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网传河南许昌胖东来美食城员工悄摸蹲下尝面后,未清洗筷子在锅里搅拌,引发广泛关注。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截图
胖东来此前回应:
属于严重食品加工安全事故
解除当事员工劳动合同
2月16日晚,胖东来官方账号针对此事发布了一则关于“美食城员工制作员工餐未按标准试吃”的情况说明,其中称:
经落实,该视频中试吃员工当时在火锅环岛操作台内制作当天员工餐炸酱面,经查看监控及与当事员工进行核实,员工在制作时,从煮面桶中捞出面条入口尝过后,未更换筷子便继续使用在锅中搅面,未按照试吃标准进行试吃,此行为属于严重食品加工安全事故。
2024年2月16日胖东来公布了处理结果,表示,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火锅档口进行关停,不再做火锅品类。
网友热议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
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
食品卫生无小事
还是要按照规定来
也有网友觉得处罚结果过重
小错大惩过于冷酷
且规则之内
也可以兼顾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同时,也有专家指出
消费者施加给企业的压力
往往会转嫁给劳动者
律师:胖东来处罚过重
对此,多位接受媒体采访的专家、律师认为,胖东来此举处罚过重,不符合比例原则。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桂彬律师告诉记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善意行使管理权抱有合理期待,公司对员工不当行为处罚应符合比例原则,即处分结果与违纪行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避免轻过重罚。需要指出的是,辞退对劳动者而言是最重的处罚措施,不仅影响经济利益包括有无经济补偿,而且也影响员工的职业声誉,关乎未来再就业。
“因此开除处罚应当秉持审慎原则。”洪桂彬进一步指出,从视频的细节来看,当事人尝一根面条后未更换更清洗筷子更可能是疏忽大意,这与主观恶意的行为仍有所区别。如果是初犯,应给予劳动者改正的机会,否则过于严苛的处罚尽管有利于维护公司形象,但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员工是在试吃员工餐而不是提供给顾客的餐食过程中出现了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直接涉及消费者权益,很难说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据此行为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措施过重并不合理。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应坚持最后手段原则,也就是穷尽其他管理措施依然不能维持劳动关系正常运行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解了之并不是最合理的用工管理思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说。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均昌律师也表示,胖东来对当事员工的处罚过重。他表示,虽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该种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但该制度的内容除了要具备合法性之外,还应当考虑其处罚的合理性。因为该员工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一次性筷子或者更换筷子,虽具有一定过错,但其结果未必会造成严重后果,而且该员工作为餐饮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已经通过体检,因此可以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警告处理,直接解除合同处罚过重,剥夺了劳动者就业的权利和生存的来源,不具有合理性。
因“试吃”开除员工引争议
胖东来最新回应:可转岗
2月19日凌晨,胖东来官方账号深夜发布13页报告调查员工试吃事件。
13页的调查报告中对此次员工“尝面”事件进行了再次复盘,同时从四组处理方案中共同研讨出了2个投票方案,并且附上了最终2个投票方案的具体原因。
方案一:员工按照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对其安慰补偿;主管维持原处理结果;火锅档口关停。
方案二:员工降学习期三个月,调离本岗位,转岗为非食品加工岗位;主管维持原处理结果,火锅档口关停。
经过最终投票,民主决议的结果为方案二,涉事员工调整岗位,但得以继续留在胖东来工作。调查报告后半部分的内容主要为对于此次事件发生后制定的一些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以及参会人员的一些现场陈述记录概要和分组讨论情况。
(广州日报、九派新闻、、白鹿视频、网友评论)
源:【青岛信网】
食客有吸烟动作。(来源:当事人)
信网5月31日讯(记者 顾青青)“餐厅有室内吸烟现象,服务员不作为。”近日,张女士投诉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块豆腐海鲜家常菜(金沙滩店)有食客吸烟,在向服务员要求劝阻灭烟后,服务员却表示:“只能换座,没法管。”信网了解到,目前该店因违反《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被给予警告处罚。
5月18日,张女士与家人在一块豆腐餐厅准备就餐时,闻到了浓郁的烟味,看到了吸烟的人群后,她向服务员表示希望劝说对方把烟熄灭。但服务员并没有上前加以劝阻,只表示可以给其换位置。
随后,张女士向服务员表达如不劝阻,要举报投诉,却得到服务员“没办法,去投诉吧”的回复。张女士称,青岛出台了《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对饭店禁烟有明确规定。“店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顾客投诉,作为店里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去劝阻?”
从张女士提供的视频看到,信网看到当天店内至少有两名食客有吸烟动作。
信网了解到,该店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室内吸烟的情况,有市民也曾在大众点评平台留言称,店内烟味儿明显,不少客人都在店内吸烟。
5月30日,信网联系到西海岸新区一块豆腐海鲜家常菜(金沙滩店),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在餐厅内设置无烟区,并将店内的烟灰缸全部收回,“此外我们也将进一步培训员工,对食客吸烟行为加以劝阻。”
据悉,自2013年9月青岛实施《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至今已有11年。《条例》中列举了禁止吸烟的场所,同时要求禁烟场所不得放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醒目位置,要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吸烟标识应当包含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投诉举报电话。
但实际上,除了商场里的餐饮行业在禁烟上严控,沿街商户等公共场所,这些地方的吸烟现象,屡屡遭到网友曝光和吐槽。有的商户更直言,碍于生意,即使知道有《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但对于食客吸烟,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悉,因违反《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目前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一块豆腐海鲜家常菜(金沙滩店)”给予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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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政府网站5月20日消息,近日,义乌市某餐饮店雇佣未成年人潘某和王某在其后厨内打杂,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与《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经调查,15周岁的潘某和13周岁的王某通过招聘网站介绍来到廿三里街道某餐饮店求职,两位当事人自称已满16周岁,该餐饮店招工负责人未仔细核查便安排其于3月6日开始在后厨打杂,主要从事洗碗之类的简单工作。当月10日,潘某和王某认为无法胜任该工作,与餐饮店老板结清工资后辞职。涉事单位违法使用童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单位限期将童工交由监护人带回,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餐饮店、理发店、蛋糕房等经营性场所以及工厂车间因其工作相对简单,容易上手,培训成本较低,成为非法使用童工的易发地。特别是暑假期间,不少未满16周岁的年轻人都有外出打零工赚钱的想法,在以往的案件中,经熟人介绍的情况较为常见,若不留神,就可能雇佣了童工。
对于违法使用童工这一“高压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保持严肃惩处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要仔细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并做好详细的录用登记和备案,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 class="pgc-img">>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