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微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国医药报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饮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旨在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规范》于10月1日起施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规范》规定,餐饮外卖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规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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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推行公筷公勺、停止承办酒席宴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每个包间限开一桌……近日,由市商务局制定的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服务指引4.0版正式对外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防控标准,根据指引要求,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 class="pgc-img">>新华社记者 王晓 摄
本次发布的餐饮经营服务指引,适用于本市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指引表示,餐饮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相关公告和防护知识,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并核实“北京健康宝”信息,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进入餐厅就餐,确保到店用餐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
指引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示顾客与他人随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同时,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指引表示,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餐厅要停止承办酒席宴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不得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内部食堂应采用分时段错峰就餐等服务方式。
对于包间用餐,每个房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要在包间门口或包间内显著位置提示最大容纳人数。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餐厅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餐厅还要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餐厅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各家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擦手纸、干手器等,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
现阶段下,餐饮外卖也是市民常用的就餐方式,本次指引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掌握本平台送餐人员健康状况。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餐食不得遗撒,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无接触或少接触配送方式,如外卖可以送到楼宇门口、小区门口由顾客自取,减少人员接触。
(原标题:疫情期间餐饮服务指引要求
“健康宝”未见异常方可进餐厅)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马婧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