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5月11日,在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公安厅对外发布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侦破的10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一、雅安市公安机关破获“5·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1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等人依托某知名集团,组织技术团队研发了“某某农场”“ 某某商城”等网络APP,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战区”,通过该平台以线上“认养黑猪”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形成层级关系,同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平台发展会员达5.2万余人,充值金额超4亿元。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案件已于2023年11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二、眉山市公安机关破获鲁某某等人特大地下钱庄案
2021年4月以来,鲁某某、林某等人非法购买大量空壳公司,通过袁某某等“中间人”勾结第三方支付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的空壳公司为主体制作虚假购物网站,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取支付接口,构建非法资金结算通道,为电信网络诈骗、境内外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提供洗钱和非法支付结算业务,并按照资金流水比例收取费用,涉及开设的虚假商户1059个,涉案资金流水220亿余元。2023年8月,鲁某某、林某等1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三、广元市公安机关破获“7·14”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2023年3月,广元市公安局联合税务、海关等部门破获“7·1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打掉以张某为首,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抵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经查,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张某控制广元市内多家空壳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全国68家进口代理公司非法购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全案涉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500余份,涉案价税合计2亿余元。2024年3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1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四、南充市公安机关破获罗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设置下级承包商中标入围条件,私自筛选符合本人利益的熟人承建项目相关基建,并以打点关系、提供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名义向13家中标企业索取好处费共计200余万元。进一步侦查发现,罗某在四川、重庆等地负责的16个工程项目中收受涉及山东、重庆、甘肃、四川、湖南等10省(市)共21个施工单位和个人贿赂款共计860余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该案已于2023年1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五、成都市公安机关破获“3·16”保险诈骗案
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彭某某、周某某成立重庆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推销知名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为达到向被保险人收取所谓“保险服务费”的非法目的,田某某、彭某某、周某某等人伙同被保险人,诱骗雇员签订阴阳工伤赔付协议,伪造收条、银行转款凭证等,以蓄意夸大损失等方式诈骗保险赔偿金,该犯罪团伙经办的保险理赔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10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六、凉山州公安机关破获“12·1”某某美蛙鱼头火锅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年3月,吴某、陈某某在云南省嵩明县开设美蛙鱼头火锅店,并登记注册云南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店长负责+当月经营+次月分红”的模式经营,以“等级投资+高额回馈(享受福利、返还本金、盈利分红)”的方式引诱群众注册会员充值投资。随后又按照此模式先后在四川省会理市、西昌市、会东县开设3家火锅分店,继续引诱群众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案发,共计引诱1000余名群众参与集资,涉案金额高达24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8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七、宜宾市公安机关破获“3·15”系列贷款诈骗案
2021年12月以来,宜宾某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后,该公司让贷款中介寻找贷款人,宣称配合办理贷款后可得到一定比例的贷款且不用还款为噱头,吸引社会群众配合办理贷款,将贷款人“包装”后带到某银行办理车贷,先后“包装”22人冒名顶替到某银行骗取贷款500余万元。2024年4月,涉案人员魏某某、胡某等4人犯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半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及责令退赔银行贷款。
八、泸州市公安机关破获“4·12”虚假广告案
2008年以来,郑某等人成立网络技术公司,自建服务器数据中心,搭建“某某联盟”平台,通过网上推广、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购物平台商家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在平台登记注册为会员。商家利用平台发布任务,社会人员则作为刷手接受刷单任务并发布虚假好评,以虚构交易量和浏览量的假象来提高商家信誉度、销量、搜索排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08年至今,“某某联盟”平台拥有注册商家、刷手账号共计468万余个,非法获利4.79亿元。该案已于2023年1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九、攀枝花市公安机关破获陈某某等人购买运输假币案
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邹某某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长期流窜于四川、河南、陕西、重庆等地,实施购买、运输、出售、使用假人民币。2023年3月21日,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2人抓获,现场缴获假人民币201万余元。该案已于2023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十、达州市公安机关破获“5·11”非法经营案
2020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某等人,采取电话营销、互联网宣传等方式,物色需要配资的炒股散户,谈定配资比例及利息、手续费后,向需要配资的散户提供账户和资金进行炒股,从中赚取利息和手续费。经深挖扩线,成功发现涉及四川、浙江、河南等地多个配资犯罪团伙。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涉案金额20亿余元。案件已于2023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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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成都知名火锅品牌被隔壁“抄作业”,获赔446万元,引发圈内圈外的讨论。
餐饮界抄袭成风,原创商家哭诉无门,这也标志着,餐饮行业首例“山寨”惩罚性赔偿案诞生!
抄袭、模仿究竟如何界定?餐饮人该如何保护自己?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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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446万元
网红火锅遭隔壁“1:1”复制
“王某夫妇看着隔壁火锅店生意红火,“抄作业”开了三家山寨火锅店,不到两年的时间,营收总额超2705万.....”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6.4万余元、合理开支6万元。
< class="pgc-img">>▲ 原创品牌 爸爸炒料
据了解,这是四川省首例判决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也体现出国家对原创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
2019年8月22日,被告王某夫妇专门成立由其二人为股东的成都某爸爸炒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2月及2020年7月、12月又先后成立三个分公司,同时开设三家火锅店铺。
对“爸爸炒料”的店铺标识、装潢、服务名称等进行复刻模仿,致使消费者认为被告开设的店铺系原告的加盟店或直营店。
经查实,截至2021年6月3日,上述三家店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营收总额超2705万元,侵权获利总额达37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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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成餐饮圈常态
大多却成了“未破的悬案”
在这个拿来主义横行的时代,走在维权之路上的餐饮老板大有人在,但因商标意识不强(没有申请版权)、界定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大多成了未破的悬案——
1、疑被“像素级”抄袭,老板发千字吐血长文
今年3月6日,重庆的“朱光玉火锅馆”开业半年后,在自家公众号发了一篇千字长文,含泪怒斥!控诉武汉和合肥的两家火锅店,不光抄袭了自己的装修、菜品,而且连宣发文案、海报都只字不差地照抄。
< class="pgc-img">>▲品牌细节对比
一样的门头,整个门面装修1:1复刻,朱光玉的slogan,“不喷烟火,哪来浓香”完全抄袭,左侧的围栏也没能幸免于难。
更过分的是,除了在装修和设计上的抄袭,文案、菜品、甚至于推文上更是全方位复制。
2、胡海泉的灥喜锅否认抄袭,怂火锅称继续维权
今年6月底,怂重庆火锅厂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致抄袭者灥喜锅》的声明文章,直指胡海泉开的灥喜锅抄袭怂火锅。
装修风格、店内标识设计、餐品摆盘、员工服务细节都出现相似之处。
< class="pgc-img">>▲你觉得像吗?
7月23日,灥喜锅潮牌火锅制造厂发布《灥喜锅官方声明》称,已发送律师函,“双方一切争议由法院裁决”。
3、一火锅店称遭抄袭,被反问“没专利,谁都可以用”
去年7月19日,成都一家名为耙土豆老火锅的店发文称,也遇到了疑似抄袭的商家,该商家从装修风格到菜品与他们高度相似,甚至一些宣传广告语“全部照搬、一字不改!”
< class="pgc-img">>▲当事人微博
对于该商家的行为,火锅店方表示将坚决抵制抄袭,积极维权。
对此,被质疑抄袭的商家回应称:“是否都申请专利了?没有的话,谁都可以用!”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餐饮圈维权成功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让原创商家信心倍增——
4月25日,“太二酸菜鱼”状告“太七酸菜鱼”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宣判,“太七酸菜鱼”构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赔偿30万元损失;
4月26日,长沙天心区法院也就“茶颜悦色”告“茶颜观色”一案,一审判决相关侵权公司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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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抄袭?借鉴?
别再傻傻分不清了
山寨、抄袭行为固然不可取,借鉴却是可行的。这里面存在一个怎么界定的问题。
>>山寨、抄袭不可取,严重者将受法律制裁
山寨和抄袭往往相生相伴,且都有主观恶意的意味,但也有些许差别。
山寨多是高仿。比如康师傅和康帅傅、蒙牛和豪牛、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前者是正主,后者是山寨,消费者很容易混淆,一不小心就可能打错了卡,买了个山寨货。
< class="pgc-img">>▲对比照片
抄袭则分轻重。严重的是几乎全部照搬照抄,此次被判罚的爸爸炒料就是如此,以至于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加盟店;次一些的则是不同品牌之间的部分抄袭。
>>借鉴不是抄袭,界定问题要搞清楚
借鉴算不算抄袭?当然不算,从性质上就完全不同。
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功夫》在镜头、场景上,有许多经典电影的影子,但没人会觉得是抄袭,而是称之为致敬经典。并非观众双标,而是其这两部电影背后都有自己清晰完整的故事线。
很多人对部分抄袭与借鉴搞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去界定。为此,餐见君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分析,如果通过模仿、复制火爆餐厅的名字、装修装饰、服饰、风格开店,使消费者混淆,分不清哪个是真的,从而“搭便车”,甚至构成不正当竞争,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
< class="pgc-img">>▲《商标法》关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条款
关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明确解释。山寨店、抄袭店就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1、2、4款。
< class="pgc-img">>▲《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条款
一旦被界定为抄袭和不正当竞争,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侵权者将面临相应罚款,最高可处罚500万元。
< class="pgc-img">>▲关于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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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律武器,学会保护自己!
有了这么多前车之鉴,餐饮老板应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门店商标、菜单设计、装修设计等无形资产,应尽早注册商标,预防“李鬼告李逵”的情况。
餐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可以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确保没有被别人注册过。
然后对第43类(餐饮、餐馆、酒店、住宿等)、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广告等)两大核心类别进行申请注册;如果考虑未来发展,还可进行全类别注册。
遭遇山寨、抄袭,学会维权。一旦遭遇山寨、抄袭等侵权行为,要及时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充分收集证据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京商报
北京商报图
又一自带光环的明星餐饮走向落寞。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明星郑恺曾经持股的火锅品牌火凤祥鲜货火锅(以下简称“火凤祥”)北京首店闭店,这也意味着北京已无在营门店。实际上,从去年初,火凤祥北京地区就出现陆续闭店的现象,而在非北上广地区陆续开出新加盟店。不过,一些加盟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由于不盈利也开始考虑是否退出。对于这个带有明星属性的品牌,火凤祥可以说是高开低走,从被指抄袭、食安问题被曝光到加盟商维权、郑恺退股,火凤祥前路几何仍是未知。然而,明星餐饮“翻车”的案例并不少见,做好餐饮生意不能仅靠加分项。
北京商报图
北京门店全部关闭
火凤祥北京已无在营门店。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发现,位于合生汇附近的火凤祥已经闭店。北京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餐厅大门紧闭,门店窗户上已经贴上“旺铺出租”的字样。
实际上,该门店是火凤祥当时在北京布局的首家门店,开业当天数位明星齐聚,门店多日大排长龙,瞬间“郑恺开的火锅店”占领社交平台,随后在北京不同商圈陆续开店。如今,上述门店的关闭意味着火凤祥北京地区门店已经全部关闭。
对于火凤祥北京市场的发展和规划,北京商报记者向品牌关联公司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前者股东之一虎虎生威(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均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品牌加盟热线也未接通。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火凤祥鲜货火锅”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停留在2023年12月21日,微博上一次更新则是2023年9月8日。
虽然作为“大本营”的北京市场已无在营门店,但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火凤祥其实早已瞄准非一线城市。窄门餐眼数据显示,目前火凤祥全国开业门店数60家,主要分布在三线城市。而去年8月,有媒体报道火凤祥大量关店时提到,当时全国门店数有100多家。这也意味着,不到一年的时间,火凤祥关了近一半的门店。
加盟体系存漏洞
从火锅“顶流”到“烫手山芋”,火凤祥一路高开低走。开业没多久,四川成都吼堂老火锅在官方微博中发文称“尊重原创,拒绝抄袭”,指出火凤祥火锅与吼堂老火锅在设计风格、装修设计等方面高度相似。随后,火凤祥火锅为此事致歉。2021年8月,有视频博主暗访了火凤祥门店,发现使用的鹅肠中残留排泄物、黄喉变质、生菜回收再用等问题,随后火凤祥火锅发布声明并披露核查及处理结果。
直到2021年11月,明星郑恺及公司似乎逐渐与该品牌撇清关系,郑恺持股公司成了火锅品牌火凤祥的前股东。然而,明星光环褪去后,火凤祥的日子似乎并不好过。同年,火凤祥在宁波的门店遭拉横幅维权事件。根据曝光照片来看,在火凤祥一宁波门店门口,有人拉着标有“火凤祥掌柜郑恺割韭菜诈骗,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横幅。
“拿下总代理加上开店大概投了500多万元,虽然门店一年能卖到1300多万,但各项算下来还是亏钱。”一位区域总代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与市场和总部支持不够都有一定关系,今年结束后是否会合作还不一定。该代理回忆道,刚加入火凤祥时,品牌还在和郑恺合作,引流的效果也不错,品牌还会帮各个地区进行宣传,现在扶持政策基本没有了,无非就是进取货的关系。
不仅是对于加盟商的支持萎缩,品牌的加盟体系似乎也存在漏洞。上述总代表示,虽然300多万的区域代理费比开店还高,且五年一续,但拿下区域代理之后便可以向其他意向者收取加盟费,费用也由自己决定。除了加盟费之外,品牌严格要求需要在总部进货,总代理的拿货价更低,可以向其他加盟商赚取差价。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指出,火凤祥的北京门店关闭揭示了明星效应背后的脆弱性。品牌初期的快速崛起与郑恺的明星光环有着分不开的联系,但这种光环并未能转化为持续的品牌忠诚度和市场稳固性。在餐饮行业,品质和服务始终是核心,而火凤祥在这些方面显然未能达到消费者的期望,导致品牌逐渐失去市场吸引力。
詹军豪进一步指出,一般来说,明星餐饮的初始优势在于能够快速吸引公众注意力和媒体曝光,从而节省大量的市场推广成本,但此优势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除了过度依赖明星效应外,品牌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定位模糊等因素都是明星餐饮翻车案例频出的原因,也使得明星餐饮在面临市场挑战时显得尤为脆弱。
回归餐饮本质
近年来,明星餐饮因为食品安全、运营管理、加盟纠纷等问题导致经营异常的案例比比皆是。前不久,刚开业一个月的白敬亭咖啡店因为饼干售价引发争议,张翰曾主理的烤肉品牌“烧本烧”被申请破产。更早之前,陈赫创办的贤合庄因为加盟维权、食品安全等问题多次登上热搜,而关晓彤代言的奶茶品牌“天然呆”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
而这些事件背后也显露出,餐厅经营仍需回归本质,单靠自带光环并非长久之计。
资深餐饮连锁专家文志宏表示,火锅市场门槛较低,但竞争同样激烈,且淡旺季分界线明显,进入夏天淡季后,一些品牌力不强的品牌就容易露出薄弱点。餐饮企业最终还是要回归本质,在产品、服务、体验和性价比上下功夫。
“就火凤祥来讲,需要从品牌的长期发展考虑,而不是依靠短期的明星效应。其实,就行业而言,一线市场未必是明星餐饮的主战场,下沉市场更可能为此类餐饮店发展提供更多空间。”文志宏称。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认为,明星效应可以带来初期客流,但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是品牌长久经营的关键,必须重视供应链、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其次,餐饮品牌还应持续进行品牌建设和维护,避免过度依赖明星效应,更多地从产品、服务和用户体验上入手,建立持久的品牌价值。
原标题:“气愤,还钱”?郑恺曾持股的火锅店,北京门店归零!有加盟店曾被指“割韭菜诈骗”