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餐饮业业态也在随着环境发生着变化,原来最常见的就是在一个地方,成立一家餐饮店,并一直经营,现在体积小、灵活的餐饮店连锁店越来越多,要是想以后不止一家店,而是以连锁、分店的形式发展,最好先成立一家餐饮管理类有限责任公司,后续新开的店铺,可以成为旗下分公司或子公司,就可以一家一家开下去了。
(个人见解,欢迎指教。)
村基一年营收有多少?能赚多少钱?
有餐饮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其宣传的一年接待顾客超1亿人次,每人次贡献收入18元估算,乡村基一年营收大约20亿元左右,如按照5%的较合理净利润率估算,一年净利润约1亿元。
已经有600多家餐厅
乡村基官网显示,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李红女士、张兴强先生于1996年11月23日创建于重庆。
创立初期,两位创始人凭着“做一顿好吃的饭,让离家在外的人们感受到家的温暖”朴实的经营理念,始终如一的良好品质、优质服务以及舒适典雅的环境,在中式快餐市场拥有了强大的顾客群,成为顾客最喜爱的中式快餐品牌之一。
2015年创始人张兴强先生提出“更好的原料”的发展战略。在现有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和提升原材料的品质,在中国快餐行业中,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率先提出了“坚持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的理念,以此为基础,提炼出了“四大保障”。
目前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旗下600多家直营连锁餐厅,分布在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湖北、湖南等地,年接待顾客超1亿人次。
有餐饮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其宣传的一年接待顾客超1亿人次,每人次贡献收入18元估算,乡村基一年营收大约20亿元左右,如按照5%的较合理净利润率估算,一年净利润约1亿元。
旗下有15家子公司
乡村基(CCSC)曾于2010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4月私有化退市。
天眼查显示,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得聪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 9 月 24 日,注册地在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5楼,法定代表人张兴强,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即乡村基国际餐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独资。
而乡村基国际餐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成立于2006年12月14日,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高层,分别为执行董事张兴强、总经理李红、监事龚挺。
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有17家企业,目前存续的有15家,分别为全资的11家,即北京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朗霸厨具有限公司、重庆兴红得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禹崔食品有限公司、云南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乡村基餐饮有限公司、四川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饭来了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兴红得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38115.25万元,参保人数2532人。四川乡村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亿元,参保人数1030人。
另外,控股子公司有重庆聪捷食品有限公司(占60%)、重庆聪哲食品有限公司(占60%)、武汉兴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占50%),参股重庆盈熙横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10%)。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闫涵
饮连锁加盟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组织管理、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使用商使用。合伙人、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商业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品牌持有企业对加盟自己品牌的企业按年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并按统一经营的模式进行管理。但目前很多此类公司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税收利益达不到最优化,本文将从以下进行说明。
< class="pgc-img">简单的股权设置图
>其中:
1、 合作投资公司主要包括:直营公司、采用利润分成方式的合作模式;同时由供应销售公司销售产品给合作投资公司;
2、 加盟合作公司主要:招聘全国加盟商;收取加盟费、商标费;同时由供应销售公司销售产品给加盟商;
3、 供应销售公司主要:向农业产品采购公司采购商品,同时向个体户销售商品;取得进项,控制税负;
4、 农产品采购公司主要: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业产品;向供应销售公司销售农产品;
5、 设备采购公司主要:用于设备采购;主要销售给合作投资公司及加盟合作公司下属的子个体户;
由于业务模式的多样,采用以上方式的优点:1、各公司独自产生的风险,可相互隔断,同时可以产生最大的利益化;2、利用不同服务性质公司,间接转嫁税负;以下结合公司进行说明。
一、 合作投资公司相关问题
合作投资公司一般以采取合作共同出资、合作经营为主要模式;
(一)根据公司采用的模式及查看企查查来看,通过合作协议进行相关约束,采用合作者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性质;该模式权属划分不清,主要缺陷:
1、 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债务,以合作者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2、 无股权结构,合伙人只能通过体外合作协议约束,不能登记为合伙人,即公司只能通过合作者个人代持的方式持有门店的股权。
建议: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投资到合作公司,达到产权明晰的效果;
(二)合作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所得税;一般是以投资收益产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自然人合伙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由于未形成收入、成本;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盈亏作为公司的收益;
同时企业所得税可以采用微利享受企业所得税,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成立多家加盟公司可以起来合理避税。
(三)会计处理办法,总公司需根据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即合并报表的方式或成本法的核算方式
二、 加盟公司
加盟公司主要招收全国加盟商,主要收取品牌加盟费、商标费等费用;主要可涉及的税种:增值税、所得税;
(一)增值税
由于无法取得大量进项税,建议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形式;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一般为3%,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当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
可以通过设置多家加盟公司控制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是否为减免还是3%的税;然后通过多家加盟公司进行全国招商。
(二)所得税
同时企业所得税可以采用微利享受企业所得税,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成立多家加盟公司可以起来合理避税。
三、 供应销售公司
供应销售公司主要销售产品给所有的个体户或合伙企业,根据所采购的商品是否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不同的税收形式;
(一)无法取得采购进项发票,且成立农产品采购公司时,成立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方式同上;
(二)可取得大量采购进项发票或成立农产品采购公司
1、 增值税设置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进项情况;通过调节商品销售价格进行税费调节;如:
当税负较高时,可以适当降低商品的销售价格,减少销项税额;同时加大加盟费或收取其他费用作为加盟费的方式;该方式税负会在供应销售公司和加盟公司进行调整;难点商品的销售价格高或低会引起一定税务风险;
2、 企业所得税筹划受上述商品价格调整因素较大,但可以通过相关认定进行一定的减免;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
四、 农产品采购公司
由农产品采购公司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产品,再由农产品采购公司向供应销售公司
1、 增值税
由于其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均可以灵活控制;由于是直接销售给供应销售公司,因此农产品采购公司的销售价格受供应商销售公司价格的控制;而收购价格根据情况而定
主要的税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果是直接从农民手中购得,那么进项税额可以按照10%税率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 所得税同供应销售公司备采购公司
五、 设备采购公司
根据采购设备是否可以取得进项发票不同,而不同;如果可以取得进项专用发票,该公司可以不用单独成立,可以并供应销售公司中,方法同上;如果无法取得大量进项发票时,采用小规模纳税人或采用融资租赁的形式;国家对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纳税人,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五、 财务核算模式,因投资方式不同导致出现多家子主体形式,因此需采用报表合并的方式;报表合并方式可以通过不同投资比例,进行收入合并报表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