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壹点记者 李梦晴
1月16日,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德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并解读《德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德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于2022年9月27日经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0条,分别对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推进、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明析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职责。一是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餐饮浪费工作开展。二是规定人民政府商务、市场监管、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机关事务保障等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反餐饮浪费的职责。三是规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要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四是规定餐饮行业协会相关责任。
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重要一环。《条例》从应当做、不得做、鼓励做三个方面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一是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的9项反餐饮浪费措施,例如合理确定菜品的数量、份量,提供不同规格的选择;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示提醒,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的标识;配备公筷公勺等等。二是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有的餐饮浪费行为,例如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额等等。对这部分行为,后面还相应设置了法律责任,体现法规的刚性。三是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的反餐饮浪费措施,例如完善并充实菜单信息,明示菜品主辅配料、口味、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提供分餐服务;通过打折、积分、优惠券等多种形式给予节约用餐消费者鼓励等等。
严格公务活动用餐和单位食堂的管理。明确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培训、会议、出差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和用餐方式。对单位食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加工、用餐管理制度;在明显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提醒适量取餐;对浪费行为予以劝阻等等。
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义务。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开展用餐巡查监督,加强用餐管理。保障供餐质量,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等等。
引导个人用餐节约,减少婚丧喜庆宴席浪费。要求个人在商务宴请、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等活动中应当合理点餐、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婚丧喜庆的组织者,应当合理选择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标准,减少宴席浪费。
强化反餐饮浪费宣传。一是规定了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积极开展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二是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餐饮浪费工作的宣传,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三是规定了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
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及《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兖州区某日式料理店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7月28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兖州区某日式料理店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4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兖州区某日式料理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5月15日起在经营场所内收银台前张贴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标识“本店最低消费100元/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高新区某疙瘩汤店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8月25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高新区某疙瘩汤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对消费者提示说明、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济宁某餐饮有限公司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9月13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济宁某餐饮有限公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济宁某餐饮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7月12日起在经营场所内收银台前张贴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标识“本店消费最低每人58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邹城市某私房菜馆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9月19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某私房菜馆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餐厅大堂及餐厅包间的墙面上张贴设置最低消费额标识“最低消费额为100元/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通讯员 宋宇 程心怡 记者 李从伟
节临近,北京年夜饭预订场面火爆,饭店包厢更是“一间难求”。北京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的餐馆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人均消费数百元才能订包厢;有的推出各式套餐,大多不低于2000元,只有选套餐才提供包厢。有消费者表示,要按照这些标准来点菜,一家人肯定得带走不少剩菜。(据《北京日报》1月13日报道)
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涉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助长餐饮浪费。对此,有关方面要依法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让年夜饭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能最大限度避免浪费。
图/沈海涛 文/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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