15时到酷米便利店购物。
1月8日,17时到宝丰医药连锁(裕田店)购药。
1月9日,6时到酷米便利店购物,16时到呼兰区四道街名都晓荷塘主题火锅就餐。
1月10日,7时到家楼下超市购物,8时乘坐私家车到呼兰区中心市场购物,10时到市场旁佳焙西点、辣小丫、蜜雪冰城购物。
1月11日,18时到彩虹超市购物。
1月12日,6时到酷米便利店购物,9时到兄弟果业、志杰果业(润恒水果批发市场)购物。
1月13日-17日,多次到酷米便利店购物。其中,分别在13日17时、15日17时、16日12时,到宝丰医药连锁(德承店)购物,到宝丰医药连锁(裕田店)购药,到李记小羔羊海鲜烧烤用餐。
确诊病例6:张某某,男,48岁,现住乐业镇正大养鸡场职工宿舍。
1月7日,乘坐私家车到岳父家(利民开发区利民镇利民村张户屯),后到海宁皮革城2楼、4楼购物。
1月9日-20日,乘私家车上下班。
确诊病例7:孙某,男,31岁,现住呼兰区金色人文小区。
1月7日-18日,乘私家车上下班。
期间:
1月10日,13时乘私家车到金安国际购物。期间,在吉野家吃饭,去中央商城马卡乐童装购物。
1月15日,19时乘私家车到亲属家(呼兰区开发五号楼)。
1月17日,12时与家人去西环商城三楼童装购物,17时去比优特超市购物,18时前往亲属家(呼兰区开发五号楼)。
确诊病例8:祝某某,1月17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月22日,转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9:詹某某,1月2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月22日,转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石某某,男,19岁,现住松北区恒源街。
1月7日-20日,每天8时到恒源街660号附近秋林里道斯买早餐。
期间:
1月7日,17时乘坐230路公交车在学院路换乘551路公交车下班,之后乘坐出租车到呼兰区民主街父母家。
1月8日、12日、16日,6时从父母家乘坐551路公交车在学院路换乘230路公交车上班。
1月11日,17时乘坐230路公交车在学院路换乘551路公交车下班,之后乘坐出租车到宏波修脚服务部;19时乘坐出租车到父母家。
1月15日,17时乘出租车到南京路换乘9路公交车在保险公司站下车;18时乘坐出租车到宏波修脚服务部,到呼兰区秋收满超市购物;19时乘坐出租车到父母家。
1月21日,11时到香坊区中医食杂店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某,男,36岁,现住利民开发区CBD瑞城。
1月7日-18日,每天乘私家车上下班。
1月17日,18时驾车至利民开发区南京路百特米多多超市(金马店)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3:齐某某,男,50岁。现住利民开发区裕田街道正大养鸡场乐业二场。
1月8日-17日,每天乘单位通勤车上下班。
1月16日,9时前后到乐业镇早市,市场附近的顺达超市购物。
无症状感染者4:鞠某某,女,36岁,现住利民开发区裕田街道正大养鸡场乐业二场。
1月3日-11日,在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鸡场养鸡及居住。
1月13日,19时乘坐私家车到婆婆家(呼兰区新华小区),返回途中去正红超市(呼兰108路公交车四副食站旁)、乐业镇杨家菜店购物。
1月16日,9时到乐业镇购物。
来源:哈尔滨市卫健委
林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消防救援部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及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为推动此项工作,现对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温州城)等18家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
一、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温州城)
存在隐患:
1、消防高位水箱未与长春温州城的消防给水系统连接,无法保证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压力。
2、消防用电设施未实现双电源供电。
3、防、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
4、美食城内天然气管道穿越防火分区。
二、吉林华越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生产车间未设室内、外消火栓。
2、新办公楼缺少1部疏散楼梯。
3、生产车间楼上设置员工宿舍,只有1部疏散楼梯。
4、车间内自然排烟被搭建的建筑遮挡。
三、吉林市正大博华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室内两部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能直通室外,且未形成扩大封闭楼梯间。
2、一层和七层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3、室内消火栓系统每层只设置一个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
4、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原设计为办公楼)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北侧室内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间,缺少防排烟设施。
四、雪友饭庄
存在隐患:
1、缺少一个安全出口。
2、无室外消防栓。
3、住宿建筑房顶使用可燃彩钢夹芯板。
五、双辽市大市场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商场封闭楼梯间形式设置不正确,首层扩大不符合要求。
2、三层档烟垂壁被遮挡,影响使用功能。
3、三层局部外窗被广告牌遮挡。
4、消防控制室1人值班。
5、二、三层管道井内封堵不严。
6、消防水泵房内积水,未及时清除。
六、伊通满族自治县无量售电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负一层地下超市南北防火分区卷帘现场测试均无法启动,处于停用状态。
2、一层东侧疏散通道内堆放大量杂物和铝电池,占用疏散通道无法当场改正。
3、消防专用线路故障,敷设不符合规定。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
七、辉南县辉南镇海洋大酒店
存在隐患:
1、一楼南侧插排敷设在可燃物上。
2、一楼南侧一具灭火器过期未检。
3、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北侧墙面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连电方式不正确,未连接主电源使用插头连接并未进行穿管保护且距离地面高于1米)。
4、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八、通化县五谷香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存在隐患:
1、销售部办公室插排依附在可燃物办公桌上。
2、厨房油烟管道未清洗。
3、厨房与餐厅未形成防火分隔。
4、办公楼三层楼梯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九、镇赉县福寿祥老人院
存在隐患:
1、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该单位一层东南侧安全出口未设置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一层西南侧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电源线敷设不符合要求。
4、防火巡查记录不全,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及消防演练记录。
5、一层部分房间使用推拉门。
十、吉林嘉泰实业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2、室内消火栓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4、办公楼西北侧、东侧中间楼梯间储存货物,堵塞疏散通道。
十一、临江市明都晓荷塘主题火锅店
存在隐患:
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十二、白山市江源区鼎盛大厦
存在隐患:
1、自动扶梯附近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损坏无法下降至地面。
2、测试感烟探测器后应急广播无声音,声光报警未运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不正常,显示多线盘故障。
3、高位水箱间内稳压泵控制柜处于断电状态,稳压泵无法启动,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
4、高位水箱间内稳压泵控制柜处于断电状态,稳压泵无法启动,消防水泵房内湿式报警阀组生锈腐蚀,严重损坏,无法正常运行,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损坏。
5、排烟风机处于断电状态。
6、柴油发电机无燃油,不能正常启动运行。
7、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足,且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十三、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湘都湖南菜馆
存在隐患:
1、厨房操作间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与清油两种燃料。
2、厨房操作间未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场所缺少安全出口 (二、三层容纳人数超过 50 人) 。
十四、吉林省海格节能门窗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厂房安全出口处设置卷帘门,封闭安全出口。
2、空开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3、无防火检查记录。
4、1具灭火器无保险销。
十五、珲春市东鑫服饰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一层车间与仓库未做防火分隔。
2、一层车间西侧疏散走道宽度不足。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违规使用电褥子取暖。
十六、龙井市爱心敬老院
存在隐患:
1、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2、老年活动室顶棚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3、厨房电气线路安装在可燃物上。
4、燃气用具连接软管超过2米。
十七、乾安县红盛居碳火锅店
存在隐患:
1、东侧安全出口上方电气线路未穿管。
2、一层北侧生碳炉设置在简易罩棚内(易燃)。
3、液化石油气储量过多,未设置储气间。
4、一层至二层楼梯墙面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5、无消防应急预案。
十八、松原市嘉逸洗浴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3层、4层楼疏散楼梯2处应急照明灯损坏。
2、一层东侧疏散楼梯通往一层大堂处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
3、消防控制室电线敷设混乱。
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5月14日0时至19时,辽宁省营口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今天(5月14日),辽宁营口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莉在发布会上通报,5月13日晚,按照安徽省合肥市协查函,通过公安大数据和流调队现场排查,营口市对李某婷、吕某行程轨迹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排查密接及次密接者265人。对其就餐、居住、培训过程中接触的所有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目前,共集中隔离217人。
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者开展快检和常规检测,5月14日凌晨3时快检结果均为阴性,今天上午经常规初检、复检5例呈阳性。后经省专家组会诊,确诊病例2例,1例为普通型病例,1例为轻型病例,3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对环境重点部位采集样本662份,在金色童年摄影基地和艾居金洋酒店705房间共检出7个样本呈阳性,其他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对涉行程轨迹的春华海鲜自助、大商汇、金色童年摄影基地、李波诊所、天诚源饭店、晓荷塘火锅店、艾居金洋酒店705房间7个重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控管理;对8个重点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高速路口实施交通管制,非必要不离区,必要离区人员需持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出货运车辆封闭管理,随车人员禁止下车,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