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证件资格的检查要点
1.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2.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证件地址是否与实际名称、地址相符;是否擅自改变地址;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或出租等行为。
4.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许可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等问题。
5.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营业执照、许可证是否规范公开。
二、
从业人员的管理检查要点
1.被服务方从事管理、采供、保管、检查、洗消、经营服务、团餐经营单位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等各级各类所有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人员。
2.被服务方从事管理、采供、保管、检查、洗消、经营服务、团餐经营单位以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被服务方从事管理、采供、保管、检查、洗消、经营服务、团餐经营单位以及在团餐店外聘经营的小超市、水果店、蛋糕店、饮品店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团餐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
4.被服务方从事管理、采供、保管、检查、洗消、经营服务、团餐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5.被服务方从事管理、采供、保管、检查、洗消、经营服务、团餐经营单位是否执行对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晨检制度;被服务方和团餐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6.团餐经营单位是否为店铺配备有持证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配餐员。
三、
原辅材料的采供检查要点
1.招标情况
在原辅材料采供中,无论是被服务方负责或是团餐经营单位负责,是否对原辅材料采供供货商进行招标。
2.合同协议
被服务方或团餐经营单位招投标结束后是否与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是否规定食材的质量要求、供货期限、供货方式、价格要求、结算方式、安全保障、违约责任等。
3.供货进入
供货商配送原材料进入被服务单位车辆及人员在进入单位前要做好车辆消杀工作,供货配送人员要提供健康证、穿干净工作服、戴干净工作帽、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要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食堂供货。
4.供货验收
供货商配送的各种原材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验收是否看包装有无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查包装上内容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是否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肉类是否为病死畜禽及非食品原料,是否将原辅材料与有毒、有害及不洁物品混贮混销,原辅材料是否感官性状异常,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餐饮服务的原材料等。
5.索证索票
验收或保管人员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菜农药残留检验证、蛋品检疫证、调味品证票、米面杂粮类原材料证票、食用油原料批次、送货票据等,复印件要加盖供货企业公章);
进口的食品原辅料、冷链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外包装须有中文标识。
6.台账记录
在做好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的同时,是否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是否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产品许可证证号、进货数量、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家、送货人及联系电话。
台账是否妥善保管、不涂改、不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
原辅材料的存放记录要点
1.原料存放
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离地、离墙10cm以上);
原辅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有防护措施。
原材料库及原料贮存设备内要做到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对整包装原材料,是否在包装外面标明进货日期、保质期,便于先进先出;
是否对带标签的整装原材料外漏标签;
蛋品入库时,是否在库房外对蛋品进行清洗倒箱;
是否对调味品、米面杂粮类原材料、食用油原料进行感官检查;
食用油原料库内存放是否做到避光保存。
2.库房管理
库房是否安装或放置温湿度计并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是否有防潮措施、挡鼠板等防止有害生物、虫害侵入装置;
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库房、设备是否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
食品添加剂是否在专柜存放;冷藏冷冻原料是否在冷库冰箱存放;
库房是否做好通风,是否经常检查,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3.标签标识
原辅料(除农副产品外)标签上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原辅料索证索票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4.现场记录
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原辅材料出库是否有领用记录,领用记录是否齐全、有效、一致。
五、
餐饮加工场所的检查要点
1.生产加工场所地面是否有裂缝、有破损、有积水、有积垢,明沟盖板、地漏排水孔是否超过0.6厘米;
生产加工场所墙面是否有裂缝、污垢、霉变、积水、积垢;
生产加工场所顶棚是否有蛛网、积灰,顶棚是否有缝隙、损坏处,水蒸气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是否有适当的冷凝水导流坡度;
生产加工场所门窗是否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易开启、易拆洗、不易生锈、安装有防蝇网纱等;
生产加工场所的专间是否设置预进间;
生产加工场所是否设置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并安装到位。
2.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距离污染源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专间和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卫生间、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使用的清洁水源和加工用水是否符合标准。
六、
场所设施设备检查要点
1.生产加工场所内设施设备是否具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
设施设备操作规范和说明是否完整并具有可操作性;
食品用具、工具、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计量器具检定是否符合要求;
专间设施设备、专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清洗、消毒、杀菌和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内供水管道、水嘴、清洗池、净化器等用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加工场所内排水设施是否畅通、便于清洁维护,排水沟流向是否合理、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生产加工粗加工间是否设置海鲜、蔬菜、肉类等专用区域(水池),标识是否明显,是否分类加工、储存;
生产加工场所区域洗手水龙头是否采用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洗手池是否配备洗手液、消毒液、擦手纸或干手器,洗手池旁是否有洗手方法标识。
3.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生产加工场所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生产加工场所垃圾桶是否带袋带盖;
生产加工场所洗消间是否设置在专用区域,是否有专用保洁柜,是否易于清洁、标识明显;
生产加工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置工作人员更衣间,更衣间是否为独立隔间,更衣间是否有更衣柜,更衣间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生产加工场所区域外的卫生间是否设置有独立排风装置、是否设置有冲水式便池,生产加工场所区域外的卫生间出口处是否设有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消毒液、擦手纸或干手器。
七、
食品加工制作的检查要点
1.食品粗加工冻品解冻是否使用空气解冻法、流水解冻法、微波炉解冻法,解冻是否按规范进行;
操作台和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是否保持清洁,以及使用后是否及时加盖;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厨房加工是否引入色标化管理;
厨房加工是否使用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厨房加工是否使用变质、不洁、掺假掺杂、包装污染、感官异常的食品与食品添加剂;
加工人员加工时是否佩戴手链、手镯及其它饰物。
2.火锅是否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自制饮品是否使用预包装用水或净化设备处理后的直饮水;
食品添加剂是否在专柜存放、专柜是否标注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否严格执行“五专”管理、是否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食品添加剂是否精准称量使用。
专间的标识是否明显,进入专间后是否进行二次更衣、佩戴口罩,以及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手部消毒。此外,专间的设施设备和处长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八、
食品备餐及售卖检查要点
1.备餐间使用前是否进行清洁、紫外线消毒,是否干净整洁、无蚊蝇、无蟑螂,无鼠害,无异味;
饭菜制作完成送入备餐间后是否对饭菜进行保温;
供餐过程中是否对食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受到交叉污染;
售卖的饭菜是否是减油、减盐、减糖的健康食品。
2.在备餐间出售饭菜的团餐店售餐人员在售饭菜过程中是否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售饭菜工具取饭菜,是否佩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备餐间是否存放杂物和私人物品、是否有非从业人员进入;
售餐人员进入备餐间是否佩戴手链、手镯及其它饰物,售餐结束后,是否将备餐间清理干净。
九、
消毒和垃圾管理检查要点
1.消毒管理
用于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是否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餐具、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是否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2.店铺餐厨垃圾是否按规定分类放置;
垃圾区标识是否明显;
垃圾容器是否配有盖子,条件允许的是否配置脚踏式垃圾桶;
垃圾桶每天是否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废弃油脂是否有专用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是否由指定有资质的运营方运营;
是否建立处置台账。
十、
剩菜剩饭和留样检查要点
1.剩菜剩饭是否做到剩荤不剩素。
因为吃剩的素菜中含有硝酸盐,存放时间超过两小时易演化成亚硝酸盐。
剩荤热菜再用时要高温加热,加热温度必须达到摄氏70度以上,并维持3分钟以上。
2.团餐店铺食品留样是否置于密闭容器内;
是否盖好留样盒盖,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品名、加工时间、加工班组、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等;
留样是否留足125克以上,留样是否存放在0-8摄氏度的恒温专用冷藏箱内保存,留样是否保存48小时;
留样是否由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经过专门培训的专门人员负责。
来源:质量云
供稿:双龙所
编辑:黄克树
初审:姜豪
复审:顾艳
终审:杨宏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或者全部)来源于互联网,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分享知识之目的,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及应用建议,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买到安全、营养又健康的食品,更成为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宝爸宝妈们高度关心的问题。临近“3·15”,羊城晚报记者在市面上选取了关注度较高的几款产品,包括消费者易混淆的风味酸奶和酸味牛奶饮品、牛肉丸与牛肉风味丸等食品,前往广州人的食品护航之家——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向有关专家了解如何选好货、怎样为孩子挑选更有营养的食品等问题的答案。
高精设备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每一把蔬菜从正规菜市场流转到周边居民手中,背后都有我们的监管。”一大早,记者来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的抽检区,从一块大屏幕上看到全广州200多家大型菜市场的日常快检结果监控画面。该所理化检验部部长高级工程师彭程告诉记者,全市有580多家菜市场和大型商超每天都有快检任务,如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市场管理方就会联系档口将这批农产品全部销毁。
像这样每天护航广州人“舌尖上的安全”的,是一批高精度仪器与一支高素质队伍。记者了解到,该所的百余名员工和近千台/套仪器设备,承担了全市生产、餐饮、流通环节日常监督及各专项抽检任务。
在质谱实验室,一台价值300多万元的高分辨质谱仪正在高速运转。工作人员表示,该机器的精密度很高,例如“一滴墨水滴进泳池,也能被发现”。在所内的7000余平方米的试验场地,还设有光谱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
除了关门检验,广州市食品检验所也承担着开门科普的任务。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有三大科普主题和七个科普专区,参观面积达3200平方米,并按科普宣教特点配置了10大类共380多项展品,其中可互动展项超250项。在这里,观众能体验到图文声像演示、实验室观摩、现场实验、感官品评、真假伪劣鉴别、科普讲堂等丰富的科普宣教方式。
据统计,近三年来,共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科普开放日等活动51场次,线下参观人数近5万人次,线上超过210万人次。
酸奶名称多 成分大不同?
走访的第二站,记者来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营养评价分析部副部长曾游的工作间,请专家支招如何选购合适的预包装食品。
目前,市面上流行着各式各样的“酸奶”,有的叫发酵乳,有的叫风味发酵乳,有的叫风味酸牛奶(复原乳),还有的叫酸味牛奶饮品。不少消费者表示看不出区别,希望甄别出真正的酸奶。带着这一问题,记者向曾游展示了3种“酸奶”。“‘风味酸牛奶(复原乳)’‘风味发酵乳’和‘酸味牛奶饮品’其实是不同的产品类型,营养价值存在差异。”曾游告诉记者,现场的风味发酵乳和风味酸牛奶(复原乳)都是属于酸奶,酸味牛奶饮品则是一种含乳饮料。
曾游进一步解释,从有关规定来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发酵乳是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经杀菌、发酵后制成的产品。风味发酵乳是以 80%以上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经一定工艺制成的。根据《含乳饮料》(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是指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配料表中的水往往排在第一位,说明加入水较多,含乳量也不如风味发酵乳。
三样产品都含有蛋白质,而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都反映出酸奶的含乳量和蛋白质含量比含乳饮料更高。家长在给孩子挑选食品时,除了考虑食品的口感,还要从营养的角度,选择蛋白质含量较高、脂肪和钠含量较低的产品,对于小朋友这样的食品相对来说更加健康一些。
牛肉风味丸里可能没牛肉?
近年来,牛肉丸成为现象级的预制菜爆款,一些消费者表示:“牛肉丸吃起来不像牛肉做的。”希望权威人士支招如何选购。这回,记者向曾游展示了一袋38元1斤的牛肉丸和一袋33元5斤的牛肉风味丸,两种肉丸的外观和价格相近,但每斤单价相差数倍。
“消费者要注意看食品名称,叫‘牛肉丸’和叫‘牛肉风味丸’的丸子成分不同,执行的产品标准号也不同。”曾游表示,用“牛肉丸”命名的,要求加入一定量的牛肉,但也可以是加猪肉、鸡肉等畜禽肉制成的“拼凑丸子”;牛肉风味丸则可以由别的肉类制成,不含牛肉成分,只要有牛肉的风味。
曾游还提醒,记者带来的牛肉丸、牛肉风味丸,产品标准号分别是“SB/T 10610-2011”和“SB/T 10379”,这两项分别对应《肉丸》和《速冻调制食品》的标准,也是市面上大部分“肉丸”执行的标准。
其中,《肉丸》(SB/T 10610-2011)规定:畜禽肉丸是在肉丸组成成分中,畜禽肉的含量为首位的肉丸;从级别来看,特级、优级、普通级的肉丸,含肉量比重依次为不低于65%、55%、45%。而《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2012)规定:肉糜类制品项下鸡肉、猪肉含量占产品净含量≥10%;牛肉、羊肉含量占产品净含量≥8%;蟹肉含量占产品净含量≥8%;其他肉类含量占产品净含量≥8%。
“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产品标准号,从而了解自己所买的产品属于什么类别,推断其成分。”她说。
记者还留意到,《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汕头牛肉丸》(DBS44/005-2016)和《潮州牛肉丸团体标准》(T/CZBXBZ 01-2021)这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牛肉丸的牛肉含量大于90%、不少于80%且不含其他动物肉,可作为选购牛肉丸的更高标准。
读懂食品标签要分三步走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发布的《中国消费者食品标签认知及使用状况调研报告2020》显示,偶尔看配料表和营养标签的消费者各占样本近五成,从来不看营养标签的消费者达13%以上。一项“健康民调”显示,参加调查的1715人中,55.3%的人在购买食品时,会很仔细地看标签,但有43.47%的人却选择了有时看有时不看,即是说有四成多人是“眯着眼睛”买食物。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别再只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了!曾游对记者说,实际上,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这些文字、图形、符号及说明物统称为食品标签。
她建议,读懂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可以分三步走,即看清楚食品名称、阅读配料表和对比查看营养成分。
“不同种类的食品,名称也不一样,这是最简单的判断方法。”曾游继续分析,在配料表里,各种配料应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即加得多的排在前面,加得少的排在后面,消费者可以由此来挑选“货真价实”的食品。另外,还要学会看营养成分表,选择适合的食品。
她介绍,一般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为“1+4”,即能量、四种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除了强制标示外,产品批号、食用方法和致敏物质等是推荐标示内容。有些食品还会标注反式脂肪酸、维生素、钙等营养内容。消费者可以据此来选择营养价值更合适的食品。
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
< class="pgc-img">>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的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原辅料要求、加工工艺、包装、运输和贮藏、平行生产管理、生产废弃物的处理以及生产档案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的生产。
< class="pgc-img">>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36 菜籽油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5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2982 绿色食品 油菜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class="pgc-img">>3 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生产厂区的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选址和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生产车间要维持温度在26℃±1℃、湿度45%~60%,能有效避免高温高湿等不利环境条件引起的油脂氧化酸败的可能,不利于微生物的滋生;尽量减少人员出入,进入车间必须着清洁工作服,戴无菌手套和口罩,并定期对车间进行紫外杀菌;生产设备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杂质等混入油脂中影响产品品质。
< class="pgc-img">>4 原辅料要求
4.1 油菜籽应选用绿色食品油菜籽,即应符合NY/T 2982之规定,且应来自获证绿色食品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或国家级绿色食品油菜籽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或经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生产,达到绿色食品油菜籽标准的自建基地。
4.2 辅料的选择应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规定的要求。
4.3 生产过程中用水应符合GB 5749和NY/T 391的规定。
4.4 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应符合NY/T 392标准要求。
4.5 原辅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等按照GB 31621规定执行。
< class="pgc-img">>5 加工工艺
绿色食品压榨菜籽油生产及加工过程按照GB 14881和GB 8955的规定执行。
5.1 油菜籽清理、清洗以及软化调质
经检验合格的油菜籽原料需要经过清理或清洗去除铁杂、石子、泥沙等大杂以及灰尘、皮壳等轻型杂质,之后进入软化烘干系统进行调温、调湿处理。软化料出料温度严格控制在60℃~65℃。
5.2 轧胚、蒸炒
经过调质后的油菜籽原料进入轧胚机进行轧胚,胚片厚度为0.3mm~0.4mm;通过除湿风网系统除去残余湿气,通过胚片收集系统收集胚片进入蒸炒系统,通过蒸炒进一步调节油料水分和温度,使油料温度保持在85℃~90℃、残余水分≤6%。选择控温性能良好的蒸炒设备严格控制温度。
5.3 压榨取油
蒸炒后的原料立即直接进入压榨系统进行压榨取油。采用低温压榨工艺,在较低压榨温度(60℃~65℃)下利用专业压榨设备进行压榨,得到压榨原油,即毛油,立即储存在压榨原油罐中。压榨工艺可反复进行。
5.4 原油的物理精炼
原油的物理精炼包括静置以及过滤,达到去水、去杂的目的。首先使原油通过一段时间(24h~48h)的静置,其中水分以及部分杂质经过自沉降作用而与原油发生分离。分离后的油渣可以进入压榨系统进行回榨,原油则进入过滤系统进行过滤,进一步去除杂质。
5.5 原油的脱胶
目前可采用水化脱胶和酸法脱胶进行脱胶。水化脱胶法即将原油缓慢加热至85℃后,按毛油质量的0.1%~0.15%添加85%的磷酸,从而将原油中的非水化磷脂转化为水化磷脂,达到脱胶的目的。
5.6 原油的脱酸
原油的脱酸可使用浓度为12%的NaOH或其它碱溶液。首先通过测定原油的酸价对加碱量进行预估,计算碱液的理论用量,超量碱则按理论用量的1.5倍计算。油温控制在85℃~90℃,于加碱前在30r/min~40r/min条件下进行搅拌,使油均匀受热,然后采用喷淋或者混合器加碱法于5min~10min内加入碱液,同时提高搅拌速度至60r/min~70r/min,加碱完毕后恢复转速至30r/min~40r/min。
5.7 水洗、脱水
脱酸后继续保持原油温度为80℃~85℃,同时将去离子软水加热至微沸,按离心油质量的5%~10%加入油中,水洗约3min,进一步脱去原油中残余的皂脚和磷脂。然后在真空和加热(约110℃)条件下进行脱水。该工序可以重复进行,最终使酸价≤1.0mg KOH/g、水分≤0.1%即可。
5.8 脱色
在负压条件下,加热原油至油温为60℃~80℃,再往原油中添加白土(1.5%~4%)和所加白土量的0.2%~2%的活性炭,保持20min。期间可以观察有的透明状态初步判断脱色的效果,适当调节脱色时长。脱色完成后将原油置于过滤系统进行过滤,去除产生的杂质。
5.9 脱臭
将油温控制在240℃~250℃的真空条件下,利用直接蒸汽汽提脱除油脂中的臭味,整个过程1h左右。一般采用连续式脱臭,加热介质一般采用导热油。为了提高脱臭时油脂的稳定性,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加入抗氧化剂,抗氧化剂的选择和用量参照NY/T 392标准规定执行。
5.10 脱蜡
将油脂冷却至40℃以下或适度冷冻,保持24h,待原油中的蜡质结晶析出后采用过滤装置进行过滤,使油、蜡分离。
5.11 分装
精炼后的产品依据NY/T 1055和NY/T 751之规定进行产品检验,检验合格后进行分装、充氮保鲜、封盖和贴标签等成为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产品。净含量检验参照标准JJF 1070规定进行。
< class="pgc-img">>6 包装、运输和贮藏
运输、贮藏、分装与包装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 31621规定。
6.1 包装和标签
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包装的使用按照NY/T 658规定进行,并应印有绿色食品标志,食品标签同时还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营养标签应按照GB 28050规定进行标注。
6.2 贮藏和运输
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的贮藏和运输严格按照GB 31621和NY/T 1056规定进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按GB/T 191的规定进行标识。经检验合格的绿色食品才能入库进行贮藏,入库时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位置等重要信息进行详细记录,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有序存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清理库存,及时清理过期产品。仓库内应配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鼠、防蝇、防虫设施以及温湿度监控设施。
< class="pgc-img">>7 平行生产管理
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时,应对原料采购、运输、生产线、包装、贮藏等环节进行全程控制,保证绿色食品生产与常规产品生产的有效隔离。
7.1 加工过程管理
7.1.1 加工车间管理
绿色食品的加工由专人管理,进行独立的加工生产,尽量避免同时进行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的加工生产;如确需同时生产,应优先满足绿色产品生产加工,每次加工前后应对所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进行清洗,以防交叉污染。
7.1.2 原料、配料管理
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的加工原料分开存放并进行明确标识。在生产过程使用的加工辅料一致时,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要求进行管理。
7.2 包装、储运成品标识管理
7.2.1 原料运输管理
绿色食品原料采购后,由指定专车来完成运输。混运时,采用易于分区的容器分开存放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用原料。
7.2.2 储藏管理
绿色食品的生产原料应有单独的仓库。如与常规产品的加工原料共用同一仓库时,应分区域储藏。仓储前应对库房进行全面清洁,以防止交叉,并有显著的标识区分两种生产原料。绿色食品产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
7.2.3 记录与追溯管理
按照生产加工企业追溯制度要求建立产品加工记录,绿色食品应有独立的记录,追溯编号信息应明确,区分于常规产品。
7.2.4 成品包装、标识管理
根据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按照绿色食品标识规则进行编号、标识,并分时段、分区域的存放包装成品。绿色食品的包装、存储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与常规产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
7.2.5 销售运输管理
绿色食品成品应按照本规程7.2进行销售运输,不得与常规产品混装混运,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每次卸货后都要及时打扫。
< class="pgc-img">>8 生产废弃物的处理
8.1 废水的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统一进行中和处理后进行无污染排放,严禁直接排放。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程序》和《废水处理质量控制记录》,对废水处理的方法进行规范,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数量、时间、人员等。
8.2 其它副产物和废弃物的处理
生产过程中用化学脱酸法来中和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形成的皂脚,皂脚是物理压榨菜籽油生产的主要产物,可利用连续分离方法使其与油脂分离,并且与日化厂等进行合作,定期将皂脚运离厂区并进行肥皂等产品的生产,达到较好的副产物综合利用;压榨后的渣饼可继续采用浸出法进一步提取菜籽油,也可用于制作肥料、饲料等产品。
< class="pgc-img">>9 生产档案管理
加工企业应单独建立绿色食品物理压榨菜籽油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依据管理制度保存生产档案,为生产活动溯源提供有效的证据。记录主要包括油料来源、油料入库时间、油料保存环境温湿度记录、包装材料来源等所有相关生产记录,以及包装、销售记录和产品销售后的申、投诉记录等。每年的记录至少保存3年,并且由专人、专柜保管。#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