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最近我们单位业务部门报销,拿来了一张餐饮费发票,而且是一张专用发票,用途是招待费,我很纳闷,餐饮费能开专票吗?不是说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吗?为什么还能开专票?我该怎么处理?不能抵扣我是不是退回去让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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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业务招待取得的餐饮费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这个当然是不能的,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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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从来没有这种规定,销售方并不以购买方是否抵扣来决定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
税总的「增值税开具指南」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其实说的很清楚。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注意,这个是特指的,不是说小规模,比如销售旧货」
所以,除了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只要购买方提供了开票信息,销售方都无权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里引申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问题。
销售方在开具专票的时候不需要审核购买方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要不属于不得开具专票的销售行为,购买方提供了开票信息。销售方都得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日常工作中小规模纳税人虽然不需要取得专票,但是也会有取得专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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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能不能抵扣?这个问题真的不是销售方应该操心的事情。
而且,购买方能否抵扣除了取得专票等合法抵扣凭证,还要看其用途,比如同样是一张住宿费发票,如果是职工出差取得,那就可以抵扣,如果是招待客人住宿,性质属于交际应酬,那就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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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目前普遍的存在,二哥也被问过很多,大部分人说来说去其实就是关心一个滞留票的问题。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关于这个不能抵扣的专票,二哥也曾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要认证抵扣同时再转出?
我觉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不抵扣我认证它干嘛,我就把它当普通发票用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附在凭证后面不就得了,非要麻烦的去认证,还要多做分录,不是没事找事嘛?
但是每次二哥这样说,总有人站出来说,不行,税务局要监控滞留票,要引起预警和检查,我就在想为什么税务局会盯着滞留票?我正常情况的滞留如果真的遇到,我解释一下不就行了嘛。
但是后面我有点想明白了为什么大家担心了。
上帝用泥土造人,给他起名叫亚当。
但那时的亚当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他造一个配偶,便使他沉睡,在他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上帝用这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上帝把夏娃领到亚当跟前,亚当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他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
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而当金税工程「稽核子系统」,把抵扣联领到存根联面前的时候,存根联「报税联」也立刻就意识到他们是一对,解码后他们配对成功,成为一体。
没有配对成功的男人和女人现代社会称为单身狗。
没有配对成功的存根联和抵扣联,在术语上我们叫做滞留票。
就像单身狗总被催婚,滞留票也总引起税务局的关注那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单身无罪,滞留票也不一定有问题。
但是总被惦记着,谁不难受?
那小规模取得专票,不是产生滞留票了?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功能,也就没有“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一说,因此,“滞留票”一说,真的与小规模纳税人无关。
我觉得税务局应该不会问你小规模纳税人为什么不抵扣吧?
如果你是小规模,如果取得了专票,对于退不退的问题,处理就灵活点吧。
不需要专票,但是不代表真取得了就不能用。
>费发票在实务中是最常见的报销发票,它也往往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会计上一般会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者餐费等等。
< class="pgc-img">>其实,餐费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计入相应的科目中。
餐费可计入的科目
餐费不必都计入业务招待费,可根据实际情况计入相应的费用当中。
1.可计入差旅费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根据发票报销差旅费中,有餐费发票,这个餐费就可以计入差旅费中,如果是管理人员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销售人员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中。
2.可计入会议费中
假如一家企业照开大型会议,期间发生了布置会场等筹办会议的费用,还有包括提供参会人员的午餐费,那么,这个费用是可以计入会议费的,但是,其他费用和餐费的发票要单独开具。
注意:会议费入账不仅仅只有发票做支撑。还要有与会议有关的资料,比如:会议通知,签到册等等,证明会议的真实性。
3.可计入业务招待费中
餐饮费用如果和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所发生的,那就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中,如果是管理部门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如果是销售部门的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中。
但是,一般实务中,业务招待费是要严格审核的和控制的,因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所以,轻易不要一看见餐饮发票就计入招待费。
4.可以计入业务宣传费中
假如公司因为销售业务去洽谈,或者在展览会宣传中,发生的餐饮费用,是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所计入的科目“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注意:业务宣传费也要控制的哦,不能全额税前扣除。
5.计入开办费中
公司成立之初的筹办期间,发生的餐饮费用,可以计入“筹办费-业务招待费”中,但是,也是要按照发生的60%进行税前扣除的。
6.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中
比如说,公司团建,聚餐或者自己烧烤,加班的工作餐,食堂就餐费用等。都是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中的。
当然,如果是管理人员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销售部门的人员计入“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中,生产车间的人员可以计入“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费”。贷方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的。
当然了,职工福利费也是有限额的扣除的,按照工资薪金的14%。
7.可计入职工教育费中
如果公司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期间,发生的餐饮费用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
根据不同部门的人员分别可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制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该科目也是要控制金额,不是能完全税前扣除的。
8.可计入工会经费中
企业设有工会,并且工会组织活动发生的餐费,可计入工会经费中。
根据不同部门的人员分别可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制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该科目也不是能完全税前扣除的。
可全额税前扣除
不是所有的餐费都是可以全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1.可以全部作为税前扣除的有:差旅费、会议费。
注意:不是所有的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的,要结合它的用途分:
(1)企业福利性质的年会产生的会议费,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公司替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只能限额税前扣的如下:
(1)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筹办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因为是发生额的60%扣除。
(2)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
(3)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4)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
(5)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所以,审核餐费报销一定要注意哦!
3.定额餐费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发票上面是这样写的全国普通发票监制章,下面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这样的发票是合法的可以正常报销的。一定要真实,合法,要素印章齐全。
关于餐费发票,一定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来审核,计入相应的科目中。
<>哥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最近我们单位业务部门报销,拿来了一张餐饮费发票,而且是一张专用发票,用途是招待费,我很纳闷,餐饮费能开专票吗?不是说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吗?为什么还能开专票?
< class="pgc-img">>01
如果是业务招待取得的餐饮费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这个当然是不能的,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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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从来没有这种规定,销售方并不以购买方是否抵扣来决定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
税总的「增值税开具指南」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其实说的很清楚。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注意,这个是特指的,不是说小规模,比如销售旧货」
所以,除了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只要购买方提供了开票信息,销售方都无权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能不能抵扣?这个问题真的不是销售方应该操心的事情。
而且,购买方能否抵扣除了取得专票等合法抵扣凭证,还要看其用途,比如同样是一张住宿费发票,如果是职工出差取得,那就可以抵扣,如果是招待客人住宿,性质属于交际应酬,那就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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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目前普遍的存在,二哥也被问过很多,大部分人说来说去其实就是关心一个滞留票的问题。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关于这个不能抵扣的专票,二哥也曾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要认证抵扣同时再转出?
我觉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不抵扣我认证它干嘛,我就把它当普通发票用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附在凭证后面不就得了,非要麻烦的去认证,还要多做分录,不是没事找事嘛?
但是每次二哥这样说,总有人站出来说,不行,税务局要监控滞留票,要引起预警和检查,我就在想为什么税务局会盯着滞留票?我正常情况的滞留如果真的遇到,我解释一下不就行了嘛。
但是后面我有点想明白了为什么大家担心了。
上帝用泥土造人,给他起名叫亚当。
但那时的亚当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他造一个配偶,便使他沉睡,在他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上帝用这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上帝把夏娃领到亚当跟前,亚当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他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
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而当金税工程「稽核子系统」,把抵扣联领到存根联面前的时候,存根联「报税联」也立刻就意识到他们是一对,解码后他们配对成功,成为一体。
没有配对成功的男人和女人现代社会称为单身狗。
没有配对成功的存根联和抵扣联,在术语上我们叫做滞留票。
就像单身狗总被催婚,滞留票也总引起税务局的关注那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单身无罪,滞留票也不一定有问题。
但是总被惦记着,谁不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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