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网-免费发布餐饮招商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加盟资料,如需加盟请去其官网了解详情

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如何纳税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3
核心提示:多餐厅都会有自己的主打食品,为了得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会成立“外卖窗口”,顾客用餐后可以购买一些回去,那么,餐饮企业销售外

多餐厅都会有自己的主打食品,为了得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会成立“外卖窗口”,顾客用餐后可以购买一些回去,那么,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有哪些税务注意事项呢?

一、餐饮企业自制外卖食品

政策依据: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该政策的推出对餐饮服务业绝对是个减税好消息。终结了外卖食品按“货物”13%缴税,堂食按“餐饮服务”6%缴税的奇葩规定,餐饮业可以不再纠结“外卖”与“堂食”的分别核算处理,统一按“餐饮服务”税目核算计税就可以。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要求“外卖食品”必须是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根据以上规定,餐饮企业自制月饼在店内销售,按餐饮服务纳税,适用增值税率6%。由于外卖食品的相关材料适用的税率是13%,也就是说抵扣进项按成本的13%计算,那么对于该项业务来说很可能会出现进项大于销项的情况,此种模式下销售外卖食品的税务成本较低。

二、餐饮企业购入外卖食品销售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有关兼营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第十七的规定:按照财税[2016]140号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餐饮企业销售外购食品(指非现场消费),属于餐饮企业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也就是说月饼适用增值税率13%,未分别核算的,按照上述方法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此种模式下销售外卖食品的税务成本较高。

玉御

中秋佳节临近,又到了发月饼、吃月饼、送月饼的时候。

但你要知道,各式各样精美的月饼里不一定有五仁,但往往有税。

这里的税,不仅是指月饼作为一种商品所包含的13%的增值税(当然这并不是要求你拿起一个月饼来先咬下13%献给国家),更是指月饼作为一种福利所面对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月饼的“月饼税”

某企业给每位员工发了两盒月饼,在发放时应当将两盒月饼的价值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是传说中的“月饼税”。

不管是中秋节的月饼,还是端午节的粽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个人所得的形式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纳税。

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月饼,在理论上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企业并未真正预扣预缴,虽然税务局一般也不查,但存在明确的税收风险。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合法不缴税地发月饼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12年和2018年的两次政策解读,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个税。也就是说,企业不要给每位员工发放数量明确的月饼,而是集中购买一批月饼,放到餐厅或活动室请员工一起大快朵颐,或者定制一个10平方米的大月饼,大家一起分着吃,就没有任何税收问题了。

企业送客户月饼的“月饼税”

如果企业不是给自己员工发月饼,而是给客户送月饼,同样可能面临“月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税2019年74号)的规定,对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也就是说,企业在搞活动的时候向参加活动的客户赠送月饼,客户在享用月饼之前得先按“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这显然不太现实,客户既不可能当场掰下20%的月饼上交国家,也不太可能根据月饼的市场价值主动去税务局申报纳税。所以,只能是赠送月饼的企业代扣代缴。然而,现实中也很少看到企业如实申报代缴,这当然也是税收风险。

那么,企业又想送客户月饼,又想合理合法地不代扣代缴个税,该怎么办?

根据财税2019年74号文,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必按“偶然所得”缴税。也就是说,企业在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价格折让的方式赠送月饼券,客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月饼券兑换月饼而不必缴纳“月饼税”。

师出同门的“红包税”

与“月饼税”类似,发网络红包同样可能面临“红包税”。以微信红包为例,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亲朋好友之间发红包,在红包正常大小的范围内,不管发多大的(突破想象力的除外),理论上都不存在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二,企业老板代表企业给员工发红包,类似于上文企业给员工发月饼,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今年8月28日,顺丰集团董事长王卫给每位顺丰员工发放888元红包,总额接近5亿元,收到红包的几十万顺丰员工应该不会主动并入收入申报纳税,不知王总是否帮员工们一起代缴了?当然,王总也可以学习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刘强东,在给员工发红包时,不要代表企业,谨代表个人问候一起奋战的兄弟姐妹,那可能就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更加顺理成章地不必纳税。

第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红包,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江苏盐城东台市一家公司参加某电视台综艺节目,为扩大宣传,现场发放了300万元微信红包,然后主动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了75万元“红包税”,堪称依法纳税的典范。

(作者葛玉御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本期编辑 常琛

饮行业涉税风险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编

2023年7月

目录CONTENTS

第一类 营业收入风险

一、不开票少申报收入风险

二、利用移动支付等方式隐匿收入风险

三、以餐费抵顶成本费用风险

四、扣除佣金后不足额申报风险

五、混收入,套用低税率风险

第二类发票风险

一、应开具未开具发票风险

二、兼营行为无正确开票风险

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虚开农产品销售发票风险

四、接受(涉嫌) 虚开发票风险

第三类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风险

一、进项税额应转出未转出风险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有误风险

第四类成本费用风险

一、未取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风险

二、虚列员工工资费用风险

三、成本费用列支股东个人费用风险

第五类其他税费风险

一、少缴消费税风险

二、迟延或漏缴合同印花税风险

三、少缴房产税风险

四、少报股权转让收入风险

结语

附:农产品进项抵扣政策汇总表

如果您对此项目感兴趣,请在此留言,坐等企业找您(成功的创业者90%都是通过留言,留言只需5秒钟)
  • 知名招商项目汇聚平台

    汇聚海量知名、高诚信度品牌招商项目,随时为您提供招商信息

  • 事实和口碑胜于一切

    千万创业者通过这里找项目、迈出成功创业第一步;

  • 诚信的商机发布平台

    请你在加盟留言时,选择有实力、 加盟店多、成功案例多、合法资质、 证照齐全、诚信经营的品牌.

郑重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尊重你的隐私,并承诺为你保密!
随时 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选择快捷留言
  1. 加盟费多少
  2. 我们这里有加盟店吗?
  3. 我想了解一些加盟资料
  4. 我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尽快联系我


创业专题



热门创业项目

精品推荐

餐饮项目分类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推送投资小回报快利润高的项目

合作伙伴

我们也在这里

关注微信关注微信

您身边的财富顾问...

扫一下
客户端客户端

iPhone/Android/iPad

去下载
关注微博关注微博

官方微博随时分享...

加关注
手机看hbdrt.cn手机看hbdrt.cn

随时随地找商机...

去看看

温馨提示

  • 1在找餐饮项目的过程中多对比同类项目。
  • 2了解项目时多打电话,进行实地考察。
  • 3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加盟。
  • 4本网站对投资者的风险概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