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排查落实暂停堂食的规定。
>< class="pgc-img">不听劝导的餐饮单位被责令停业。
>本报讯(文/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博儒 郑雯颖 陈梅兰 图/市场监管)近日,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了第19号、21号通告后,要求暂停堂食、暂停营业和全员核酸检测,仍有5家餐饮单位拒不落实暂停堂食规定,被责令停业。
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联合镇街、城管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禁止堂食和暂停营业的大检查,采取走街串巷、电话通知、微信告知、张贴告示等方式,逐一排查落实暂停堂食、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等有关规定。
工作人员以扫街方式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劝导茶馆、棋牌室、麻将馆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劝导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8月13日、14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了辖区餐饮店约5426家,劝导茶馆、棋牌室等暂停营业97家,督促农贸市场、药店、进口冷链等落实问题整改70个次,配合镇街等多部门,对5家经多次劝导仍拒不落实暂停堂食规定的餐饮单位责令停止营业。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聚焦重点场所,督促各类经营者落实第19号、21号通告规定,履行暂停堂食、暂停营业和全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635家次,督促劝导美容美发、茶馆、棋牌室、麻将馆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104家次,督促劝导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695家次。其中,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突击检查了23家存在堂食的餐饮经营单位,现场劝导暂停堂食。
源:台海网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9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于8月13日-14日,在全市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适当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现就此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思明区、湖里区13日、14日两天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2.同安区、翔安区13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3.集美区、海沧区14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要求主动有序接受检测(免费)。全市便民核酸点照常提供服务。
二、查验核酸证明
思明区、湖里区辖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严格查验进入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查询)。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温泉、SPA、艾灸、推拿、盲人推拿、体育场馆、健身房、茶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景区、公园附属娱乐设施及室内场所暂停营业。
宾馆、酒店、民宿、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对外营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堂食仅限对入住人员开放。
各类文体、商贸、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暂停举办。
2.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保供单位正常营业,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于2022年8月13日-14日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来源: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9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于8月13日-14日,在全市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适当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现就此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思明区、湖里区13日、14日两天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2.同安区、翔安区13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3.集美区、海沧区14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要求主动有序接受检测(免费)。全市便民核酸点照常提供服务。
二、查验核酸证明
思明区、湖里区辖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严格查验进入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查询)。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温泉、SPA、艾灸、推拿、盲人推拿、体育场馆、健身房、茶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景区、公园附属娱乐设施及室内场所暂停营业。
宾馆、酒店、民宿、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对外营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堂食仅限对入住人员开放。
各类文体、商贸、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暂停举办。
2.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保供单位正常营业,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于2022年8月13日-14日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