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
外出就餐或者在网上团购时
会被按人头收取“茶位费”或者“餐位费”
碰到这种情况
大家虽然心有不甘
但也不会多说什么
那么商家收取“茶位费”是否合理合法呢?
我们随机打开一个团购的页面
往下拉团购详情时也会发现
不少的商家会加上了“茶水费”
价格在2-10元不等
对于这样的收费大家是怎样看待的呢?
市民黄女士表示
商家购买餐具也有一定的支出
所以收取餐具费(茶位费)也有合理性
作为消费者来说
如果商家收取了
相关的餐饮费(茶位费)
会觉得商家的各方面消毒卫生
都会更加有保障
而市民何女士说
如果商家一开始就提出
要收取费用还可以接受
但如果最后才告知自己
会觉得有点“不舒服”
另外一位市民曾先生认为
这个餐具应该是商家免费提供
对收取餐位费表示很不合理
其实在外就餐的时候
不少市民都有被商家收取过
“茶水费”或者“服务费”等费用的经历
大家对于这样的收费各抒己见
那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是合理合法的呢?
广西平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学录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餐饮店必须要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明确告知费用是多少,并且要提供免费使用餐具的机会给消费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如果商家提供的是一次性餐具,那收取等价的餐具费用是合理的。但如果商家提供的是能够反复使用的消毒餐具,那这笔费用就不该收取。如果商家强行来收取这种费用的话,就属于强迫消费,也就是说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情况是排除消费者选择的权利,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求退回这笔钱,因为商家没有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机会,是不合法的。
记者:梁译元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源:新闻坊
近日
在山东淄博
一位大学生
吃饭付餐具费
吃完将餐具全带走
引发关注
当事人安同学介绍,自己在上大学之前所在的城市,吃饭从没遇到要支付餐具费的情况。当时在这家店吃饭说要付餐具费自己很惊奇,随后上网搜索餐厅收取餐具费是否合理,显示是违法的。
安同学觉得既然支付了餐具费就相当于购买了那套餐具,在询问过商家后,6个人吃完饭后就把餐具全带走了,一套餐具1块钱。
“隐形消费”是否合法?
事实上
此前媒体就关注过
在饭店就餐时被
额外收取不知情费用的情况
这样的消费者大有人在
包括茶位费、餐具费
包间最低消费等
专家认为,所谓“莫名其妙”的费用,其实就是商家的隐性收费、强制消费等行为。
其中,诸如包间最低消费等已经被明令禁止,而包装费、茶位费等虽未被明文禁止,但商家不主动告知而在结账时强制收取,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对于安同学的做法
不同网友看法不一
有的网友表示:
“看着很爽,但是不合适”
有人认为“漂亮!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
但也有人认为,这种事情还是不太合适。
也有人吐槽自己身边也都是同样的问题,每次遇到只能吃哑巴亏。
来源:新闻坊综合自FM93交通之声、新闻晨报、政法频道、白鹿视频、九派新闻、法治日报、极目新闻
没有消费,就不该付费。”3月17日,在广东深圳生活了半年有余的张大懂告诉记者,他无法接受当地餐厅的“茶位费”。自今年2月以来,他决定拒绝餐厅提供茶饮,并拒绝支付“茶位费”。1个月以来,他已成功退费9次。
广东餐厅收取“茶位费”由来已久,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据广州市民连女士反映,过去并不是整个广东餐饮行业都收取“茶位费”,一般仅限于能“饮早茶”的粤式酒楼。如今,“茶位费”被称为“广东特产”,一些餐厅不论消费者是否喝茶,一律按人头收费。
近期,有网友反映称,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反感南方部分商家收取“茶位费”的不合理“行规”,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餐厅“茶位费”。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记者采访了解到,向“茶位费”说不的消费者并不少。“过去收取2元/位,我觉得不合理,但不太在意。如今越来越贵了,6元/位的大壶茶,淡得连茶味都没有了。”深圳市民毛女士认为,“茶位费”就应该与纸巾费一样,没有消费就不应该收取。
说起退费经验,张大懂告诉记者,落座后,他就向服务员表明不喝茶,不付“茶位费”。当服务员解释不喝茶也要付“茶位费”的规矩时,可要求大堂经理协调解决。“结果要么是成功退费,要么是我选择其他餐厅。”张大懂说。
“茶位费”是否合理?消费者能否拒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友的留言进行了回复: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认为,要尊重市场行为,不应该一刀切取缔“茶位费”。商家应该建立合理的收费方式,价格透明公开,没有消费就不收费。不少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属于隐形消费、变相强制消费。”
“未事前告知就收取‘茶位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悉权;要求消费者必须支付‘茶位费’,不给消费者选择是否接受的空间,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志民说。他建议取消强制收费,将茶饮作为可选商品之一,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工人日报)
来源: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