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加收超时费 该不该?
市消委会:如提前告知要收超时费,则不算侵权
在饮品店花5元钱点上一杯饮品,就可以在该店待上很长一段时间。但在某自助餐店,用餐超过餐饮店规定的时间则要加收钱,这让很多人不能接受。昨(7)日,家住嘉禾西路的市民张先生向本刊新闻热线2211123反映,他在河东一自助餐厅用餐时,由于用餐超出了餐厅规定的时间,餐厅加收了他的费用。
市民反映
朋友聚餐超时 每一位都被加收10元钱
4日,星期日,市民张先生和朋友一同来到河东新区一家自助餐饮店就餐。当他落座时,服务员就提醒他,“店内有规定,用餐超过2小时,每超过半个小时将要加收每位10元的费用,锅底内所剩食品超过200g或饮品超过200ml,当桌就餐押金不退。”随后,服务员指了指座位上的温馨提示牌子。
这样的规定让张先生很难理解。张先生说:“如果用餐还需要不停地看时间,大多消费者肯定都吃不开心,如此另类的规定,估计大多数客人都无法接受。”但因为已经坐下了,张先生他们也就选择就在这里用餐。同样的,市民王女士也在该餐饮店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她与朋友当天也选择在该餐饮店聚餐,大家相聚一堂非常高兴,很快1个小时就过去了,这时候服务员走过来提醒王女士注意时间。等服务员走后,王女士和朋友一边聊天一边用餐,不知不觉就超过了规定时间半个小时。买单时,收银员告知因她们超时要加收每位10元的费用。
此外,对于餐厅推出的限时就餐、超时收费的规定,很多市民都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是霸王条例。
商家说法
照顾其他顾客的需求 生意好时就餐才限时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自助餐厅看到:餐厅的座位上设有非常醒目的温馨提示,提示顾客如果锅内食材剩余超过200g、酒水剩余200ml,将不退还押金,每桌用餐时间为两个小时,超过半小时将加收每位10元的超时费用。
为何要限制时间就餐?该自助餐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顾客一吃就是好几个小时,使得一些后来的顾客因没有位子而离去,影响了餐厅的生意,所以餐厅才推出“限时用餐”这个规定。同时,由于自助餐厅的利润比较薄,现在各种食材价格都在涨,中午每位只要59元,晚上69元,如果很多客人超时消费,则会增加不小的成本。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限时就餐只在营业高峰期(周末及节假日),主要考虑到在餐厅外排队的客人。另外,即使超过2个小时,她们也不会强行让顾客离开,如果超时未超过半小时也不会收取额外的费用。
市消委会
如果在就餐前明确告知 就不算侵权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市消委会进行咨询。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餐厅推出自助餐限时或者收取超时费必须在顾客就餐前告知。限定就餐时间的餐厅,应该在显眼位置予以明示,或者由服务员在顾客就餐前告知,不然就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顾客得知餐厅须限时用餐后,如果还是愿意进店就餐,就达成了合同约定,那么就没有违法《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所以就不算侵权,如若不告知则是霸王条例。同时,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还称,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没有规定指出限制用餐时间是侵权行为,但超时收费确实存在不妥之处。“饭店为了揽客或节约成本,就限制消费者的用餐时间,不仅是对客人的不尊重,也是一种错误的经营理念。”该工作人员称,餐馆应当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不应该催促。
(记者 李海波)
看新闻Knews记者 徐蔚珏
2020-07-11 10:30
因为排队用餐与店方闹得不愉快,男子王某竟然趁着夜色将装有粪便的塑料袋抛洒在餐厅门前。近日,黄浦公安分局淮海中路派出所抓获了这名违法人员王某,并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6日上午9点多,淮海中路派出所接到了辖区一家知名网红茶餐厅报案,门店负责人郭先生告诉民警,当日店内员工上班时发现朝向马当路的店门口臭气熏天,污水横流,门前的地面上有一大滩污迹,走进一看居然是粪渍,而不远处还留有一包粪便。于是,工作人员连忙查看店门前的监控录像,发现在当天凌晨2点56分左右,有一名穿着雨披骑电瓶车的男子将这包粪便扔在了店门口。因为受污染的面积很大,店方为了做好清洁工作只得延后了营业时间。
淮海中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查,民警发现嫌疑人员作案后骑着电动自行车逃离了现场,而骑车人在行至合肥路马当路附近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中。民警以嫌疑人所骑的电瓶车为突破口,随即在马当路沿线开展了地毯式搜寻,终于在案发当日下午找到了那辆消失的电瓶车,经过走访民警在附近的一间小店内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在派出所内,王某向民警承认了自己为泄一时之愤,于当日凌晨骑电瓶车来到与他有过节的餐厅门前抛洒粪便的违法事实。据王某供述,7月6日晚,他曾带着亲戚欲前往某网红餐厅吃饭,可到了餐厅门口却因为排队取号的问题与店员发生了口角。饭没吃成,王某悻悻而归,认为是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他,因而记恨在心,决定实施报复。在做好准备后,王某带着装有粪便的塑料袋骑车来到了该餐厅门前,趁着四下无人便将这袋污物抛向了店门口,随后扬长而去。
目前,王某因寻衅滋事、影响恶劣已被黄浦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徐蔚珏 特约记者:杨晓俊 实习编辑:赵天羽)
源:读特
不讲“商”德,助长不诚信经营,最终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日前,专门组托忽悠消费者的王某,诉请法院要求被服务商家支付“服务费”,被龙华法院认定为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龙华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通过组织人员排队消费、刷好评等手段,为商户制造生意红火的场面,欺骗消费者。2019年6月7日至同年8月13日,经与餐馆负责人协商后,王某每天提供两个领队共50人前往被告的餐馆进行排队消费,并按日结算费用,共计产生“服务费”263000元。餐馆在支付部分费用后,尚余190000元未支付。
龙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通过请托进行排队消费、刷评论等营销手段来营造生意红火的假象,违反了商业道德,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同时也会欺骗、误导消费者选择与其预期不符的餐馆。双方交易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与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其交易行为应属于绝对无效。
近年来,一些网红商家聘请公司进行各类营销,其中不少营销手段涉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问题,法律均不予以正面评价。龙华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名不符实、涉嫌消费欺诈的商家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王佳淑 黄彩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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