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月10日,记者从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市民张先生邀约朋友在高新区科学大道一餐厅用餐,在过程中饮用了自己携带的酒,被商家收取了200元的酒水服务费。据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调查后认为酒水服务费属强制消费,涉事餐厅被罚没款2800元。
市民反映:自带酒水被收取服务费200元
据了解,近日,合肥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于近日和朋友来到高新区科学大道一餐厅用餐,在饮用自己携带的酒后,商家要求其支付200元的酒水服务费。张先生称,自己以前去过该餐厅,当时餐厅内并无收取服务费的规定。对于收取酒水服务费,张先生表示不能认同,认为该餐厅侵犯了自己的自主选择权。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合肥高新区柏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餐厅菜单酒水饮料页中印有“自带酒水需加收200元服务费”字样,且该餐厅在结账单中以“其他杂费”名义分别收取自带酒水的顾客5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
监管部门:属强制消费,立案调查
此次调查中,涉事餐厅辩称经营策略的制定是经营者的自由,消费者可以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家进行消费。执法人员认为,从表面上看,该说法似乎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忽略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酒水服务费属强制消费,消费者无自主选择权,且缺乏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予以禁止。”执法人员介绍,经立案调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285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结质量,做好反馈答复。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切实化解消费者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丁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都一家餐馆里,有一对年轻情侣,他们的爱情故事将会温暖你的心,让你相信爱情的力量。女收银员小雅和男后厨小李,他们的相遇是一场意外,但却注定了他们的命运。小雅是一位26岁的成都姑娘,她工作认真,善良热情,总是给顾客带来温暖的微笑。而小李,28岁的男厨师,来自重庆,他手艺精湛,性格开朗,总是给同事带来欢乐。两人性格互补,他们的初次相遇是在一次偶然的碰撞中。一天,小雅正在为顾客结账时,无意间感觉到有人注视着她。她抬头一看,发现小李站在厨房门口,目光中充满了爱意。小雅的心情瞬间加速,脸红如火。她暗自想着,这个男人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呢?从那一刻起,小李和小雅开始了一段甜蜜的恋爱。
他们会在午休时间一起吃饭,聊天;下班后一起看电影,逛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离不开对方。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一部浪漫的电影,让人为之动容。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在两人感情越来越深的时候,小雅在收银台接到了一个特别的订单。顾客要求做一份特别的蛋糕,送给一个特别的人。小雅好奇地问顾客:“这个蛋糕是送给谁的呢?”顾客神秘地回答:“就是送给你的呀!”小雅感到十分惊喜和感动,她知道这个蛋糕一定是小李送的。当晚,小李带着蛋糕来到了收银台。他脸上带着一丝羞涩,将蛋糕放在小雅面前,说:“这是我用心为你做的,希望你会喜欢。”小雅感动得泪水夺眶而出,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小李对她的爱意。
他们的爱情像蛋糕一样甜美,让人陶醉其中。他们继续一起度过每一个美好的时刻,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他们的爱情让人相信,只要心中有爱,幸福就会降临。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不仅感受到了浪漫的爱情,更体会到了爱情的力量。爱是一种令人心动的感觉,它能让我们变得更加温暖、快乐、勇敢。爱是一种力量,它能够使我们战胜一切困难,迈向更美好的未来。因此,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爱人,用心去爱,用行动去表达。无论是送一份特别的礼物,还是给对方一个温暖的微笑,都能够让爱情更加美好。相信自己的感受,勇敢追求真爱,你也会收获属于自己的浪漫爱情故事。最后,我想问问大家,你们有没有类似的浪漫爱情故事呢?你们又是如何用心表达爱意的呢?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故事和观点。一场浪漫的晚餐,小李为小雅亲手做了一款精美的蛋糕。小雅被这份深情所打动,她眼眶泛着热泪,满怀感激地向小李点头表示喜欢。他们紧紧拥抱在餐馆的角落,用最真挚的爱情庆祝着这个特别的日子。他们的亲吻和拥抱仿佛永恒般地持续着,这一刻无比美好。然而,爱情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有一天,小李突然向小雅提出了一个重大决定:他要去上海发展,询问小雅是否愿意与他同行。小雅对这个问题犹豫了一会儿,告诉小李她需要时间来考虑。接下来的几天里,小雅一直在冥思苦想。她知道如果跟随小李去上海,将面临全新的生活环境和巨大的挑战,但她也深知她对小李的爱是如此深沉和坚定。
最终,小雅做出了决定,她决定跟随小李去上海。当她向小李表达这个决定时,泪水涌上她的眼眶。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仿佛这一刻是永恒的。不久之后,他们一起踏上了前往上海的旅程,开启了新的生活篇章。在这座新城市里,小李和小雅互相扶持、互相鼓励,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他们的爱情在异乡的土地上继续升温,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芒。他们相互依靠,共同创造着一个温馨而幸福的家。爱情,是一段如歌如诗的旅程。它需要勇气和决心去追求,需要相互理解和支持的默契。小李和小雅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爱情的坚定与美好,他们敢于迈出前进的一步,勇敢地面对未知的未来。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怀着真爱的心,勇敢地去追求,幸福就会在我们生命的旅程中绽放。最后,我想问读者一个问题:你是否愿意为了爱情勇敢地迈出一步,去面对未知的冒险?请在评论中分享你的想法。爱情故事:困难面前,他们勇敢追寻幸福当夜幕降临,上海的街头灯火辉煌,这对追逐梦想的年轻人漫步其中,感受着城市的繁华和喧嚣。男主角是一名后厨,女主角是一名收银员。他们身份低微,却有着真挚的爱情。他们并非一直都在上海,每当节假日到来,他们都会回到成都,探望家人和朋友们,分享着生活中的点滴。这份亲情给他们带来了温暖和力量,让他们更加坚定地追求幸福。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们从不退缩。
他们勇敢地追求幸福,一起手牵手走在街头,每一刻都充满了幸福与甜蜜。他们的爱情散发出的光芒感染着周围的人们,让人们相信爱情不分年龄、职业、背景。这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无论身份地位如何,我们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不管是在繁华的都市还是平凡的小城,爱情都是最美的风景。爱情是无私的,它超越了物质和利益的束缚,展现了人性最纯粹的一面。在这个现实世界中,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故事,去提醒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应该坚持追求幸福的权利。或许,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爱情故事,或者我们也可以成为这样的故事主角。
让我们勇敢追寻我们的幸福吧!无论是爱情还是事业,只要我们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面对困难,我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最后,让我们一起思考一个问题:你遇到过类似的爱情故事吗?你是如何看待和追求幸福的?
餐厅吃饭结账时
你会看账单吗
小心,你可能被多收钱了
如今
在四川成都、宜宾等地
收取餐位费已成为
餐饮行业的一种“惯例”
每人少则1元
多则5元、8元
......
点餐系统直接生成
涉餐位费投诉不断
3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骆女士和朋友来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东二段的情妹妹干锅锅店用餐,扫码点餐后发现被系统自动收取了餐位费和纸巾费。因为不需要餐巾纸,骆女士当场就把2元钱的纸巾退了,而餐位费却无法取消,每人1元,2人共被收费2元。
据了解,目前成都当地很多餐馆都存在收取餐位费的现象,虽然收费标准不一,但收取方式都很“霸道”,事先不明确告知,扫码点餐时由系统直接生成。
此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接到了多名消费者的投诉。
2021年8月5日,杨女士投诉苏稽马三妹全牛汤锅·跷脚牛肉店(营门口店),称她和朋友一行4人当天去该店吃跷脚牛肉,结账时小票上有餐位费8元,每人2元。
2021年9月13日,陈先生投诉大牛合潮汕鲜牛肉火锅店(犀浦店),称该店没有以菜单标注、店堂告示、服务员提示等任何形式,事先明示或告知此项服务的收费和标准,而是直接收取了每人6元的餐位费。陈先生要求店家赔偿并取消餐位费。
2021年10月8日,方女士投诉铜一口锅板栗鸡铜炉蛙店,称10月1日在该店用餐后,结账时发现收取了4人共20元的餐位费,每客餐位费为5元。
靳女士投诉老房子在河之洲店,称10月1日晚上13人用餐后,被收取了茶位费39元,每客3元。这里的茶位费,就是餐位费。
今年“3·15”期间,四川消费者郑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2月20日其在天山传奇店(重庆爱琴海店)用餐,4人共消费292元,被收取餐位费20元,每人5元。
“最近去了好几家店都被收取了餐位费,只是金额不同而已,我也是结账看账单时才知道有这笔费用。”郑先生说。
3月20日,在朱光玉火锅店(北环店)用餐,4人共消费401.8元,其中餐位费24元,每人6元。
对餐位费的解释混乱
餐厅老板称“8元已经很便宜了”
“消费者购买饭菜后,难道不是在餐馆坐下来用餐?真是匪夷所思,十分荒唐。”郑先生说。
记者调查发现,各商家对餐位费的解释五花八门:
有的商家解释称,餐位费包括米饭;
有的解释除了米饭,还包括纸巾及一次性餐具费用;
有的解释包括茶水费和一次性碗筷费用;
有的商家一面宣称茶水、小吃免费,一面又以餐位费的名义暗中收费......
3月20日,记者在成都市金阳路一家名为至上品牛潮汕牛肉火锅店内看到,结账单上明确写明餐位费每客收费8元,其中包含纸巾和油碟。而点餐单上却是“茶位费”,8元中包含酱料、特色汤料、餐具、茶水和纸巾5项内容。老板解释称:
“茶位费就是餐位费,茶水、一次性筷子、油碟全部包含在里面,8元已经很便宜了。有的店每人收费5元,还只是一个餐位费,什么都不包含,纸巾还要另买。”
一家名为首尔炭火烤肉店的服务人员介绍说,餐位费每位收费5元,其中包括蘸碟,有4种蘸料可以选择,蒜片、小菜等都是免费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额外费用,茶水费也没有。而且,这些收费项目没有写在点餐单上,都是按照人数下单,结账单上显示为“餐位费”。
情妹妹干锅锅建设路店的张经理告诉记者,每客1元的餐位费中包括茶水、小吃,还有自制饮料,共有银耳汤等6种小吃可选。
“每家餐厅收取的餐位费都不同,有的4元一人,我们只收1元,在外面买一瓶矿泉水都不止1元。”
张经理辩解说,吧台旁边有收费提示,明码实价,客人点餐后,还会拿单子给客人核对。关于餐位费具体包含的内容,张经理表示:“客人问的时候,我们都会向客人说明。”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凊律师认为,经营者未尽告知义务收取消费者的餐具费、餐具消毒费、茶位费、餐位费、抽纸费等,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虽然金额不大,但这种隐形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有义务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清洁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法院判决收取餐位费违法
普遍存在不一定合理合法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公布的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判例就涉及餐位费,法院判决收取餐位费的行为违法,涉案餐厅败诉。
2021年6月20日晚,张先生和同事前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某餐厅聚餐。该餐厅通过微信将菜单发送给张先生的同事点菜,菜单上有一项载明“米饭2元/位”。结账后,除实际消费的菜品外,张先生发现账单上还有餐位费(米饭)16元的收费项目,他们并未食用米饭,且餐厅也未事前告知,存在欺诈行为,遂要求退还。餐厅认为收取餐位费是行业惯例,菜单上已明示顾客“米饭2元/位”。因协商未果,张先生起诉要求餐厅退还餐位费,并赔偿3倍用餐费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本案中,因餐饮企业负有向顾客提供清洁餐具和纸巾的义务,故其收取餐具和纸巾费用于法无据;对于收取米饭费用,虽然在餐厅的菜单中标有“米饭2元/位”,但张先生及其朋友并未要求提供米饭,也未食用米饭,餐厅以行业惯例为由,在消费者未消费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并对其附随义务向消费者收费,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符合法律规定。虽然餐厅属于违规收取该费用,但因结账单中明确了该收费项目,并不构成欺诈,遂判决餐厅退还张先生16元。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