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快讯 据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2月7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胥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胥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1370元。这是“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基本案情:2019年7月,胥某某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某学院承包了1号餐厅1楼5号档口,开办“久居香冒菜”。为了增加冒菜香味,吸引更多学生消费从中牟利,胥某某从陕西省南郑县东大街农贸市场一调味品批发零售店以每斤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斤罂粟籽,并将其打磨成粉末,混合在其他调料中加工成辣椒油,在制作冒菜的过程中添加。
2019年9月3日,职教园区某学院开学,胥某某经营的“久居香冒菜”档口开始营业。2019年9月18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学院学生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时,发现胥某某经营的冒菜档口辣椒油快检结果显示罂粟壳(粉)呈阳性,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对该档口辣椒油进行监督抽样,并委托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对抽样样品进行检验。经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检验,送检的辣椒油中含有那可丁和罂粟碱成分。另查明,胥某某自2019年9月3日开始营业至18日被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久居香冒菜”档口总营业额为42433元,其中销售使用含有罂粟碱、那可丁成分的辣椒油制作的冒菜总营业额为4137元。
2019年11月26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胥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交兰州新区公安局立案审查。2020年10月28日,兰州新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月29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胥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胥某某在冒菜辣椒油中违法添加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也对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并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复后,依法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编辑 林玮琪
来源: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融界消息,近日,北京佳美康乐餐饮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万1仟300元整。
据公告内容,我局于2024年5月8日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大兴体育场底商16号2层16的北京佳美康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美食城,共有13个档口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每个档口后厨均有2个烹饪灶头,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我局现场测量,油烟净化设施集气罩长2米,宽1.1米,每个档口油烟净化设施集气罩对应的灶面投影面积均为2.2平方米。根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扫放标准》(DB11/1488-2018)进行折算,每个档口基准灶头2个。检查中发现该单位13个档口中,其中10个档口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另外3个档口油烟净化设施虽处于开启状态,但净化器恒压电源指示灯不亮。其中,五喜临馍档口两个灶头分别为炖煮及炒制,油烟净化设施处于开启状态,净化器恒压电源指示灯不亮。经查为杨絮吸入油烟净化设施内部导致线路短路,不能正常发挥净化作用;卡梅罗牛肉炒饭档口两个灶头分别为炖煮及炒制,油烟净化设施处于开启状态,净化器恒压电源指示灯不亮。经查为杨絮吸入油烟净化设施内部导致线路短路,不能正常发挥净化作用;孔小牛牛肉饭档口两个灶头分别为炖煮及炒制,油烟净化设施处于开启状态,净化器恒压电源指示灯不亮。经查为杨絮吸入油烟净化设施内部导致线路短路,不能正常发挥净化作用。该3个档口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按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抖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规定,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净化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视同超标排放。
北京佳美康乐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构成了超标排放油烟违规行为。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因此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2万1仟300元整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源:【大河网】
12月15日,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期,“鼠头鸭脖”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书公布。其中,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25.5元,责任人朱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10倍罚款即284.4万余元,陶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8倍罚款即185.2万余元,易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9倍罚款即226.3万余元。
处罚详情显示,2023年6月1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占某在学院第一食堂“美卡香卤”档口所点饭菜中吃出疑似鼠头的异物;6月8日,学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快餐窗口购买的空心菜中发现一条青虫;6月13日,学生谭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馄饨铺”购买的拌粉内发现一只黑色的臭虫。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学校食堂的承包方,多次出现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情况,且经网络传播,造成大量转载与评论,引起社会舆情,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朱某某、陶某某作为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易某某作为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一楼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此前,“鼠头鸭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当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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