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小晟
一、实操中的现状
连锁餐饮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偶有货物短缺的情况,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导致货物短缺的因素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为了应对这类突发情况,餐饮企业常见的做法有两种:第一种是安排员工到附近市场、商场零星采购;如果短缺的货物是企业核心产品或者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往往会采用第二种办法——通过关联企业内其他就近门店借调。
零星采购较为简单,员工采买后凭相关票据报销即可,而店间调拨则涉及是否视同销售,若财税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税务稽核风险。
下面小晟为大家讲解下关联企业内店间调拨需要视同销售的情况。
二、调拨主体及性质
调拨性质很好理解,其实就只需明确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用来干什么。
如果是用于对外销售,这类性质的关联企业间调拨就需要视同销售,这里是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要视同销售。
如果收货方只是内部使用,则需要分情况来看。同一法律主体内存货在门店间调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均不视同销售;独立的法律主体间存货在门店间调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均视同销售。
不过,即使是用于对外销售视同销售的店间调拨也要分下列两种情况:
1、总分公司间调拨
总分公司间调拨,即法人公司与下设分公司间调拨,或者下设分公司间调拨。
如果所得税非汇总纳税,调拨货物是用于对外销售的,不论是否在同一县(市)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如果所得税是汇总纳税,调拨货物是用于对外销售的,在同一县(市)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不在同一县(市)则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2、母子公司间调拨
母子公司间调拨,即法人公司间调拨。这类调拨业务就比较简单了,因为法人公司间无法办理所得税汇总纳税,所以不用考虑是否汇总纳税。
如果母子公司间调拨货物是用于对外销售的,不论是否在同一县(市)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如此。
三、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涉及店间调拨,有以下几点供各位财务伙伴参考:
1、明确公司股权架构,各店间从公司的角度明确从属关系;
2、明确企业各门店是否在同一县市;
3、明确企业各门店间的纳税模式,是非汇总纳税,还是汇总纳税;
4、已经明确有视同销售的情况,需要及时去税务局增加经营范围,并申请发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需先添加总公司的,再添加分公司的。
5、以上均为财税政策解读而来,由于各地涉及税源问题,具体实操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参考条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者:小晟
连锁餐饮企业在业务中资金大多数都是由总部统一管理,在需要使用资金时由总部向各门店调动后支付或直接支付给相关收款人。
< class="pgc-img">(该图片来源于腾讯公关图片库)
>但是,在税务监管日趋严格的情况下,需要注意资金管理的合规,避免因资金管理不合规而面临稽查的风险。
稽查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在对辖区内长亏不倒且用票量正常的相关企业进行风险扫描时,发现某集团企业A企业与其下属两家子公司M公司、N公司及A企业的关联企业B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存在疑点。
?税务干部经过深入调查,发现A企业通过设立“资金池”进行资金运作。但相关企业没有及时足额进行申报纳税,税务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了风险分析,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风险。
?最终,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A、B企业自行补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及滞纳金。
税务风险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之规定,2019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该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无偿拆借资金,应视同提供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因此,在企业内部进行无偿资金借贷需要满足“企业集团内单位”的条件,否则关联企业以及没有股权股权的公司之间资金往来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需要按照贷款服务就调整的视同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
此类业务易被稽查的典型公司架构:总部公司+个体户;总部公司+非母公司的下属公司。
调整策略
资金往来如何避免被税务稽查?第一,要做到资金往来业务模式符合优惠政策;第二,按照税务政策规定申报纳税。
< class="pgc-img">(该图片来源于腾讯公关图片库)
>(1)资金往来业务模式上,需要符合“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这一条件,根据2023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集团名称应当与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经企业集团母公司授权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其名称可以冠以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以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在企业集团内进行资金统一管理免征增值税需要做企业集团的信息公示。
(2)在税收申报方面,非企业集团内的资金统一管理,需要按照“贷款服务”以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即银行)的贷款利率缴纳增值税,并就计算的利息确认为收入,以扣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