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前往香港的旅行团都会将其作为重要的访问项目。 这是位于香港岛南部浅水湾的豪华住宅。 据说整个物业占地面积1.6万平方英尺,有游泳池和网球场,估计价值约3亿元。 也有很多著名的汽车。 其中,劳斯莱斯的车牌不带前缀“ 8888”,被称为香港“最幸运”品牌。 有人估计,如果把它拍卖,至少值一万多元! 这座豪宅的主人是著名的有钱人郑宇彤,他跨越了珠宝和房地产世界,他们的生活也同样出色。 他以在香港的勇敢和冒险着称,所以其他人给他起了个绰号“鲨鱼·加兰特”。 但这是一个这样的人,但他出生于谦卑的背景,从未从中学毕业...
大金浦的一个学生
1925年8月26日,郑雨彤出生于广东顺德县一个偏远偏僻的小镇伦教镇。 自从他还是个孩子以来,他的家庭就不太好了,但是他的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并挤衣服和衣服送他上学。 郑裕彤上初中时,广东的战争蔓延到这个地方。 生活困难使他不得不放弃学业,他的家人在澳门避难谋生。
为了在澳门谋生,郑裕彤走上了打工仔之路。 当时的郑宇彤并不高大苗条,而是聪明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 1940年,他的父亲派郑雨彤到他的老朋友周志远开的“周大福金店”当学徒。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这两个家庭已经结婚。 郑裕彤去将来的岳父会很方便。 连结感情。
尽管郑宇彤以“繁荣的女son”的身份在商店里帮忙,但他还是从最基本的水平开始。 最初,他的工作只是扫地,倒痰盂和洗厕所。 这家商店学会了接受小型企业。 但是郑宇彤非常聪明和好学。 他擅长观察小事情上的文字和颜色,并正确地完成所有事情。 他的岳父周志远因私下谋杀而闻名。有人称他为“轰炸机”。 可以说,见过他的人很害怕,但郑宇彤从未被人骂过。
由于郑宇彤很聪明,勤奋和诚实,所以周志远没多久就正式转变为学习业务。 在做生意时,他喜欢动脑筋,经常出门观察其他珠宝店如何开展业务,从他人的长处中学习并改善自己的缺点。 三年后,他被提升为主管。 这次是他嫁给了周志远的女儿周翠英,此后更加努力地工作,协助他的岳父在各个方面经营珠宝店。
1946年,周志远派女son在香港开设了一家分店。 当时,郑裕彤带着两万元现金和二十两金币来到香港。 他选择了中环皇后大道中148号的位置,并成立了周大福黄金银行。 最初,他担任人事部经理,为金店选择了一批精明能干的人,这使金店的业务非常受欢迎。 到1950年代中期,郑裕彤已负责周大福黄金商店的所有账目,并独立负责黄金交易。 1956年,周志远将所有作品移交给郑宇彤管理。 此后,打工仔郑宇彤正式成为老板,并成为周大福金店王国的主人。
当时,香港有无数的金店。 大多数黄金珠宝店老板勤奋节俭,竞争激烈。 考虑到一般金店的黄金成色率为99%(即9黄金),为了赢得竞争,郑宇彤决定推出前四个9(即99.99%的含金量)纯金,即 黄金比三个九个黄金多(即99.9%)。 高,尽管客户立即获利,但可以支付的价格也很大。 每售出一两个黄金,您就会损失几十元。 但是,郑宇彤却是反对群众的。 他认为,这是一种免费的广告,而损失就是利润,尽管成本肯定会高出数十万。 但是,当当网将这数十万美元视为广告费用。 两年后,周大福伪造的黄金珠宝未经任何宣传就从多家商店中抢购一空。 九九九黄金的成功,不仅为周大福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而且为他带来了良好的声誉。 顾客说周大福的黄金不是“白开水”!
在赚钱的同时,郑宇彤并没有忘记公司的员工。 为了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他将珠宝店改名为“周大福股份有限公司”。 1960年,将部分股份分配给多年来为公司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员工。公司的利益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利益。 每个人都为公司赚钱而共同努力。 结果,该公司当年的利润达到了500万港元!
在成功运用黄金珠宝之后,郑雨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专注于钻石和女性的爱戴。 1960年代在香港,唯一获得戴比尔斯钻石进口许可证的人是廖桂昌。 其他人无法操作它。 对于郑宇彤来说并不难。 为了获得此许可证,他只是在1964年去南非购买了一家拥有戴比尔斯牌照的公司。此后,他购买了几张戴比尔斯牌照,成为香港最大的钻石交易商。 从此,周大福“夺走”了所有黄金和钻石。 在高峰时期,他甚至占了香港钻石进口量的30%以上,并且还获得了“珠宝之王”的称号。
从珠宝鳄鱼到房地产之王
经营珠宝业的成功使原本鲜为人知的郑宇彤成为 香港著名人物的房地产经纪人。 然而,当人们仍然视他为珠宝商时,郑裕彤悄悄地进入了房地产行业。
郑裕彤的第一笔房地产投资是1952年他在赛马场上建造了一座蓝色延伸别墅时; 之后,他在香港市中心的铜锣湾建造了香港建筑物。 在1960年代中期,香港在“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陷入动荡。 许多富人以低价出售土地和房地产。 那些有远见卓识和勇气可以利用这次机会来收购他们的人变得非常富有。 李嘉诚就是这样,郑宇彤也是这样。
1968年,郑裕彤购买了最多的房地产。 他说,他对香港的前景充满信心。 他认为,所有行业的兴衰都是周期性的。 低潮时买,没有错。 事实证明,他没有做错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