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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评|餐厅“仅限套餐开台”对“强制消费”不能惯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3
核心提示:2 月 24 日,河南郑州,一对情侣反映在某胡桃里音乐酒馆就餐时,被告知只能点套餐,不能单点菜品,并被拒绝就餐。事后,该餐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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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4 日,河南郑州,一对情侣反映在某胡桃里音乐酒馆就餐时,被告知只能点套餐,不能单点菜品,并被拒绝就餐。事后,该餐厅工作人员证实晚餐只提供套餐,"已提前通过公众号发布,并在店门口明显位置贴出了告示‘今日仅限使用套餐开台 …… ’"事件在网上发酵后,当地市监部门介入调查。25 日,该餐厅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致歉信",称推出"节日套餐"以缓解消费拥堵及为了有效疫情防控,作为"契约消费"设定,本意是提供消费者选择而绝对不是"强制消费",因服务和管理没有做到位,向消费者道歉。

就该事件,网友们评论也呈现两极分化。有人认为顾客单点,没有点套餐让餐厅挣得多,而在一些特殊日子顾客又较多,所以商家逐利,情有可原;有人认为餐厅设置套餐消费,不给单点属于欺骗消费者,应该投诉有关部门严惩;也有网友觉得节假日客流多,餐厅生产力跟不上,所以餐厅提前公示要求点套餐是比较正常的 …… 对此,笔者认为,就事件本身而言,此举无疑是在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也排除了顾客自主选择的权利,有强制消费之嫌;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的告示,自然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事件抓人眼球之因在于"强制"二字,其本质上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仅限套餐开台"的商家,已涉嫌违法,这不是疫情防控需要、缓解消费拥堵可以推责的。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应增加服务费用总额一倍的赔偿 …… 虽然该餐厅已道歉,当地市监部门也已介入调查,但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事件并不鲜见。景区要办理套票才能游玩、观光点租衣服却不让自拍、理发要办理会员卡才能享优惠、健身房要办套卡才能有定制服务 …… 总有一些商家以高价谋取更多利润,变相地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消费,而面对商家的无理强制消费,无论是尚未参加工作的学生主体,还是奔波于工作中的工薪族,大部分人总会弱弱低头,认吃哑巴亏,这种"惯"或许更值得我们加以警惕。

强制消费之所以存在,除了商家本身利欲熏心外,也少不了监管者的缺位。在强制消费面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时候可能出于贪图便宜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不良商家的诱导下掉进漩涡。监管者有时无法做到全覆盖,监督查处力度仍不够强,令很多商家钻了监管的空子。

面对强制消费,正确的选择就是站出来与之抗争,同时,切实推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事前监管职责,让"仅限套餐开台"的消费模式"醒一醒"。

文 / 李萌

编辑:范俊杰

编者按】

农历新年进入倒计时,大街小巷年味渐浓。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团圆宴”,一桌丰盛的年夜饭蕴含着人们对幸福团圆和美好生活的期许。有的家庭提前联系饭店预订年夜饭,有的家庭预订年夜饭外卖、自提、套餐礼盒等,还有的家庭选择购买高效便捷的预制菜……而现实中,面对“一厢难求”的盛况,有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套路”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餐一食皆是烟火气,一岁一礼都是团圆情。“法治经纬”版聚焦年夜饭背后的价质不符、不合理定价、不合规收费等问题,以期规范年夜饭市场秩序,营造节日良好餐饮消费环境。敬请关注。

临近除夕,年夜饭预订已经接近尾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山东等地20多家餐馆发现,今年年夜饭预订比前两年火爆不少,不管是大众餐饮还是高端餐饮,包间基本已经被订满,有的餐馆甚至连大厅也是一桌难求。然而,年夜饭预订火爆背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订金不退等,让不少消费者深感无奈。

受访专家指出,年夜饭市场的红火,一方面减轻了大众在家里做饭的辛劳,另一方面也为餐饮市场注入了活力,但频频出现的消费“套路”让消费者叫苦不迭,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督促相关餐饮企业整改,让其真正懂得尊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也要认真审核餐馆推出的年夜饭套餐及相关项目标准,看其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客人无法自行点餐

不少餐厅为了迎合市场,做起了年夜饭套餐,以“阖家欢乐”“美满套餐”“锦绣美馔”等吉祥词点缀,价格多包含“8”或“9”等吉祥数字。然而,记者发现,有的餐馆要求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只能选择固定套餐。

在记者走访、咨询的20多家餐馆中,有10家称其包间只提供固定席面,有的表示不接受点菜、加菜,有的则表示可以加菜但是有固定菜单,套餐价格从1688元至16888元不等。还有一些餐厅虽然设置了套餐,但仍然可以选择单点,只不过单点的菜品价格有最低要求,比如北京某家餐厅只提供价格为16888元的套餐,单点须达到同等价位;北京另一家餐厅套餐价格为3999元至6999元不等,单点总价格要求达到4000元标准。

还有的餐厅仅提供按人计费的套餐服务。比如位于北京正大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规定,只提供每人800元/1200元/1500元标准的套餐服务,客人无法自行点餐,商家将根据人数和价位为客户配置相应套餐。

另外有7家饭店对年夜饭设置了不同档位的最低消费额度。比如在国家奥林匹克中心附近的一家餐厅,即使在卡座就餐,也必须达到单人600元的最低消费。还有一些餐厅表示,在套餐规定的8人之外,每增加一位客人需追加599元的费用。

北京餐饮行业一位从业者向记者透露,推出年夜饭套餐几乎已成“行规”。他解释说,推出套餐方便后厨备料,好计划,有条理。“过春节时,人手都紧,推出年夜饭套餐,饭店只需把套餐里的菜品备出来就行,确实能省去不少麻烦和成本。”此外,套餐算下来比单点有更大的利润空间。

在北京从事10多年餐饮业,目前在北京市西城区担任一家餐厅主管的陈女士也提到,年夜饭的套餐预订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之举,“备货问题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饭店只提供套餐而不能单点菜品,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因为该行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

“高价套餐实质上是以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者交易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还违背了绿色消费理念,造成资源浪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说,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相关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一些餐饮企业仍然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虽取消了最低消费额,却代之以包间费、高价套餐等。

不主动告知服务费

限时用餐违者罚款

在调查过程中,当记者询问年夜饭具体价格时,多数餐厅在提及套餐价格时并未主动提及会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当记者明确询问服务费时,才会被告知在套餐金额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10%至20%的服务费或包间费。对于在网络平台上推出年夜饭套餐服务的商家,多数餐厅也未将服务费列入“团购详情”中。

以王府井附近某家餐厅为例,对方一开始只提及一份价格为19988元的“高价套餐”,直到记者进一步咨询时,才被告知这份近两万元的套餐费中包含了约3000元的服务费。位于国家会议中心的某家餐厅甚至要分别收取包间费、服务费各10%。

受访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餐饮企业在市场调节价范畴内享有自主定价权。然而,若餐厅欲收取服务费,则必须在事前告知消费者。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记者注意到,一些商家在接受预订时提出,预订年夜饭套餐需支付全额费用,但并未明确说明如果取消预订是否可退款或退还多少款项。有的商家还要求在订餐时支付1000元定金,但并未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

而现实中,因为不退订金引发的年夜饭之争并不少见。记者在社交平台以“年夜饭”“订金”“定金”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不少网友吐槽交了订金取消后,饭店要求按比例扣除或全部扣除订金,金额从几百元至上千元。

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为“定金”方式而非“订金”方式,那么在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时,消费者无权请求返还。因此,消费者要认真确认预付款的性质,避免无法请求返还。

不过即使消费者提前交纳了全部餐费,也可能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这顿年夜饭。

“之前出去吃年夜饭时,我们饭还没吃完,服务员就开始频繁进出换菜,还一直询问催促要不要打包、什么时候吃完。等匆匆吃完来到大厅,下一桌的客人乌泱乌泱地挤在过道上,场面乱极了。”来自山西运城的徐女士向记者回忆道。

“感觉吃饭像被人赶着吃。去年刚吃了一个小时,后面那桌的客人就陆续来了,有人还直接推门进我们的包间,太烦人了。”徐女士说,如果订得晚,基本只能排上第二轮就餐,不仅错过了饭点,还要等很长时间,而且前面那桌吃完后一片狼藉,服务员也不好好收拾。

徐女士提到的限时就餐情况今年仍然存在。记者致电多家餐馆发现,大部分都有限时规定,有的饭店甚至把就餐时间缩短至一个半小时,并且有饭店明确提出如果到时未撤离,则需额外支付超时费用。还有一些餐厅采取早开餐、早下班甚至分时段提供就餐服务的做法。比如北京西站附近某餐厅,在下午4点半到晚上7点和晚上7点半到晚上9点的时间段内提供包间年夜饭服务,以此吸引更多的顾客。

常莎认为,消费者原则上有不被商家催赶、安静享用餐饮和服务的权利,但同样也有合理时间的要求;商家在消费者享用餐饮和服务的合理期间内,无权要求对方离开,更不能据此要求消费者支付超时费、罚款等不合理费用。如果商家希望消费者及时清场以便后续接待,可采用固定时限内清场打折的方式,而非不合理地收取超时费、罚款等。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受访专家指出,由于消费者越发青睐在饭店吃年夜饭,年夜饭进入“卖方市场”,异常火爆的年夜饭预订行情,让不少餐馆有了向消费者开出“霸王条款”的底气,导致年夜饭市场乱象频出。

“餐饮企业唯利是图、法律意识薄弱,漠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餐饮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使得餐饮企业宁可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要违法经营;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选择性执法、运动性执法导致餐饮企业怀着赌徒心理,有令不遵。这些都是年夜饭消费乱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徐海燕说。

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看来,春节期间,餐厅照常营业一般需要多支付员工薪酬,再加上食材价格普遍上涨,餐厅适当涨价情有可原。只要涨价幅度在合理范围内而不是漫天要价,相信消费者也能理解与接受,“但这些并非餐厅实施‘霸王条款’的挡箭牌,更何况很多条款已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继续实行就涉嫌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也提出,春节商家经营成本增加,按照劳动法规定,节假日员工加班工资要增加,成本自然升高,按照市场规则,消费旺季价格适当提高,商家经营不易,消费者可以理解,但固定价格套餐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造成消费者体验感不佳。

“消费者也应该客观看待收取服务费、包间费问题。包间就餐和大堂就餐不同,包间通常需要提前预订,其环境装修更佳,服务更周到,占用面积相对更大,菜品的呈现与堂食相比通常会显得更精致。有的包间内还设有专用卫生间,以及沙发、茶几等配套设施,即商家在方方面面要投入更多成本。”孙颖说,因此服务费、包间费只要收取的比例适当且明码标价,在事先提醒和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选择。

陈音江也指出,餐饮行业应该在提供服务前向消费者说明服务内容,并告知具体收费标准,由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那么,在加收服务费上,商家告知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

“应当是提前告知。”常莎列举了4种主要方式:在消费者打电话订餐的时候电话告知;在消费者进店的时候,领位服务员口头告知;在消费者点餐的时候,服务员口头告知;最重要的是,在菜单上菜品的价格旁,用同等字号同等字体,列明服务费比例,“但是对书面收费内容的字体字号、书写位置等,口头告知的时间、场合等,具体细节不好界定,因为消费场景很丰富,实际情况都不一样,不好用一套规则来统一限定”。

受访专家指出,要治理餐饮业的此类“霸王条款”乱象,需多维度出台措施:从立法和行政层面,要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餐饮业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便有法可依;从执法层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需定期巡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从操作层面,可将禁止商家实施的行为制成商家行为规范公告,注明投诉电话,由商家张贴于店内消费者易于看到的地方,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节将近“年夜饭一桌难求”不过《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年夜饭生意兴隆的同时附加要求也多了起来消费者更是吐槽年夜饭消费体验差

不合理预订门槛

让消费者“无福消受”

记者调查发现,每到节假日尤其是春节预订年夜饭的时候,由于需求大增,一些商家就以“年夜饭”为借口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一家名为“客堂”的客家菜餐厅,除夕夜预订包厢就设有最低消费。该餐厅服务员告诉记者,小包厢可以点6—8人套餐,使用大包厢的话,至少要点2688元的10人套餐。如果实在不想选套餐,也可以单点,但总价也必须要达到2688元以上才行。

记者走访发现,为满足消费者预订年夜饭的需求,大多数餐馆都推出了各色套餐。例如,在“四世同堂”烤鸭店,一桌年夜饭价位从1288元到6888元不等,可以满足6到14人的需求。但要想坐得宽敞些,订大一点的包厢就必须要点2388元以上的套餐。

餐厅向消费者提供的年夜饭套餐菜单。(资料图片)

随着家庭越来越“小型化”,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想在外吃年夜饭,又同时满足餐厅的消费门槛,就需要选择打包带走等方式避免食物浪费

丰富的年夜饭餐桌。(资料图片)

消费者李先生对记者说:“为了更好的就餐环境,多花点钱倒没什么,就是看到食物被浪费,有些不忍心。”此外,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年夜饭一旦打包回家,就意味着需要连续几天在家吃剩菜,这也大大影响了消费体验,不少人直言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

使用预制菜

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在火热的年夜饭预订中,预制菜再次成为话题风口。最近,沃尔玛、山姆、盒马等连锁超市的货架都已摆上了各式预制菜年夜饭礼盒,京东平台上一款佛跳墙预制菜短时间内已卖出20万份。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对记者表示,预制菜之所以成为春节年夜饭的热门选项,主要是因为它解决了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对美食与便捷性需求的平衡问题。同时,预制菜种类丰富,涵盖各地特色菜品,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虽然预制菜是年夜饭的重要补充形式,但也有一些消费者对此表示担心:

“我们预订年夜饭就是为了吃到热腾腾的饭菜,以及每道菜独有的锅气。在餐厅高价预订的年夜饭如果使用预制菜,那为何不自己购买预制菜在家简单加工呢?”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餐厅使用预制菜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将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年夜饭市场上存在的上述现象,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餐厅设最低消费、套餐式点餐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意愿,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易造成食品浪费,违背《反食品浪费法》精神。如果饭店确实提供了包厢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但不应以最低消费的形式出现;如年夜饭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专家观点

年夜饭消费应重视

消费者的体验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如果餐饮企业在年夜饭预订过程中设置过多的限制条件,如固定套餐、最低消费、限定用餐时间等,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王鹏认为,餐饮企业既要看到春节期间的生意兴隆,也要重视消费者的体验。餐饮企业设置门槛可能是出于经营需要,如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等,但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消费者在选择年夜饭预订时,也应当注意了解相关条款,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为了规范乱象,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餐饮企业在年夜饭预订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应当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存在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餐饮行业协会也应当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通过多方面合力,可以有效规范年夜饭预订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安少宁建议,餐饮企业可以推出更多档位的年夜饭套餐,满足“小型化”家庭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餐饮企业要做好服务,提前进行沟通,了解消费者的口味、偏好,避免食物因为不适口而浪费。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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