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中国新闻网
去餐馆吃饭,菜饭里吃出头发丝怎么处理?不少人可能怕麻烦选择退钱走人。不过,最近在浙江宁波,一位颇为较真儿的网友,其餐厅维权经历就走红网络,因为在一碗16元的面条吃到头发丝,他最终得到了餐厅的1016元赔偿。
吃面吃出头发,我们法院见
近期,一个名为“海花”的网友曝出自己“餐厅维权”经历,引来广泛关注。
今年7月2日,海花在宁波某面馆吃一碗16元的面。但他却发现碗中有根头发,于是叫来服务员。
谁知服务员非但没道歉,还跟海花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
“他们以为我是要敲诈讹钱,而我就是想要一句道歉而已。”海花在帖子里写道。
道歉没收到,这件小事从这里开始转化为矛盾。海花要求和餐厅老板面谈后,服务员却只扔下一句:“你还想怎样?!”
等了近40多分钟后,依然没人再搭理海花,海花只能独自离开。
气不过的海花当场拍照取证,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经调解,餐厅同意退一赔一。但海花坚持让餐厅退一赔三,可餐厅不答应。就这样,调解宣告失败。
四天后,海花最后一次接到餐厅经理打来的电话,再次沟通无果后,对方扔下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
于是,海花挂了和餐厅经理的通话后,一气之下就真的奔赴宁波海曙法院立案大厅排上了号,准备和餐厅走法律程序维权……
吃出一根头发 获赔1016元
一碗16元的面,诉诸法律真的有用吗?海花的心里也犯嘀咕。但没曾想,海花的维权之路十分顺利。
不到2个小时,海花便拿到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示的《诉前登记告知书》,准备在7月11日接受庭前调解。
在法院的调解下,餐厅最终答应退一赔十。但海花拒绝了这样的结果,并告知对方,自己将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来执行退一赔一千,共1016元的赔偿,少一分都不行。
终于,这项“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庭前调解失败后,进入了开庭阶段。
8月15日上午9点,海花来到法院第九审判庭。海花在帖子中写道:“本来做好了一审、二审、再审的准备,没想到对方一开庭就怂了。”
最终,海花按照既定法律程序,拿到了该有的1016元的赔偿。
对于“小案子”,法院真会管?
廖小兵摄" />
中新社廖小兵摄
对于海花的维权经历,不少网友觉得很惊讶:“这么小的事情,法院居然会受理?”
实际上,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取消立案审查的门槛,有诉必立。
海花在帖子里也写道:主审法官很公正,一开始就鼓励他:案子金额虽然小,但法院一样会重视。”法官甚至向海花“透露”,一分钱的案子我们也审理过!
一碗面,为啥能赔出1016元?
除了对法院接手海花案件的意外,不少网友对这笔赔偿金也很好奇。其实,对于食品安全类的赔偿纠纷,也同样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此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所以,这笔1016元的赔偿金,就是由1000元的赔偿金额和原价16元的面钱构成。
令晗/北京青年报
近日,知乎上流传的一篇关于“有哪些你认为举报了没用,但实际上有用的事情”这个问题的回帖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网帖讲述了当事人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丝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维权成功的全过程,被不少人评价为“最让人舒适的维权帖”。
日前,参与审理此案的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水法官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独家还原了案件始末,并支招“如何正确维权”。
消费者吃出头发丝起诉餐馆索赔千元
7月2日,小海(化名)在宁波某面馆吃面时,发现碗中有一根比面条还要长的头发,便找来服务员询问。出乎意料的是,服务员态度很嚣张,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在小海拒绝换一碗的提议后,服务员表示:“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气不过的小海遂拨打了消费者维权热线申请调解,要求“退一赔三”,但被餐馆拒绝,最终小海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解决此事。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小海的时候,他已经回归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每天要上班还要加班,很忙”。但谈及一个月以前的维权经历,他觉得自己的“较真”很有必要。
小海在网帖中介绍,自己于7月6日前往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在法院自助立案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协助下,顺利走完了立案程序。11日双方赶到法院调解中心进行再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小海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店家“退一赔一千”,但与店家提出的“退一赔十”差距较大,调解再次以失败告终。
7月18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就此事立案,小海作为原告方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餐馆“退一赔一千”。
最后一次庭前调解
餐馆松口同意赔偿
按照原计划,该案将于8月15日进行开庭审理。但还没等到开庭,案子就迎来了转机。
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水红东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双方在最后一次庭前调解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店家同意了小海所提出的“退一赔一千”要求,所以此案没有进入庭审环节。
店家坚持了这么久,为何在开庭前突然同意了小海的要求?水法官解释说:“立案后的庭前调解双方态度都比较温和,虽然之前的两次调解都没有成功,但这次庭前调解是最后一道关口,再调解失败就要进法庭宣判。被告可能也觉得这次再调不了就要上法庭进行判决了,判决书都是要依法公开的,网上都能查到,对他们店的信誉影响也不好,毕竟他们是个连锁店,是比较注重自己的品牌的。”
水法官表示,庭前调解最终能够成功主要还是靠双方自己沟通,法院调解也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进行,“我们调解也是要求必须按法律走的。原告方当时就直接摆出了《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条文作为依据,调解过程很顺利。”
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
维权案件呈上升趋势
据水法官介绍,虽然像本案那样因为一根头发丝就告上法庭的案件并不多,但是类似的消费者维权案却很常见,“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了,越年轻的人维权意识越强,此类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在我们法院也是呈上升趋势,不断增多的。”
而此案的特别之处在于涉案金额较小,大部分人在遇到这样的事后都会选择不了了之。对此,水法官认为,选择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可能有些人看来他过于较真,但这种较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消费者个人的权利。能有这样积极的维权意识还是好的,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企业更加合法合规地经营。这本身就是一件互利的事,会使市场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如果每个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不有所反应,那犯错的商家只会越来越猖狂。”
水法官称,一根头发丝最终引发一场官司其实存在一定的机动因素,“类似的情况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如果当时饭店的服务员态度好一点,道个歉,再给重新换一份面的话,双方可能也不会走到诉讼这一步。”
法官
原告保留的“小票及头发照片”作用大
该事件引发关注后,也有人认为此次事件可能是小海“自导自演”的碰瓷行为。针对这种说法,水法官表示:“对于本次案件的话,因为没有进行审理,具体也不便发表意见。但是《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明确指出,消费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一般要倾斜保护,这是法律规定的。另外从常理上来看的话,我个人认为一般消费者也不会作出类似举动,会这样做的人毕竟是少数。”
一提到要走法律程序,有些人不免会担心,走法律途径不仅耗费大量的金钱成本,也会有很高的时间成本。水法官介绍,现在走诉讼程序是非常方便的,“宁波现在设立了移动微法院,既可以现场立案,也可以网上立案,还可以邮寄立案,只需要在手机上装一个微信小程序,就可以走完全部的诉讼过程。也就是说法院在宁波,但当事人在北京,他不需要到现场参与庭审也可以直接开庭,所以说是特别方便的。”
至于诉讼费的问题,水法官表示,现在许多消费者维权案都十分简易明确,可以直接在网上查到相关法律条文作为诉讼依据,“比如本案,双方都没有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且诉讼费也不高,只有25元。”
水法官建议,消费者在为自己维权时,“第一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你把法律条文明明白白地摆在对方面前,那他也无话可说;第二就是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证据很重要,我们都说‘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案件最终的处理还是要依据双发当事人给出的证据来判决。像本案的话,原告当时就有意识地留下了购买牛肉面的小票以及面里有头发的照片,对最后的调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三是要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不能总吃‘哑巴亏’,咱们不惹事也不怕事,也不要怕麻烦。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很便利了,包括庭审诉讼,也可以在网上进行。”
本期编辑 邢潭
教科书般”的维权操作
1993年的春晚,中国男足首位外教施拉普纳“参与”了冯巩和牛群表演的相声《拍卖》。相声里,施拉普纳的一根白头发被炒到了5万,冯巩惊呼:“施大爷头上长的不是头发啊,是满脑袋金条啊!”
一根头发五万块当然是为了喜剧效果,但是一根头发一千多块,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我们都有启发。近日,一个消费维权案例被网友们称作是“教科书般的维权”,一个90后小伙子在饭馆吃面时,发现面里有一根头发。这根头发让饭馆付出了1016元的赔偿的代价。
其实别说头发了,在外吃饭,吃出更夸张甚至更恶心的东西,很多人恐怕也不是没经历过,但是往往也就是换一盘就算了,顶多免个单。那这个小伙子到底是做了一套怎样的“教科书般”的维权操作,最终获赔千元呢?遇到类似事件,我们能不能参考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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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发布了一篇帖子,讲述自己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而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维权获赔的经过。
据了解,7月初,当事人在宁波某餐厅点了一碗白切牛肉面和一个卤蛋,共计16元。而最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获赔了1000元以及当天的就餐费用16元,共计1016元。不少网民称这是“教科书”般的维权。
面里有头发
90后小伙将面馆告上法庭
他在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称,当时餐馆服务员没有积极处理解决,态度也不太好。他的声音经过处理:
当事人接受媒体采访录音:服务员一过来很随意的感觉,就说有头发很正常,给换一碗。我说就这么简单么?服务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说你还想怎么样,可能把我当作敲诈讹钱的了。
当事人随后拍下了就餐支付小票以及有头发丝的那碗面的图片,并且,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但餐馆并不同意调解条件:
他们说,你去法院走程序吧,这么小的事情。
挂断与餐馆沟通的电话,当事人就去了宁波海曙区法院立案大厅。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水红东表示,就本案来讲,完全符合立案条件:
就本案而言,原告作为消费者,被告作为经营者,原告确实到被告的面店吃了饭,然后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原告认为在被告面店吃饭过程中发现了头发,他们有利害关系。原告的诉请在本案中也明确1016元。所以,这个案子完全符合原告起诉立案的条件,应当依法受理。就是说,案件的金额不管大与小,法院的审理流程都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都会一样重视。
法官庭前调解
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一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原告援引这一条,要求一共赔偿1016元。在开庭前最后一次调解时,被告餐馆终于同意这一条件。
之前消费者协会处理不了还可以再到法院来,到我们这边的话不会再有后面的流程了,要么就调解,要么就判。这个案子如果开庭,证据确实充分就要做出判决。现在司法公开,裁判文书都要上网的。
法官解读:
走诉讼程序并不复杂
虽然,此案最终并没有进入庭审环节,但是,水红东法官表示,原告有权利保护意识,而选择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企业更加合法合规地经营。
依法地积极维权,积极监督企业的各项经营行为,但是在这个监督过程中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实现在互联网比较发达,有些问题不懂的话搜一下都可以了解到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有一个权利保护意识,如果没有这个意识,消费者过于软弱的话,经营者就会越来越猖狂。
不过,一提到要走法律程序,有些人不免会担心,走法律途径会不会耗费大量的金钱成本,以及会不会有很高的时间成本。水红东介绍,现在走诉讼程序并不复杂:
其实现在打官司还是比较方便的,从立案角度看,以前都是纸质现场立案,现在有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有多种立案方式。审理的话,现在办案周期比较短,效率还是挺高的,一般的案子一到三个月内大概都能审结。金额比较小的,像我们在浙江大概2万的案子,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就可以小额诉讼,就是一审终审。诉讼费角度来看,1万以内的案子我们诉讼费都是收50块钱。如果简易程序的话,结案之后还可以再减半,也就说25块钱。
对于消费者维权,水红东建议,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
网友点赞:
就欣赏这样较真的人!
宁波小伙的这波操作
在微博上迅速引来2万多网友转发
大家一片惊呼:
干得漂亮!
就欣赏这样较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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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小事也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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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江宁婆婆”也在转发后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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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较真”、不怕麻烦的精神不光是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给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商家一个教训。我们相信,只要肯较真的公民越多,“乱来”的商家自然就越少。
央广记者:刘飞
编辑:崔天奇
新媒体编辑:周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