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餐饮业排污管理,切实提升宁西街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连日来,增城区宁西街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开展餐饮业违规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餐饮店油污净化装置安装情况、净化装置达标情况、净化装置清洗台账等进行逐一摸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餐饮门店,第一时间结合现场条件提出整改意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商户定期清洗油污净化器,确保餐饮油污达标排放,从源头减少餐饮油污污染。
同时,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还耐心向餐饮经营者讲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
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
11月4日,行动组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湖东村马屋一路10号的某农庄存在违规排污水的行为。经现场了解,该农庄部分餐厨污水、洗地水、洗手盆污水随意散排,同时化粪池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直排周边雨水沟渠污染自然水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查,该餐饮店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该街执法部门对该餐饮店作出相应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截至11月8日,行动组对辖区内6个村居共40家餐饮店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点位20处,并对问题点位进行分类处理。宁西街将进一步夯实工作成果,同时定期组织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无反弹、无遗漏。
【撰文】张晓晨
通讯员 增城融媒
【作者】 张晓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观新闻记者 田程晨
2月25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联合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将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了新要求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也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国家和四川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了新要求。虽然在2021年10月,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且试行有效期届满,需进行修订。”该负责人说,此次修订后,将逐步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运维管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那么,农村生活污水又包括哪些呢?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该负责人说,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包括污水收集系统、预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生物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将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
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后,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经论证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而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记者通过梳理也发现,办法明确要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模式。具体来说,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作为运维单位,运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于规模较小、工艺相对简单、操作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属地自行运维的模式,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运维单位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也有明确规定,排放出水必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以下的设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测;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含)~500吨/日的设施,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对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含)以上的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监测。
“我们鼓励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要求了运维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兴市区饭店成千上万,饭店基本上都会有油烟,油烟一多边上的居民就不高兴,不高兴就要投诉,在多部门的推动下,《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草案)》已经正式公布,目前已提交市人大审议,同时向市民征求意见。
8月9号,《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草案)》正式公布。根据草案,居民住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地方,今后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即便是沿街商铺,如果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或与居民居住的楼层相邻,也是不能做餐饮的。
对已经在营业的饭店,必须安装相应的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清洗,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另外,禁止不经过专用烟道排放或经城市市雨水管、污水等管网排放。如果不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不经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或者经城市市政雨水、污水等管网排放油烟的,将被处以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根据统计,截至目前,嘉兴全市餐饮业单位大概有3.3万户,以前缺乏有效的法律工具,处罚难度大,尤其是对小区周边餐饮单位,居民投诉很多,2018年,在全市开展的“三大活动”中,餐饮油烟污染也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你有好的建议,可以通过邮件、传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出,请注明你的联系方式,截止日期到2019年8月31日。
邮寄地址: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311室)
联系电话:82521157
电子邮箱:jxrdfz@163.com
(原标题《【还在被饭店油烟困扰吗?】接下来最高罚5万,欢迎来电来函》,原作者王冠杰。编辑沈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