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下午,满屋子都是油烟味,加上楼下餐馆吃饭聊天的声音,一直持续到深夜,让我们住在楼上的人根本没法好好休息,尤其是夏天,楼下餐馆吃饭的人会持续到后半夜,更是严重打扰到我们的休息。”4月14日,家住秦都区怡水花园小区的业主纷纷抱怨的说,此外,他们小区外河堤路边的一片绿地,紧邻着小区业主楼,也将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改建成一个市场,他们担心市场建成后,也会对他们小区业主带来生活上的影响。
【小里帮忙】餐饮店噪音、油烟味扰民,怡水花园业主投诉3年未果
业主:长期遭受楼下餐饮噪音、油烟污染,投诉多次没人管
4月14日,居住在秦都区李斯路怡水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联系到华商报-二三里反映,他们小区15号楼下营业的餐饮夜市店每天持续经营到深夜,前来吃饭人的吵闹声及餐饮店的油烟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家里有小孩和老人的,更是没法好好休息。据了解,该小区15号楼一共有3个单元,每单元有近百户住户。
“早上基本影响不是很大,每到下午,尤其是夏天,楼下的餐饮店炒菜的油烟,顺着我们家里的烟道就‘上楼’了,即便是我们不做饭,也得开着抽油烟机将屋内的油烟味往外抽排。”该小区业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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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多名居住在15号楼的业主纷纷表示,怡水花园小区的1、2层现在都是对外营业的商铺,但位于15号楼3个单元楼下的,却全部变成了餐饮店,整天产生的油烟非常大。“楼底下吃饭的人大半夜还坐在店外吃着饭聊着天,发出的嘈杂声很大,尤其是到夏天的,会持续到半夜凌晨,严重影响第二天孩子上学和大家上班。”
15号楼9楼的一名业主告诉华商报-二三里,因为楼下主要经营的是夜市海鲜店,每天下午3点多开始,饭店开始准备食材,尤其是他们餐饮店的厨房是在他们楼下,靠小区内厨房的嘈杂声和锅碗瓢盆等声音,让楼上的人难以接受。到下午吃饭时间,饭店出店经营,将客人安排在店外人行道上,一张张桌子摆满了路边道路,喝酒声、吵架声、划拳唱歌声……声声不断的影响着楼上的住户。“晚上持续到凌晨2、3点,早上6点多收酒瓶的人又来收拾,基本一整夜都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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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小区业主表示,在小区15号楼紧邻的河堤路路边的一片空地上,有人准备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此处建市场,土地都已经平整了,前几天已经有小摊贩来到此处做生意。“河堤路边建市场,既影响城市环境及形象,吵闹声和对我们这么近的业主生活也是有很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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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怡水花园小区的15号楼外可看出,位于该小区15号楼即小区西北角处,一排餐饮店沿着该小区商铺由西向东一字排开,近10家的商铺都是以餐饮为主。而这近10家餐饮店刚好是该小区15号楼下的商铺。
从外可看出,该小区15号楼的1、2层是商铺,3层及以上是住宅,而商铺由一部分是位于住宅楼内,向外延伸。在这些餐饮店外还可看出,经营所用的餐桌椅凳还在店外的空闲地方及停车位处被遮盖存放着。
该小区业主所说的建市场的位置位于商铺前方,地势略高于商铺,而在这一片土地上,大部分地面已经被铺上了砖块,并在现场堆放了一些砖块及沙土,不远处还停放这一辆挖土机。
“我们也多次找过物业,甚至给12345市长热线及街办都联系过,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现象已经3年多了,没有一个部门管。”该业主说,最近他们楼下原本计划是绿化带的地方也被人开发利用了,听说准备在那里建一个市场。“我问过国土部门,那片准备建市场的地方原本是市政绿化的,并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现在却有人将其路面硬化,准备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市场。”
街办:餐饮影响的该取缔取缔、该整改整改,空地处并未打算也不会建市场
当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陕西瑞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怡水花园管理处,该管理处负责人董经理表示,业主有将餐饮商铺的情况反映过来,他们也找过楼下餐饮店,让对方尽量降低噪音。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楼下餐饮店与楼上业主共用一个烟道,导致餐饮店的油烟味全部跑到业主家中一事。董经理解释,不会的,楼下餐饮店没有和业主共用一个烟道。“一二楼就没有烟道,都是他们自己弄的,向外直接排放的。”
当天上午,业主再次将此事反映到物业管理处董经理处,董经理称,他们也只能尽到物业的职能,没有强制手段没收他们(餐饮店)的东西,他们物业将此事只能反馈给执法部门及社区,通过街道办等部门来协力解决问题。
对于该小区商铺餐饮店是否能出店经营、是否能直接将油烟外排等问题,小区物业该如何管理时,董经理称,商铺的餐饮店是可以店外经营的,而餐饮店将油烟外排,也是餐饮店自己的行为,他们没有执法权。
而对于业主反映的小区外空地要建市场一事,董经理称,他们只负责小区内部的事情,而业主所说的地方已经超出了业主管理范围,他们没办法管,业主只能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上午11时许,在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滨河南路社区,该社区聂姓主任表示,他们社区之前一直没有接到业主的反映,今天业主找来后才是第一次正式接到相关投诉,她表示让业主将相关投诉材料留下,会在下午的时候将此事反馈给陈杨寨街道办事处,让街办相关部门出面处理。
14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了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从该街办处了解到,对于怡水花园小区业主反映的楼下餐饮店造成的噪音污染及油烟污染等问题,他们会尽快安排街办下属的相关执法部门前去调查,对该取缔的予以取缔,该整改的及时整改。
针对业主提出其小区15号楼外的路边空地要建市场一事,该街办相关人员表示,因为该块空地之前垃圾较多,街办花费资金将垃圾清运后,将空地进行了平整,并没有打算在此处建设市场,也不会在此处建市场。
14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怡水花园小区北门外与河堤路之间的被平整的土地,因为当初修河堤路时,将其暂时作为临时绿化(用地)。因为该地段之前归沣西新城管,后又划归到咸阳市,所以对于渭河以南的土地正在做新的规划,该地目前也在重新规划中,具体的土地性质还没有定。“要建市场,能不能建,是属于规划部门的事情,是必须要有规划手续的,但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规划部门的任何东西和消息,至于以后这块土地是如何规划的,只能等新的规划制定好后才知道。”
华商报记者 贾凡 编辑 陶亚星
日来,“青花椒”商标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先是有媒体报道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名中含有“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至法院,接着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出面致歉并表示将撤回全部诉讼。
该事件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其引发的商标法律问题仍值得关注。12月27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知识产权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
“青花椒”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第12046607号、第17320763号、第23986528号等多件“青花椒”或包含“青花椒”字样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饭店、餐厅等服务及餐巾纸、餐具等商品上,相关商标最早申请于2013年1月15日。
“青花椒”在花椒(调味品)等部分商品类别通常无法被核准注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莲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青花椒”能否作为商标获准注册,主要涉及到商标法规定的显著性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但如果在其他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且没有在先权利等障碍,法律并不禁止;如果申请注册人通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后使得申请标志产生了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则仍有机会获得商标注册。”王莲峰补充道。
“青花椒是一种植物及其种子以及由其制成的调味品的名称,故‘青花椒’用于指代调味品属于通用名称,处于公有领域,一般情形下因其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调味品类商品上。”王莲峰表示。
“青花椒”在部分服务类别可以被核准注册。“某件标志只有具有显著性才能获得商标注册,而所谓‘显著性’,可以理解为某件标志的含义与某类商品或服务的含义之间的远近疏离关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描述性标志或通用名称经市场使用具有显著特征的,仍可以获得商标注册。就“青花椒”而言,其不是餐饮服务的通用名称,作为一种川菜的调味品名称也难以构成餐饮服务的主要原料。对于“青花椒”是否“仅直接”表示了餐饮服务的其他特点,具有一定的弹性和主观性,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综合判断。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杨静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审查过程中要结合具体商品或服务判断,与指定使用在调味品上明显不具备显著性不同,“青花椒”指定使用在餐饮服务上,可以认为具备了显著性要求,在审查环节给予注册是无可厚非的。
“青花椒”商标保护范围多大?
“青花椒”商标在餐饮类服务上获准注册后,权利人应如何依法维权?这一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边界又在哪里?在“青花椒”商标维权事件中,这些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
商标权利人维权要有法定边界。熊文聪表示,被诉侵权人在餐饮服务上使用“青花椒”标志,是属于描述性合理使用还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进而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应当在个案中综合涉案标志的字体形态及近似程度、是否突出性使用、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被诉侵权人的使用意图等因素充分全面地考量。
“在显著性问题上,商标授权环节只解决某件商标是否具备最低限度的显著性要求。而在维权过程中,商标显著性则有‘强弱’之分,而且商标专用权保护边界的大小应当由显著性‘强弱’等因素来决定。”在杨静安看来,具有“强”显著性的商标在维权过程中理应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而如果具有“弱”显著性的商标的保护范围过大,就容易侵入公有领域进而影响其他市场主体对相关词汇的正当商业表达。同时,具有“弱”显著性的商标被进一步淡化的风险比具有“强”显著性的商标要大。申请注册此类具有“弱”显著性的商标的市场主体,需要预判到这样的潜在法律风险,并承担由此带来法律保护效果不足的不利后果。
商标权利人应当依法维权。杨静安认为,即便“青花椒”能够在餐饮服务类别上获准商标注册,但其显著性较弱,如果其他经营者在餐饮服务中是在“调味品”含义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用于描述其菜品的固有特点,则不应当认定为侵权。商标法中的诸多条文规定已经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正当使用某标志的自由空间划出了一条较为清晰的界线。
“如果已经获准注册为商标,在该注册商标没有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前,商标权人可以依法维权,但要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因为商标专用权不是符号垄断权,当他人在非商标意义上正当使用某标志时,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王莲峰表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明确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某标志的情形,包括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或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他人在原使用范围内可以继续使用其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投入市场使用的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微信公众号截图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茶加盟陷阱近日再次受到关注。近日上海警方通报在河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侦破上海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
该诈骗案涉及“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其中,“茶芝兰”还曾请马伊琍代言。5月15日,马伊琍在微博道歉称,已向该品牌提出解约,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
5月16日,“茶芝兰”品牌方、商标所有者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售后运营的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公司与被查的涉案团伙是合作关系,警方对双方的关系也进行了调查,目前公司还有两名高管在配合调查。内部人士还透露,上海味湘与涉案团伙的合作,获得收益的分成是该团伙获75%-80%,上海味湘得20%-25%。
类似奶茶加盟骗局此前新京报记者就曾报道(见新京报今年3月16日《奶茶加盟陷阱:打知名茶饮旗号,“快招公司”引流有猫腻》)。当时有奶茶从业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背后多是一些“快招公司”在幕后操作。它们用知名茶饮品牌在网上招揽引流,在与有意向者的接触中趁机推荐新品牌,并宣称是该知名品牌培育的。一些创业者交钱加盟开店后发现,加盟方几乎没有给予后期维护,想要退款也难,有人为此损失数十万元。
套路加盟涉案7亿余元
据媒体消息,2020年5月,王先生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某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的广告后,萌生了加盟创业的想法。进入网站留下联系方式后不久,客服人员便主动来电,为他详细介绍了管理方式和盈利前景。而后,客服以该品牌奶茶加盟名额已满为由,转而向其推荐了一个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
图片/茶芝兰官微截图
客服称,“茶芝兰”是与名牌奶茶同属一个集团的第三代品牌,并邀请王先生前往公司实地考察。在公司,招商经理张某向其出示了奶茶品牌的招商授权书,同时展示了“茶芝兰”品牌奶茶的宣传视频。经过该公司的宣传,王先生便与公司签订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加盟费。但店铺加盟后,该公司承诺的支持并没有做到位,王先生的门店仅仅开张3个月便濒临关停,且公司并未理会王先生的求助。
2020年12月,上海警方依托大数据分析,发现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风险,认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随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某餐饮公司,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设计发布带有“品牌加盟”字样的招商广告。随后,收购或注册50余个奶茶品牌,通过设计宣传话术,安排话务员对外推销加盟业务。“茶芝兰”正是该团伙50多个“马甲”奶茶品牌之一。
2021年3月23日,上海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一网打尽。同时捣毁了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目前,9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虚假排队“收割”加盟商
2020年底,上海人民广场的一家名为“茶芝兰”奶茶店门口排队“盛况”空前,而真实情况是,这些排队的人群是雇来的。据上海警方消息,“犯罪团伙以每人每日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造成了生意火爆的假象。”
媒体报道显示,从2020年11月下旬开始,一则名为“奶茶排队群演暖场”的兼职招聘,一直活跃在上海的各大兼职群中。排队时间为每天11时30分至19时,分为两个时段,每个时段50人。
事实上,上述排队并非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是要“收割”加盟商。在创造了排队情况并拍照跟拍视频后,快招公司便将视频发给前来咨询的加盟商,使加盟商相信自己加盟的是一家深受消费者喜欢的奶茶品牌。拍照完成后,这些排队兼职就散开了,店面依旧空空荡荡。
“茶芝兰”的谎言被警方戳破后,5月15日,曾是其代言人的马伊琍在微博上公开道歉,称其在得知茶芝兰涉及违法犯罪后,已与该品牌解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经侦工作。
图片/新浪微博截图
实际上,邀请明星代言也是快招公司“收割”加盟商的手段之一。据上海警方消息,该团伙收购或注册的品牌除了“茶芝兰”,还有“花点点”等。据微信公号“花点点奶茶”2019年4月发布的信息显示,叶一茜曾为花点点品牌形象代言人。截至发稿,叶一茜微博无法找到“花点点”相关内容,也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上海味湘餐饮为“茶芝兰”品牌方
“茶芝兰”事件对消费者及加盟商有何影响?5月1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大众点评发现,已有消费者在一些“茶芝兰”门店网页就该事件讨论。在茶芝兰上海人民广场店评论区,有消费者问“是不是被曝光雇人排队那家?”
一些加盟商通过媒体报道得知情况后,不少在网上留言控诉“加盟后公司就一改之前的热情态度,原先承诺的全方位配套服务并未兑现”“生意不好,公司总以‘你自己经营不善’为由置之不理”。也有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茶芝兰加盟商向新京报记者说,对该事件的发生还很震惊。其2020年11月在招商经理推荐下加盟了“茶芝兰”,缴纳了8万元,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她觉得公司从线上扶持、原料供给等方面的服务还不错。
通过这位加盟商,新京报记者得知“茶芝兰”背后的企业是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味湘”)。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上海味湘拥有第29类食品类及第43类餐饮住宿类“茶芝兰”商标。
据天眼查信息,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均为汪涛。在天眼查该公司主页讨论区,有网友早在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0日,就陆续有留言称“大家千万不要被坑啊,我交了五六万块钱,后面就不管不顾了”,“这是一家骗子公司,等你交了钱就啥都不管了”,还有网友今年3月咨询“被这家公司骗了怎么办,从哪里可以找到他们。”
图片/天眼查截图
查询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处信息,新京报记者发现,一家山东中佰餐饮有限公司拥有“茶芝兰”第29类别的特许加盟经营资质。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与上海味湘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汪涛,山东中佰餐饮有限公司是上海味湘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还拥有“茶语岁月”、“喜脉”、“汉堡星球”等一系列的特许经营资质。
味湘两高管或在配合警方调查
5月16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上海味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售后运营的徐先生。他说,目前一些加盟商也找公司核实情况,公司一直在尽量安抚加盟商。并称“茶芝兰”招商时间是在2020年11月,在此之前并没有启动招商,早于这个时间的加盟案例跟“茶芝兰”无关。
对于奶茶店雇人排队现象,徐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承认,雇人排队的事件此前确实存在,排队约20-50人,当时监管部门也对公司进行了处罚。
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到,2021年3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图片/天眼查截图
徐先生说,此次案件通报涉案的金某不是公司的人。据他了解,上海味湘与本次被查的犯罪团伙是合作关系,该涉案团伙负责吸引招商,上海味湘负责售后运营。警方对味湘公司与犯罪团伙的关系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还没有发布。另外,在警方带走调查的人中,公司目前有两人还在配合调查没有出来,都是高管。不过“我们公司并没有90余人被抓,部分报道中的一些信息不是很准确。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我们也在等待结果。”
有内部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上海味湘与涉案团伙的合作,按约定,双方获得收益的分成是团伙获75%-80%,上海味湘得20%-25%。
对于上海味湘当前的运营情况,徐先生说,公司目前没有被查封,仓库也正常使用,仍在配合门店做正常的售后运营工作。“资产方面是否有被冻结暂不清楚,好像每个员工有一张银行卡被冻结。”
快招公司的加盟套路
近年来随着奶茶行业火热,网上出现了不少知名奶茶加盟信息。不少创业者冲着知名品牌消费者认可度高的优势投资加盟,也有不少人在加盟奶茶店的过程中被骗。
新京报记者也曾尝试按照加盟网站指引,填写了一个知名奶茶品牌的加盟申请,随后也遭遇类似情况,招商方以知名品牌加盟条件严苛为由推荐另一个非知名品牌。
实际上,对快招公司而言,搜索引擎推广是其主要引流方式之一,制作一些与官方品牌类似的网站,诱导填写个人信息,再由专人对接。有的快招公司还会为自己的品牌检索购买广告。这些快招公司的信息往往会排名靠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超过两家门店、一年以上的营业时间,可有资格申办特许经营许可证。只有拥有特许经营许可证,被特许人才可以进行特许经营,被特许人一般拥有商标权、专利权、商业机密等。但基本上大部分快招公司,并没有获得加盟的权限。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快招公司制作与知名茶饮官网类似网页的行为,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创业者在加盟时,认准官网信息,可通过查询ICP信息来找到相关公司备案信息,履约过程中也要注意保存证据。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贾宁
来源: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