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最近对20多个化妆品批发和零售单位进行了特别执法检查。 在接受检查的100多种化妆品中,有13种化妆品不合格。
据报道,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在:一些化妆品尚未获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但有特殊用途标记; 一些化妆品包装说明具有宣传作用或暗示的疗效。 市卫生局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注意化妆品的标识,并根据自己的皮肤状况做出科学选择。 免费试用化妆品很可能会成为肠道传染病(例如肝炎,痢疾和伤寒)的传播途径,因此请谨慎使用。 另外,在购买化妆品或接受美容服务时,必须向运营商索要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受伤时可以提出投诉并提出有效主张,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