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购物中心、书店等场所,未经授权公开播放音乐,可能“吃”上官司。近日,第十二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在北京举行,围绕“数字音乐公播需要怎样的法律环境”,多位专家进行了分享。
从事版权工作的陈凯指出,音乐行业普遍面临的“版权意识低、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数据不透明”痛点,在公播行业尤其突出。
公播音乐市场蓝海成巨头必争之地
2018年,音乐人林海起诉海底捞未经许可在门店播放其创作音乐,使得公播音乐版权问题受到关注。这起官司以双方达成和解告终,但类似的维权案件不断出现。
南都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音著协诉南通一购物中心擅自播放其代为管理的《越爱越难过》等歌曲,获赔1万元。
什么是公播音乐?这可以理解为公开播送或公开传播的音乐。VFine Music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陈凯说,在一个小超市、飞机游轮等场所都可能涉及公播环境音乐,范围很广。如果这些数量庞大的公播音乐使用者能获得合法授权,对于创作者来说收入会大大提高,行业也会迎来市场繁荣景象。
他以不同类型客户需求进一步介绍,对小型商户而言,如果侵权成本高可能就不会在版权上有所投入;中小企业有需求,但更倾向于“价低者得”,不在意播放什么类型的音乐;还有一类客户具有版权意识,希望通过音乐的独特设计提升用户体验,进而为品牌创造更大价值。
当下,线下公播音乐市场越来越受到资本关注。
去年4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宣布投资线下公播公司“瑞迪欧”。交易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共同探索公播音乐市场蓝海。据悉,TME将为瑞迪欧提供更丰富多元的内容曲库,“瑞迪欧”覆盖数十万个线下门店则为TME提供创新的宣发方式,增值优质的音乐内容。
在陈凯看来,在线音乐市场进入饱和状态,或平台发展步入瓶颈期后,线下公播音乐市场将成为巨头的必争之地。因为音乐只有广泛地被用户听到,才有可能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新著作权法实施后,侵权成本增高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公播场景远比大家想象的多”,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智功在论坛上提到,车展、主题乐园、酒店、美容院、健身房甚至跳广场舞都会遇到公播音乐。
“但很多场景下,使用者并未获得权利人的真实授权,所以大家听到的公播音乐是盗版的。”他说。
需要注意的是,商家从音乐平台付费下载了相关歌曲,如果公开播放仍需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为何公播音乐侵权事件频发?赵智功认为,这与使用者版权意识较低,以及难以接触到相应的授权渠道有关。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任启明指出,版权保护难的一个原因还在于,与传统的有形财产不同,版权作为无形财产不具有消耗性。
“一瓶水我喝了其他人没法再喝,但一首歌我听了并不影响他人继续欣赏。”在任启明看来,音乐如果不被复制、传播就无法创造价值,但如果对任意复制行为不加以规制,就无法保护产权,这是根本难题。
“当我们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不要忘了社会竞争和个人竞争之间的矛盾。”任启明说,从社会运用量角度来说,免费作品可获得最大的运用量,进而创造更多价值;但如果没有好的报酬回馈,就很难激励更多投资人、创作者投入创作。
他指出,当前“事先授权”和“事后付费”两种路径各有利弊——在事先授权模式下,如果商户想循环播放一个曲库的歌曲,很难做到一一向权利人获得授权;另一种模式则面临事后执行的成本问题,因为现实中基本不可能检查所有商店有无征得授权及付费。
如何解决其中的矛盾?任启明认为,应有一定程度的责任规则和豁免机制,在此基础上讨论对一些大型公播场所的侵权行为采取维权措施。
“音乐行业普遍面临‘版权意识低、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数据不透明’的痛点,在公播行业尤其突出。我们希望有好的方法来解决,而法律是必不可少的。”陈凯在会上说道。
他注意到,新修的《著作权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新增惩罚性赔偿条款——“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这将大大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行业付费音乐意识也会逐步增强。”陈凯说。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餐馆播放周杰伦的音乐属于侵权吗?他怎么没有来告我?
首先明确一点 肯定是侵权行为! 没有来告,可能因为最近忙着发专辑
如果我在饭店吃饭,自己听呢? 那肯定不算 界定的范围在于 是不是商用
知识是人类的智力成果,符合文明方向的,是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总和。国家现在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也都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我们出去吃饭都经常会遇见餐厅会播放一些电影和音乐,那么餐馆播放音乐属于侵权吗?
一、餐馆播放音乐属于侵权吗
公众场合播放,如未经授权,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 class="pgc-img">>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诉讼的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
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最高法院2002年1月实施的司法解释《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同时申请人还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基于此当事人往往在提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和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同时,提出一份调取证据申请,调取的证据通常又分为三类:第一,保全被控侵权产品;第二,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第三,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两种运作方式:一是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在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有关程序事项时,法院应当主动依职权调查和收集证据,而无需当事人提出取证申请。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取证。
在法院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被缩小了以后,当事人提出证据调查的申请变得日益重要。如果缺乏当事人及时提出的证据调查申请,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证据。在当事人提出证据调查申请后,法院是否启动调查取证的机制还取决于法院的审查判断,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院取证范围之时,法院才有义务调查取证,否则法院应当驳回该项申请。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项申请必须注意举证时限。
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对易拍照的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记录下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的方式,对易于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对于被控侵权人的财务账册往往因侵权人的阻挠或隐藏而极难得到。
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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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提示:本文约3647字,烧脑时间18分钟,筷玩思维记者李三刀发于北京。
如果不谈菜品和服务,在餐厅的基础建设上,音乐和灯光哪个更重要?
在筷玩思维(www.kwthink.cn)看来,无论当下还是过往,音乐对餐厅的赋能程度必然高于灯光。
将近一百年前,就有学者讨论音乐之于商业的重要性,比如说合适的音乐能让生产方心情愉悦提高效率,更能让顾客进入“头脑发热”的境地继而产生更多的消费,包括在餐饮店还能悄然改变顾客的用餐速度。
20世纪40年代,“Muzak”公司向一些工厂和企业提供背景音乐解决方案,1956年,某委托公司发布的一份数据检测报告表明:受背景音乐改良过的企业/工厂平均产量较之前提高18%,且生产失误降低37%。报告一经发布,背景音乐商用化逐渐成了一大新兴产业。
2018年,音乐人林海控诉海底捞背景音乐“恶意侵权”,再之后,一众音乐维权组织逐渐盯上了线下粗放式的餐饮业、百货业……
透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背景音乐在商业上的应用早已是一个成熟产业,二是相较于国际,我国餐饮品牌大多对背景音乐的思考还较浅层。
具体来看,无视版权是其一,其二是大多餐厅对背景音乐基本无付费意识,更普遍的现象是大多餐厅在选定音乐方面还停留在以好听为主的思维上。
?多维竞争推动餐饮业发生变化,继而让音乐成了餐饮消费场景中不可分割的一环
音乐是一种声音,它可以影响人的注意力。要谈声音对商业的赋能,在我国最早要从地摊、夜宵场景最浓厚的90年代到2000年初期说起,其作用就是吸引路人的注意力。
< class="pgc-img">>先说烧烤此类场景,早期时声音是用来营造一种热闹的氛围,以让顾客点单时更豪爽,在高峰时加快顾客的用餐速度和离去速度,更包括让路人关注到门店等,在这个时候,老板们对音乐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好听、大声即可。
在这个阶段从整体大环境看,并不是所有餐厅都会关注到音乐这一工具,其重要性可能还不如灯光。
当餐饮业重视灯光的时候,几乎起源于2000年之后盛行的咖啡店、小酒吧、清吧等白领业态的密集性浮现,基于入局者爆发带来的阶段性竞争,更包括消费升级成为主流,多方因素带动了餐饮业的多维度升级,整个行业的用餐需求从不难吃升级为好吃、从吃调料升级为吃食材,再到从好吃升级为好吃又好玩有趣……
激烈竞争之下,餐饮业的本质自然从产品这一主体开始外延,灯光与音乐等成了品牌方提高门店格调、营造氛围、多元场景、形成主客记忆的一个新赋能工具。
那为什么音乐比灯光更重要呢?
一是比起灯光,音乐更有即时操作性(物理属性和非物理属性的区别);二是音乐是听觉,灯光是视觉,听觉由耳入心,视觉从眼入脑,根源在于声音更容易在不被察觉的时候进入人的潜意识层面;三是音乐的设计和版权比灯光更有识别度。
永和大王、真功夫等品牌已经开始创作自己的品牌音乐,快餐品牌大规模关注音乐在餐厅场景上的重要性,也代表着音乐成了餐饮经营的底层设计之一。包括在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企业,音乐也是品牌管理的一部分。
< class="pgc-img">>?匹配品牌音乐不能只看品类,更不能从个人思维出发,它是品牌主体的“顺延物”
有趣的是,我们从当下看,即使一些全国连锁品牌,在音乐的选定方面,依然由着店长或员工的个人喜好。
在餐厅如何选音乐的思考上,大多数人的方法也比较简单,如西餐厅用美式蓝调、日式餐厅用日文音乐、快餐厅放一些流行歌曲……在筷玩思维看来,如果只是按品类归纳音乐属性,则还属于在浅层探索。
商业背景音乐代表了一种格调,是品牌风格的衍生物,如果在音乐的选和定方面仅从个人喜好和个人思维出发,这个行为不仅会拉低品牌格调,更不能起到音乐赋能的作用。
个人喜好总是飘浮的,个人无定性,用无定性的个人给定性的品牌赋能,这也是不合理的,比如说一个咖啡餐厅的店长喜好劲爆DJ,当音乐响起来的时候,顾客喝着咖啡听着DJ,这是一件难以思量的事儿,再比如一个高端餐饮放着广场舞的曲调,也会让顾客云里雾里。
个人总是难以调控,各个地方也有不同的风格喜好,如麦当劳等国际品牌老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其通过购买版权和播放管控,完全去除了门店方的个人因素。
另一方面,如果仅以品类来选定音乐,这也并不合理,难道川菜就只能播放四川风格的音乐?再者,川菜大品类下也有各大细分品类,总不能统一声乐吧?
在筷玩思维看来,既然音乐是品牌基石不可分割的部分,那么选定音乐也需要以品牌为主体,而非以个人、创业者或管理者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都不以品类为主体。
总结下来可以有两个维度,一是文化格调,二是品牌形象。
也就是说管理者要去除个人喜好,从品牌的角度出发,思考我要打造一个什么样的品牌?要给顾客提供什么样的用餐氛围?文化属性和品牌格调是什么?之后才能知道应该选定什么样的音乐来达成。
?多维探讨和总结音乐对于品牌认知/用餐体验的一些小思考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音乐是为餐厅赋能的,总归不能脱离顾客体验层面的思考。
1)、音乐虽可影响顾客行为,但也需谨防顾客反感
音乐可以影响顾客的用餐速度,这在业内属于公知了,比如说用餐高峰期播放快节奏的音乐,营造一种嘈杂的环境,从心理感知的层面来暗示顾客,让之加快咀嚼的速度,包括暗示用完餐赶紧离开等;而在闲时则播放一些舒缓的音乐,暗示顾客放慢速度多停留,以让门店看起来热闹些……
上述这样的思维当然不可取,在一个音乐暗示落差甚大的门店用餐,不仅不能达成想要的效果,还会造成一定的顾客反感。
< class="pgc-img">>一些研究报告表明:高峰期时由于顾客基数较大,自然有一种热闹的氛围,其他顾客也会不自觉地加快用餐和离去的速度。
实际上,如果不从音乐的角度,“赶客”还是有很多小技巧的,如可以在设计方面让用餐的顾客看到等位的顾客,用潜在顾客催用餐顾客;又如高峰期时做好动线设计,提高员工生产和出品效率,包括加快顾客呼叫应答的速度和在桌上放一个小沙漏等,这都能在无形中暗示顾客提效。
餐厅要有一个正确的认知:音乐是用来提高顾客体验的,它绝不能起到赶客的作用,即使设计了这个功能,也不能让顾客感知到。
在音乐的能量场上,其笼罩着的不仅是顾客,更是等待用餐的潜在顾客,包括为之服务的员工,如果只是一味地在忙时提高音量,加快音乐节奏,也必然影响到员工的服务心理。
这样一来,即使顾客加快了用餐速度,也必然影响用餐体验,同时员工在服务时不自觉展示出来的紧迫感,也会为顾客体验减分,这可能会为客群流失形成一个必然条件。
< class="pgc-img">>在筷玩思维看来,无论何时何地,音乐永远是为品牌服务的,它可以起到引领的作用,但万万不能干扰顾客体验。
2)、根据场景需求的不同,也需要注意音乐风格的差异化
任何一家餐厅,其客源都有一个循环的波动性,先是从闲时到忙时,然后再多次重复这个过程。
在闲时,餐厅生产放慢,店长也希望客人多停留,这时候的音乐多以宁静、舒缓、安逸为主;在忙时,餐厅希望生产加速,更期望客人多而流动快,这时候的音乐多以欢快、轻畅、愉悦为主。
总之,餐厅要根据不同时段也要让音乐场景有一定的循环波动性,由此为体验加分。
3)、协调性、稳定性和标准化是餐厅音乐形成品牌认知记忆的基础
对餐饮品牌来说,音乐还是一种顾客端的品牌认知记忆。餐饮门店在用音乐打造品牌认知记忆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协调性、稳定性和标准化。
如果餐厅对于音乐的选定是散的,那也必然造成顾客听觉记忆的混淆,音乐这一工具也必然无法产生赋能的效果。
唯有让音乐格调和音乐风格在餐厅闲时和忙时都能兼顾协调性、稳定性和标准化,它才能像菜品一样成为顾客心智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此才能让顾客通过音乐感知/记忆一家餐厅。
也就是说音乐不需要多,更不需要频繁更换,只需要注意时段性重复,以形成独特的品牌记忆才是赋能的目的。
此处我们进一步提炼上文关于餐厅音乐的五项核心:
①随着竞争升维,音乐纳入了餐厅体验的场景、成了品牌认知的基础建设。
②在选定餐厅音乐时要去除个人思考,从品牌的角度出发。
③餐厅播放音乐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强化品牌认知、提高顾客体验,同时指引员工进行服务,绝不可做出有损顾客体验的设计。
④音乐是一种笼罩性能量场,其对象包含了顾客、员工、品牌,由此这是一个“服务性内容”。
⑤餐厅要根据不同的场景划分出不同格调的音乐,做好归类播放,以避免声乐混杂。
< class="pgc-img">>?结语
如果从心理引导的角度出发,关于餐厅音乐还有一个核心思考:餐厅背景音乐解决的不是好听与不好听的问题,而是能否形成独特的品牌记忆!
以永和大王为例,其自主设计了一系列品牌音乐在餐厅重复播放。这时候,该品牌利用音乐这一工具就不是解决体验的问题,考虑的也不是音乐的好听与不好听,而解决的是如何形成一定的品牌认知记忆。
由此,是否播放音乐、如何选定,还得从品牌的角度出发。
品牌方需要事先思考音乐的作用,想清楚音乐是要解决市场认知问题还是提高顾客用餐体验?播放音乐不是一个单点思考,而是涉及到一系列综合品牌问题。
此外,说起餐厅音乐,版权问题也值得关注,在这方面也早就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产业链,lava熔岩音乐和VFine Music等就是从版权的角度解决餐厅音乐的各大难题,包括根据不同餐厅打造不同格调的音乐等。
在音乐的思考上,音乐版权、音乐库的选与定以及品牌方对音乐自我需求的评估等,这些都是当下品牌方需要着重关注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