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质量协会制定的《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该标准主要基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安全ABC规范化管理”,适用于已取得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便民饮食临时备案公示卡》的小餐饮店。标准不仅对小型餐饮进行了术语定义,还针对小餐饮店加工场地有限、设施设备简单、经营者管理能力及职业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明确了场所和人员管理、标志标牌、外卖管理、质量管理评价等工作要求。下一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清洁厨房创建”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力度,帮助小餐饮店建立科学且可操作的小餐饮标准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饮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
看见顾客抽烟不加以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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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小餐饮店
类似“老毛病”似乎屡禁不止
“反复查、反复改、反复犯”
的监管难题如何破解?
一种类似交通违法扣分的记分制管理办法
5月1日起在奉贤区餐饮行业中率先试行
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后
餐饮企业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
把看似“不以为然”的口头警告等转化为分数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用一次创新
给小餐饮店里的老问题戴上紧箍咒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探索
“餐饮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系统”
“记分系统”,借助“微信小程序”建立奉贤区餐饮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平台,用以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在线实时记分,拍照取证,并配以便携式打印机,实现当场送达记分记录单。
具体如何实施?
先来看一个小案例
奉贤区南桥市场监管所的两名执法人员,走进人民南路上的一家麻辣烫店,展开例行检查。
因为在岗服务员没有办理健康证,这家小餐饮店被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同时还收到了一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单,记3分。单子当场填写、打印、送达。
这套参考驾照扣分管理的创新模式
就是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刚刚上线的
“餐饮服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系统”
以12分为一个周期
将38项常见的违法违规情形纳入记分管理
通过量变积累引发质变
如何看呢?
执法力度
食品安全最严
有些小餐饮的经营者,他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是很重视,比如说不穿工作服、不戴帽子,不戴口罩。
我可能今天去检查,指出来让他改了,他即知即改。可是明天我再去检查又犯了,再即知即改....就这样循环反复。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金舟
还有像不履行禁烟职责等
类似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有的顶格处罚也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长久以往,这些“小毛病”
反复查、反复改、反复犯
实行记分制——
就是要让每一次“小毛病”被发现后
都能记录下来
分数扣完了怎么办?
停业整顿、整顿好了、提出申请、现场复核、恢复营业。
平时他不重视的那些轻微违法违纪行为,起初扣一分两分或许他是没感觉的,但到四分五分六分了,每个人都非常谨慎,因为他就带了一个紧箍咒。
——马金舟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梳理出38项违法违规情形
按情节严重程度分为5档
对应记录1分、2分、3分、6分和12分
有人问——
一直记分,不处罚吗?
当然不是!
在这38项情形中
有的扣分较少、有的一票否决
比如制售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等
一次性记录12分
像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野生动物,就属于是严重的,直接就是扣12分,这是我们体现我们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
对于扣分较少的项目,其实这些也是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所在,我们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什么时候来过,提出过什么问题;经营者一直不改正的话,那行政处罚措施一定是要跟上的。
——区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李青
执法温度
体现包容审慎
倒逼食品经营者“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分制也有着包容审慎
体现执法温度的一面
一家西餐厅里,经营者使用了一包从国外带回的调味品,结果因为没有中文标签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于这样的“无心之失”,能否既网开一面,又给他留下教训,主动纠错呢?
我们就是通过记分制,先不给你直接处罚;如果说第二次再出现类似问题,那就给你处罚。——创新这样一种“既严格执法又包容审慎”,来破解我们日常监管遇到的难题。
——马金舟
不断升级
通过量变积累,给予市场主体纠错空间,实施包容审慎的触发式监管模式,既体现监管的温度,又展示执法的力度,实现监管方法的最简化、监管效能的最大化、对市场主体警示作用的最强化。
食品安全无小事
面对监管体量大、执法人员少的现状
跳出传统监管思路
一个创新或许就是一次突破
一种尝试或许就带来新的开始
图片、表格: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
、立法背景
小餐饮是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方便群众生活、传承饮食文化、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小餐饮具有小、多、散等特点,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为了贯彻《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授权规定,切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构建优良的服务与治理协调机制,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小餐饮地方立法。
二、主要内容
(一)小餐饮经营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规定,对小餐饮经营由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决定》第六条规定从事小餐饮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决定》第十一条明确,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加强小餐饮备案指导
《决定》涉及食品安全,以及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消防、燃气等多方面。《决定》第四条规定,为做好对小餐饮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小餐饮经营指南,明确食品安全以及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消防、燃气、市容环境卫生等经营场所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和法律后果,列举相关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以供查阅。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小餐饮的指导与服务。《决定》第六条规定,在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时,一并发放小餐饮经营指南。
(三)进一步强化小餐饮主体责任
《决定》第六条明确,小餐饮申领营业执照时,应当对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作出书面承诺。第十一条具体规定了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明确了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第十三条进一步完善小餐饮自查制度,并规定倡导小餐饮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四)落实小餐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小餐饮面广量大、业态复杂,做好小餐饮管理需要具体明确相关职责,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决定》第三条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小餐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规范小餐饮网络经营
为做好我省小餐饮管理由许可改为备案后与现有网络经营法律法规的对接,满足小餐饮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需要,规范小餐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决定》第八条、第九条明确,持有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标注网络经营的小餐饮,可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从事网络经营的,应当在网站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遵守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