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或有事项”所述,香飘飘在2020年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调查尚无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尽快消除该事项的影响;
2、公司开展相关风险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防控机制;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调查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香飘飘在2020年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调查尚无结论。上述事项可能对香飘飘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1年4月29日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飘飘”)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第四点说明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奶茶饮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为冲泡与即饮两大产品板块,主要产品为“香飘飘”品牌杯装奶茶(固体+液体)、“MECO蜜谷”品牌果汁茶、“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液体奶茶。公司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固体+液体)、四川省成都市(固体+液体在建)、天津市(固体+液体)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液体)。
公司以“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知名的食品饮料品牌企业”为愿景。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公司成功塑造的“香飘飘”品牌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并于2012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2017年公司开拓即饮板块,推出了“MECO”和“兰芳园”两个全新品牌,通过不同的品牌定位,满足了不同目标消费人群的消费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按性态可分为固体冲泡奶茶、果汁茶类及液体奶茶。固体冲泡奶茶分为经典系、好料系、珍珠系;果汁茶类包括果汁茶、乳酸菌果茶;液体奶茶包括“兰芳园”液体奶茶、“MECO”牛乳茶、“香飘飘”烤奶茶。
报告期内,因国内疫情的发展及影响,公司在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步伐,积极推出新的奶茶及饮料产品,主要包括:
1、香飘飘品牌:好料系列推出黑芝麻血糯、烤藜麦薏仁两个新口味、珍珠系列推出香芋双拼、豆乳双拼两个新口味,以及波波珍珠两个口味(桃桃乌龙、黑糖奶红)。
2、MECO品牌:樱桃莓莓果汁茶,缤纷莓莓、百香橙橙、蜜瓜奇异果等三款乳酸菌果茶;
3、兰芳园品牌:樱花季鸳鸯奶茶、海盐芝士鸳鸯奶茶、无糖港式茶走奶茶等产品。
为了加强与目标消费人群的互动,降低产品创新风险,在推出上述新产品时,公司均采取先在公司电商渠道进行测试销售,通过收集目标消费人群的评价及意见,结合产品开发方向对产品加以完善,待产品定型后再在线下铺货试销。报告期内公司新品的不断研发推出,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提升积聚了能量。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及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制订采购计划,安排下达采购订单并追踪入库。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各生产基地的主要原物料由公司总部统一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由供应商按要求送货至工厂并与工厂办理结算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杯装奶茶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经理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经销商实际订单情况调整生产计划,通过实行经销商“一户一码”的政策有力确保了该模式的有效实施。同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严格控制库存,确保产品新鲜度,更符合产品对原材料品质的需求。
在液体奶茶及果汁茶领域,公司投建了全球领先的全自动生产线,工厂生产计划由公司内部产销协调会确认的销售预测数据进行直接指导,该模式下能够在确保库存供应的同时避免出现“压货现象”,最大程度保证产品的新鲜美味。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控制,在产品核心生产环节全部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并进行严格的全生产流程监控。在销售旺季,为确保核心产能的实现,部分简单的组装、包装、拉运及装卸工序公司将进行业务外包。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公司产品实现“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为了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渠道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在积极探索国内市场增长机会的同时,公司亦努力尝试通过自营出口拓展境外市场。目前公司已初步开拓进入了美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境外市场销售占比仍较小。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15);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之“饮料制造”行业,其中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饮料制造”行业之“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子类目(行业分类代码C1529)。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冲泡奶茶市场
国内冲泡奶茶经过多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竞争格局已基本稳定。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冲泡奶茶经营企业,2012年至2020年连续9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公司持续积极推出新的产品,顺应了饮料行业年轻化、高端化的趋势,受到消费者好评。2020年10月,香飘飘获得了“速溶茶销售额纪录”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的荣誉称号。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在冲泡奶茶市场的地位得以继续稳固。
(2)液体奶茶市场
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在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资本投入等方面对企业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国内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市场一直是大型饮料企业角逐的市场。
公司的兰芳园“丝袜奶茶”、“港式牛乳茶” “鸳鸯奶茶”等产品,作为定位更高端的奶茶,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已成为液体奶茶市场的重要竞争者之一。
2020年5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摘得第59届Monde Selection(世界质量评鉴大会)银奖;2020年6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斩获International Taste Institute(国际风味评鉴所大赛)二星“顶级美味奖章”,该奖项为2020年中国区饮品类奶茶产品最高奖项。兰芳园及港式奶茶均获得世界美食专家的认可,体现了兰芳园的产品品质及品牌实力。
(3)果汁茶市场
2018年起,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于美味健康的需求,创新推出“MECO”果汁茶,开创出“杯装果汁茶”新品类。“MECO”果汁茶0脂肪、0添加色素,不添加防腐剂和增味剂,果汁含量达到25%,远超我国茶饮料标准(GB/T 21733-2008)所规定的果汁茶5%的最低果汁含量要求,使它区别于市面上的一众果味茶,对标现调水果茶,希望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即饮水果茶。MECO果汁茶凭借其良好的口感及健康的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原有桃桃红柚、泰式青柠、金桔柠檬三个口味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新品,丰富果汁茶的产品矩阵,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使MECO品牌产品线更加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饮料行业,积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冲泡奶茶领导品牌的优势,同时积极开拓以果汁茶类产品为代表的非奶茶类饮品市场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团队优化、差异化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084.97万元,同比减少5.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5.63万元,同比增长3.1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3、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4、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影响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承租人衔接规定,公司选择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简化会计处理方式。对于2021年1月1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2021年1月1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的方式计量使用权资产。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对本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邹勇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邹勇坚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李超楠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一:李超楠女士简历
李超楠女士简历
李超楠女士,198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成本管控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供应链财务部副总监。
李超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8万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超楠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6月11日17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传真:0571-2880105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建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超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的收入结构中,传统冲泡产品仍占有大部分的比重,而第二季度为传统冲泡产品的淡季,冲泡产品的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会对公司当季度的营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将在今年继续加快即饮产品第二增长曲线的培育,特别是围绕MECO果汁茶,作为果汁茶品类开创者,对标现调茶饮店水果茶具有更为超值、更为便捷、更为标准安全的卖点,为了进行品牌及产品的消费者心智培育,公司将在第二季度加大对即饮产品的品牌传播及销售推广的资源及费用投放力度。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会有一定程度的亏损。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销售业绩,加快双轮驱动策略的落地执行,扎实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位引领战略 中国企业实践启示之六 一年卖出数亿杯的香飘飘,并不只有一个爆款品牌
“一年卖出3亿多杯,杯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一圈。”2009年,香飘飘的广告一出现,就让人们记住了这个杯装奶茶品牌。其效果也显而易见,香飘飘的销量从2008年的3亿多杯,一下子升到2009年的7亿多杯,2010年更是卖了超过10亿杯。广告词也从“绕地球一圈”,到“绕地球两圈”,再到“绕地球三圈”。
2017年,香飘飘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奶茶第一股”,2018年公司营收32亿元,净利润3.15亿元,目前市值近150亿元。
基于消费升级趋势,香飘飘在去年推出了Meco果汁茶并迅速成为爆款。2019年上半年 Meco果汁茶销售额已经达到5.87亿元。
从产品创新到占领用户心智,再到进一步扩展品类、构筑多定位协同的休闲饮料集团,香飘飘的发展路径值得快消品行业认真思考。
以下是本次视频:
特劳特伙伴公司全球总裁邓德隆点评:
香飘飘是杯装奶茶的发明者。12年前,通过导入战略定位,香飘飘董事长蒋建琪先生把一项创新变成了一套战略,并由此建立一个强大的品牌。基于消费升级的大趋势,香飘飘又在去年推出了Meco果汁茶,这一单品上市第一年就有望突破10亿销售。目前,香飘飘正在围绕“休闲饮料”这一焦点展开多定位协同,从赖以成功的杯装奶茶,到新晋网红Meco果汁茶,再到正在孵化培育中的港式奶茶兰芳园,今后还会有更多不同定位的休闲饮料品牌陆续推出。
香飘飘案例对企业家的启发是,先用最短的时间把一项创新转变为一个定位,然后以此定位为基地,逐渐形成多定位的协同,建立互为犄角的战略生态。现在的市场竞争,单定位的企业较容易受到侧翼攻击。所以,今后的企业应该都会往这种多定位协同、形成一个生态的方向发展。这样的企业才有较强的抗竞争能力,即定价权。
36氪首席内容官李洋点评:
快速消费品这个行业特别适合应用特劳特定位理论。因为这个领域竞争激烈,如何成为消费者心智中的首选显得尤为关键。因此,一旦定位准确,加上关键运营动作的配置,通常会取得更佳的效果,更容易占领用户心智。
香飘飘让人相信它就是奶茶的代名词——这有点像现在一提到微博,大家直接联想的是新浪微博,它充分占领了一个品类标签——在二三线城市普遍接受这个“奶茶概念”后,它还可以将这套打法复制到一个更广阔的下沉市场,也将是同样有效的。
视频文字整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建琪:
战略是解决“做正确的事”的问题,而企业的运营是解决“把事情做正确”的问题。那你怎么去厘清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是正确的事情?这非常重要,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特劳特的战略定位,它实际上是以用户心智为中心制定企业战略,对企业内部方方面面的运营起到指导作用。
我在2004年前一直在做碎碎冰一类的饮料,旺季在热天,我到冬天没事干了。所以我们在2004年开发了一个可以泡泡喝的东西,它变成热饮了,那热饮冷饮两个搭配就挺好。
2004年试销成功,2005年,我们就独立成立香飘飘公司。发展过程当中你也知道,中国人的模仿能力挺强,我们很快就面临重大的竞争。到2007年,一个竞争对手的销量已经跟我们逼近了。
这个时候正巧我看到了一本书,叫《王老吉为什么那么红》。王老吉一路过来,跟我们的经历有些相似,“把王老吉这个品牌变成凉茶的代名词”,这一个概念我记得还是蛮深刻的。我在想,“怎么样能够把香飘飘变成奶茶的代名词”?这两个东西扣在一起的话,那我的竞争力就强了。
然后,我千方百计找到了特劳特公司,开始合作,为香飘飘做定位。
当初,我打电话找特劳特,后来找到了,他说,“蒋总,这样,你这个项目,我们经过市场了解,确实觉得还是有点发展潜力的,我们也愿意给你做一个小的咨询项目,然后我们收你很少的一点钱。”
我说,“好的呀,那么很少的一点钱是多少呢?”
他说,“一千万。”
当时的一千万对我来说是很大的一个数字了。但是回到公司我就说了,我们再怎么勒勒裤腰带这个钱也是要投下去的。
当时我有这个意识,就是我觉得一个公司的战略很重要,如果你没有一个明确的战略和发展路径,那你再发展下去也不行。
当时我的年利润大概在三千万左右,我拿出三分之一的钱来做这个事情(定位),还是蛮有勇气的。现在回过头看是相当值的。大家都知道,香飘飘奶茶绕地球的广告语(一年卖出3亿多杯,杯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一圈),就是那个时候开创的。
连续三年,我们每年都绕地球一圈,跟竞争对手彻底拉开(差距),一路走到现在。
为了把香飘飘做好,你抗拒了哪些诱惑?
企业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会战略迷失。小有成功的时候,这边的人来捧捧你,“哎呀!蒋总啊,你很厉害啊!”,那边的人再哄哄你,你自己内心会膨胀,然后会这边触及一下那边触及一下。
那么,我跟特劳特合作了这么多年来,他们还帮助起到了什么作用?就是战略护航者的作用。
比如说在做香飘飘之前,我还有一个花生项目,每年大概三千多万的生意,三百多万一年的利润。那么,按照特劳特的意见这个项目要砍掉,当时内部的意见还是很大的。
后来我们权衡再三,我们还是认为(特劳特是)对的,所以把这个花生项目给砍掉了。包括我还有个年糕项目也砍掉过。
从我现在所能够掌握的定位知识角度上来说,回过头来再来评估,这个花生产品肯定是长不大的,长不大还不当数,它这么多年来会拖累我们香飘飘奶茶的业务的发展。
什么都在变的时代,有什么是不变的?
在现在这个新时代,你去看,现在什么都在变,但是我们要找到变化当中的不变的东西。我始终认为,消费者用来用去还是产品。消费者在天猫上买也好,在京东买也好,还是在大润发买也好,买来买去还是香飘飘,无非他对这个产品本身的要求可能更高一点,这是品牌到底升级不升级的问题。
所以,我们不变的东西是什么?是消费者内心的认知,他没有因为有互联网了,所以不喝奶茶了,没有这个道理。那么消费者既然还是认定产品的,那么这个品牌,留给消费者的心智当中的认知,这块东西事实上没变。
你可以发现,现在这种网红产品就是网红那么一阵子。真正的渠道中,主流产品还是这些品牌。
那么一切以顾客的认知、心智为中心来制定整个公司的战略,实际上就显得尤为重要。
香飘飘如何看待市场下沉
现在,在中国的一、二、三线市场,好像感觉竞争压力很大。事实上,中国还有广大的四、五线,特别是以县级城市为单位的市场,非常非常大。
在安徽涡阳县,我一年的生意可以达到三千多万。然后中国有多少个县?有三千个县。你想想这个市场有多大。我们做了十几年,但是我们现在百分之六七十的生意,来自于百分之二三十的省份,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四川,这些已经占了香飘飘销量的大头。
那反过来说,还有这么多的省份,你有什么理由比我们现在的(市场规模)小呢?
为何很多中国企业衰败如此之快?
定位没定准确,或者说你的事业理论发生了偏差,假设不成立了。
然后,你这么一群优秀的员工,把一件错误的事情去做正确了,你做得越厉害死得越快,就这么简单。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企业全部死在这里。
真的,一个企业里面,什么内部管理好一点坏一点,哪一些员工出工不出力,这些都是小钱,真的都是小钱。
定位理论里有一个重新定位的概念。我做出一个产品也好,品牌也好,这个定位对于这个阶段是正确的,但是在三、五年后可能会发生变化。
那么,我们要重新去定位它。事实上,定位理论跟德鲁克的事业理论,有很多的共通的地方。但是德鲁克先生在事业理论里面,没有讲的那么透、那么明白。
特劳特真的是非常伟大,德鲁克也非常伟大。而且这两个伟人他们的思想实际上是一致的、相通的。
送给定位理论诞生五十周年的祝福
如果国家有个什么(奖项),比如科技进步奖之类的奖项,应该要颁发一个重大贡献奖给特劳特。邓德隆先生,应该是叫中国的战略教父,我觉得邓总对于中国企业界的贡献非常大。
我希望定位理论能够帮助中国的更多的企业,走向国际,走向世界。
者 都亚男
你还记得上次喝一杯冲泡的香飘飘奶茶是什么时候吗?
“一年卖出3亿杯,可绕地球一圈。”依靠一句广告语刷屏90后童年的香飘飘奶茶,最近却因为业绩亏损重回网友视野。
近年来,新式茶饮赛道竞争激烈,显然易见,香飘飘如今的竞争对手不再只是优乐美。
在新式茶饮的冲击下,一杯需要冲泡的香飘飘未来还能再绕地球几圈呢?
上半年亏损1.5亿
香飘飘卖不动了?
过去香飘飘凭借“一年卖出3亿杯,可绕地球一圈”的广告词霸屏千家万户电视,如今,靠#香飘飘半年赔上亿#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重回网民视野。
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香飘飘实现营业收入8.59亿元,同比下降2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1.51亿元。
其中,香飘飘冲泡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53亿元,同比下降31.37%。对此,香飘飘解释称,主要原因系在冲泡产品的销售旺季,受到春节疫情防控政策以及公司稳健备库策略的影响。
这不是香飘飘第一次交出亏损的半年报成绩单。
近七年的半年报,香飘飘有5年显示当年上半年净亏损。2017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香飘飘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71亿元、-0.31亿元、-0.55亿元、0.24亿元、-0.64亿元、-0.62亿元、-1.29亿元。
不过从财报来看,2017年~2021年,香飘飘下半年的业绩都十分可观,纵使上半年业绩微薄或亏损,下半年都能力挽狂澜,带动全年归母净利润仍为正。
2017年~2021年,香飘飘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39亿元、1.09亿元、1.08亿元、1.02亿元;香飘飘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6亿元、2.31亿元、2.15亿元、3.14亿元、1.83亿元。
香飘飘在披露可能遇到的风险时的解释,或许能解释这一现象。
香飘飘称,现阶段主要产品为冲泡奶茶,即冲即饮的特性决定了其热饮属性,在冬季则可作为御寒、补充体力的休闲饮品,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喜爱;而夏季该类产品冲调后再冷冻饮用过程较为繁琐,因此夏季冲泡奶茶销量较少。通常,冲泡奶茶的销售淡季在二三季度,销售旺季在四季度至次年一季度。
香飘飘还表示,鉴于冲泡奶茶产品淡季时间较长,在安排市场营销投入、生产产能规划、人员招聘及管理等多方面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由于液体饮料的销售占比仍然较低,公司业绩面临的季节性风险仍较为突出。
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亏损还多亏了一倍,下半年的香飘飘能否再次力挽狂澜还是个谜题。
“奶茶新贵”涌现街头
香飘飘仅被一只基金重仓
在无数90后的童年回忆中,香飘飘一定占有一席之地。从电视屏幕到街头巷尾,彼时一杯冲泡的香飘飘“飘”遍天南海北,也造就了广告语中“销量绕地球”的销售记录。作为国内主要的冲泡奶茶经营企业,香飘飘2012年至2021年连续10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
既然稳居杯装冲泡奶茶行业“头把交椅“十年之久,香飘飘为何会卖不动?
显然易见,香飘飘如今的竞争对手,不再只是优乐美等瓶装冲泡品牌。近年来,新式茶饮赛道竞争激烈,全国范围内的大街小巷上涌现出喜茶、茶颜悦色、茶百道、一点点、COCO等线下奶茶连锁店。
以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有15家奶茶店,品牌覆盖蜜雪冰城、茶百道、阿水大杯茶、一点点、COCO、沪上阿姨,还有一些本土奶茶品牌。
除了随处可见的方便性和现场制作的仪式感,线下茶饮店的产品涵盖领域更广阔,不止是奶茶,冰淇凌、咖啡、水果茶等已经成为线下茶饮店的标配。线下茶饮店根据季节更替即时推出新品,结合节日推出限定特色产品,这一点也是冲泡型奶茶所不能比的。例如今年5 月 20 日,蜜雪冰城推出新品“表白水”, 喜茶推出520限定特调饮品以及专属“囍”版限定徽章。
此外,记者走访发现,在济南市部分大型综合商场冲泡型饮料区中,香飘飘上架量远不如优乐美、阿萨姆、鹿角巷等品牌多。某大型综合商场饮料区售货员表示,和其他饮料相比,冲泡型饮料区需要补货的次数少多了。
与此同时,资本市场上已不乏“奶茶新贵”的身影,“国内奶茶第一股”香飘飘也不再是“香饽饽”。奈雪的茶于2021年6月上市,喜茶、蜜雪冰城、茶百道、古茗近期也陆续传出筹备上市的消息。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仅有一只基金重仓香飘飘,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持有香飘飘股份总数为29.54万股,持股市值0.04亿元。而香飘飘在去年上半年末被11只基金持有,在2020年半年末更是曾被29只基金持有。
大手笔营销、抱守下沉市场
香飘飘忙自救
在新式茶饮的冲击下,一杯需要冲泡的香飘飘还有多大的市场空间?
其实,和新式茶饮相比,香飘飘也并非一无是处,拥有广阔的下沉市场是香飘飘多年累积的影响力成果。
从财务数据来看,冲泡类产品仍是香飘飘创收的主力军,冲泡类产品收入占到去年总营收的80.09%。在县域、乡镇等线下新式茶饮店分布较少的区域,香飘飘的瓶装、袋装冲泡类产品可以通过经销渠道下沉到更为广阔的市场上去。
香飘飘在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中重点提到,冲泡类产品坚持“渠道下沉”策略,加强城市分销商的管理,大力开发区县经销商,扩大经销网络,增强对目标人群的渠道覆盖,在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也提出,推进传统冲泡产品“保存量、挖增量”的工作,“因为还有较大的潜力可挖”。
不过,随着市场竞争愈演愈烈,蜜雪冰城、茶百道等平价茶饮店也在逐渐攻略下沉市场。截至今年7月,蜜雪冰城国内总门店数量已超过2万家,蜜雪冰城还于7月份发布开放全国乡镇加盟的公告。
事实上,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和不好看的业绩报表,香飘飘也正在进行绝地反击。
除了固体冲泡奶茶,香飘飘近些年也发力打造新产品。香飘飘品牌去年首次推出液体奶茶“烤奶茶”三个口味馨香黄茶、炭焙红茶、焦香乌龙,冲泡类推出“臻乳茶”“啵啵牛乳茶”“生椰菠菠”。此外,香飘飘还推出了两个新品牌,一个是面向年轻人群体的MECO品牌,主打果汁茶,另一个是定位高端的“兰芳园”品牌即饮产品。
为迎合年轻人消费市场,香飘飘近些年聘请王俊凯、王一博等一线艺人为旗下产品代言,与泸州老窖、百草味等品牌联名推出跨界产品,宣传阵地也从电视广告转到了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平台。
这同时也意味着,香飘飘在营销费用上一掷千金,没少花钱。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香飘飘营销费用分别为6.17亿元、8亿元、9.67亿元、7.14亿元、7.4亿元。
大手笔投入对香飘飘的新产品创收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或许,香飘飘在半年报中风险提示时已经点明了现实情况。香飘飘表示,“公司液体饮料的销售占比仍然较低” “公司液体饮料目前仍处于市场投入期,液体饮料项目实现预期的目标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资源,公司产品单一状况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
而对于即饮产品,香飘飘对其有很高的期待。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香飘飘指出,“对于即饮产品,稳步发展即饮市场,加强探测,打造公司的第二成长曲线”。
未来依靠即饮产品,香飘飘还能再多“绕地球”几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