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超市里“白菜价”的临期食品,可以放心捡漏吗?
原标题:“白菜价”临期食品,可以放心捡漏吗?
你或许不了解临期食品,但你一定见过烘焙坊晚上9时过后的促销面包、超市里捆绑打折的薯片、菜市场收摊之前低价处理的绿色蔬菜……临期食品往往和“就要过期”“品质下降”联系在一起。但最近,临期食品的相关话题在网上热度不减,薅羊毛视频、省钱攻略访问量攀升。在网络话题讨论中,有人认为临期食品没有变质又价格实惠,是省钱好方法;也有不少人认为,为省钱而影响健康得不偿失。那么,消费者在捡漏时有没有健康风险呢?记者采访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营养科注册营养师龚偲。
部分超市设置临期食品专区
离保质期只剩一个月,进口的奶茶饮料半价销售;原价20元一袋的鳕鱼肠,打7折后再买一送一……近日,记者走访长沙部分超市发现,一些超市设置了临期食品专区,货架上零食、饮料、日常所需品琳琅满目,“省省省,临期清仓”几个大字引人注目。在超市的烘焙区,一些临期食品被单独摆放、标注;收银台附近摆放的奶油泡芙,也两袋捆在一起促销。店员介绍,泡芙带有奶油夹心,保质期只有3天,前两天会按原价出售,最后一天半价促销,超过保质期的会下架处理。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对即将过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进行醒目提示。也就是说,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消费者并单独出售。那么,临期食品能否放心买?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只要是合格的预包装食品,按照标签指明的储存条件保存,品尝时状态、风味正常,就没有食品安全风险。”龚偲表示,临期食品是否有损健康的关键在于它是不是按照食品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前提。
临期食品是否安全,储存条件是关键
众所周知,食品放得越久,营养流失得越多,食品的品质劣化是一个缓慢而渐进却又无法避免的过程。所以,消费者挑选临期食品时,除关注保质期之外,还要关注食品的储存条件。
即使没过保质期,一些食品也会因为储存不当等原因提前变质。例如,要求在低温环境下储存的食品,保质期是7天,即使常温储存时间不超过7天,很可能已经不能再食用了;糕点、熟食等含水量高的食品,如果保存不当容易滋生微生物,没到保质期就会发生变质;长沙夏天的温度很高,一些密封小包装的辣味豆干在高温或者阳光直射下,没有过期也可能发生涨袋或发酸变臭……“许多食品都标明要在避光、阴凉处保存,就是为了提醒销售方和消费者注意其保存方法。”龚偲说。
临期食品可以购买,刚刚过期的食品能吃吗?龚偲表示,保质期是从界定法律责任的概念出发,即在食品保质期以内,食品生产者要为食品的基本品质以及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过期,意味着食品生产者不再为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承担责任。
从理论上讲,大多数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应食用。但对于长保质期食品来说,在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食品超过保质期不代表不能食用。例如真空包装的豆子杂粮,品质相对稳定。如果超过保质期不久,而且食品储存条件达标且包装完好,打开色香味都没有变化,也没有发霉腐败,这类食品还是可以食用的。对于短保质期食物,过期了就不要再“冒险”食用。
一些食品的包装上有赏味期日期,过了赏味期是不是就不能食用了?龚偲说,赏味期是日本的一个标注方法,主要考虑的是食品的口味品质,过了赏味期只能说食品过了最佳品尝期,食品的风味有所打折,若没有超过保质期依旧可以食用。
为了捡漏大量购买不可取
2021年4月,淘宝联合科普中国发布的《临期消费冷知识报告》显示,每年有210万人在淘宝平台挑选临期食品。其中,保质期剩余20%至50%的临期食品,因折扣低且口感不受影响,往往会迎来一轮销售高峰。购买低价临期食品,就一定合算吗?
“从营养的角度来说,那些营养价值不高的临期食品,像薯片、饼干、膨化食品等,不建议大量购买。”龚偲说,高糖、高脂、高热量的食品不要大量、长期食用,如果因低价而囤货,担心过期只能大量食用,势必会影响健康,最终得不偿失。
对于只有短时间保质期的食品,如面包、馒头、低温牛奶之类,没有必要为了“捡漏”而囤货。如果购买了这类临期食品,建议要及时食用或分装成小份放到冰箱冷冻室进行降温储存。因为从化学和生物学方面分析,储存温度越高,同样一种食品的保质期越短;储存温度越低,微生物繁殖的速度越慢,发生不良化学反应的速度也越慢,可以相对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但低温保存只是权宜之计,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购买,避免临期食品成“鸡肋”。
在超市购物时,精明主妇发现货柜的商品摆放也有“门道”。消费者选购时喜欢随手取物,商家一般会将最近日期的食品放在货架的最里层。龚偲表示,一些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懒得看一眼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回家后直接食用,连食品保质期过了也不知道。她建议消费者多留意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再进行挑选。一般来说,预包装食品按法律规定都需要标注保质期。商场中的一些大份额食品,如果分装的小包装上没有保质期,消费者应询问工作人员再考虑是否购买。(记者 徐媛 实习生 段林思)
来源:长沙晚报
< class="pgc-img">>摇杯奶茶因口味丰富、品类繁多深受广大女性、儿童的喜爱。而且近期,中式珍珠奶茶还风靡欧美市场,成为欧美网红纷纷打卡的时尚产品。奶茶虽然有包装,且每杯似乎都是定量包装,每杯重量、体积相差无几,但是其并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实际上,杯装奶茶属于经营者现场制作的自制饮品。
< class="pgc-img">>下文介绍一案例,看法院如何认定奶茶的属性。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10日,何某在A奶茶店购买了7杯奶茶。五杯奶茶杯外侧有加贴记载品名、规格、价格、日期和时间的标签,另外两杯则没有加贴标签。
2018年6月11日,何某向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举报A奶茶店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问题。
2018年6月29日,B区食药监局作出994号《回复》,告知何某:经查,A奶茶店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制售自制饮品。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未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饮品须张贴标签说明生产日期和成分等内容。我局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何某不服该《回复》,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由此可见,无论是《食品安全法》,还是国家标准(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均只对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作出明确规定,而对于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饮品的食品标签则没有明确予以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此后,何某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为: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饮品的食品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A奶茶店不能证明其销售的饮品制作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审法院观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因此,涉案产品并不属于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而是属于自制饮品。
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只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作出明确规定,而未就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饮品的食品标签作出明确规定。994号《回复》答复上诉人涉案产品属于自制饮品,并不适用上诉人主张的对于预包装食品的法律规定,在经过调查暂未发现A奶茶店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故作出994号《回复》的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此后,何某申请再审。再审法院驳回何某的再审申请。
(案件来源:(2019)粤71行终1909号 案情已简化)
点评: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预包装食品需要标签。
散装食品则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虽然散装食品的标志内容同样可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被称作“标签”,但这些标志内容并不等同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此外,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自制饮品需要标签,但是自制饮品的经营者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明。
奶茶店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避免被索赔、被投诉,应当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作者:叶松
审核:黄青松
华社北京8月2日电(记者冯松龄、赵鸿宇)暑期已至,作为深受年轻人追捧的奶茶,将迎来销售旺季。
但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上半年对1点点、茶百道、7分甜、都可(coco)、熊姬等多个品牌奶茶店突击检查发现,食品标签不明确、冰箱内食物不加盖、操作区卫生不达标、物品与食品混放等现象普遍存在,引发社会关注。
北京情况如何?近日,记者通过随机应聘,“卧底”网红奶茶店“奈雪的茶”,发现其多家分店也存在蟑螂乱爬、水果腐烂、抹布不洗、标签不实等问题。
——蟑螂“不用管”,处理欠规范。
前不久,记者应聘进入“奈雪的茶”北京西单大悦城店,成为一名实习茶饮师,负责面包区“上包”工作,即把后厨做好的面包从货架摆放到橱窗,并帮助顾客选购面包。
上岗当天,记者看见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蟑螂,从面包展柜底部爬向面包制作间。记者马上报告同组值班店员,但得到“没事,不用管它”的答复。
“水吧和面包房有蟑螂”在许多店员看来十分“正常”。入职第二天,一些店员告诉记者,虽然店里要求很高,但“忙起来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腐烂水果继续用,产品标签随意换。
在“奈雪的茶”长安商场店,一些发黑的芒果摆放在后厨的桌子上,员工被提醒要去掉“黑色”部分继续使用,“不要浪费,稍处理一下即可”。
记者看到,一些标签纸等杂物不小心掉进芒果泥里,杂物被挑拣出来后芒果泥继续使用。
一款“软欧包魔法棒”系列产品,按要求应在4小时内售完。但一些员工会将未售完的产品及时更改时间标签再卖。
奈雪饮品“霸气柠檬油柑”保质期只有一天。但在“奈雪的茶”北京西单大悦城店,生产标签为手工输入。因操作失误,出现过工作人员错将当天该品生产日期打成前一天的情况。直到晚上闭店时,店长才发现。工作人员在群中私下处理了此事,相关情况并未对消费者公示,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4月21日,记者发现“奈雪的茶”西单大悦城店的工作人员错将当天该品生产日期打成了前一天。
——手套不戴,抹布不洗。
记者在工作中看到,员工用同一个手套,同时处理不同的食物,且几乎从不更换。遇到客流高峰期,店长等其他工作人员会直接到后厨上手操作,很多时候不戴手套直接处理食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记者在被安排“擦盘子”期间,多次询问店员一块抹布擦几十个盘子是否需清洗抹布,得到“完全不用”的答复。
奶茶店要求擦拭桌面的毛巾4小时必须更换,每次更换后要打上时间标签。但记者在面包展区仅2天,就遇到了2次没有及时更换的情况。
——日常卫生很随意,检查一来就重视。
暗访现场,记者看到,不少员工直接踩着清洗食材的桌面,从较高橱柜中取食材,且未做任何清洁处理。
但每次上级来检查时,店员们就会临时整理地面卫生,对平日较为繁杂的后厨进行系统清理,紧急清洗各种机器。
“奈雪的茶”并非个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此前在突击检查中发现,部分茶饮店使用过期的、不新鲜或“三无”物料等问题,并责令其整改。
记者在“奈雪的茶”西单大悦城店后厨拍摄的水果堆放处。
今年6月,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专项抽检结果显示,喜茶在微生物、糖类方面存在风险。而在2018年、2019年喜茶也均出现喝出“异物”等问题。
为严查严管各种网红奶茶店不合格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18年6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对网红饮品的具体管理、监督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奶茶店遍地,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加上原材料涨价,同时外卖形态占比增加,不少消费者并没机会看实体店面,这就造成了店家忙于挣钱,疏于管理,应付监管,卫生成了共性问题。
“如果只顾追求新奇营销和利润获取,而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终将无法经受时间的考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奶茶经营者除了打造“IP”,应更多把精力和成本花在产品质量把关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才能越走越远。(参与采写:孙雨晨、简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