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锦江路四段,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旁,麻辣烫、面条、炒饭等餐饮商家聚集在此。大大小小的二三十个集装箱就是他们的“门面”,中间还有一列列小吃推车,俨然一个“美食城”。
近日,有附近的商家向红星新闻投诉,“美食城”的商贩都是无证经营。红星新闻记者探访发现,这样的一个“美食城”,里面商家众多,确实都没有工商执照,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记者向事发地所在街道办投诉反映后,街道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市场监督部门前往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4月20日,怡心街道工作人员回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上门查处,下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间商户不能营业。
部分商户涉无证经营
商户投诉:
数十家无证经营餐饮商贩在学校旁开“美食城”
最近,在成都市双流区锦江路四段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附近开小超市的商户黄女士和附近商户都遇到了一个烦心事。在双流区锦江路四段沿街有不少商户,主要的顾客群体都是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学生群体。
在今年2月底,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相邻空地,突然设牌子要打造为停车场。等到打围建好后,黄女士一行人发现,原本的空地被隔成了一个个临时集装箱,开始有大量餐饮商家入驻,同时还有大量推车小商贩入驻。
“开小吃的,开米线的,卖面的,卖饮料的,啥子商贩都有,几十家以上是有的。”黄女士表示,这样的地方,俨然一个小“美食城”。
因为大量餐饮商家的涌入,使得黄女士一行老商家生意受到影响,“可以说下降了一半以上,原来三四千,现在就一千多。”洪先生是街上一家面馆的老板,“人流明显不行了,原来一天营业额可以卖三千多元,现在一天就一千多元,保本都不够。”
原本有商家入驻,也算是正常商业行为。但黄女士提出,新来的商贩都属于无证经营商贩,“没有工商执照,没有卫生许可证,人员没有健康证。”
大量商户在此经营
记者探访:
租赁方明确告知租户办不了营业执照
4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以寻租铺面商家的身份,前往黄女士所说的地点了解。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地块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相隔不远,里面确实有不少商家在营业,经营种类丰富,以餐饮为主,米线、麻辣烫、冰粉一应俱全。
当天,红星新闻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了多个在营业商家,均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一家小吃店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店铺开了一个多月,店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旁边学校不放假,学生在校上学的话,生意还可以。”一家冰粉店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场地里商家多,竞争也大,但相较于其他正规门面房租便宜不少。“集装箱是3000元一个月,推车是2000元一个月。”同样的,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管理方承诺以后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在场地里其他商家的指引下,红星新闻记者见到了场地的李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房租依照集装箱门面、推车的不同,价格不一,门面价格为3000元每个月。李先生明确,这里办不了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需要门牌号,这里没有这么多商户门牌号。”李先生表示,以后能不能办也不清楚。“你就当成办不了营业执照。”
记者追问,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来查怎么办?李先生回应,“他们不会来查你,要查都是先查我们,检查这些你们不用担心。”
街办回应:
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管理方限期整改
4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事发地所在的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街道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市场监督部门前往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4月20日,怡心街道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近期,该地块土地所有方下的市场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招了一些餐饮商家入驻。”
“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去现场核实,确实里面商家都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目前相关执法部门已要求管理方限期整改,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间不能营业。如果到期后,没有整改到位,会按照相应法规进行处罚。”街道工作人员表示。
黄女士4月18日通过市长热线进行的投诉也有了回复。4月21日,双流区怡心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市长热线回复明确,部分建筑为违法建设,下一步逐步消除:“双流区綜合行政执法局怡心中队已下达《暂停施工接受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和《责令立即/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据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回复截图
通过怡心街道,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该场地负责人张先生。“我们刚刚开业,正在办理(营业执照)中,手续正在完善中。”张先生称,该土地荒废多年,后街道办、社区向土地所有方下达环境整治通知书,“最开始我们想做停车场。后来发现土地面积够大,就(决定)一部分做停车场,一部分接纳街上流动商贩,帮解决流动商贩‘打游击’的问题。”
张先生也坦言,确实经营商贩没有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事发地有30多个商家,“当时出租时,我们也跟商家说过,暂时办不了经营执照,我们对政策也不太了解。”张先生承认,作为管理方,在管理上有失误。
“下一步,我们也将配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协调商家完善手续、督促办理,同时针对商家的规范化经营、卫生条件,也有专人来指导完善。在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暂停经营。”张先生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摄影报道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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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农业公司擅自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用途,破坏耕地20多亩搞餐饮
## 描述
近日,一起农业公司擅自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用途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破坏耕地20多亩,用于建设餐饮设施,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给这一违法行为“判了”。让我们一起走进事件的前因后果,看看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 正文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愈加受到重视。然而,近日在某县发生的一起事件,却让人不仅感到愤怒,更让我们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保护产生了深思。
< class="pgc-img">>事情的起因是某农业公司在未征得任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租用的农村集体土地用途,竟然在20多亩的良田上搞起了餐饮业。这样的行为,听上去像是一场闹剧,实际上却对当地的农业生态造成了极大损害。
据当地村民反映,刚开始他们也没太在意这个农业公司在做什么,毕竟大家都希望能有更多的投资进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才发现,原本肥沃的耕地被铺上了水泥,昔日种植的蔬菜、粮食开始减少,甚至连周围的水源也受到了影响。
村民们多次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证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直到最后,村民们联合起来,收集证据,拍下了农业公司施工现场的照片,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此案时,发现农业公司不仅没有获得土地使用变更的任何合法手续,甚至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大量的环境隐患。最终,法院下达判决,要求农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复耕地原貌,并对破坏的土地进行修复,同时处以相应的罚款。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农业公司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所有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警钟。在新时代的发展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寸土地都能发挥应有的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个事件在网上引发的热议,让更多的人关注到农村土地管理的问题。一些网友表示,农村土地的保护不仅关乎一个村庄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
与此同时,这个事件也引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深入讨论。有人认为,农业公司如果能合法合规地进行土地开发,或许能为农村带来新的生机。而有些人则提醒,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护耕地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需要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
在这个案件中,村民的坚持和法律的介入,终于让这起事件落下了帷幕。虽然判决已经作出,但我们不应止步于此。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村土地,让每一块耕地都能发挥其最大效益,让我们的乡村变得更加美丽富饶。
最后,呼吁大家关注农村土地管理的问题,保护我们的家园。每一个人都应该为维护耕地的尊严尽一份力,让我们的土地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下去。
在今后的日子里,希望类似的事件能够减少,农民的权益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农村的美好未来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月22日
记者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
为鼓励我市单一的存量未开发旅馆用地
向复合型用地转型
推进综合性业态旅馆项目建设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
HP03-19-0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
已经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目前,该方案正在公示
上述地块位于天涯区海坡一横路和三亚湾路交叉口,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HP03-19-02地块用地面积约4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用地代码090104)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090101)混合餐饮用地(用地代码090103),混合比例为65%:14%:2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40%。会议要求:一是配建6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其中计容面积300平方米;二是零售商业和餐饮销售后,由业主整体返租,统一经营。
该方案指出,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涉及到片区内的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土地整合开发,增加零售商业和餐饮功能,可以促进片区的发展,完善城市发展轴线建设,提高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因考虑项目地块周围有居住区,所以需要根据生活圈建设配套设施。本次用地调整后HP03-19-02地块以旅馆为主,增加零售商业和餐饮功能。地块内配建公共服务配套,对原控规的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具有积极的作用。
日前,记者了解到,该局官网正对《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HP03-19-0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sy88362336@sanya.gov.cn;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三亚市河东路 152 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规划科,邮政编码:572000;电话:0898-88253539。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