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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2021|地产圈十大人物:谁未雨绸缪?谁逆势自救?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4
核心提示:将过去的2021年,房地产行业充满了动荡和挑战。这一年,有人误判形势,坠入谷底;有人壮志未酬,猝然长逝;有人夫妻反目,波及控

将过去的2021年,房地产行业充满了动荡和挑战。这一年,有人误判形势,坠入谷底;有人壮志未酬,猝然长逝;有人夫妻反目,波及控股权;有人未雨绸缪,居安思危;有人面对危机,选择面对……新京报房产新闻部盘点了这一年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十位人物,通过这些人物的众生相,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行业的变迁,或许还能窥见未来的走势。

2021年,房地产行业充满了动荡和挑战,也有不少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图片来源/IC photo

1、许家印:光鲜不再

许家印可谓是地产行业最失意的企业家,从曾经的地产首富到旗下公司负债万亿,就在这不到一年间发生。

随着恒大债务危机爆发,许家印开始经历创业以来最冷的“寒冬”。不过,许家印没有逃避,多次作出承诺会力保交楼、负责到底。7月以来,为维持集团流动性,许家印已通过变卖个人资产或质押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累计向恒大注入超70亿现金,维持集团的基本运营。

10月22日,许家印在恒大集团复工复产专题会上表示,恒大要全面实施现楼销售,没有预售过的楼栋或项目今后要全部改为现楼销售。此外,房地产的销售规模要从去年的7000多亿,在10年内压降到每年2000亿左右,并在10年内完成由房地产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转型。不过,新战略能否帮助恒大跨过债务泥潭,仍有待观察。

2、左晖:猝然离世

今年5月20日,贝壳找房发布讣告,左晖因病不幸离世,年仅50岁。消息传出后,地产行业众多人士纷纷缅怀。左晖被誉为房产经纪行业的领军人物,二十年来,左晖带领下的链家,已融入中国众多城市,构成其线下网络的毛细血管。与此同时,其建立的线上服务平台贝壳找房,推动了房产经纪行业规则的构建和重塑。

随着左晖的离世,贝壳也迎来一系列挑战,股价从高点回落;随着深圳、杭州等地推出官方交易平台,“去中介”的说法也甚嚣尘上。尤其是今年10月以来,受各地调控政策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通道,随之,房产经纪行业裁员、闭店等坏消息接踵而至。值得关注的是,时值年底,贝壳遭遇浑水公司“做空”,陷入舆论风波。

毋庸置疑,围绕贝壳和左晖的争议还将持续。接棒左晖,彭永东时代的贝壳该怎么走?还需要时间来证明这一接班人和管理团队。

3、潘石屹:套现落空

作为地产圈微博粉丝较多的大佬,潘石屹一直有着极高的曝光度,从拍电影、卖苹果、跑马拉松到摄影、学编程等,但是其也毁誉参半,尤其是“清仓跑路”的舆论甚嚣尘上。

2012年,SOHO中国做起“包租公”,从散售转向持有。不过,自宣布转型以来,SOHO中国仍屡有不同程度的大宗交易动作,2014年至2019年累计出售逾250亿元的物业资产,尤其是2020年,“卖卖卖”的频率有点高。与此同时,SOHO中国并未在境内再购入新项目。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16日,SOHO中国发布公告称,黑石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投资SOHO中国,约合30.47亿美元,以取得SOHO中国的控股权;交易完成后,SOHO中国现有控股股东将保留9%的股权,SOHO中国也将继续在港交所上市。然而,收购并未如期顺利推进。最终,9月10日,SOHO中国公告披露,黑石收购要约终止。

4、任泽平:“谏言”争议

从话题量、传播度上来看,任泽平可谓2021年最红的经济学家。2017年12月,任泽平加盟恒大,担任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副总裁级)兼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彼时其因几千万年薪的传闻曾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今年3月,在恒大度过39个月之后,任泽平最终选择与恒大分道扬镳,重回老本行,加盟东吴证券。

随着恒大陷入债务危机,已离职的他被质疑“误”了企业,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对此,10月11日,任泽平在“泽平宏观”发表长文回应了诸多非议。他表示,“刚入职没多久,我还当着公司几位主要负责人的面谏言降负债、反对多元化,因为国内外企业发展史上清楚地写着,多元化大多失败,可谓九死一生。”

如今,风波过去,任泽平的抖音号半年间收获了众多粉丝,搞直播,卖课程……在老本行中风生水起。

5、郁亮:筹备“过冬”

万科常年稳居行业龙头地位,其掌舵人自然也成为业内公认的“带头大哥”,董事会主席郁亮的话也常被解读为行业发展风向标,从定调“白银时代”,到“活下去”,再到聚焦“管理红利”。

三年前,郁亮提出“活下去”,如今一语成谶,“活下去”成为各大房企主要命题,也是房地产行业最真实的存在。今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行业局势,郁亮的思路十分清晰。10月22日,万科在上海举行业务交流会,郁亮用十六个字总结目前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走向:尊重常识、回归常态;阵痛之后、仍有机会。

在郁亮看来,房地产行业已进入新常态,阵痛之后仍有机会。这一过程中,先解决自己的问题,保障自己的安全,“冬天都一样,都不太好过;但是春天不一样,有不同的活法,重点是研究‘春天的活法’。”

6、王健林:“轻装”归来

低调许久、用几年时间大力降负债的王健林,进入2021年明显活跃了起来,先后在全国范围内会见了天津、长春、大连、承德、眉山、肇庆、珠海等地各级领导。

尤为重要的是,3月29日,万达商管集团与珠海市政府签署协议,将重组后的万达轻资产商管公司落户珠海横琴,同时珠海国资委出资30亿元战投入股万达轻资产商管公司。随后,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变更为“珠海万达商管”,持股比例100%。在此基础上,10月21日,珠海万达商管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招股书。

商业运营方面,6月12日,由万达集团投资建设的延安红街开街营业,开业仅百余天,就已突破400万人次。万达广场方面,截至9月30日,万达广场进入“400店时代” 。

10月11日,中国一汽与万达集团宣布双方战略合作,双方将共同成立汽车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全新红旗商超体验店”。随之,有消息称,王健林将自己的爱车换成红旗,同时要求企业高管也一并把车换成红旗。

7、黄其森:“二次创业”?

泰禾陷入债务危机的一年多来,泰禾的项目一度大范围停工停产。今年以来,随着资金压力的逐渐缓解,泰禾项目也陆续复工。4月28日,黄其森在内部动员会上表示,泰禾到了全面复工复产复销的时候,希望公司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凝心聚力。

7月,泰禾的内刊《泰客会》复刊,黄其森发表题为《泰禾的形势与任务》的署名文章,称泰禾“开始进入上山路”,并展望公司“二次创业”的前景。在此基础上,8月28日,在泰禾中国院子举行的发布会上,黄其森出现在聚光灯下。他表示,泰禾未来在发展方面会有“变”与“不变”,不变的是对产品的匠心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守,改变的是泰禾对规模的追求。今后泰禾会走“小而美小而精”的发展道路。

不过对于黄其森来说,打造产品是泰禾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但是目前解决债务问题是公司渡过流动性危机、解决广大业主交房问题的唯一通道。

8、曾宝宝:“至暗时刻”

花样年危局爆发于10月4日,一笔美元票据余额未能按期兑付,率先躺平的姿势,不仅让花样年自身陷入流动性危机,也接连引发房企美元债违约。当天晚上,曾宝宝在微博发布了一张《至暗时刻》的电影海报,疑似当时心境。但不久之后,她发布了两条朋友圈,对当下问题有了更明确和积极的态度。

“事情来了,不逃避;遇到问题,去解决。”10月8日,曾宝宝向全体员工发布《宝爷家书》时解释称,花样年的流动性困难源于9月29日凌晨,标普突然大幅下调公司评级,致使公司境内外融资交叉严重受限,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同时,曾宝宝向外界承诺绝不“躺平”,力争控制和消弭风险,早日走出流动性困境。

曾宝宝表态的同时,花样年也在积极自救。过去三个月内,花样年旗下主要对外投资公司先后以抵押或出售方式,退出了深圳、成都、杭州、北京等地十余家项目子公司或投资合伙企业。

9、黄红云:夫妻“暗战”

2021年,对于黄红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今年年初,金科股份经历了一次很大的人事变动,公司原董事长蒋思海、总裁喻林强退居幕后,周达当选公司董事长,杨程钧当选集团总裁。

这样的核心高层换防,也被业内认为是黄红云拿出的“不破不立”的态度。在这之前,金科结束了与融创耗时4年的控制权之争,并制定了5年达到4500亿元的销售目标,不难看出黄红云对规模的渴求。

黄红云虽坐稳公司实控人之位,但股权财产的分割让金科一度陷入舆论风波。年中,一封《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在网络上发酵,撕开了黄红云及前妻陶虹遐之间的离异纷争。黄红云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我个人不会放弃公司的控制权,金科就是我的生命”。

临近年尾,金科又深受资金链断裂谣言的困扰,虽然其火速否认报道不实,但频频造谣与辟谣的背后,是外界对于金科经营状况及流动性的担忧。

10、胡葆森:因灾“求救”

作为建业系的创始人,也是早年的地产“三君子”之一,随着王石、冯仑逐渐淡出,胡葆森成为唯一一位坚守在一线的“元老”。

今年5月,胡葆森将建业地产旗下的代建板块中原建业分拆上市,成为建业系第四个上市平台。6月28日,建业集团与荣华控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胡葆森表示,陕西是建业走向大中原、服务大中原的第一站。

而在今年9月,建业地产再次成为业内外关注焦点。由7·20郑州暴雨事件作为起因,一份建业集团向河南省政府发出的求救信《关于企业出现重大风险和危机并请求帮扶救援的报告》广泛流传,并在市场引发较大波澜。因为这封信,“建业系”四家上司公司股价齐齐下跌,建业地产流动性问题也被暴露在聚光灯下。

下半年以来,胡葆森采取措施向市场注入信心。11月8日,建业支付3.75亿美元回购当日到期的66.75%优先票据;同日,建业还披露在港交所回购200万股,总代价为207.25万港元。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图片来源 资料图片(除署名外)

华社成都12月27日电题:正当维权还是“碰瓷诉讼”?——“青花椒”商标维权事件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光于、吴晓颖

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因为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引发社会热议。12月26日,万翠堂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声,表示将撤回全部诉讼。

这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诉讼风波背后有怎样的玄机?

(小标题)官司“从天而降”,多家餐馆“喊冤”

今年10月中旬,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开了10年饭馆的“王记青花椒鱼庄”老板老王,突然收到一份起诉书:万翠堂公司以“王记青花椒鱼庄”店铺门头带有“青花椒”字样为由,状告“王记青花椒鱼庄”侵犯其注册的“青花椒”“青花椒炒锅鱼”商标专用权,要求判令“王记青花椒鱼庄”拆除店铺门头,并赔偿5万元。

老王很气愤:“我们店面不大,雇了2个人,做的小本生意,十年前办的营业执照上就是这个店名,对方注册商标时间比我开店时间晚,怎么就侵权了?”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取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万翠堂公司是三个与“青花椒”有关的商标权利人:2014年7月7日,上海可奈实业有限公司经核准取得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该商标是一个竖排的白底蓝字用楷体书写的“青花椒”文字,2016年4月6日,万翠堂公司受让该商标;2016年9月7日、2018年6月21日,万翠堂公司又分别取得第17320763号商标(“青花椒”文字与图形的组合)、第23986528号商标(“青花椒砂锅鱼”文字与图形组合)。以上三个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均为第43类,包括饭店;餐厅;咖啡馆;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等。

“王记青花椒鱼庄”的门头店招则是红底绿字。“将青花椒写上店招,是为了突出这个家喻户晓的原材料,不是作为餐饮服务商标使用。”老王说。

同样被起诉的还有成都市武侯区的双合园火锅店,老板吴先生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火锅店生意难做,已经处于歇业的状态,12月21日突然得知被起诉,感到莫名其妙。

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今年以来万翠堂公司起诉十余家餐馆侵害商标权,涉及四川、浙江、上海、河南、江苏等多省市。

(小标题)争议聚焦商标维权边界,专业团队“免费维权”

记者采访发现,这批案件引发关注,主要争议聚焦在两点:

首先,上海万翠堂的“青花椒”商标注册是否适当?

有专家认为,青花椒本身是一种调料,如果要注册调料品类商标是不允许的,注册饭店品类则没有问题,青花椒在饭店品类上并不是一种通用名称。

也有观点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青花椒”事件中的三个商标中,以文字商标注册的“青花椒”商标并不具有显著特征。

其次,商标维权的边界在哪里?

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四川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李平等专家认为,本次事件中的“青花椒”作为第43类服务商标注册,维权中将其延伸到商品领域,甚至延伸到传统、普通的菜品表述上,已经涉嫌滥用权利。

记者调查发现,万翠堂公司最早开展的商标维权诉讼始于2017年。

12月25日,上海万翠堂公司董事长左正飞通过媒体表示,过去维权主要是针对恶意模仿店名、装修甚至骗取加盟费的商家提起诉讼。维权过程异常艰难,索赔费用甚至还不够律师费。2020年,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找到自己,提出免费帮忙维权,维权所得归正尚律和所有。

正尚律和的微信公号“正尚律和知识产权”中有一篇《正尚律和是怎么帮企业打假的?》文章,道出了正尚律和的运作模式:文章宣称委托方不用花一分钱,也不用出一个人。“正尚律和全国46个城市、32家律所的调查团队、专业律师就都是你的人”,文章还称2000+员工全国范围内地毯式排查,用时15到45天,《全国侵权报告》出炉,“你说打谁我们就打谁”,用时30天左右“民事诉讼or协商解决or行政查处or刑事追究,你说了算”。文章还称,整个过程全垫资,委托方零成本。

12月26日,记者多次拨打“正尚律和”微信小程序中“维权顾问”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随后又通过该号码添加微信好友,未获得通过。记者在“天眼查”上发现,“正尚律和”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执业活动。

(小标题)规制恶意诉讼,防止诉权滥用

据了解,上海万翠堂此前已对部分案件申请撤诉。11月25日下午,万翠堂公司诉“王记青花椒鱼庄”一案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律师看了被告准备的材料后当庭撤诉。就在头一天,11月24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收到了万翠堂公司诉广安区宇宣青花椒鱼庄的撤诉申请。

12月26日,左正飞通过媒体表示,他已要求相关人员终止与正尚律和的合作,并全部撤诉。记者12月27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尚未接到相关案件的撤诉申请。

今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大对于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然而,从“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到涉“青花椒”商家被起诉,近期出现多起商标维权争议案件。

“我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以及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部门法规定了权利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诉讼以及在没有全面了解和准备的情况下提起的‘轻率诉讼’不仅极大地影响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军说。

四川省火锅协会会长严龙表示,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正艰难度过“寒冬”,如果遭遇恶意诉讼,无疑是雪上加霜。他呼吁相关部门对“碰瓷诉讼”、恶意诉讼加大规制力度,予以坚决打击。

“近期出现的类似事件,反映出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还需要防止权利滥用。由于知识产权属于人为权利,其授权、行权、维权都有着与自然权利不同的特点,需要在相关制度的设计和适用中十分慎重,避免顾此失彼。”李平说。(参与采写:李倩薇)(完)

一段时间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还未完全落下帷幕,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因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引发社会热议。

12月26日,万翠堂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声,表示将撤回全部诉讼。12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回应“青花椒”事件,称商户使用“青花椒”三个字,体现的是商户用料和经营特色,且不造成混淆误认,是可以的,不会让人联想到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据企业查询软件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目前,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30余件,其中大部分与商标权纠纷有关,分布在上海、江苏、山东等地。自2021年9月以来,该公司密集起诉十余家四川餐馆。起诉理由是对方在店招、菜单、外卖平台等处使用了“青花椒”字样,侵犯了其商标权。

记者了解到,万翠堂公司一共申请商标97个,其中获得注册的有62个,与“青花椒”有关的中文商标17个,其中第43类上注册的“青花椒”商标6个,都是有效注册的状态。这些商标都是万翠堂公司维权的主要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万翠堂的几个“青花椒”商标经历了多次无效宣告,17320763号“青花椒及图”三次,12046607号“青花椒”两次,21094675号“青花椒及图”一次,都被商标局判定“维持有效”。

青花椒维权的这批案件引发关注,主要争议聚焦在几个方面:“青花椒”作为调料,商标注册是否适当?如果可以注册为商标,那权利的边界在哪里?其他商家使用“青花椒”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记者采访了相关的法律专家。

关注1

“青花椒”商标维权和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有何区别?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嘉鹏律师表示,从事件本身来看,三者都有批量维权的性质,但又有一定区别。

“青花椒”商标是一个普通商标,而潼关肉夹馍是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逍遥镇胡辣汤虽然也是普通商标,但由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也有一定集体商标的性质。“青花椒”商标则是个纯粹的企业持有的普通商标。

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维权还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为了地方的名小吃净化市场,规范经营者的经营和制作工艺等。而“青花椒”商标的持有人则可能是为了经济利益:清除竞争对手,扩大自己的品牌加盟范围,同时也可以获得侵权赔偿。

关注2

青花椒作为常见的调料,能否注册为商标?

戴嘉鹏介绍,青花椒还不是菜品,它是一种植物种子或调料。常见的调料是可能注册为商标,只要它不是申请在调料或者相近的商品类别,也不会造成缺乏显著性和误导公众的情况,在法律上没有注册为商标的障碍。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表示,“青花椒”本身不是饭店、餐厅服务领域的法定通用名称或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而且“青花椒”也没有直接表示、描述服务的内容、质量、方式、目的等特点,所以,“青花椒”尤其是特定字体图形结合的“青花椒”商标仍具有一定的区分服务来源的显著性。

实际上有不少食物可以在其他类别注册,比如“苹果”在电脑手机上,“大鸭梨”在餐饮服务上。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伟君认为,商标能不能注册,不是看商标标识本身是什么;而是要看这个标识用于某个商品或服务,能不能识别其来源。他表示,“青花椒”作为调料名称,不能作为调料类商品的商标注册,但是可以作为酒店、饭店、宾馆、银行、旅行社等服务的商标注册。两者的区别就是,前者无法识别商品来源,后者可以识别服务来源。

关注3

调料作为商标注册成功,权利的边界在哪里?

戴嘉鹏称,青花椒在餐饮服务上注册商标还是具有相当显著性的。比如餐厅叫“青花椒餐厅”,还是可以区分服务提供者来源的,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造成公众的误导。但在实际的使用中,上海万翠堂公司把“青花椒”商标用在了其餐厅主营的“青花椒砂锅鱼”上,这样使用之后,“青花椒”就是在标示其主营菜品的主要调料,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显著性。这种情况下,万翠堂的“青花椒”商标的主要显著性部分就剩下了图形部分。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万翠堂公司也不能阻止其他经营“青花椒”相关菜品的餐厅正当使用“青花椒”的标识。“所谓正当使用,我认为有两个判断要素,一是该餐厅主要的菜品以青花椒作为主要调料;二是该餐厅没有模仿万翠堂的青花椒餐厅,攀附其商誉,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戴嘉鹏说。

乔万里称,《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也就是说“青花椒”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将“青花椒”作为调味品名称正当使用,也无权禁止他人将“青花椒”作为“青花椒鱼”等菜品名称的组成部分正当使用。

张伟君也表示,“青花椒”注册成为商标后,不能禁止别人正常表述自己的经营业务或经营的商品。如,“青花椒鱼”是对自己经营的商品的正常语言表述,不能禁止;但如果开一家酒店叫“青花椒”,就可能会侵犯该商标权。

关注4

“青花椒”商标维权,是否涉嫌滥用权利?

此次万翠堂公司维权事件, 还有一个关注焦点是,“青花椒”作为第43类服务商标注册,该公司在维权时,将其延伸到商品领域,甚至延伸到传统、普通的菜品表述上,是否涉嫌滥用权利?

张伟君称,首先需要纠正一下,商标专用权人是有权利维权的,但要承担维权败诉的风险;这次事件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司法机关要不要支持这样的维权行为。

其次,不能说此次维权是把服务商标的保护范围延伸到了“青花椒调料”这个商品领域,而是把服务商标的禁止范围扩张到经营者的店招名称中所包含的该餐饮服务的经营内容“青花椒鱼”上了。

他表示,“青花椒”餐饮服务商标不能禁止他人做“青花椒鱼”餐饮服务的店家使用“青花椒鱼”店招,就如同“芝麻”餐馆商标不能禁止他人卖“芝麻汤圆”的饭店店招上写“芝麻汤圆”一样。这个事件中,原告如此维权的问题在于其真正目的恐怕不是禁止他人使用“青花椒”作为餐饮服务商标,而是禁止他人做“青花椒鱼”餐饮服务,这完全超越了“青花椒”服务商标的保护范围。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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