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情绪的时候就有生意也不做,有订单也取消,这些单我都做好了也取消掉,这些好像就不是钱一样,做了在这里也取消了,四十几块钱,这些都不是钱吗?都全部取消了。
这个店也做不下去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两夫妻合不来,没有办法经营好。像每次有点矛盾的就吵架,一吵架我什么事都不做,平台来订单也取消,顾客来吃饭,你坐在这里不动,顾客问你要吃什么也不说,反正一吵架就搞得我一个人在那里干。
像平台上有单已经做好了,那就等她打包一下,出一下餐也不搞。做生意天天吵吵的,没办法做的还不如转让,贴上去不管,不管有没有人看,反正这没办法做的。看上贴的这个转让的都不好意思贴了,转掉算了,真的没有办法做。
< class="pgc-img">>hello大家好,我是表哥,我的店铺已经写好了转让的出去了,所以就看这段时间有没有人需要转让的。其实我这些就怎么说,我就想把我店的这些押金拿回来就可以了,我店里所有的设备,我都可以一分钱不要的送给他,或者是这个网上有谁需要转让的,也可以联系我。
< class="pgc-img">>我店里面所有的设备,我都一分钱不要,我就拿回我的押金,我就可以了。店里面一闹,一个人也是没有办法经营的,休息就该休息就休息。
就一句对不起结束当初的约定,你转身离开得毫不犹豫,被遗忘的曾经又泛起了涟漪,有多可惜却无能为力。有人提你姓名我假装着不在意,可心里的伤已经抹不去,花凋零的寒季等不来你的归期,你看不见我哭红的眼睛,我化风行万里越过大海找寻你,你却似一场雨落入了我的心底,关于我的一切因你才风和日丽,你怎么狠下心把我丢在黑夜里,我化风行万里飞过千山找寻你,你却似一轮月高挂在遥远天际,我眼里的风景等着说给你来听,而你似那泡影消失在我世界里,有人提你姓名我假装着不在意,可心里的伤已经抹不去,花凋零的寒季等不来你的归期,你看不见我哭红的眼睛,我化风行万里越过大海找寻你,你却似一场雨落入了我的心底,关于我的一切因你才风和日丽,你怎么狠下心把我丢在黑夜里,我化风行万里今天晚上的第一个顾客,你却似一轮月高挂在遥远天际,我眼里的风景等着说给你来听,而你似那泡影消失在我世界里,我化风行万里越过大海找寻你。你却似一场雨落入了我的心底。关于我的一切因你才风和日丽,你怎么狠下心把我丢在黑夜里。
齐大连锁晨思】[咖啡]#餐饮#?#连锁#?#花钱#?
< class="pgc-img">>连锁餐饮当下也是太卷了,花了各种投入,成本不断上升,而业绩却没有什么起色。其实,有很多投入都花错了地方,打了水漂。
比如,很多连锁餐饮听说做大业绩就要搞“私域”,就设计了各种各样的门店活动,试图用活动换粉丝数量的增加。送个饮料、给个优惠券啥的,成本花了不少,效果却是平平。为啥呢?简单一句话,就是钱花错了地方。
一错,错在混淆了回头客和粉丝的区别。所谓回头客,是知道你的产品,满意度也还不错,愿意再次到店或者叫外卖的顾客。送个饮料加的粉丝,一般跟你的门店没啥关系,扭过头可能就取消关注了。
二错,错在并没有扩大营销范围。几乎所有人都有个亲身体验,不管你住在哪里或者办公在哪里,周围一两公里范围内有些道路从来都不走或者很少会走。换个角度看,门店周边半径一两公里范围内的很多顾客都不会走过路过门店门前。你在门店门前做的活动并不能触达那些很少或者从不走过路过的目标顾客群。
所以这样的钱是花错了地方!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针对周边半径一两公里范围内的目标顾客群开展拉新到店消费体验活动,很多从不走过路过的人会因为优惠而上门,其中很大比例会因为对于产品、服务的好感而再次消费成为回头客。我们在杭州做了一个试点门店,六个星期到店核销订单340个,促使该店堂食业绩从四千多提高到一万多。
把钱花对了地方,才会有效果,这是连锁餐饮品牌需要明白的基本道理。
【品牌点化师+商业模式优化师+招商大推手】
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林彬彬通讯员思法)租了店面花钱装修,开业准备就绪,结果来了“当头一棒”,被告知该店不能经营烧烤和大排档,餐饮店经营者与房东闹上了法庭。十几万元的前期投入,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去年7月,店主李先生通过中介将店铺出租给老王经营餐饮。双方签了合同,约定了长达6年的租期,月租金1.23万元。之后,老王装修了店铺,购置了设备用品,做好开业准备。不料装修期间,物业公司就拿出《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通知老王禁止营业,原因是该区域是特殊餐饮项目的禁设区。于是,老王决定放弃承租,要求李先生退还租金、押金,赔偿前期投入15万余元。后来,双方协商不成,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退还租金,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的店铺位于住宅楼,属于《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禁止新设餐饮业的范围,不具备作为烧烤、排挡等特殊餐饮业态经营场所的条件。老王经营烧烤的合同目的没法实现,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老王与李先生在缔约磋商、签订书面合同的过程中,对租赁用途的确认、租赁物是否符合租赁用途的实地查看、合同相关方对租赁用途的保障义务等方面存在瑕疵。李先生作为出租方,其店铺位于居民楼一楼,对于经营餐饮可能引发的问题应该有更多的考量及合理的提醒;老王作为多年的餐饮经营者,也应在承租时对相关的环保要求、经营风险有清晰和谨慎的认知。
因此,综合本案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双方对合同解除的过错因素,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酌定赔偿金额为6万元,并判令被告李先生退还老王押金和部分租金。
法官说法
餐饮选址要谨慎避免投资“打水漂”
法官说,《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对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特殊餐饮业态划定了禁办点,广大市民朋友均有义务遵守执行。缔约双方切不可对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心存侥幸心理,漠视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作为餐饮业经营者,开店选址时,应对可能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等餐饮业态经营场所的特殊环保要求,以及相关经营风险有足够清晰和谨慎的认知,防止“投资打了水漂”。而作为业主,在出租房屋时,对房屋具体的经营用途不仅要明确,也要给予承租方善意的提醒,避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