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来回拉锯、旷日持久的网红奶茶官司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该案件在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宣判,一审被告之一洛旗公司的上诉请求遭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在早前另案中
“茶颜悦色”曾是被告
公开资料显示,“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有数百家分店,深受消费者喜爱。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正宗网红奶茶之争也从那时开始。不少消费者反映,“茶颜悦色”“茶颜观色”不仔细看还真分不清楚。但消费者普遍认为,诞生于本土的“茶颜悦色”才是正宗长沙网红奶茶。
早在去年4月,“茶颜观色”就曾率先状告“茶颜悦色”。在该案中,岳麓区法院驳回了洛旗公司请求判令“茶颜悦色”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等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茶颜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份关门。
一审判决“茶颜悦色”胜诉
三被告赔偿170万元
去年8月,“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悦公司)作为原告,将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郡昇品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以下简称刘琼饮品店)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理由是被告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
今年4月22日,天心法院一审判决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公司共同赔偿150万元;洛旗公司、刘琼饮品店共同赔偿20万元;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发消除影响声明。
“茶颜悦色”受反不正当竞争法
保护的共有元素仅有3处
记者注意到,在本案一审时,洛旗公司声称,“茶颜悦色”商品装潢只限于茶饮料杯。在本案中,“茶颜悦色”主张的饮品制作、饮品命名、宣传文案、特色促销等诸元素并未附着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不构成其茶饮料的商品装潢。洛旗公司还指出,“茶颜悦色”诉请所主张的各元素,包括纸杯、各门店装饰等,均风格不一,缺少相同元素,缺少共性。
“洛旗公司的很多上诉意见,二审法院部分予以采纳。”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审理本案的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左武表示,由于“茶颜悦色”的发展扩张过程中,装潢元素发生很多变化,包括门头店招、海报宣传都有很多不一贯的地方。至于菜单单元和饮品名称,属于逻辑思维,而不是可视代的形象,并不属于商品装潢。“因此,一审认定的停止侵权的装潢元素有11项,到了二审只认可3项,即竖向‘茶颜悦色’字体、红底八边形和其中的仕女图。”左武表示。
“茶颜观色”仍构成
不正当竞争侵权
左武指出,上述装潢元素的认定,只是一审判决的事实瑕疵,但案件处理结果是正确的,应予以维持。
“关于装潢近似,最为关键的还是仕女图近似。”左武表示,“茶颜悦色”作为网红饮料,在长沙乃至全国均有一定的影响。“仕女图”经过持续宣传和使用,与茶饮本身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左武表示,“茶颜观色”的仕女图与“茶颜悦色”的仕女图十分近似,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洛旗公司旗下门店的店名“茶颜观色”是否与“茶颜悦色”近似,属于商标侵权范畴,并不在本案讨论范围之内。
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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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镶嵌于长沙城中的一颗璀璨古风明珠,不仅以其独特的古风韵味吸引着每一位过往的行人,更以那令人难以忘怀的茶香,征服了无数茶饮爱好者的味蕾。我对其情有独钟,不仅因为那份穿越时空的古朴雅致,更因为那精心调配、恰到好处的茶味。
< class="pgc-img">>自幼年起,约莫五六岁的光景,我便与奶茶结下了不解之缘。起初,或许是缘分未到,那些或甜或腻的饮品并未能触动我的心弦。然而,岁月流转,当我终于邂逅了那款与我灵魂相契合的奶茶时,那份热爱便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其中,“声声乌龙”与“有龙则灵”这两款奶茶,尤为我心头所好,它们如同两条腾云驾雾的龙,共舞于我的味蕾之上,故我私下里将它们并称为“双龙戏珠”。
奶茶,顾名思义,是奶与茶的完美融合,其风味千变万化,可甜可咸,亦可清淡如水,全凭个人喜好随心调配。若你钟情于那份甘甜中带着茶香的醇厚,或是偏爱那份纯粹无添加的清新,茶颜悦色定能满足你的所有想象。
更值得一提的是,茶颜悦色的每一款奶茶命名都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古风雅韵。比如“有龙则灵”,龙作为古代神话中最为神圣的生物,其形象被巧妙地融入其中,赋予了这杯奶茶不凡的寓意与格调;而“声声乌龙”,则直接借用了乌龙茶之名,既点明了茶底,又增添了几分诗意与遐想。
此外,茶颜悦色还别出心裁地推出了一系列明信片,每一张都承载着不同的故事与情感。有的描绘了中国古代的神仙鬼怪,神秘莫测;有的则讲述了茶颜悦色的品牌理念与产品特色,让人在品味奶茶的同时,也能感受到那份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每一张明信片都设计得精美绝伦,仿佛将人带入了一个古色古香的世界,令人流连忘返。
在我心中,奶茶之王并非那些随波逐流、千篇一律的品牌,而是如茶颜悦色这般,既能坚守传统之精髓,又能勇于创新、不断突破的品牌。它以独特的古风韵味、精湛的茶艺技艺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赢得了无数人的喜爱与赞誉。茶颜悦色,无疑是奶茶界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我心中的奶茶之冠。
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湖南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深受消费者喜爱。随着“茶颜悦色”走红网络,许多来长沙旅游的人,都会打卡一杯“茶颜悦色”。
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之争。
“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
“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长沙“茶颜悦色”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权使用人等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众点评及美团外卖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4月8日(昨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洛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承办法官:郭曙
庭审现场
原被告针锋相对,各执一词
01 洛旗公司诉称
02 茶悦公司辩称
自2013年以来,“茶颜悦色”经过坚持不懈地推广发展,早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且与“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具有明显差异,商标使用范围亦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此外,经调查取证发现,“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这场商标侵权之讼,有攀附“茶颜悦色”的意图,存在明显恶意。
茶颜悦色
茶颜观色
审理查明
法官抽丝剥茧,层层比对
01 关于茶颜观色
02 关于茶颜悦色
法院认为
“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有两个争议焦点,即: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同为注册商标“茶颜观色”的商标使用权;注册商标“茶颜观色”的取得及使用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01 关于焦点一
综上,本案中,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上,既未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亦与注册商标“茶颜观色”不相近似,不易混淆。故“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02 关于焦点二
综上,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本期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