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处理单位: 民治街道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龙华区住建局
近日,龙华区莱蒙春天花园6A小区2栋业主反馈称,小区一楼2家餐饮商户私自搭建烟道接入居民公共烟道,还有烧烤店直排油烟,导致楼栋大堂和公共花园油烟味弥漫;而且私搭烟道施工对负一、二层的楼板及墙面造成破坏,业主担心产生安全隐患。
民治街道办表示,涉事餐饮商户并无专用商业烟道,系餐饮商户私自搭建烟道,已要求拆除并恢复孔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回复称,此前已对相关餐饮商户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罚,其中被业主投诉的2家餐饮商户如今已经通过相邻商铺管道接入“2栋商用专用烟道”。
小区公共区域油烟味弥漫
业主投诉楼下餐饮商户私搭烟道
2栋架空层加建的烟道。
业主李先生(化姓)介绍,他所居住的莱蒙春天花园6A区一楼有多家餐饮商户经营,其中2家餐饮商户私搭烟道接入居民烟道排放油烟,还有1家烧烤店直接对外排放油烟,导致小区的公共区域油烟味弥漫。虽然业主们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如今问题仍未解决。
“大堂里经常都能闻到油烟味,2层的公共花园里也都是飘上来的油烟味。”李先生还称,由于小区长期遭受油烟侵扰,前段时间下雨天还有业主在走路时摔伤,他们怀疑是地面沾上油污变滑导致业主摔倒。
莱蒙春天花园6A区的油烟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李先生介绍,2014年,业主们相继完成装修陆续入住。大约在2015年,楼下开了一家餐饮店,由于没有烟道排放油烟,餐饮店开始建设烟道并接入到2栋的居民烟道内,建设过程中还对负一、负二层的墙面和楼板进行了破拆。虽然后来该餐饮店搬走,但后续陆续入住的餐饮商家仍在使用该私自搭建的烟道。
被业主投诉的餐饮商户之一。
李先生表示,私自搭建的烟道和被破坏的墙体让业主们十分担心可能出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建筑安全隐患。直到去年底,业主就该问题集中投诉,部分私自搭建的烟道被拆除,但位于2栋2层架空层的烟道仍然存在。
在2栋2层架空层位置记者看到,墙面上有一处疑似包裹着黑色隔热材料的铁皮烟道从架空层天花板下方延伸出来,并接入原本墙体凸出的区域。李先生介绍,该凸出区域为楼栋原本的烟道位置,而那处接入的铁皮烟道在他当初收房入住时并不存在。
街道办已要求拆除公共区域烟道
环保部门曾对商户做出处罚
南都记者从民治街道办了解到,涉事餐饮商户确实并无专用商业烟道,烟道系餐饮商户私自安装。从2023年9月起,民治街道多次组织区、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小区物业,业委会及业主代表,餐饮店主等多方召开沟通协调会。去年11月,拆除了侵占莱蒙春天花园6A小区公共区域的油烟管道。
民治街道办还表示, 红山社区工作站已于7月24日向莱蒙春天花园业委会发出《关于拆除莱蒙春天6A区2栋架空层烟道及恢复消防通道的函》,要求业委会督促小区物业及商业物业于8月15日前做好相关整改工作,拆除2栋架空层烟道及其附属设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并恢复因架设烟道而影响的消防通道,包括填补因架设造成的孔、洞等,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张先生告诉记者,业委会已于7月26日向物业发函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记者还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华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他们曾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莱蒙春天花园6A区2家餐饮店存在未配套专用烟道高空排放违法行为,均已立案调查。
红山社区已要求拆除架空层烟道。
针对烧烤店油烟直排的违法行为,龙华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对该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4年1月,对该店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龙华罚字〔2023〕302号),处以行政处罚2万元,并要求落实高空排放管道。后续该店拒不改正,2024年4月,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店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龙华罚字〔2024〕40号),责令该店停产整治,但该店通往1栋商用烟道间设有消防通道,通往2栋商用烟道间设有简立墙,均无法满足接入商用专用烟道的条件,还在经营。龙华区生态环境局表示,自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决定书派发之日起6个月,该店如逾期拒不改正,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农耕记未配套专用烟道高空排放违法行为,龙华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对该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4年1月,对该店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龙华罚字〔2023〕303号),处以行政处罚2万元,并要求落实高空排放管道。2024年1月31日,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相邻商铺(洋葱拳击馆)内部管道接入2栋商用专用烟道,落实高空排放,已完成整改”。
龙华区生态环境局还称,另一家被业主投诉私搭烟道的东北春饼店原油烟排放由后厨引出小区2楼平台直接接入2栋商用专用烟道,东北春饼店原使用管道是直接沿用以前商家遗留,该管道经小区业主投诉后,被人为破损。东北春饼店弃用原油烟排放管道,内部调整不经外围占用公共空间,“通过一楼洋葱拳击馆内部管道接入该2栋建筑物商用专用烟道”。
楼栋是否设立商业专用烟道
各方意见存在分歧
目前最大的分歧在于餐饮商户最终接入的烟道的性质。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回复记者采访时称,被业主投诉的2家餐饮商户如今已经通过相邻商铺管道接入“2栋商用专用烟道”,并认定小区业主反馈的餐饮商户私自搭建烟道接入居民烟道情况“不属实”。龙华区生态环境局称,“经调阅,莱蒙春天花园A818-0449地块项目环评报告显示1栋、2栋预留有油烟专用烟道,可以供以后餐饮业使用”。
记者就判定2栋存在商业专用烟道的具体文件依据及来源向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做进一步采访,相关工作人员称后续将有专人与记者联系解释,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业主认为餐饮商户最终接入的并非商用烟道。
张先生表示,小区业主调阅设计图纸发现,紧贴2栋外墙的烟道位置仅标明“烟道”字样,而该烟道也并未配置独立的油烟处理设备、机房,他们认为该烟道并不能用于商业油烟排放。如今架空层区域的烟道虽然被要求拆除,但是餐饮商户的排烟管道仍然要通过拳击馆管道接入居民公共烟道,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将油烟通过该烟道进行排放,不仅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还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南都记者就莱蒙春天花园6A区2栋烟道性质以及此前相关餐饮商户搭建烟道问题去函采访龙华区住建局。龙华区住建局回复称,此事超出住建局职责范围,而且莱蒙春天花园项目为市报建项目,具体情况需向深圳市住建局了解。深圳市住建局回复记者称,该项目确实曾属市报建项目,但根据后续市区两级部门职责划分,应向民治街道办及龙华区住建局具体咨询相关情况。
根据龙华区住建局官网“机构职能”介绍,龙华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燃气(天然气)、物业管理、建筑废弃物受纳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同时“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焦明梁
至2024年7月17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5951件,其中:滨海新区2960件,和平区472件,河东区897件,河西区897件,南开区1040件,河北区705件,红桥区365件,东丽区827件,西青区977件,津南区1050件,北辰区1137件,武清区957件,宝坻区1027件,宁河区687件,静海区1052件,蓟州区845件,海河教育园区36件,市水务局7件,市城市管理委6件,市交通运输委2件,市国资委1件,市生态环境局4件。
武清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清区河西务镇崔楼村前排有建筑垃圾、农作物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有异味。
污染类型:固体废物
调查核实情况:河西务镇政府联合区城市管理委进行现场核实,该地块位于合义庄村与崔楼村交接处,地块内堆放有建筑垃圾、秸秆尾菜及少许生活垃圾。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截至6月底,反映点位地块已完成清理并恢复原状,清运出的生活垃圾及秸秆尾菜由第三方集中清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
下一步,河西务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避免问题出现反弹。
武清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清区盛世馨园小区底商老杨水果烟酒超市(新疆和田玉烧烤)、老莫今天想吃烧烤两家店在室外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污染类型:餐饮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东蒲洼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委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新疆和田玉烧烤和老莫今天想吃烧烤两家店将带有油烟净化器的烤炉放置户外加工烧烤。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已针对上述两家商户露天烧烤行为进行清理,同时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餐食加工必须在后厨进行,并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杜绝油烟污染现象发生。
宝坻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宝坻区西城路北延长线,北城路便民中心西门口,宏顺烧烤火锅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异味扰民。
污染类型:餐饮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宝坻区海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对宏顺烧烤店进行检查,经核实,该店主要从事烧烤餐饮服务,存在露天烧烤行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店实际经营者进行了警示约谈,就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现场告知,并责令其立即清理店外烧烤工具,并在今后营业中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避免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店实际经营人已现场进行整改,并表示今后将按照规定在室内进行烧烤作业。
专门值班电话:022-83635046
专门邮政信箱:天津市第89号邮政专用信箱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8:30-12:00 ,13:00-17:30(工作日)
源:新民晚报
一处阳光也渗不进的阁楼
灰扑扑的墙边堆放着神秘的箱子
“从天而降”的一包活蛇
执法人员发出阿庆爷叔般的尖叫……
市民举报:
商家非法销售蛇类
近期,有市民举报上海长宁区一商家非法销售蛇类,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监管部门排摸到该经营户营业时间为下午五点到凌晨。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于深夜对该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见,活蛇(王锦蛇、眼镜蛇)65条及大量蛇类冻品。
菜单上售卖的菜品
现场发现的活蛇
现场发现的蛇类冻品
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属于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销售额共计人民币75682元。鉴于当事人销售数额较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无论野生蛇还是养殖蛇,均尚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2021版)》,各经营单位不得以蛇为食材加工餐食。除蛇以外还有果子狸、竹鼠、野鸡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能食用。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