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某知名连锁餐厅因强收茶位费而被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引发市民热议。茶位费能不能收?市面上餐厅茶位费收取情况如何?深晚记者于日前随机走访了部分餐厅,发现收取茶位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商家与市民对此莫衷一是。
走访:收取茶位费情况不少见
价格幅度 2 元至 5 元不等
6 月 14 日,深晚记者随机走访部分餐厅聚集的商业综合体时发现,以快餐简餐为主的餐饮单位收取茶位费情况较为少见,但自主点菜的餐厅则大部分需要收取茶位费,收取幅度介于 2 元至 5 元不等,其中 3 元和 5 元价位的茶位费最为常见。
各大餐厅皆在菜单上标明了茶位费收费项。
饭点时段,深晚记者随机走访了宝安区海雅缤纷城 10 余家正在营业的餐厅,其中七成以上餐厅明确在菜单上规定按人头收取茶位费。其中,巴辣香锅收取费用最低,为 2 元 / 位 ; 客语、蛙来哒、禾绿回转寿司等餐厅茶位费皆为 3 元 / 位;潮汕小厨、観渔、金戈戈收取费用则为 5 元 / 位。
餐厅对"茶位费"的定义及范围也是五花八门。如蛙来哒的茶位费包含自助茶水、餐前小吃、"美元纸巾";金戈戈则在菜品饮料"荷叶刮油茶"旁标注小字"茶位"进行明确。此外,收取茶位而没有茶水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如観渔收取 5 元茶位费的"茶水"就是普通柠檬水。
某餐厅的茶位费位 3 元 / 位,包含了自助茶水、餐前小吃、"美元纸巾"。
餐厅在特色饮品旁用小字标注了"茶位"二字。
事实上,除了茶位费,不少隐形收费项也常见于各餐厅菜单。市民陈先生向深晚记者透露,自己在位于梅林福田农批附近的福满园大酒楼消费,除了支付茶水费,还被收取了消费金额 10% 的餐台服务费。记者走访时,也在石板桥港式茶餐厅菜单上看到,顾客自带酒水,须支付 100 元的服务费。
顾客:合理范围内可接受
商家:入店消费就得按人头收取
对于餐厅收取茶位费等隐性费用,不少市民已习以为常。走访时,近八成的消费者向深晚记者表示,现在外出就餐几乎都要被收取茶位费,已经习惯了。不少市民认为,适当收取茶位费可以接受,但费用过高就不合理。对于服务费的收取,不少市民就表示,如果菜单上明确了,自己会有意识的避免此项消费,但如果商家在没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收取此项费用,就不能接受。
市民在某餐厅消费被收取的服务费。(图片源于外卖平台顾客评价)
那么,顾客不喝茶或餐厅其他的饮料,是否可以免去茶位费呢?深晚记者走访时,相关餐厅服务员皆明确,入店就餐就须按人头收取此项费用,不喝茶也要收取费用。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餐厅经营者告诉记者,收取茶位费是大部分餐厅的做法,目的是提升营业收入,收取多少与餐厅经营成本关系较大。
不过,深晚记者在走访时也看到,部分餐厅并未收取茶位费。如喜家德虾仁水饺、太二酸菜鱼等,其中太二酸菜鱼还以洛神花、陈皮作为免费茶水提供给顾客。
律师:收取茶位费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取茶位费、服务费是否合理,又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呢?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加媛认为,餐厅收取茶位费、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餐厅收取茶位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王加媛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对于收取茶位费,每家餐厅做法不一,部分餐厅在菜单上明确收取相关费用价格,部分餐厅则未明确,消费者结账时才知悉要收取相关费用。对此,王加媛提醒道,如餐厅在消费者结账之前不明确知悉茶位费等事项及价格,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自主选择权;如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顾客自带酒水,餐厅收取服务费,又是否合理,是否涉及法律问题?王加媛认为,餐厅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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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日报融媒体5月30日讯(记者孙笑天)在餐厅订包房就餐,商家收取10%服务费是否合理?5月29日,网民陈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他在汉口一酒楼就餐后,结账时商家额外收取了他95.77元服务费。
陈先生介绍,5月24日晚,他请几位朋友一起到位于菱角湖的湖锦酒楼就餐。就餐结束结账,消费了1000余元,他没有在意,付了钱拿了小票就离开了。
隔天,陈先生偶然查看结账小票发现,账单中包含了95.77元的服务费,占账单总额的10%。“不是早有规定,不准商家额外收取包房费、开瓶费等费用,怎么又冒出个服务费?”陈先生质疑。
5月30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联系该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餐厅规定,除工作日中午外,对在包房消费的顾客收取10%的服务费。因为包房为顾客提供了单独的服务空间和单独的服务人员。顾客在预定包房时,工作人员就会告知要收取服务费,另外,菜单下方也明确表示了要收取服务费。
对此,陈先生表示,他打电话预定包房时,工作人员好像提及过,但也没有说得很清楚,所以他没太在意。就餐时,餐厅并无工作人员提醒他此事。
餐厅到底能不能收取服务费?江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并没有提及服务费一项。目前,尚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收取服务费进行规范。从法理上讲,餐厅收取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如收取服务费,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对此进行公示。
5月30日下午,陈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江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与他进行联系,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编辑:叶子】
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5月28日,一网友发视频吐槽称,她与朋友在广东深圳潮御荟餐厅就餐被收取服务费700余元,但她并未体验到特殊服务。30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餐厅收取服务费时需要在菜单上明码标价,让顾客看到或提前告知顾客,否则是不合理的。
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几天前,她与几名女性朋友在深圳福田区潮御荟餐厅就餐,共计花费7708元,其中,菜品价格为7008元,服务费为700.8元,占菜品消费的10%。使用完优惠后,网友共支付了7472元。
网友发布的消费账单(当事人社交平台)
该网友表示,餐厅是一位不太熟的朋友所开,她当天联系的这名朋友帮忙订位置,订之前还问了价格贵不贵,对方还回复她“不贵”。到了之后,她本想点菜,但朋友说已经帮她安排好了。她也没多想,便让餐厅上菜了。而且在就餐过程中,餐厅的服务员只负责上菜,红酒都是她和朋友自己倒的。
30日,深圳福田区潮御荟餐厅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包房用餐有服务员1对1进行服务,服务事项包括上菜、倒酒、现场烹饪一些菜品等,所以会收取菜品总价10%的服务费,并且在收费单上也会清楚标明这一项。至于是否会提前告知消费者要收取服务费一事,该工作人员并未作出回应。
此前,该店工作人员曾回应称,客人如果觉得服务不好,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协商解决。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可以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但前提是要在菜单上明码标价,或提前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了解有这样一个收费项目。
“如菜单上未明确标注,且餐厅也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直到结账才得知要收取服务费,那餐厅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该工作人员介绍。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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