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餐饮网 刘妍
行业首例!
近日,南京某快招公司三个月骗取加盟商5000多万元,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
“餐饮快招公司”,一直是一条见不得光的灰色产业链,多年来一直游走在法律法规的边缘反复试探,隐秘而暴利。
此前虽然也有类似案件被破获,但从来没有出现被判罚得如此严重的。
这一次的判决,无疑是正式将“快招”定性为诈骗,“诈骗者”不仅要被罚款,还将承受“牢狱之灾”。
这也告诉大家,这种以赚创业者加盟费的模式算是走到了尽头,已穷途末路。
< class="pgc-img">>快招公司诈骗加盟者5000多万元,
涉案人员被判刑5到12年!
近日,南京秦淮区检察院二审宣判了一起“快招加盟合同诈骗案”,法院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以合同诈骗罪对叶某、谭某、石某、乔某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200万元。
这是江苏省首例惩治“快招加盟”新类型合同诈骗案,也是行业首例因快招加盟锒铛入狱的案件。
< class="pgc-img">>据悉,该诈骗团伙短短三个月,就骗了300多人的加盟费,共计人民币5000多万元。随着案件的告破,“快招加盟”背后一连串的套路也开始无所遁形:
第一步:“偷梁换柱”打造网红奶茶店,诱骗加盟商上钩
从以往受骗加盟商的经历来看,受骗过程一般从百度搜索开始。通常情况下,有加盟意向的用户会去百度中搜索自己希望加盟的品牌,但这恰恰是踏入深渊的第一步。
一旦通过虚假网站与加盟商取得联系,快招品牌就会声称加盟商想加盟的知名品牌已经接近于饱和,然后说自己的品牌是知名品牌的子品牌,或者是相当于它的二级品牌,诱骗这些潜在的加盟商到线下的直营门店来进行考察。
紧接着,再利用“研发、运营和销售都同属一个团队”等话术,线下门店通过刷单,营造出门店非常火爆的假象,继而引诱加盟商快速签约。
< class="pgc-img">>第二步:请明星代言,获取加盟商进一步的信任
为了打消加盟商心中的顾虑,获取他们的信任,快招品牌们还会特意邀请明星代言。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信用背书并不仅仅停留在话术的层面,而这也是让加盟商们深信不疑、愿意为之付出资金的关键。很多明星都切身参与过快招品牌的线下宣传,当加盟商亲眼见到明星现身发布会,并为品牌拍视频进行宣传,也就打消了心中的最后一丝疑虑。
像此次南京检察院宣判的案件中,受害人李女士就被骗加盟了一家名为“蜜桃里”的奶茶品牌。
< class="pgc-img">>蜜桃里请的是明星殷桃代言,这也是许多人加盟时所看重的。据悉,2021年3月份,蜜桃里还在南京香格里拉酒店举办了发布会,邀请加盟商去现场,很多加盟商都有跟殷桃的合影。
第三步:谎称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结果一获取加盟费就卷钱跑路
除了请明星代言,快招品牌还会给予加盟商一系列承诺,如会在抖音、淘宝上大力做广告推广、成本只要两三元的奶茶可以卖到十几元、公司会免费培训制茶直到学会为止还报销路费、保证一年半以内回本等,并在加盟商到公司考察时营造出火爆的签约场面,为的就是尽快获得不菲的加盟费。
而当加盟商用自己的积蓄,甚至是贷款得来的资金缴纳加盟费后,又会迎来快招品牌的“霸王”条款。
以物料为例,有加盟商表示,蜜桃里合同中有规定,店内耗材和物料必须从品牌处购买,否则就需承担违约金。
获取了巨额加盟费,并借助高出市场价的物料费等进一步攫取利益之后,快招品牌在后期就放任加盟商“自生自灭”,甚至卷钱跑路,再启下一个骗局。直接导致大量加盟店经营惨淡,甚至关门停业。
< class="pgc-img">>定义为合同诈骗还被判重刑,
快招加盟进入“穷途末路”!
“快招公司”一直是餐饮打假路上绕不过去的坎,也是中国餐饮加盟市场的核心乱象。
但以前的快招公司合同非常严谨,被骗的创业者经常是“喊冤无门”,无法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此次案件的侦破,让餐饮人看到了希望,快招公司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1、跟以往的性质不一样了,这次是直接判刑5到12年
从行业的角度看,创业者被快招公司骗取血汗钱的事情其实一直屡见不鲜,但是以前大部分受害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没办法立案。即使闹了起来也只是算作加盟商合同纠纷。
因为这些快招公司的套路非常成熟,要么就是跟受害者玩文字游戏,要么就是玩的“移花接木”的套路。
他们说的是签加盟合同,但其实最后受害者签的就是一个技术转让合同。里面的条款单独摘出来看,其实每一项都合法。说白了就是,公司教你奶茶的生产技术,然后收一笔学费,只不过学费比较贵而已。
< class="pgc-img">>但现在情况彻底变了。随着快招加盟被定义为“合同诈骗案”,套路加盟已经从原来的简单合同纠纷变成了诈骗,性质就变了,整体的市场风格也将大变。
2、处罚变重之后,“快招加盟诈骗”或将得到一定的遏制
前年,职餐网曾报道过,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超7亿元的奶茶快招诈骗案,90余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相关虚假招商网站也均被捣毁。当时消息一出可谓是大快人心。
不过,犯罪嫌疑人落网之后,具体后续如何案件怎么判的大家不得而知。
而此次,几名被告不仅被罚款,还被判5到12年的重刑,可以说是“振聋发聩”,无疑能震慑那些想打快招骗局捞钱的团伙,快招加盟的不良风气或将得到遏制。
另一方面,从此次南京宣判的案件中我们能够得知,法律对招商加盟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 class="pgc-img">>而且,招商加盟所依据的“两店一年”的资质,通过官方的渠道是完全可以查询到的。以后想要加盟的创业者们可以通过正规官方的渠道,去了解这个加盟品牌的实力、价值,以及招商加盟的方式。
职业餐饮网总结:
在餐饮行业,快招公司往往能将餐饮创业者割韭菜割得“倾家荡产”。
层出不穷的手段花样,闻所未闻的蒙人操作,以前这些灰色产业骗局,通过钻法律和监管漏洞的空子,横行肆虐。
但现在行业出现“快招加盟诈骗”被判重刑的案例,无疑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以后“快招诈骗”的路子会越来越难走了,一旦被抓将要付出重大的代价!
<>星开店,是为自己找条退路,在水深火热的环境和日新月异的更新速度上,娱乐圈实在和我们圈外人想的一致,甚至更残酷。青春饭不好吃,明星比我们更有危机感,蹿红是一夜之间的事,过气虽然会慢点,但也是娱乐圈的墨菲定律:近年娱乐圈鲜有常青树。过惯了鲜衣美食的日子,一想到以后可能到来的危机就头大,一有机会就要尝试,所以明星投资失利或是上当受骗是常有的新闻。不如一开始先做个店小打小闹试探一番,亏了也能及时抽身。这其中,开餐厅就成了大部分明星的首选,并且大多以火锅店为主(毕竟火锅店少了很多调味上一言不合就难吃的麻烦)。民以食为天,到了哪朝哪代都是颠扑不灭的真理,加上明星粉丝怀揣着一颗想要偶遇巡店明星的闪闪红心,这些明星餐厅一开始都能爆满。但至于能走到多远,就靠时间来检验了,大多是大张旗鼓的开场,默默无闻的退场,许多粉丝几年以后找到餐厅所在地菜发现早就换了主人,连渣都不剩。当然,也有从一开始就低调内敛的,悄摸挣大钱或者就是静静挣个零花钱。说不清哪家会笑到最后,只能明确一点:明星餐厅会不断的倒,却也从来不妨碍他们不断的开。
(此期盘点未包括体育、文艺圈的跨界名人)
1、上海:上上谦火锅店——薛之谦
在薛之谦还没有再次红起来之前,他的串串店名声已经快要大过他了,开了近10年还分店不断扩张中,心愿是世界和平的老薛确实有点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意思。不过就像他上节目时说的,跟当明星比起来,开店赚的还是小数,薛老板是不会停下网红的步伐滴!毕竟是双赢嘛。
2、多地:蜀地传说——任泉
几年前,很多人印象中还是“公孙策”和《都是天使惹的祸》里帅气医生的任泉,仿佛一夜之间变成了影视热门剧的投资人,重新回到了大众视野之内。其实更早几年,任泉就已经退居幕后,大赚特赚了。
“蜀地辣子鸡”是任泉的第一次试水,当时连好友李冰冰都不看好,哪里想得到后来开到了北京,更名为“蜀地传说”后,从此打开了任泉作为“娱乐圈最会投资的明星”的大门。任泉其实很低调,如果不是接连跟几部热门剧扯上了关系,估计不会再想回到聚光灯下,完全能够享受富一代的退休人生了。
3、北京:热辣壹号——任泉、李冰冰、黄晓明、黄渤、何炅、井柏然
明星餐厅的一个神奇之处在于,可以放大了让你看到明星的朋友圈,你以为毫无关联的几个人,居然走得这么亲近。任泉和李冰冰那是没说的,毕竟“有一种友谊叫任泉李冰冰”,其他的几位就太想不到了。
晓明同学除入股热辣壹号之外,另一个大项目就是加盟“百万奶昔”,成为该店在中国首位投资人。“百万奶昔”发迹于好莱坞,以推出名人亲手调制并命名的奶昔做噱头:莱奥纳多、布兰妮、贝克汉姆等众多好莱坞一线明星都命名过自己特制的奶昔,听起来挺高大上,但前景似乎堪忧。
4、北京:Mr.J餐厅——周杰伦
娱乐圈里,几乎不需要自己跑出来宣传,还未开张就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也就周杰伦的店了吧。
5、北京:山顶茶餐厅——吴孟达
低调到连图片都没找到,早年间据说是香港明星在内地的“聚点”。
6、杭州:宁记火锅——文隽、刘伟强、王晶、舒淇、南派三叔、包贝尔、林江国、杜海涛等
宁记火锅的历史,据说可以追溯到蒋介石的厨师蒋陵宁。在台湾开到风生水起以后,被舒淇介绍给文隽和王晶,一路开到香港。2015年宣传很火,和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的影视化不无关系。
7、北京:韩庚——梅花人家饺子店
已停业。据说开这家店的初衷是韩庚在韩国时经常到一家叫“梅花”的店里吃饺子,以解思乡之苦,所以后来韩庚自己开的第一家店就取了同样的名字。这家店由韩庚妈妈掌勺(包饺子),很多韩庚的粉丝都会跑到店里当义工。
8、吴奇隆:柠檬叶子泰式概念火锅
吴奇隆和任泉都是娱乐圈有名的多名投资手,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领域,都有他一手。
9、郭家菜——郭德纲
郭家菜主打鲁菜天津菜,紧挨德云社,是明星餐厅里少有的一家家常菜馆风格菜馆,菜谱中也能看出相声的痕迹,例如“豆豆起豆长”“救命菜”均出自他的名段,还有“师父炸酱面”“师娘打卤面”等名头听起来就让人亲切不已,看戏不赠饭票,一码归一码,也非常有郭式特色。
10、FOUNT日本料理——胡歌
你们的梅宗主很多年前就开的日料店,主打创意混搭风,非常低调,几乎不见宣传,小火慢炖式,也是明星餐厅里元老级别的了。
11、北京:武琥九号——姜武、安琥
这个说不清是低调还是高调,环境很高调,宣传超低调,明星扎堆。
12、香港:Monster Sushi寿司——吴彦祖
明星餐厅里少有的味道广受好评的一家店,应该不全是因为boss的颜值吧?
13、青岛:开海、乔记渔庄——黄渤
这两个不太确定是不是黄渤开的,还是仅仅是代言人?反正许多青岛小伙伴提到过。
14、上海:齐辣火锅——齐鲁、齐豫、齐秦
年纪稍小一点的,都不一定知道齐豫齐秦了吧,过去年代歌王歌后级别的人物。
15、hip火锅店——李南星、曹国辉
这个比较冷门,90年代红极一时的新加坡剧两位阿哥李南星和曹国辉合伙开的火锅店,已经关张多年。阿哥对应的称号是阿姐,当年新加坡阿哥阿姐出了两三代,在中国,现在我们还能听到的就只有香港娱乐圈的老一辈阿姐汪明荃了,没有阿哥对应,TVB似乎一直是阴盛阳衰。
此处怀了一下旧。
16、多地:很高兴遇见你——韩寒
眼巴巴等着小野长大的野生女婿在哪里?举手!
17、孟非的小面——孟非
“最便宜的一碗面条为28元”这新闻一出,孟非也很笃定:不然你开一个试试?我们成本不在面,在租金!
18、横店:小蛋壳炸鸡店——郑爽
横店聚集了不少明星店,跟吃的有关的似乎就这一家。
19、北京:MS Sugar蜜斯蜜糖——谢娜、小S
号称是国内第一家闺蜜点,前面加个“明星闺蜜店”比较好,主打闺蜜甜品风。和小S姐夫汪小菲家的俏江南,不是一个套路。
20、昆明:杨丽萍艺术空间
小众中的小众,没多少人知道,岁月静好,细水长流的范儿。
21、北京:宽板凳老灶火锅——钱枫
芒果台对他不离不弃。
22、上海:烹大师火锅达人——曾志伟
23、nuage庆云楼越南菜——窦唯
多少人被94年的红磡演唱会震撼过?内地摇滚界至今或是将来都可能无法超越的巅峰啊。
这家店传说是窦唯开的,王菲李亚鹏都曾光顾过,但具体是不是他开的,至今还没打听到。
多少人没见过窦唯年轻的样子
24、北京:蜜桃餐厅——高圆圆
25、北京:Hi辣火锅——邓家佳
26、上海:小城故事——彭于晏
27、北京:舞心拉面——那英
这是传说,不确定是那英开的。
28、福州:贤和庄火锅——叶一茜、陈赫
29、上海:橘色涮涮屋——刘嘉玲、小S
这一个组合也在意料之外,完全看不出这两人的联系点在什么地方,不过这也就是传说中,实际并不一定是两人开的。
娱乐圈的传说,总是很多的......
明星餐厅持续补充中,你有没有什么小道要透露给我呀?
(图片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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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资讯:大雄简单菜
:美食家大雄http://toutiao.com/m3490578951/
网易:美食家大雄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集体采写
网上搜索知名奶茶店加盟页面,点进去却迎来“子品牌”客服热情接待;“样板店”门口骑手大排长龙生意火爆,其实是店家一手“导演”的戏码。收取几万元到数十万元的加盟费后,原本说好的服务、指导、引流一概没有,徒留空壳公司应付加盟者。
近日,全省首例利用特许经营加盟实施合同诈骗案审结。
欺诈式加盟,奶茶是“特供”,“火爆”是假象
小林(化名)看着街面上一家又一家奶茶店红红火火地开起来,自己也动了开店创业的念头。他没有什么创业经验,通过网络搜索到一家餐饮公司的奶茶品牌加盟信息,在这家公司的招商网页上,赫然有与“某城”等知名奶茶店合作的介绍。
小林跟客服沟通后,接受对方邀约来到南京,发现店铺生意火爆,骑手排起长龙,他品尝了店内的产品之后发现口味确实不错,认为市场接受度应该很高。这家样板店还将店内账单公布给小林,上面显示,高峰期间,奶茶店的单日营业额可高达万元。经过简单的前期考察和实地查看,小林相信了对方的诸多承诺,支付了10多万元加盟费用。
这场“考察”,其实是“特供”给小林的戏码。
前期对接他的线上客服人员早就根据既定的话术,摸清了小林的投资意向和资金准备状况,小林的所有聊天记录都被完整地转发给线下带队“考察”的业务员,帮助业务员投其所好进行推介;
骑手排成长队的火爆场面,其实是店家积累的一定顾客群,提前发消息称“请喝奶茶”,以“你下单我付款”的方式制造的“虚假繁荣”;
端给小林的那杯“口味不错”的奶茶,其实是线上客服“不经意间”询问小林最喜欢的奶茶品牌后,作为关键信息提供给线下人员,再由线下业务员去买来指定口味,倒入有“蜜桃里”商标包装内的“特供产品”;
而日营业额高达万元的数据,则根本就是造假。
轻松赚“第一桶金”?数百人被骗5400余万元
“蜜桃里”商标属于南京迪利西丝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某、谭某。两人在南京陆续开办过多家餐饮公司,此前从事过类似商业模式的经营,产生了大量纠纷,并在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故技重施”。2020年,他们盯上“蜜桃里”品牌,找人来当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又开起餐饮公司对外进行招商加盟。
实际上,这家公司压根没有特许经营的资质和资源,也没有什么成熟的经营模式,他们“加盟”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通过注册地在河北的一家公司线上“揽客”,短期内招揽大量潜在加盟者到南京参观考察“样板店”。
事实上,这家店是该品牌的唯一一家线下门店。每次有加盟意向人来参观,他们采取在线下门店实施全额返现活动、虚增营业额等方式,营造门店生意火爆假象,让被害人陷入加盟该品牌能够营利的错误认识,从而签订加盟合同并缴纳加盟费。
签约收取加盟费之后,公司消极履约,根本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加盟经营指导、品牌宣传、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放任加盟商经营失败。
短短几个月内,这家公司骗取来自全国的300余名被害人加盟费共计5400余万元。
“揽客引流”公司拿走78%收入,“必赔买卖”操盘者被判刑责
特许经营作为以知识产权为重要资源的合作模式,以其独特的运行机制,规模化、低成本的扩张方式,致力于双赢的获益方式,被赋予良好经济前景。
但在该案中,南京迪利西丝公司与上游“揽客引流”的河北某公司按比例对所得加盟费进行分成。
秦淮法院刑庭法官周可荃介绍,在这种分成模式下,78%的收入被上游公司拿走用于加盟引流,只留下22%的部分用于公司运营,再扣除基本的场地、人员等费用,能够用于产品开发、品牌推广、技术指导的已寥寥无几,品牌运营失败已成定局。收取高额加盟费之后,这家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品牌扶持义务,逃避履行特许经营责任,侵害加盟方的合法权益,完全不具备履约诚意,具有其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秦淮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经二审维持,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院通过划定特许经营加盟行为的刑民界限,严厉打击以特许经营加盟为诱饵的诈骗犯罪,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司法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复。
针对当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情况,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江宁区人民法院共同进行加盟类企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与风险治理调研。目前,此类案件呈现套路式、集资式、欺诈式加盟等新的特点,反映出特许人实质性资源欠缺、违法招商加盟,被特许人风险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行政监管事前缺乏必要引导、事后缺乏必要监管,司法引导及参与社会治理不足等问题。调研指出,现有的行政法规已难以应对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市场问题,建议推动特许经营行政法规的更新,并适时出台统一的特许经营专门法律,同时需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相配套的特许经营管理细则。在制度构建方面,要依法界定经营资源、合理统筹和规划监管模式,建立科学、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在监管领域,必须基于特许经营的本质,建立完善的特许备案、审查和信息公示机制,为各方提供全面、精准的信息服务,为建设健康有序、可持续的特许经营市场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记者张源源见习记者陈舟扬实习生邓芸舟毛雨宸
来源: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