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近日,陕西西安的一名男子在和家人聚餐时,被收取了一人一元的“筷子费”,男子质疑被强制消费,这则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到餐馆吃饭,餐具到底该不该收费?
【饭店就餐筷子也要钱 市民质疑强制收费】
春节期间,陕西西安的李先生在饭店订了两桌饭,共17人就餐,结账时发现多了17元“筷子费”。李先生认为,店家没有提前告知他筷子收费,质疑被强制消费。这一事情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认为,一次性筷子收钱是合理的,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在强制收费,更有人调侃:吃个饭还收“筷子费”,那桌子凳子地板是不也得收费?
到餐馆吃饭,餐具到底该不该收费?对此,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提供筷子是餐饮服务的随附义务,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图片看,饭店提供的筷子包装上虽然标示了工本费1元,但没有提醒消费者。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杨晓雪说,店家使用消毒餐具应该是要明码标价,如果字体比较小的话应该是主动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是涉嫌强制消费。
【就餐不提供免费餐具 市民可留证后举报】
为了规范餐饮企业合理提供餐饮具,2017年7月1日江苏正式施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其中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然而,7月份条例实施以来,记者多次暗访发现,条例执行度并不是太高。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有一些小的餐馆还是提供的收费餐具,而没有主动给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对此,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拨打12315工商部门热线,也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对于调查属实的投诉,他们将移交到工商部门,由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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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从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内规定的筷子、调羹、叉子、刀一次性餐具,主动提供《目录》中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促进源头减量,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发布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内规定的筷子、调羹、叉子、刀一次性餐具。“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主要是指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供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用于辅助进食的一次性用具。
据介绍,本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用餐过程中餐具的提供者,也是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业单位和人员要树立环保、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再主动向就餐的消费者提供《目录》中所列一次性餐具。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做好餐具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综合监管作用,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倡导绿色消费,推广可循环利用物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将重点加强对本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违法《条例》规定,主动提供《目录》中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将严格依法查处。严格行业监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为此,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条例》和《目录》的社会知晓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用在就餐场所张贴消费提示或其他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鼓励社会监督,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5、12331。
此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走访辖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等开展上门宣传。对于新建或者已建湿垃圾产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标准菜场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是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湿垃圾产生的其他单位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环保包装材料和可降解餐具,促进源头减量。
作者:李静
编辑:李静
到君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发布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内规定的筷子、调羹、叉子、刀一次性餐具。
据介绍,“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主要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供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用于辅助进食的一次性用具。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本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用餐过程中餐具的提供者,也是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业单位和人员要树立环保、守法意识,严格遵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
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加强对本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发现违反《条例》规定,主动提供《目录》中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将依法严格查处。
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于新建或者已建湿垃圾产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标准菜场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2019版)
1.筷子
2.调羹
3.叉子
4.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