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情
< class="pgc-img">>2022年6月1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加盟被申请人某知名牛肉面品牌,在某市开立加盟店经营,双方对权利义务、经营地、期限、经营规则、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申请人称:
签订加盟合同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诺该牛肉面品牌从未在某市加盟过,但是在牛肉面店开业经营后,很多顾客向申请人反映该牛肉面品牌曾在某市加盟过三次,且经营均以失败告终。加之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开业后向申请人经营的店铺所配技术大厨技术差、脾气大、中途私自离店,导致开业后未盈利而遭受了严重损失。且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按照原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履行义务的请求,但被申请人称原合同已经损毁,双方需另行起订合同了再履行。
综上,申请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合同成立后的行为构成违约。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1、撤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022年6月12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2、裁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加盟费人民币5万元;3、裁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的损失54万元;4、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答辩称:
一、申请人请求撤销《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共同遵守并继续履行。
二、申请人请求返还加盟费5万元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22年6月12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某牛肉面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授予申请人该品牌牛肉面的特许经营权,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开立加盟店并进行运营。合同期限为10年,自2022年6月12日起至2032年6月11日止。加盟费为6万元/年,申请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当日向被申请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加盟费6万元;申请人按期足额支付第一年加盟费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应当缴纳的第二年至剩余期限的加盟费给予免收费优惠。但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被申请人有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其应当支付而免除部分的加盟费用。”后因疫情防控影响,被申请人考虑多方面因素,给申请人优惠了加盟费1万元,向其配料、设计、指导运营,并无违约行为。
三、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其损失54万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开业履行了店铺设计、提供调料、赠送工服、特许配料供应及推荐拉面师傅的义务。加盟后,申请人一直使用该品牌牛肉面标识。2023年6月6日,申请人将其店铺改名后继续经营牛肉面餐饮业务,故申请人并非如其陈述的关门停业,而是改换门庭继续经营牛肉面餐厅,并使用有被申请人特定标识的桌椅和部分被申请人所有的荣誉铜牌。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对被申请人特许经营权的严重侵权,并且违反了合同的相关约定,属于严重违约。而申请人要求赔偿的损失中包括该店铺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各种物资采购费用,但该部分费用已实际为申请人使用,且申请人在不履行合同后也未停止租赁店铺、停止经营和停止采购各项物资,故申请人并没有实际损失,其作为违约方,也无权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其加盟费和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申请人在本案中属于违约方,我方并没有违约行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 class="pgc-img">>1、本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是否具备撤销的条件?
2、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返还5万元加盟费、赔偿损失54万元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应当支持?
裁决结果
< class="pgc-img">>一、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二、本案仲裁受理费9000元,仲裁处理费800元,由申请人承担。
仲裁庭意见
< class="pgc-img">>一、关于本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是否具备撤销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本案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关于对“欺诈”的认定。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可以对外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本案中,依据《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第2.2条约定,甲方(被申请人)授予乙方(申请人)的特许经营权为一般许可,即被申请人在某市有权授予其他店铺某牛肉面品牌的加盟特许经营权,而非只能申请人独家经营,且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某市之前从未存在过或仅能存在一家该品牌牛肉面店铺。在申请人加盟过程中,被申请人亦未许可他人在某市开设除申请人以外的加盟店。另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已履行该合同主要义务,申请人也顺利开店经营,申请人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在其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构成欺诈的主张不成立,《特许经营加盟合同》法定撤销条件并不具备,对申请人关于“撤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022年6月12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的仲裁请求,仲裁庭不予支持。
二、关于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返还5万元加盟费、赔偿损失54万元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应当支持?
关于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返还5万元加盟费问题,因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中并未约定被申请人返还加盟费的相关条款,故申请人主张的返还加盟费5万元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仲裁庭不予支持。
关于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赔偿损失54万元的问题。此费用系申请人签订合同后,为经营而支出的相关费用,与案涉合同无关,故仲裁庭不予支持。
兰仲提醒
< class="pgc-img">>1、加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以特许加盟方式投资开店经营,特许人虽会提供部分技术、物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但受许人在期望借助品牌效应盈利的同时,也应谨慎考虑特许加盟存在的风险。特许经营加盟模式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但特许经营权不是投资创业的“免死金牌”,受许人在加盟前除了考察市场经济环境、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等情况外,还应在签订合同时对特许经营模式、经营权限、经营范围、加盟费用的构成、违约责任的承担等进行明确界定和约定,避免发生不利后果。
2、特许经营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随着特许经营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重中之重。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模式需要特许人以书面的形式,把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使用,受许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经营,超出特许范围经营则会造成违约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案涉合同纠纷中受许人在改换店铺名称继续经营后,仍继续使用特许人的专有商标和技术,造成对特许人知识产权和特许经营权的侵害,不仅自己要承担不利后果,而且还不利于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和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无论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促进特许经营模式的健康良性发展。
供稿:王永红
责编:张淑倩
编审:许慧芳 韩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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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牌要做好运营、加盟、开连锁店,其实是一个长跑的过程。
< class="pgc-img">>本文由红餐网(ID:hongcan18)原创首发,作者:何沛凌,编辑:景雪。
今年以来,餐饮加盟扩张的势头越来越猛。
巴比食品一季度财报显示,新增加盟门店294家;
奈雪注资的乐乐茶宣布放开加盟,并表示已经对加盟模式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测试;
芙蓉冒菜一季度品牌授权200多家加盟门店,覆盖至华北、华南等区域。
“加盟是一种门槛较低的创业方式,借力于一个非常成熟的公司体系,意味着创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位行业人士表示,今年餐饮业或将掀起新一轮加盟扩张浪潮。
但放开加盟,实现扩张并非一蹴而就的事。如何打造、完善自身加盟体系是很多餐饮品牌仍需要正视的问题。
< class="pgc-img">>“规模称霸”时代,
加盟成为品牌快速扩张的利器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美团发布的《2023中国餐饮加盟行业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8-2022年中国餐饮连锁化率持续走高,从2018年的12%已经增长至2022年的19%。但对比西方发达国家50%左右的餐饮连锁化率,中国餐饮连锁化发展仍然有较大空间。
连锁化发展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趋势,毕竟单店体量再大,也难以和连锁品牌拼规模。
但纵观整个餐饮行业,依靠直营实现连锁扩张的方式很容易就会遇到规模的天花板。尤其是经历了一场疫情,很多直营连锁店面被高昂的固定成本压得喘不过气,反脆弱和抗风险能力的不足暴露无遗。相反,一些开启加盟模式的品牌,却穿越了周期,实现了快速扩张。
< class="pgc-img">>换句话说,品牌如果想开一两百家店,全部以直营的方式经营,没有问题。但如果品牌想破千店甚至万店,直营模式则会大大受限。加盟模式是餐饮品牌规模化发展的利器,也是如今不少餐饮品牌的最优选择。
但我们也注意到,餐饮业近些年也出现了一些品牌放开加盟越多,倒闭越快的现象。
为什么?主要还是因为大多数餐饮品牌加盟模型不清晰,核心优势不健全,复制的仅仅是壳,而不是核,从而导致了“连而不锁”的现象。
本质上,连锁加盟是把一个店铺的盈利模型无限地复制,长久地复制。不过,开放加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像海伦司、喜茶等头部品牌,从直营到开放加盟都经历了一定的积累和转变。
即便是那些在加盟连锁领域深耕已久,已经有了一定成绩的餐饮品牌,也依然在不断迭代升级、打磨加盟模式。
< class="pgc-img">>提升加盟管控,
加盟品牌需要锤炼这些能力
想要做好加盟,品牌方往往需要具备更强的能力。毕竟相对直营100%全方位的强管控,加盟店的管控更有难度,如何让加盟门店持续保持活力、增长,并不容易。
那么,品牌方要具备哪些能力呢?
红餐网注意到,今年以来,芙蓉冒菜在各地扩张迅速,仅今年一季度就品牌授权了200多家加盟店。更重要的是,自2011年创立发展至今,芙蓉冒菜拓展门店近千家,甚至在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也开出了20多家分店。但这其中,直营门店仅有3家,让加盟门店持续保持活力、增长,芙蓉冒菜是如何做到的?
< class="pgc-img">>1、 产品差异化,技艺标准化
一般来说,标准化程度越高、单店复制的成功率越高、面向消费者的服务属性也越低,进而也更受加盟商青睐。
所以从产品的角度来看,芙蓉冒菜具有规模、连锁化发展的基因。但在此基础上,芙蓉冒菜还有一道“护身符”,即产品差异化优势。
2020年11月,芙蓉冒菜创始人贾国金家族所传承的冒(烫)菜传统制作技艺、冒(烫)菜红油底料传统制作技艺和牛肉传统腌制技艺、草本骨汤熬制技艺等被政府正式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芙蓉冒菜也是第一家成功申请“冒烫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川冒烫菜品牌。
< class="pgc-img">>非遗冒烫菜的独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历经四代人、传承百年的香料包。该香料包由秦岭以南特有的川砂仁等六位草本,按不同的比例组成。
第二,精选上等牛骨。据了解,芙蓉冒菜使用的牛骨并非普通牛骨,而是其联合《川味》4纪录片摄制组,在海拔近4千米的川西高原实地挑选的牦牛骨。因川西牦牛长期散养在雪山草甸,牛骨粗大,骨髓含量高。
< class="pgc-img">>第三,现熬骨汤,把精选后的牦牛骨放入汤中慢火现熬3小时以上。
“中国草本骨汤”是芙蓉冒菜重要的产品差异化优势,采用秘制草本配方现熬3小时以上出来的牦牛骨汤,汤底更浓郁,味道更鲜美,层次感也更丰富,有老饕对此曾评价称“一口烫,二口鲜,三口爽”。
< class="pgc-img">>贾国金也表示,芙蓉冒菜要进一步发扬草本骨汤特色,让“汤承四代,味守百年”的标签逐步占领顾客心智。
“产品标准化的过程看似不复杂,但在实际进行还原过程中,原材料受产地等因素的影响很大。以香料包其中一味香料红花椒为例,几十种不同产地、不同品种的红花椒我们都要逐一进行比对。”贾国金介绍道。
“颗粒饱满、颜色红、摘下60秒后变色……”一边说着,他还拿出一个笔记本,上面详细记录了包含红花椒在内的各种调味料、食材的经纬度坐标、海拔、日照、产品性状、采集时间等信息。比如,根据出油量高等特性,芙蓉冒菜联合《川味4》摄制组共同选择了产自于四川茂汶的红花椒作为原材料。
< class="pgc-img">>据悉,为了实现口味1:1的还原度,芙蓉冒菜专门建立了非遗调味料生产基地,在这里,每个单品平均都需要接受上百遍测试、耗时近一年多时间才能完成标准化。“正因为有了产品标准化的落地,也才有了品牌后续的加盟扩张。”贾国金强调道。
< class="pgc-img">>如今,芙蓉冒菜所有门店使用的腌制肉类、调味品均已实现口味统一,除去不同门店对盐分等细节把握的微小差异,整体口味还原度已达到95%以上。
2、单店盈利模型提升,增强门店可复制性
连锁品牌门店要实现持续扩张,核心要提升单店的盈利模型,增加门店的利润空间。在这方面,芙蓉冒菜也在持续改进。
比如优化产品配比,保障门店综合毛利。因为芙蓉冒菜门店主打自选称重模式,所以其会通过调整门店产品陈列柜的荤素比例、产品结构、产品摆放等策略,控制门店综合毛利率,确保加盟门店达到可观的盈利水平。
< class="pgc-img">>在研发后端,芙蓉冒菜也根据门店利润率、消费者偏好等信息,动态推导出产品开发策略,比如芙蓉冒菜今年就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上新了泡椒、金汤、蒜香等口味的产品。
通过对产品组合的创新,产品配比的不断优化,大大增强了其门店的核心竞争力。
3、覆盖全国的仓储物流体系,为加盟扩张提供源动力
有芙蓉冒菜加盟店老板透露,其门店除了需要自行采买蔬菜外,其余产品均由芙蓉冒菜各地的分仓实行统一配送。
芙蓉冒菜联合创始人、研发负责人张勇也向红餐网讲述称,在调味品、易耗品等供应链产品方面,芙蓉冒菜已在全国搭建了完善的分仓体系,目前在北京、天津等城市共建有十多个分仓,能够确保近千家门店的产品配送效率。
针对美国、新加坡等海外地区的加盟店,芙蓉冒菜采取了和国内一样的产品配送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提升海外加盟店的物流配送效率,芙蓉冒菜已经开始筹备海外的合作分仓。
4、全阶段、全流程的加盟帮扶策略,完善加盟体系
据芙蓉冒菜联合创始人、运营负责人骆磊介绍,对加盟商提供全阶段、全流程的深入帮扶策略,是芙蓉冒菜加盟体系的最大优势。
全阶段,是指芙蓉冒菜在每个放出加盟的城市专门设置了事业部,在加盟合约存在期间,芙蓉冒菜将持续不断提供服务,安排专人为门店提供长期“陪跑”服务。
“在开店选址时,芙蓉冒菜深圳运营团队花费了一个多月时间,帮我在深圳龙岗区某工业园区内拿到了一处合适的店铺,附近写字楼多、客流量大、年轻人多,而且还没有麻辣烫、串串香等类似门店。”广东的涂先生表示,加盟芙蓉冒菜,解决了自己前期开店的很多困扰。
如今,涂先生的门店日营业额已稳定在7千元左右。
< class="pgc-img">>全流程,则是指针对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加盟商设置不同的帮扶计划。比如针对一些具备潜力的加盟商,芙蓉冒菜就推出了城市合伙人的机制。
天津加盟商王健,上个月起通过评估后正式成为城市合伙人。骆磊解释道,王健是芙蓉冒菜的老加盟商,我们对他相当信任,并且他有丰富的餐饮从业经验,其经营的3家门店在管理和业绩上都比较出众,更重要的是,他乐于带动其他加盟商一起,在餐饮连锁加盟事业上共同进步。
“城市合伙人的身份更多元,他能代表芙蓉冒菜总部在当地做市场管理。合伙人自身除了能分享品牌势能增长带来的收益外,也能成就一份长期事业,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丰收。”骆磊称。
贾国金也表示:“随着疫情的结束,今年芙蓉冒菜将进一步深耕广东和北方市场,会加大对二店以上加盟商的扶持力度,支持他们抢口岸、抢商圈、抢开店点位,同时,也欢迎有餐饮经验的企业或者团队,加入我们的城市合伙人计划。芙蓉冒菜远期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百城万店,打造客户最信赖的冒菜品牌。”
结 语
某种程度上,中国餐饮加盟连锁目前还处于初阶阶段,想要迈过这个阶段,企业还有非常长的一段路要走。
如何对加盟门店进行高质量管理,如何提升品牌组织力,如何对跨区域发展资源进行深度整合等等都是餐饮企业未来还要不断摸索的。
但这都不妨碍加盟已经成为餐饮品牌扩张的有力杠杆这一事实,通过日臻完善的加盟运营方案,一系列的科学设计,保证机制未来长期的稳定运行。我们相信有些企业已经做到。
一个品牌,当它能够给更多人带来成就时,其自身也必然能够迎来更大的成就。
本文配图由芙蓉冒菜提供,红餐网经授权使用;封面图来源:芙蓉冒菜。
创作者:秦.关中
餐饮创业,如果你看中了某个加盟品牌,必须要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项以及加盟签约过程中的九个要点。要想成功地加盟某个餐饮连锁品牌,提高开店成功率,你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选对加盟品牌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品类餐饮品牌加盟,还有一些新冒出来的热门连锁餐饮品牌也不在少数。在选择某个餐饮品牌加盟时,一定要多了解该品牌能否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完善的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五年或者五年以上。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二、加盟的门槛越高,开店成功率越大
选择加盟主要是创业者对餐饮业认知度不深,又不懂餐饮技术,也不懂管理。据一项数据调查显示,80%左右的人自主创业独立开餐饮店的人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活到第5年的餐饮店只有20%左右,而品牌加盟连锁店第一年关闭数量是20%,这一组数据调查就证明了:餐饮创业选择品牌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风险低很多。当然,也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100%能成功。
< class="pgc-img">>甄选加盟品牌的时候要了解该品牌在市场上开店数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总部成立至少有五年或者以上时间。某些刚刚兴起的品牌,自身发展的时间太短,还没有经过市场实践和检验,客人还没形成消费习惯,很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因此,创业者千万不要贪图那些没有市场竞争力没有影响力的品牌加盟,一旦投钱,开店后许多事情都需要你自己解决。
< class="pgc-img">>那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发展前途较好,加盟门槛要求自然也高。创业者要知道,一些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都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完整的供应链体系,系统的培训机制以及强大的财团与实力,因此,信誉度越高的餐饮连锁品牌企业,对于加盟商的要求也极为严谨。
三、加盟前到总部考察实际情况
现在市场上品牌连锁加盟百花齐放,有些刚刚兴起的加盟品牌和加盟商都比较浮躁。有些加盟商开店心切,只听或者看到到某连锁品牌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和加盟经理的一番忽悠就轻易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总部只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前段时间武汉有一对退休老夫妇用所有的退休金30多万加盟某叔拌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所以,加盟前亲自走一趟总部顺便再搜集一下其它加盟店的信息和资料非常必要。
< class="pgc-img">>敲黑板划重点!!!加盟签约9大注意事项送给准备加盟创业的你。
近年来创业人数逐年增加,选择餐饮连锁品牌加盟的人愈来愈多,各种各样的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产生的根源在于加盟合约,总部对加盟商在加盟前没有详细说明合约内容,加盟商通常也未深入了解具体内容就签下了合约,最后就会出现各种纠纷闹剧。
< class="pgc-img">>作为加盟商,在签订合约前就应深入地了解合约内容,千万不要相信加盟合约不可修改这一说辞。站在法律的角度,一份合约应该是通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绝不是加盟公司一方说了算。加盟商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并理解合约里每一条款,更有权利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内容。
第一、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商使用。简单地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市场上有一些冒牌加盟公司四处招摇撞骗,所以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拥有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能放心加盟。
< class="pgc-img">>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总部向加盟商要收取三种费用即: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加盟金,是总部帮助加盟商在开店前做整体的开店规划,系统培训所收取的费用。权利金,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一般为一年一次,也可以按季度或者按月支付。
保证金,是总部为保证加盟商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 class="pgc-img">>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一个品牌加盟商开店两年因生意很差就关门大吉,当时在签约时,已开齐的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了总部,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和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迟迟不肯退还剩余的权利金,这位加盟商不仅赔了生意,另外还多支付权利金给加盟总部,所以,加盟商在这一点要注意,如果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被总部收回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商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节。
< class="pgc-img">>因为加盟商通常会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就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解决方式是加盟商在签立合约时,要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供货价格问题争论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
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因此,加盟商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一般情况下总部都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商是没有抗议的权利,这一点加盟商必须要清楚。
< class="pgc-img">>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商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这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此举不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一般都是三年,但是在签订合约前可以进行商讨,并要求总部可以修改为一年。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 class="pgc-img">>第六、管理规章制度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在合约末尾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加盟商看见这一规定,最好是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商就只好任人宰割了。
< class="pgc-img">>第七、违约罚则的问题
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会列出针对加盟商的多一些,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分相对较少甚至只字未提。加盟商对此应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规
第八、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确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 class="pgc-img">>重点来了,联盟商要注意,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商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到这样的条款,加盟商要事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是谁?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袒总部,合约在先,加盟商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建议加盟者商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取回保证金
< class="pgc-img">>当合约终止时,加盟商最重要事情的就是取回保证金。这个时候总部会检查加盟商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拖欠货款,总部会要求加盟商自行拆下招牌,如果一切顺利总部会退还保证金。
但如果发生争议时,视具体情况再做决定,有品牌影响力正规的品牌加盟公司终止合约后很少与加盟商有争议,保证金也会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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