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我的妈呀,这事儿可真是够闹心的!
你说这 CoCo 都可奶茶店,咋能出这档子事儿呢!那员工一边切西瓜,一边就把甜的瓜心给吃了,剩下的再给顾客做果茶,这像话吗?
瞅瞅那视频,口罩戴得也不规范,手套也不戴,这卫生能有保障吗?这员工也太没规矩,太没职业道德了!
还好有执法人员去突击检查,这值班店长说事儿属实,把那员工停职了,等培训考试合格再上岗。可这事儿能就这么完了?
那公司守则里写着员工上班除了某些情况能喝饮品,可没说能偷吃水果啊!这员工是不懂规矩还是故意的呢?
再说这店里,卫生情况整体还行,员工健康证也齐全,可那“日管控”表格简单得要命,食品安全管理员自查还流于形式,都写“无问题”,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监管部门让店方加强员工培训,这是应该的!可这
事儿出了,能保证以后就不再有类似的情况了吗?
这上海亿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都没人接,这是啥态度?出了事儿就躲起来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做餐饮的就得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最基本的!可这事儿让咱消费者咋想?还能放心去买他家的东西吗?
希望这家店能真的吸取教训,好好整改,别再干这种缺德事儿。也希望其他的餐饮企业都能引以为戒,别把消费者的信任当儿戏!
所周知,奶茶行业现如今是非常火爆。
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乡镇,几乎随处可见奶茶店的身影,店铺名称也是多种多样。
尤其是,对于年轻人而言,奶茶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上班,来一杯~
聚会,来一杯~
逛街,来一杯~
但让无数年轻人倾心的奶茶店却频频翻车。
比如:
去年爆火的网红“竹筒奶茶”。
上午刚说“为了竹筒奶茶总要去一趟苏州吧”,下午就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成了批评的对象。
原因是,竹筒杯重复利用,不清洗不消毒直接卖给顾客。
< class="pgc-img">>还有在市场大火的某茗奶茶,篡改牛奶日期,使用过期原料、腐烂水果等,食品安全堪忧。
< class="pgc-img">>而在近日,又一家知名奶茶店翻车。
#CoCo员工被爆切西瓜时吃掉瓜心#
大概是因为CoCo是无数年轻人的心头好,所以此话题一出,瞬间登上微博热榜第一,引来2.4亿的阅读量。
< class="pgc-img">>据网传视频显示:
事发当天,在上海一家CoCo都可奶茶店,后厨一名女员工戴着帽子和口罩正在切西瓜。
但她切西瓜时的举动却比较离谱,该店员在切西瓜时连续多次将西瓜心切下吃掉,随后将剩下的西瓜切块装入盒中。
与此同时,该员工在切西瓜时,行为还不规范。
不仅口罩佩戴并不规范,还没有佩戴手套。
< class="pgc-img">>不过,网友们对此的评价倒是褒贬不一。
有网友说此操作太离谱了,就这还是大公司呢,怎么在人员管理方面如此不严格。
< class="pgc-img">>但绝大部分网友都对此无感,觉得问题不大,既然员工敢吃,说明西瓜质量没问题,至少没坏。
< class="pgc-img">>确实就如网友所言,毕竟有句俗语说得好:不怕厨子偷吃,就怕厨子不吃。
但是,此员工这种行为明显是违反公司守则的。
目前,已对该员工做停职处理,待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大家喜欢那个品牌的奶茶呢?
茶饮品,当下消费者们热衷的饮品之一,作为新时代的时尚新宠,其市场规模在2020年就已经突破4420亿元。
但随着市场的加大,市场竞争也变得越发激烈,随着行业不断壮大,早一批的奶茶产品渐渐被大众所熟知,也因为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而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模仿、抄袭等侵权性质的商业竞争。
奶茶行业的商标侵权行为越发的频繁,像奶茶知名品牌“茶颜悦色 "与 " 茶颜观色 "。
还有诸多知名奶茶店,比如益禾堂、鹿角巷、沪上阿姨、奈雪的茶等等,皆是或仿冒,或假冒的被商标侵权过。
还有最近火爆全网的泰国瑞幸侵权中国瑞幸,反起诉要求其赔偿100亿泰铢,约20亿人民币。
近日,也有一起奶茶产品侵权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
< class="pgc-img">>原告是上海馥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公司名下拥有著名的奶茶饮品‘CoCo(都可)’品牌商标的使用许可。
根据资料显示,CoCo(都可)品牌自2007年进入中国市场,至今在全国各地拥有超过1500家的加盟门店,逐渐积累了较高的消费者认知度,也积累了较高的商誉。
而被告则是广州圈圈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经营一款叫做“mincoco”的奶茶品牌。
原告发现对方使用与自身品牌相近的标识,并且将该标识授权许可全国各地多家奶茶门店使用,便进行调查取证。
然后,在被告在其主办的网站对外宣传“mincoco”品牌与CoCo(都可)品牌系关联品牌。
结合“mincoco”英文所含有的“小coco”的意思,原告认为,被告混淆标识的行为,使加盟者和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一方面吸引有意加盟CoCo(都可)品牌奶茶店的潜在加盟者去加盟“mincoco”品牌,另一方面使消费者基于对CoCo(都可)品牌长期口碑的信赖而消费“mincoco”品牌奶茶。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求被告在省级的报纸上登报道歉,以消除侵权影响,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原告因维权的合理支出费用30449.23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以下事实:
01
被告的MINCOCO产品介绍、MINCOCO-可行性报告文件中有被告的企业介绍,MINCOCO产品介绍有与被告官网显示的电话一致等信息,本院认定上述两份公证书可以证明系被告的招商行为,被告在招商过程中使用了上述被诉侵权标识。
02
被诉侵权标识使用在饮品店及推广饮品店加盟的广告宣传内容中,使用的有柄大杯、保温瓶等商品的关联度高,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
03
被诉侵权标识“MINCOCO”的显著部分与原告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COCO”的显著部分构成字母相同,仅在字母的字体或者大小写形式上有所区别,差异部分不足以形成明显的区别,整体上构成近似标识。
综上所述,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含合理费用) 。
结语
事实上,CoCo(都可)被侵权的次数非常之多,但商标权利人从未放弃过维权,基本也是胜诉告终,获得的经济赔偿从数万到百万不等。
由此可见,维护商标权益,不仅仅是打击不法商家,能很好的维护自身品牌商誉之外,还能得到不菲的经济回报。
如此,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